“杀啊!身后就是咱们的家园,自己的家园,自己保护!杀胡,杀胡!”李乐越众而出,挥刀狂吼。
“杀胡!杀胡!”汹涌澎湃的黄色大潮,与扑过来的黑色大潮相向而进!军卒们忘情的呼喊着,他们眼中看到的不是血腥的战场,不是铺天盖地的胡骑,而是梦想之中,现实之中的清平世界!
黄巾力士,与焉再现!
第七六零章生死若等闲
慕容锋很失望,因为王羽的行动并不符合他的预期。
汉军的战斗力超出了他的想象,鲜卑大军看似占据了全面上风,实际上却远未到胜负分明的一刻。汉军阵列被胡骑大潮冲得七零八落,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拿出最擅长的,阵列而战的手段。
而这一点,显然也在王羽和青州众将的预期之中。
就在这整个战线看起来都岌岌可危的时候,太史慈和魏延没有发动决死冲锋,徐晃也没有全力阻击鲜卑骑兵的意思。前者放弃了加入战团的打算,开始向胡骑军阵的侧后机动迂回,后者则指挥部队,就地结成战阵,如同一个个礁石一般,在大潮中屹立不倒。
就在这样的紧要关头,王羽却未如他所想,利用军中的大量车马摆出拒马阵,来消耗骑兵的攻势,而是策动了新的攻势他将所有的部队,一次性的投入了攻击之中,却没有如同传说中一样,亲自带队冲锋,而是如同很多普通将领一样,带着部分亲卫,在中军压阵,随着步兵大潮徐徐而进……
一阵强烈的不安,涌上了慕容锋心头。
按照常理,一万步卒的冲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口气将十万骑兵组成的大军打垮。可问题是,这一点,王羽应该也想得到,他明知如此还发动……难道真是魁头这个无谋的家伙认为的那样,走投无路,故而孤注一掷了吗?
“慕容。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想得太多。”
像是有着某种心灵方面的感应似的。魁头突然转过头,拍拍慕容锋的肩膀,笑道:“汉人的智慧不是完全没用,但打仗这种事,还是要靠真刀真枪的较量,计谋?嘿,战前或许还有点用处,仗打到这份儿上。还能玩什么花样?”
他抬手遥指王羽的将旗,信心十足的说道:“眼下,战局的变化不出两种可能……要么王羽自行杀过来,被金狼卫全力围杀;要么他不来,看着汉军被咱们一口一口的咬死。一万步卒而已,就算都和前面那些巨剑兵一样,在十万大军面前。他们又能翻出什么浪来?”
“大单于说的是。”拓跋力微在马上微微躬身,抢在慕容锋之前作出了回应。
虽然他也不喜欢魁头的嚣张,但眼下的形势很清楚,鲜卑这一仗终究是要赢了的。
铁骑、轻骑、铁甲步卒、战马剑阵……汉军已是王牌尽出,却依然落在下风,最后的一万余步卒在行军途中被落在后面。显然体力和训练程度都远不如前,单凭他们,又怎么可能逆转?不成为拖累就已经不错了,这一仗哪还有什么悬念?
赢了这一仗,魁头的声望会立刻飙升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占据幽州。攻略河北,这可是当初处于极盛时期的匈奴人都未能达成的丰功伟业!别说鲜卑各部。就算是盟友乌丸,以及仇敌丁零和夫余,只怕都会望风影从,臣服在鲜卑大单于的马蹄之下!
草原崇尚的是强者,评价强者的唯一标准就是成败。
虽然一直以来,魁头这个大单于都当得有名无实,但只要有了这场大战的胜利,一切都不是问题。长老们会从魁头乏善可陈的前半生之中,挖掘出无数的闪光点,最后汇聚起来,变成空前绝后的辉煌。
胜利前夕,自己怎么能不早早的奉上忠诚呢?
有了拓跋力微带头,围在魁头身边的各部首领纷纷跟进,一时间谀词如潮,将魁头直接捧上了云端,仿佛此战已经尘埃落定了一般。
魁头得意的不得了,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变轻了,自从登上大单于的位置之后,就以今日最为风光。放在从前,这些桀骜不驯的家伙,岂会对自己如此恭敬?
先前一直被魁头引为肱骨的慕容锋却悄声无息的退到了一边,不过也没人理会他。
在草原上,智慧是胆小怯弱的代名词,有需要的时候,倒是可以借用一下来摆脱困境,得意的时候,当然是要鄙夷加蔑视的。谁让草原上大部分人都不具备这种东西呢?木秀于林,肯定是要被大家一起鄙视的。
只有拓跋力微留意到了慕容锋的举动,发现后者不但退开一旁,而且还上了马,带着十几个亲卫迅速奔向了慕容部骑兵所在的位置。
战局……真的会逆转?拓跋力微疑窦满腹,看看慕容锋的背影,然后将视线投向了战团的中心。
夕阳下,十几万人正绞杀成一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完全没有清晰的战线存在,除了正相向接近的那两股人潮。
如果说,真是有什么不可预知的情况发生,恐怕,也只有这里了,可是……怀着满心的疑惑,拓跋力微成为了鲜卑各部首领之中,唯一在第一时间见证了碰撞发生的人。
步兵的冲锋速度有限,骑兵经过了乱战的激流后,速度也降到了相当低的程度,但毕竟是数万人组成的阵列正面冲突,两军短兵相接的那一瞬间,依然爆发出了极其剧烈的声响!
“轰!”人嘶马叫,金铁交击,利刃入体,激烈的碰撞……所有声音交汇在一起,化成了一声轰然大响,惨烈至动人心魄的战斗,在长达千步的战线上随处可见。
“杀……”鲜卑骑兵端起了手中的长矛,狠狠刺向面前的对手。
骑兵失去速度后,战力会有大幅的下降,成为步卒围攻的靶子。不过,那是在骑兵的数量少于步兵的时候,如果双方的数量对比反过来,就算失去了速度,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骑兵对步兵,还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呢。
牧人已经算好了,对方如果反击,他就利用战马的身体做掩护,以攻对攻,杀掉对方。如果对方躲避或是招架,他就趁着抢到先手的机会,利用长矛和战马的踩踏,发动连绵不断的攻势以解决对方。
只要不会被围攻,骑兵和步卒一对一时,优势还是相当大的。
“苍天……已死……”汉军步卒的反应,大大出乎了牧人的预料,面对疾刺而来的长矛,步卒不闪不避,口中高呼着战号,双目血红,迎着矛锋猛扑上来,像是打定了主意要送死一样。
“噗!噗!”利刃入体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那步卒合身撞在了对方的矛锋上面,眼睛却一直死死的盯着居高临下的对手,在被对方刺中的同时,也将手中的长枪挥刺了出去。
同归于尽?骑兵无法置信的瞪眼看着对方,不甘心的发出了一声惨嘶,从马上颓然落下。他怎么都想不明白,对手怎么会采用这样的格斗方式,在自杀的同时拉自己下马?这需要何等视死如归的勇气啊?
汉军,不是从来都只能凭借装备、阵型的优势,才能在与悍不畏死的草原勇士对战时,占得上风吗?现在怎么……咦?
坠落尘埃的那一瞬间,牧人又看到了更匪夷所思的情景:那个本应和自己同归于尽的对手,竟然扔掉了长枪,然后很从容的从肋下拔出了长矛,任由从伤口处喷涌出来的鲜血飞溅了满头满脸,又快步冲向了下一个对手!
“嘭!”牧人坠落尘埃,瞪着眼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甚至到死都没搞清楚,杀死自己的凶手到底是人还是鬼。
是人的话,就不应该一点都不受恐惧和伤痛的影响,用这种恐怖的打法,连续杀死两个,乃至更多的对手意识消散前,他分明看到那名凶手用近乎完全相同的方式杀死了另一名骑兵,他自己身上也又添了一处刀伤。
他不知道的是,同样的疑惑正在很多人的心头浮现,有重伤濒死者,也有正在嚎叫着冲锋者,亦或在相对安全的地方,远远观望的人,他们都被汉军匪夷所思的打法吓到了。
世上没有真正不怕死的人,即便抛开了生死,也不可能无视危险和伤痛。而这支被王羽当做胜负手的汉军,却颠覆了所有常理,他们迎着刀锋矛尖,毫不退避,以近乎自杀的方式,将胡骑成片成片的斩落马下。
他们是人!
在前阵指挥的阙机可以很肯定的给出答案,因为他亲眼看到,那些汉军会流血,会说话,有影子,而且也会死阵亡的汉军,身上至少会有十几处伤口,阙机很怀疑,杀死这些人的方法是不是只有在他们身上造成足够的伤口,让他们的鲜血流光。
因为这些人身上都有精良的甲胄,所以,即便是同归于尽的打法,他们受到的伤害,也比胡骑小些。只要被击中的不是那种一击致命的要害,他们就能继续奋战。
鲜卑人以狼为尊,也都是群亡命徒,一开始,他们被汉军蛮不讲理的打法激出了血性,和对手针锋相对的展开了搏命对攻。
可打着打着,他们就发现,自己的亡命只是血勇,远远无法和对方漠视生死的狂热相媲美。
同样是一矛换一矛,鲜卑的悍卒会尽量躲闪,以保全自己,而汉军的眼里却只有对手,他们的眼中,根本没有对自身安全的考虑,甚至没有自己的存在,唯一的念头,就是杀掉眼前的敌人!
亡命悍匪遇到真正无视生死的勇士将会如何?
阙机和拓跋力微都亲眼见证了这一幕,鲜卑大军气势汹汹的狂飙猛进,在汉军反击的大潮前,只坚持了一炷香的工夫,就被遏制,继而反推回来!
黄巾大潮,长驱直进!
第七六一章摧枯拉朽
万余黄巾大军象潮水一样,无缝不入,步步推进。前面的倒下去了,后面的就补上去。他们喊着从十年前流传至今的战号,带着满身的伤痕,踩着敌人血淋淋的尸体,前赴后继的奋勇前冲。
胡骑完全被打懵了。
无论在局部还是放眼整个战场,他们的兵力都比汉军更多,在战线的不少地方都形成了几个胡骑围攻一名汉军的情况汉军冲的太快、太猛,前后脱节的状况比比皆是,单人陷阵的状况同样随处可见。
吕绮玲单骑突阵,陷入包围后力保不失,靠的是武艺和铁甲,而黄巾军靠的完全就是因搏命战法而来的威慑力。
陷入包围的汉军,完全无视身边晃动着的刀枪,只是一门心思的盯着面前的对手。虽然人多势众,可被他盯上的胡骑却迟疑着不敢加入围攻,而是左顾右盼着,完全是一副随时要逃跑的模样。
没办法,他怕啊!
后面出战的汉军,武艺和精锐程度都比之前出战的那几拨要差上不少,他们也没有装备那种打不烂的铁甲,和链锤、斩马剑等夸张的武器,几个人围上去,肯定能顺利解决对方。
可问题是,对方武艺稍逊,但拼命的劲头,却比谁都坚定。直面汉军的胡骑敢肯定,只要自己加入围攻,肯定会被对方拖着一起上路。
他不敢上前,只想着稍微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等其他人解决那个可怕的对手。结果怕什么来什么。那汉军居然大吼一声,直直的冲了上来。
看着对方一脸狂热的神情和满身的鲜血。被盯上的胡骑被吓得亡魂出窍,大叫一声,直接从马上翻了下去,掉头就跑。
他不是胆小鬼,只要对手是正常的人类,他肯定不会被吓得逃走,可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显了,这些汉军肯定不是正常的人类。正常的人类不可能拖着自己的肠子追击敌人!
逃亡,顿时便引起了连锁反应。
失去对手的汉军没有追击的意思,而是偏过头,将凶狠的视线投在了其他人身上。
被那杀气四溢的目光在身上一扫,正举矛欲刺的胡骑当即吓得一个激灵,只觉一股寒气,从尾椎骨升起。一直窜上了天灵盖,整个后背都变得凉浸浸的,力气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救命啊!”有了先例,在拼命和生存之间做选择就比较简单了,第二个骑兵霎时做出决定,翻身下马。丢掉武器,头也不回的加入了逃亡的行列。
“站住!都给我站住!怕什么,他们只有一万多人,拼人头也是咱们赢!”阙机气得直跳脚。
从双方的交换比来说,这支诡异的汉军并不比先前的那几支汉军强。反而要差上不少。前几队汉军杀敌凶猛,对自身的保护也很重视。在一些地方,双方的伤亡甚至超过了十比一,十个牧人战死才能换取一名汉军的性命!
而眼下这支汉军,打法虽然凶悍绝伦,但他们的战力却相对有限,交战至今,双方的交换比应该在三一之数。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人心的因素,照先前的态势打下去,鲜卑大军可以拼着牺牲两三万人,将这支敌军耗光。
然而,人心这种事,毕竟还是不能忽略的。
阙机可以保持冷静,仔细分析,但普通的胡骑却没这个本事,他们只知道,现在面对的对手,是一群打不死的人,就算成功杀死对手,也有很大的几率被对方拖着垫背。
所以,在最前列的悍卒陆续战死之后,后续部队的斗志越来越低,不战而逃的现象在整条战线上都随处可见。
“站住,我是你们大人!杀回去,敌军不到一万!拼了,和他们拼了啊!”眼看着肯拼命的人越来越少,溃逃的势头越来越猛,阙机的喊声已经带了哭腔:“打赢了这仗,咱们就不用在塞外苦挨了!再逃,再逃者杀无赦啊!”
他拔出弯刀,在面前用力挥舞,抡出了呼呼的风声。
以往当他试图杀人立威的时候,总是能将麾下的牧人们吓得站在原地,不停哆嗦。可今天,他发现自己的办法不灵了,当他和身边的侍卫砍翻了第一个人后,其他逃命者便苍蝇般炸开去。血并没有激起他们的勇气,唯一的作用是令他们尽量远离东部鲜卑的阙机大人。
胡骑不是不敢拼命,不论是像山一样雄壮,浑身是铁的具装铁骑,还是刀刃锋利无比,斩击威猛绝伦的斩马剑阵,他们都敢仗着人多势众,上前围攻。
可现在的这支汉军实在太可怕了,第一个上前围攻的人,肯定会被对方当做搏命的目标,一点侥幸都没有。
不管胜利后的前景有多么美好,没有命都无法享受。说到底,草原牧人的悍勇和亡命都是因求生本能而来,属于天性一类的东西,当他们遇到因信仰而无视生死的对手时,求生的本能终究还是占了上风。
天啊!阙机觉得心头一痛,有股热乎乎甜腥腥的东西立刻向嗓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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