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与难民接触的是黄泽,黄忠的这个从子除了箭术高超之外,协调能力也不错,因为相貌俊朗,所以亲和力也很高。
此刻,他正将询问到的消息说与李十一:“挟裹汉民出关的计划。是大战开始前就有布置的,当时鲜于辅等人在各地散布消息,说主公对胡人深恶痛绝,但凡是有胡人血统的,都在清除之列,所以……”
“所以幽州的民间才对我军如此敌视。反而为鲜卑人提供了诸多支持?”
“正是。”黄泽点点头,续道:“居庸之战后,鲜卑人觉得形势有利,做了定居的打算,所以计划被搁置了。最近我军连战连胜,捷报连传……对了,子龙将军奔袭弹汗山。文则将军兵出飞狐道,在马蹄梁大破骞曼部的消息都已经得到了证实……”
“难怪胡人突然发狂,一边猛攻居庸城,同时还将半个幽州都搅得天怒人怨的,果然是有些缘故的。”李十一微微颔首。与这些情报加以印证,之前胡人略有些不自然的举动,就变得很容易理解了。
飞狐道并非天然的通道,而是勤劳智慧的华夏人,在发现了太行山的这个豁口后,利用自然峡谷河道的原有走向及形态。开凿并整修后,逐渐开辟出来的道路。
马蹄梁,就是飞狐道北出口所在的一处险要,虽然李十一还不清楚,于禁和骞曼的战斗是如何从灵丘、广昌。一路打到北出口的,但毋庸置疑的是,于禁的主力赶到后,飞狐道的战役已经全面逆转,王羽构建的围歼网,已然呼之欲出了。
鲜卑人嚣张了这么久,但终究还是没胆子和青州军进行主力会战,此刻当然会急。
“鲜于辅等人原先对边民说的,都是去留自愿,这些日子大伙虽然被胡人祸害得够呛,但想着这些畜生很快会走,又没处可逃,所以就忍着了,还有人帮胡人献粮送情报……之前出关的弟兄,有好几拨就是折在这些败类手中的。”
黄泽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愤恨,汉军斥候被自家百姓出卖,死在胡虏刀下,没有比这更令人不爽的消息了。带着恨意,他看向先前那个被残害的女子,眼中没了怜悯,反而多了一丝讥讽之意:“那个女人……”
他冷哼道:“她男人原来就是干这个的,本来以为能保得平安,结果,他们完全就没搞懂,胡虏可不是人,至少不能用人的道理来衡量,有好处的时候,他们可以很热情,很豪爽,没好处翻脸的时候,他可不记得昔日的恩义,要不怎么说,是野蛮人呢?对他们好,还不及养条狗呢。”
“算了。”李十一循指瞥一眼,然后摆摆手。
那女子身上裹着他的大氅,呆呆的靠在枯树下,神情象死人一眼,眼神空洞无神,若不是身体还有轻微的颤动,说是死人也有人信。
“已经落难如此,他们想必也知道错了。身为小民,如同草芥一般,在乱世挣扎求存,原本就有很多不得已,在危难时刻,没人保护他们,又怎能怪罪他们不择手段呢?黄兄弟,你也不要太过苟责了。”
“嗯。”黄泽闷闷的应了一声,愤恨还未尽消,但心气却是平了。
的确,如果是青州人这么干,直接斥之为狼心狗肺,人人得而诛之并不为过,主公以国士之礼对待每一个人,就算不是每个人都能以国士报之,也没有道理倒戈相向!可幽州百姓……
不到幽州,就不知道他们有多苦。
一方面要忍受官府的压榨,刘虞素有爱民之名,但他爱的‘民’不是草民,而是豪强大户。幽州虽然远在边塞,但制度和大汉其他地方是一样的,舆论权都掌握在豪强世家手中,只要对他们优容,舆论就会清一色的偏向执政者。
所以,汉灵帝的名声才那么差。卖官鬻爵,那可是对世家豪强吃拿卡要,干出这种事的皇帝,名声能不差吗?
因此,幽州的草民虽然有个青天大老爷。但过的日子依然很悲催。而且,他们面对的威胁还不止这样,在边军裁撤之后,年年入寇的胡人就成了挥之不去的噩梦。
虽然有公孙瓒这位白马将军马不停蹄的东征西讨,但幽州那么大。公孙瓒手下只有那么点兵,顾东就顾不得西,后来他又跑去冀州争天下了,幽州百姓还能有什么指望?
通胡,固然有鲜于辅、刘虞那种为了权势而通的,也有阎柔这种当奴隶当久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作,天生亲近胡人的贱骨头,但同样有许多人是被逼无奈,被世道和朝廷逼良为娼的去通胡。
很显然,这对夫妻就属于这种情况。
当胡人发现形势急转直下,开始为自身筹谋时。他们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这些可怜人,将其当做财产和牲畜来处置。
这些血泪背后蕴含着的故事和道理,确实耐人寻味。
“行了,别琢磨了,黄兄弟你又不打算去书院做教习,琢磨这些教化世人的大道理做什么?暂且记下这些事,回头报给蔡中郎。让他老人家想办法怎么总结道理,宣之于众吧。”
眼见气氛变得有些沉闷,李十一拍拍年轻同僚的肩膀,朗声笑道:“按照原计划,咱们就在这里分开,沐兄去马城寻子龙将军,黄兄弟与某南下,去和文则将军汇合,受伤的兄弟赶回蓟县,将这里的情况报之与主公知道……”
“那这些人怎么办?”沐汪闻声走了过来。听完后,指着黑压压的人群问道。
“咱们只有七个人,有任务在身,还要照顾受伤的兄弟……”李十一越说声音越低,四下里都是胡骑在游走。放着不管,这些人也没处可逃,被抓住后,说不定还会因为今天这仗被报复,会很惨。
可是,他又能怎么办呢?他只是个斥候队长,小小的校尉,武艺、智谋都不过中人之姿,又哪里有扭转乾坤的能力?
他摇摇头,叹口气道:“尽量多留点武器给他们,胡人的战马也留下,让他们自求多福吧。”
斥候们尽皆默然。
留给他们武器也没用,一盘散沙的几百个人,只要遇到十几个胡骑就是死路一条了。除非能给他们找个堡垒之类的地方安身,那样的话他们就有了和更多的敌人对抗的能力,可这节骨眼上,上哪儿找这种地方去?
“我留下!”黄泽突然说道。
“你留下?”李十一被吓了一跳。
“我留下!”黄泽肯定的点头,沉声说道:“边民不是没有对抗胡人的勇气,只是没人将他们组织起来罢了,当初子义将军在清河不是也这么干过吗?我也想试试。”
“可是……”李十一犯愁了,敌后作战可不是什么轻巧差事,即便以太史慈之勇,当初也搞得九死一生,全靠赵云及时赶到。黄泽虽然也有些本领,但比太史慈还是差得太多,何况面对的对手也不一样,胡骑的机动力可比张扬、曹仁的大军高多了。
“没关系,和子义将军不同,我只是以救人,躲避敌人为主,不会和胡骑正面对抗,没那么危险。何况,胡骑正准备撤退,不可能在我身上花太大力气,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虽然不是我青州辖下,但也是汉家子民,总不能看着不管吧?”
“也罢,那你就多加珍重吧。”李十一想想,这也是个办法,反正于禁已经差不多打进代郡了,此地是潘县附近,黄泽的确不用坚持太久。
他的伯父黄忠就是个崇尚仁义的人,黄泽的箭术和信念都是一脉相传,让他抛弃这些难民独自上路,也确实不太可能。
“珍重!”黄泽抱拳告辞,将大弓背在背上,转身朝人群走去。
李十一等人盯着他的背影看了片刻,也俱都转身,准备出发去完成自己的任务。就在这时,那一直呆坐的女子突然伸手扯住了沐汪的披风,尖声叫道:“不能……去,不能去啊!弹汗山那里……有陷阱!”
第七三四章马蹄梁惨案
飞狐陉,是太行八陉中最为险要的一条通道。全长四十余里,贯穿山梁南北,两旁奇峰陡起,怪崖悬空,最宽处不过七八十步,最窄处只能供两名成人并肩而行。
然而,若有人沉浸于沿途的奇石、山梁不能自拔,那么,当他行至中途时,肯定会被突然出现的那片万里谷川,浩无际涯的壮丽景色吓上一大跳。
这里,就是在后世有空中草原之称的马蹄梁。
苍茫、雄浑、伟岸、壮阔……人们会用自己所知的所有类似词汇,来形容这个鬼斧神工的存在。
不过,和飞狐道这个兵家必争之地一样,在志在争雄的武将们的眼中,这里最大的优点就是地势开阔,可以展开大兵团作战,是个理想的战场。
来自塞外和大河之畔的两支大军,已经在这里连续激战了三个昼夜。
此刻,骞曼的心情和开战之前,却有如天差地别一般。
凭良心说,许攸对他的评语并不完全正确,他虽年轻气盛,但还是很能听得进去意见的。实际上,他不听也不行,族中的大权都在长老们的手中,就算他有一意孤行的魄力和莽撞,在没有长老们许可的情况下,族人们也不会听他的。
在灵丘、广昌战线受挫后,意识到羽林军主力到来,战机已经不复存在,骞曼当机立断的下令撤退。可没想到的是,不依不饶的变成了羽林军。
骞曼的部队虽然是骑兵,但飞狐道的险要限制了胡骑的机动力,反倒是以步卒为主的羽林军进兵速度更快些。
开始骞曼还没怎么在意,结果走出没十里地,他就发现不对了。羽林军的衔尾追杀,效率超出了他的想象。
汉军的主将将地势利用到了极致,除了在峡谷山梁中追击的本队之外,他分出不少小股部队,带着弓弩投枪攀上了两侧的山梁骞曼至今都无法理解。这么陡峭的山梁,那些汉军到底是怎么爬上去的。
如果他有机会向于禁当面询问,后者会告诉他,这些都是新兵,在冀北入伍不久的当地人。本来是打算当做向导和辅兵使用的,结果追击开始后。这些人发现兵力施展不开,便开始毛遂自荐,得到了于禁的许可后,上了山。
在展不开兵力的山地之中,这些步兵就是噩梦般的存在。
平时倒还无妨,每到特别狭窄的通道。需要后队原地结阵抵抗,为大军通过争取时间的时候,从头顶雨点般砸下来的标枪和箭矢,就会和排成密集阵型的长矛手形成立体式的攻势,将胡骑杀得血流成河。
骞曼和他的族人,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再次验证了骑兵跑起来就是神。跑不起来就是渣的真理。
撤退进行到飞狐道中段时,骞曼终于忍无可忍了。路程走了一半,两万多骑兵已经伤亡了超过一成,比强攻灵丘不下的损失还大。照这个势头逃下去,等撤出飞狐道的时候,光是断后就得付出将近五千骑的代价!这怎么可以?
要知道,这些骑兵可是他恢复父祖光荣,重掌草原霸权的本钱,在战争中损失固然难免,可就这么毫无收益的。被人窝囊的追杀至死,那就没法忍了。
族中长老的意见和他一致,认为追击而来的羽林军都是步卒,在山地中更能发挥出战力,在平原上阵列而战。就不可能是草原勇士的对手了。毕竟他们全军都是骑兵,人数接近骑兵和步兵在平原上作战,胜负还有悬念吗?
青州军很强,但应该是强在骑兵上,无论是铁骑还是轻骑,都有非同一般的力量。步兵要是也那么强,未免就太过逆天了吧?
若是在其他地方,他们就算有这个心思,也找不到地方,而在飞狐道,却仿佛天造地设一般,有着马蹄梁这样一个奇迹般的存在。
于是,骞曼部的两万胡骑踏上高原,转身列阵,准备在这个长生天为他的子民们开辟出来的战场上报仇雪恨!
另一边,得到幽州急报的于禁本就是来打仗杀人的,先前的追击也只是无奈而为之,他也巴不得和骞曼来一场大型会战,尽快清除北上的障碍呢。
一场激战就此爆发。
战事一展开,于禁很快就松了口气,因为他发现名震天下的胡骑也不过如此。羽林军对付骑兵没麴义的先登死士那么专业,但累积的经验、心得也不少,平时也都是以骠骑军的两支友军为对手训练的。
和青州骑兵相比,胡骑的冲击力远不如烈火铁骑。只有最开始趁着羽林军登上高原,立足未稳时才造成了一定的麻烦,等羽林军稳住阵脚之后,他们也只有在铁壁前头破血流的份儿了。
而胡骑的攻击方式又没有疾风骑兵那么变幻莫测,他们虽然也会骑射,但他们的弓箭却过于绵软无力,最大射程不过八十步,有效杀伤须得在五十步之内,这种骑射能给武装到牙齿的羽林军造成多大麻烦呢?
胡骑自己也知道装备上的弱点,所以,他们采取的是一窝蜂猛冲的阵型,即后世很有名的猪突战法象野猪一样横冲直撞,不是冲垮对手,就是和家猪一样,任由宰割。
骞曼军的状况,自然是后者。
对此,骞曼只能用两眼发直,目瞪口呆来回应。
羽林军的防御不是一味的依靠长矛,长矛其实是最后一道防线,当胡骑发起冲锋的时候,率先迎接他们的是密集的箭雨。
羽林军的弓箭手也是黄忠训练出来的,他们的拿手绝活不是百步穿杨,而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将最多的羽箭射到武将的指定区域内。
这个标准听起来令人费解,没有百步穿杨那么拉风,但对骞曼对此却有着极为深刻的体会。如果拿着同样的弓箭,一个箭术高超草原勇士也许可以接连胜过十个汉军弓箭手,然而,在弓箭手超过百数之后,汉军弓箭手可以轻易击败同样数量的草原勇士。
这是华夏的兵法家们,千锤百炼出来的精湛战法,远非单靠血勇和蛮力的野蛮人所能比拟。
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为将者不可能有时间为每名弓箭手指定目标。所以,他会判断敌军与自己之间的大概距离,然后让麾下士兵将羽箭都射到那个距离上。几百支羽箭铺天盖地的砸下去,压根儿不需要准确,凭着密集程度也能让敌人无处遁逃。
骞曼军的猪突冲锋,首先迎接的就是密集箭阵的洗礼。
箭阵后面是投枪。
身为宿将,于禁对于交战距离非常敏感,羽林军也是骠骑六军中最全面的一支军队,除了步兵天生的行军速度缓慢之外,羽林军没有特别突出的优势,但同样没有任何短板。
箭阵是远距离攻击,投枪则是中距攻击,为的就是弥补箭阵和长矛之间的空隙。
有了投枪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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