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汪汪……”不要,绝对不要,你要在强迫我,我绝对咬你,真的咬你啦。苏锦挥舞着爪子,凶狠的龇着牙。
“你要不乖我就惩罚你了。”付光熙皱了皱挺秀的眉毛,作势欲往卧室走去。
“嗷呜……”苏锦当时蔫了,哀嚎一声乖乖的趴在付光熙的手臂上。
三天前,苏锦恶意的把尿撒在了付光熙的剧本上。付大明星当即色变,瞬间便完成了从天使到魔鬼的终极进化。就在那间万恶的卧室之内,他把他绑成了大字型。
如果是人的身体也就算了,至少有衣服遮掩。作为一只狗,把什么都暴露在别人眼前,这也太羞耻了。
从那以后苏锦总结出一条经验,这个风靡万千少女的忧郁帅哥,其实是个变态,而且是超级的。况且他保证,付光熙一直很愉悦,一点都不忧郁来着。
“哼!我就知道你能听懂。”付光熙满意的点了点头,把苏锦放到腿上,帮它吹着松软的白毛。
这次确实没那么恐怖,热风暖暖的,竟然极为舒服。苏锦渐渐放松,开始主动的配合起了付光熙的节奏,并无比惬意的眯起了眼睛。
如果他不是一只狗,被他这么照顾也挺好的。苏锦想象着自己撅着屁股,趴伏在付光熙腿上讨欢的样子。
呕~好恶心。这个果然没办法随便带入。
这只狗到底在想什么?它的脸上竟有丰富的“表情”?付光熙一边帮苏锦梳理着毛发,一边怀疑自己严重的精分。
下个月就三十岁了,可能年纪大了脑袋都跟着秀逗了。付光熙叹了口气,外貌上他保持着二十几岁的样子,那颗心恐怕早已苍老的不成形了。
幸好捡到了这只狗,让这个旅馆一样的家有了一丝生气。
“汪……”
付光熙被叫声吓了一跳,手指一抖木梳掉在了地上。捡起来才发现上面竟然粘着很大一撮白毛。
“小东西,弄疼你了?”付光熙看着苏锦,秋水般的眼眸泫然欲泣。
苏锦狗眼一番,龇着牙想,这家伙喜欢演戏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就算对着一只狗也会摆出各种各样的表情。第一天被你骗了实属无奈,你以为我还会上第二次当吗?抖腿。
“哼哼,本星的演技已经唬不了你了吗?”果然,付光熙邪恶一笑,准确的揪住了苏锦的耳朵。
苏锦白了他一眼,露出一个就知道会是这样的表情。
“好吧,”付大明星无奈的捏了两把下巴,拽下了那撮白毛说“作为补偿,一会带你出去散步怎样,明天的是一场打戏,台词不多,今天还是有那么一点时间的。”
“汪汪……”真的?苏锦立马瞪圆了眼,鸡啄米似的点头。
“只是散个步而已,你用不着那么兴高采烈吧。”付光熙大笑。他觉得此狗绝对可以听得懂他说的话,真是个有趣的小东西。
怎么能不高兴,只要出去就可以逃出魔掌了,苏锦双眼放光。上帝真是个好银,终于听到了他的祈祷,阿门。
“嗯,我也选套白衣吧,来配合你这身雪白的毛,不过不能去人多的地方,被看见了会很麻烦。”付光熙笑着拍了拍苏锦的脑袋,转身去更衣室穿衣。
切,传说中的亲子装?呸,谁是他儿子呀。应该说是人狗情侣装?也不对,谁和变态是情侣?shit乱死了,话说他为啥要配合自己,一身白衣衬托那副匀称而健美的身体,岂不是更加的显眼。
管他呢,被粉丝发现不是更好,自己正好可以趁乱逃脱。虽说被大明星圈养着吃穿不愁,但他渴望的可不是这些,是自由啊自由!
苏锦站起身,在沙发上来回的走了两步,小巧玲珑的身影顿从对面的玻璃窗上映了出来。这四条腿虽然不长,可在外面,他想要抓住自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大变态,终于要说白白了,等回去他绝壁要去各大论坛爆料一下。题目早就想好了,就叫【大明星付光熙的淫、乱生活】口胡,同性恋,是0是1还不明确。或者叫【撕碎忧郁王子的变态伪装】口胡,虐带宠物,饿晕,水烫,以及揪毛等等。
“汪汪汪……”苏锦仰天长笑,发出来的仍然是瓮声瓮气的狗叫声。
王子的过往
苏锦在沙发上跳来跳去,亢奋无比,甚至跑到角落处偷偷的磨了磨爪子,只要付光熙敢将他带出去,他保证一定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溜烟跑个无影无踪。
这么多天过去,主编会如何对他,想起那个冷酷的男人,苏锦满腔的喜悦顿时化为寒冰,尾巴也瞬间耷拉下来。
苏锦不喜欢被人管束,所以大学毕业后没有去公司就职,宅在家写起了玄幻小说,唯一的姐姐苦劝无果,只得听之任之。可是爱好不能当饭吃,苏锦的生活很快便面临窘境,后经朋友介绍,他将小说投到了玄幻星辰杂志。华霖就是那家杂志社的boss兼主编。
用仙侠小说的话来形容,华霖就是一柄未出鞘的利刃,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绽露寒芒。
鼻若悬胆,目若刀锋,全身都释放着一种犹如实质的王霸之气。咳咳,虽然这样形容他不太好,但他给苏锦的感觉就是那种目空一切的高手形象。
当时他记得华霖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原稿,问他能否保证不坑。
苏锦连忙诅咒发誓,宁死不坑。
华霖把稿子扔在桌上,冷冷的说“你要坑了,我就杀了你。”
华霖不经意间的霸气侧漏,连带着整个办公室的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苏锦偷偷的吐了吐舌头,明知那是一个玩笑,他仍然感受到一股无形的杀气。
而这周,他却没能如期交稿……
苏锦把脑袋插、进了沙发把手的缝隙,希望这样可以帮自己逃避现实。
“小东西,怎么突然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付光熙已经换好了衣服,正弯下腰纳闷的看着他。
“汪汪……”我的心情特别的复杂,你是不会懂的。苏锦说完抬起头,痛苦的狗脸在下一秒变成了标准的痴汉。
一身纯白休闲的付光熙实在太耀眼了,脖颈上带着一条醒目的骷髅项链,骷髅链坠正好悬在精致的锁骨上。T恤外面穿了一件白色帽衫,外衣的拉锁没拉,看起来有几分痞痞的味道。下边是一条极为合体的同色长裤,整个人显得清爽而又随意。
好帅!大明星果然穿什么都很好看。没过多久,苏锦发觉又一阵热意从鼻腔袭来。
“看傻了?你又不是人,干嘛摆出一副认真欣赏的表情。”付光熙伸出魔爪在他屁股上使劲的拍了一下,拿着帽子和眼镜说“喂,走了。”
来到车库,苏锦第一眼就看到了那辆万恶黑色巴博斯,忍不住冲过去张牙舞爪的吼了几声以泄心中之愤。
付光熙把他放到了副座,皱着眉毛说 “去哪里呢,到处都是人,我可不想被人看熊猫一样围观。对了,你看过海吗?不如去海边吧。”
“汪汪……”去海边要开2个小时的车,再加上回来的时间,恐怕你就没有多少小时可以休息了吧。苏锦虽然想去,但还是提出了抗议。
“你同意了?”付光熙抿着嘴笑道“要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我发神经竟然和狗说话,可为什么我总觉得你能听的懂呢。”
当然能听的懂,苏锦抖腿。但那根本不是同意好不好,其实随便走走就可以了,没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就出啦发。”付光熙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同时踩动油门,潇洒的滑出了车库。
苏锦看得发呆,等他回神时轿车已经驶上了高速公路。
夕阳西下,橘红色光线渗入了车窗,在付光熙的身上形成一圈淡淡的光晕。他开车的样子专注而又认真,不经意流露出了一股令人心疼的忧郁。苏锦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心里涌出一股莫名的疼痛。
付光熙生活了圈子很狭窄,除了必要的宣传他基本都不出去。与他接触最为频繁的似乎只有那个叫张新豪的经纪人。在家的时候除了看剧本,就是拿苏锦寻开心。以他现在的身价想找朋友肯定会一呼百应,而付光熙明明寂寞的要死,就是不愿意外出应酬。
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男人到底在回避着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的性取向吗?
唉!为什么要喜欢男人呢,真搞不懂,女人身体柔柔软软的抱起来不是更舒服吗?
苏锦脑洞大开,当下忘记了付光熙,专心致志的幻想起了女人。
要是老天让他选择一个死法,他绝壁会选埋在女人的胸前,死在那两团波涛汹涌中……
悲催的是他太过依赖电脑,宅的成精,活了23年还没尝试过那种滋味。
“小东西,你发春了吗?表、情、色、色的。”付光熙选了一首轻柔的音乐,不经意一转头,发现他的狗双眼发直,嘴角还挂着一丝类似哈喇子的晶莹液体。
啊!有那么明显吗?苏锦连忙正襟危坐,并用爪子在嘴角抿了一下。
付光熙的目光有意无意在他腿间扫了一下,自语道“等忙完了这段,我让新豪也帮你物色一个。”
“汪……”我可不要,母狗神马的,再好也不感兴趣。苏锦龇着牙哼哼两声,别过头去欣赏窗外的夜景。
“哟,害羞了?”付光熙腾出手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坏坏的说“你要是男人我还可以教教你,狗的话我真的无能为力,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还是算了吧,要被你教成同性恋岂不是要被姐姐打死,苏锦继续无视。
付光熙叹了口气,忽然落寞的说“我连最爱的人都无法留住,还有什么资格教别人。”
天色渐暗,车内的光线也越发的朦胧。付光熙低沉的嗓音在婉转的乐曲中竟有几分极不真实的飘渺之感。
苏锦眯着眼,他觉得这家伙没准又再演戏,就算是真情流露,喜欢男人这件事,也实在没办法同情。自己虽然爱看付光熙,但那绝壁是人民群众对偶像的崇拜,他发誓那里面绝对木有基情。
算起来付光熙也出道五六年了,他刚开始入主歌坛的时候好像挺阳光的,身上永远都带着一种邻家男孩的亲切感,他的歌在校园中几乎人人都会,只可惜现在付光熙很少唱了。那时候苏锦记得自己还曾疯狂的模仿过他的发型。
两年前苏锦偶尔逛了逛八卦论坛,才知道昔日的阳光偶像转型成了忧郁王子,并言明不再唱歌,从此进军影坛。
事实证明付光熙无论做什么都是极成功的,他塑造的角色可刚可柔,性格多变,无论是铁血的警察,还是亡国的储君,都被他演绎的鲜活形象、深入人心。想起他看剧本时全神贯注的样子,苏锦觉得如果这样的人不成功才是天理难容。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付光熙至少也是奔三的人了,老天爷咋就没在他身上刻画出任何痕迹,以他那种自理都困难的生活方式是怎么做到逆生长的呢。
苏锦愤愤的喷了口气,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伸展着四肢趴在真皮坐垫上。
三餐全部专门外送,他的厨房的炊具貌似只是摆设。这样的人竟然兴致勃勃的养起了宠物,恐怕那也只是一时兴起吧,就算他想学习照顾爱人,可人与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也许哪天他厌倦了就把自己丢弃了。
诶~丢弃?自己跟他出来不是要逃跑的吗?
苏锦腾地跳了起来,看着窗外威风的抖了抖毛。其实只能称为风骚或者傲娇神马的,他那种体型想要威风起来貌似颇为困难。
“你还挺知道的吗,已经到地方了。”付光熙减缓了车速,笑着指了指远处说“看,那边就是海,星光下的海很美吧。”
苏锦看了一眼远处的水色,惊讶的张开了狗嘴。
海水与夜空融为了一体,只见白茫茫一片,都分不清那里是水哪里是天。正所谓,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只是远远看着就有一种波澜壮阔的震撼之感。
将车子开到一处人迹稀少的浅滩,付光熙跳下车,孩子般的欢呼了一声,很中二的迎着海风奔跑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付光熙,那个站在麦克风前带着爽朗笑容的邻家大男孩,如果有可能,苏锦真希望他永远都能笑的这样开心。
Shit!眼睛里进了沙子,都看不清他的背影了,苏锦使劲的眨了眨眼,反而觉得那个白色的身影更加的模糊……
“来,小东西。”付光熙跑了一会,见苏锦仍在原地傻站,冲他勾了勾手指,并把帽子扔了过来。
苏锦吸了吸鼻子,为了曾经膜拜过的偶像,为了那面具下的真实笑容,他今天就舍命陪君子吧。
暂时放弃了逃跑的想法,苏锦凌空跃起,叼住他的帽子,撒开四爪和付光熙追赶起来。
初见莫妖人
一人一狗毫无形象的疯跑了许久,苏锦因无法习惯海边柔软的细沙多次摔倒,一身漂亮的白毛弄脏了好几块。
付光熙帮他拍掉了上面的沙土,好笑的说“难道博美犬都这么笨吗?”随后他看看远处的楼群“今天就不回去了,我们去开个临海的套房,看你弄的,脏兮兮的,一会给我乖乖的洗澡。” 说着拿出了电话。
“新豪,帮我通知下宾馆的经理……嗯……就要那间临海的……和谁?当然是我自己……哦,还有我那只狗……放心吧……嗯……明天不用接我,我自己去片场,……好,等你消息。”
大明星就是好啊,这么晚了还能弄到临海的房间,苏锦晃着脑袋,酸溜溜的想。
没过多久,付光熙电话响了,估计张新豪已经帮他打理好了。
付光熙说了几句,潇洒的挂断了电话。打开车门指了指,苏锦连忙自觉的跳上了副座。
“管好你的嘴,免的引出不必要的麻烦。”付光熙戴上了印着狗牙印的鸭舌帽,警告的戳了戳苏锦的小脑袋。
苏锦连忙躲闪,呆萌的样子引来了明星的大笑。
其实他心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正与邪天的战争。
白苏锦说“赶快逃跑,在不回去,没准连工作都丢了。”
黑苏锦说“此情此情,多么的诗情画意浪漫无比,你又没住过这么好宾馆,明天再跑也来得及吗?”
白苏锦说“你的身体可能被狗的灵魂占据,难带你想用狗的身体活一辈子吗?”
黑苏锦说“回去又能怎样,你能保证一下子就可以换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