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丫鬟家丁跟着也雀跃了起来。要知道叶家十代单传,支庶不盛,偌大的将军府只有叶修筠这一个孩子,而叶将军十日有九日住在军营中,叶夫人不喜热闹,身边一向只许她的几个陪嫁丫鬟贴身伺候,仆人们的心思精力便都放在了叶修筠的身上,如今又多出一个孩子,这叶府也终于能够热闹热闹了。
叶修筠喜静,王惟弈好动。二人性格南辕北辙,在一起却是出人意料的和谐。其实王惟弈刚来叶府的那段日子很闷,许是还没从被灭门的打击中走出来,叶修筠便日日来缠他,走哪里都带着他。丫鬟见着他们,总是指着他们调笑,道好一对金童玉女。
听到这话,叶修筠就不服气了:那时候的他比王惟弈高,比王惟弈壮,凭什么人家是金童,而他却是玉女。可是一低头看到自己穿着的粉嫩嫩的裙子,气就又一下子泄了。后来叶修筠长了几岁,确定不会夭折后,终于被允许褪下女服换上男装,但那时王惟弈也已经长大了,个头窜得老高,令叶修筠只有仰视的份,最后他只能认命自己是一辈子翻不得身了。
王惟弈太瘦弱,于是叶修筠便总惦记着要把他养胖一些,拿到什么好吃的都要塞给他。而王惟弈似是从前养尊处优惯了,再好的吃食也只是浅尝辄止。叶修筠忍着口水递来的糕点,他象征性的咬几口,便不再动了。然后在叶修筠正心疼的时候,皱着脸很欠扁的来了句:不好吃……
叶修筠道他一不落魄了就开始挑三拣四不知足,还问他是不是自小鲍参翅肚喂大的。
王惟弈道没这么夸张,鲍参翅肚吃多了也会腻的。
随后他讲起他家的日常小吃食:桃花盛开时制桃花酥,桂花飘香时做桂花糕,小荷露尖时弄荷花饼等等,随着季节变化应时而走,光制作工序就有十几道,都是他娘亲手给他做的。还有他吃燕窝,白燕算是低等的,要吃就讲究吃金丝燕吐血筑成的血燕,那个最滋补,不过他不怎么爱吃,每次非要爹端着碗追着他,他才肯吃上几口……
叶修筠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些吃食叶修筠不仅没尝过,有的甚至连听都没听过。不过光是听名字就觉得很好吃。心说这年头怎么经商的过得比将军府还要滋润呢,再看着眼前碟子里的枣泥烧饼,忽然感觉自己过得如此悲催,尤其是还没自知之明。
王惟弈那段时日的精神一直比较抑郁,难得口若悬河一把,叶修筠也不忍心打断他,坐旁老老实实听他讲。王惟弈一开始说得还挺兴奋,后来声音却渐渐低弱,直到最后闷头沉默了下来。
叶修筠问怎么了。
王惟弈笑了笑,喃喃道,都已经过去了,现今再也吃不到了……
然后他强打起精神抓起之前被嫌弃的糕点,努力吃个精光,连渣都没剩下。吃完微笑道:我刚才说错了,其实挺好吃的。
叶修筠一边咬着烧饼一边看他,心想你分明是在哄我,还说好吃呢,笑得和哭似的。
在叶修筠的记忆中,王惟弈一向是爱笑的,他本身长得就好,一笑更是俊美得锋芒毕露。说话时尾音微扬,连声调也带着股神采飞扬的感觉,仿佛有着魔力,使人一听就觉得愉悦。
开朗的孩子自然是讨人喜欢,而叶修筠却宁愿他笑得少些,至少,别再叫自己见到他这般强颜欢笑的模样就行。
王惟弈是完美的,他本身就是块金子,虽然落魄过,但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叶修筠看他,觉得处处都是好的,任何溢美之词落在他身上都不过分,但看得久了,完美的表象后面,却总是浮现出那人幼时的模样,瘦瘦小小的,唇角不自然的勾起,想要笑,而眼却乌洞洞的睁着,似是只要稍一松懈,泪珠便会在下一瞬崩溃划落出来。
☆、注定
叶修筠自小就不是练武的料子。他爹从他三岁开始教,到了六岁,仍是连个马步都扎不好。舞棍弄枪,棍子十有j□j会敲到自己头上,而银枪则是有几次差点将自己身上戳出个窟窿。叶将军每次看他练武都会犯头痛,最后只好放弃,叫他好好念书就行了。
不过即便是念书,叶修筠也无法专心,他酷爱话本杂谈,四书五经则是一读就会打瞌睡。一开始被逮到,夫子没留情,戒尺打得噼里啪啦响,弄得叶修筠的小手肿得好几天都握不住毛笔。他娘极其溺爱他,一向连一根寒毛都不许人碰的,见到他包子似的小手,眼泪断了线的直往下掉。连锁反应,叶将军看心爱的夫人落泪,二话不说就将夫子扫地出门。闹上这么几回,方圆百里的夫子们都不敢再入他家的门,最后好不容易请了个,年纪老迈走路还是颤颤巍巍的,叶修筠那时也学聪明了,若看闲书就把书衣撕了,换成经史子集的封面,夫子老眼昏花也瞧不出,于是也就这么浑浑噩噩下去了。过上两三年诗书还是读不通顺,但肚子里的民间故事反而多得甚至能当说书匠了。
王惟弈一开始是以陪伴叶修筠读书的名义出入书房的,别看他平时活泼总动来动去,但一到念书却变得认真严肃了起来,坐在书案前脊背挺得笔直,叶修筠好奇,便凑到他跟前看。见王惟弈正在抄写孟子,一手端正隽秀的小楷令叶修筠小小惊艳了一下。王惟弈想要礼尚往来的去看叶修筠的字,叶修筠便忙张开手掌把自己的字迹掩住了。
王惟弈笑,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给我瞧瞧。
叶修筠不听,王惟弈费好大力气才掰开他的手。下面宣纸上的字歪七扭八,尤其是和王惟弈的字迹一比,就如同鬼画符一般。
叶修筠小时候脸皮其实挺厚的,但与王惟弈这个脸皮更厚的相处久了,脸皮不知为何被磨得越来越薄,不过那是后话。
当时的叶修筠面不改色心不跳,指着字煞有其事道,我最近其实一直有在练习草书来着……
王惟弈腮帮子鼓鼓的,憋笑憋得很辛苦,缓了半天才道,写得不错啊,形如流云,势若腾龙啊。
叶修筠脸黑了黑,堵着气去磨墨,一边看王惟弈继续写,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把他比下去。长大后的叶修筠能写出一手瘦直挺拔优美标准的鹤体,就是因为这个契机。
一目十行、过眼不忘,曾经叶修筠只是听闻而已的词,在王惟弈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叶修筠反复钻研多次才背下的文章,王惟弈大体扫几眼,纵使不懂其中涵义,也能转身丝毫不差的背出。
夫子感叹遇上了奇才,教书也变得热心起来,不过精力大半都只用到王惟弈的身上。
这下叶修筠即使不在闲书上套封皮,也没有人来管他了。叶修筠一开始挺开心的,但后来又不那么开心了,变得有些落寞。曾经叶修筠觉得自己只要一站在王惟弈身边,就如同明月旁的星子一般,黯淡得失去了光辉,事实上果真如此。叶修筠不敢再像从前那般懈怠了,然而无论怎么努力,仍是比不过天资卓越的王惟弈。
不仅仅是文采方面,武艺、兵法、谋策,随着年岁增长,王惟弈在这些方面愈加显得出众。叶夫人提议要收王惟弈为养子,出人意料的是,被叶将军全盘否决了。叶将军只说一句话:
这孩子前途不可限量,岂能将他困在咱们这谭浅溪之中,他是只蛟龙,终有一日会腾风而起。
叶将军性子憨直敦厚,在某些事上却并不糊涂。他武状元出身,当初也是前程锦绣,自请调任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吹冷风,只为远离朝廷间的党派之争,明哲保身而已。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单是多年前,太子争夺皇位意图谋逆之事,就已使都城罩上层厚重的阴霾,仅仅一个月时间,抄家的抄家,灭门的灭门,腥风血雨甚至连边城都能闻得见。提及此事,叶夫人也是颇多感慨。
叶夫人年轻时是都城出了名的美人,还是太子妃的候选之一。她自小倾慕太子才华,然而在选秀花会上,太子却倾心于一名艳丽无双的江南女子。自知美貌及不上那名女子的叶夫人回府后积郁成疾,就在这时候,叶将军来上门提亲。曾经叶家前来提过几回亲,皆因叶夫人的母家是书香名门,一向瞧不起武人,次次都是断然拒绝。这回仍是想拒绝,然而媒人道她病得太重,说不定用这场婚事冲冲喜,还能够保住一条命。
向来只听人说哪家公子重病,娶妻用来冲喜的,从未听说过小姐也能如此。再说娶妻终究是为了绵延子嗣,一个病怏怏的妻子领回家,就等于将瘟神请入府一般,终究是不吉利,纵使那名女子相貌如何的出众,门第又如何的高贵。
见叶将军不弃嫌这些,叶夫人的母家出于顾念子女性命的私心,终是将婚事应了下来。
叶夫人记得,自己迷迷糊糊中被披上嫁衣,迷迷糊糊中被抬上花轿。她自小发誓要嫁这世上最好的男子,才不想稀里糊涂被定了终身,想要挣扎一下,然而病得太重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半路上就晕了过去,醒来见个英武青年正守在她床头一脸担忧的照料着自己,后得知他五日不眠不休,好不容易才将她自鬼门关拉回,心便一下子沦陷了。
这段往事是叶夫人亲口对叶修筠和王惟弈提起的,叶修筠兴致勃勃当故事听,而王惟弈垂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叶夫人道,只要待自己好,那对方便是这世上最好的伴侣。你们以后娶妻也要切记,门第相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待你的那份真心。
叶修筠脆生生道孩儿知晓。
叶夫人叹了口气又继续道,其实太子妃也很幸福,婚后夫妻恩爱,伉俪情深,太子也许下誓言,这辈子只有她这一个妻子。我当年与她同为秀女,看她与太子站在一起,如画一般,当真是一对壁人。然而贵为皇族,有些事往往身不由己,将军能够抛下仕途远离是非之地,太子却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等到出叶夫人房门的时候,一直沉默不语的王惟弈忽然抓住叶修筠的手,道你陪我去骑马。
叶修筠想不通他这是在抽什么风,望了眼已近黄昏红霞半分的天色,又看了看王惟弈,最终什么也没说就随他去了。
叶修筠看人喜欢盯着对方的眼,这是和王惟弈在一起时养成的习惯。王惟弈的表情一向很能迷惑他人,唇角微微勾起,面庞沉静放松,总是赏心悦目得令他人感到如沐春风,而其实本人的真实心情谁都无从了解,除了叶修筠。
唇际、眼角、眉梢,这些表象的东西叶修筠向来不关注,他只看那人的眼,内中可以望见常人无法察觉,甚至认为不可能出现在王惟弈心中的负面情感,悲伤阴郁愤慨,就像现在,临近夜晚的最后一道霞光映在王惟弈身上,暖暖的色调使他的面庞变得柔和了些,他的表情是笑着的,而眼却并没有笑。
一开始是策马疾驰,驰骋至了无人烟的空旷原野,王惟弈忽然勒紧缰绳停住,看着地平线一点一点的将落日吞噬。
他问,修筠,这景色如何。
叶修筠回,很美,可惜凄凉了些。
王惟弈的笑容没有变化,眼空洞洞的望向他,道赤霞红日,如此喜庆的颜色,为何独你觉得凄凉。
叶修筠答,看你这副模样,没法不觉得凄凉。
王惟弈听后没说话,过了许久才叹道,这世上之人最多不过将我看在眼内,唯有你,是将我看入心中……
那日叶修筠听王惟弈说起许多往事。虽说是多年前的过往,对王惟弈而言,却如同昨日才刚发生的一般。
他讲起当年他爹驾着马车,带着他们母子二人逃亡。之前一路上,为了保护他们,随从们早早都死了,死在他眼前,鲜血溅在他的衣服上,腥膻的气味至今仍仿佛充斥在他的鼻端。他们躲进深山中,贼人不肯罢手,将山头死死围住纵火烧山。他爹将唯一的马匹杀死,掏出五脏六腑,让小小的他钻入马肚中,隔绝烈焰,这才保住他一条命。
王惟弈说他爹其实是可以活下来的,那马是汗血宝马,关内仅此一匹,只要他抛下妻儿自顾逃命,贼人定无法追上,而他并没有那么做。
王惟弈还说道,那日的天空红得像血,就和今日一样,与大火连成一色,就像无边的修罗地狱。炽热的温度使他难以承受,然而更令他痛苦的,是他爹娘临死前凄厉的哀鸣,一声声刺在他的心窝,简直要将他的血肉一刀一刀地凌迟殆尽。
叶修筠听得触目惊心,他默默牵住王惟弈的手,感觉那人的掌心冷得吓人。
王惟弈道这天下为何不是一片万里雪原,将鲜血与火焰冻成冰,将那群害我们的贼人统统冻成冰,冰雪埋葬天地所有,这世上的一切,都要为我爹娘陪葬……
叶修筠被王惟弈紧紧抱住,他问道,连我也要算上吗?
王惟弈微笑道,到那时候,我们也要像现在这般拥抱着,被一起冰封到冰川之中。千年万年后,被人们挖掘出来,他们或许会指着我们讲,看这两个人,怎么会如此,连死了都要在一起。
叶修筠也笑了。
那一年他们十三,卸去童子装扮,已经是一副大人模样,情爱上其实还是懵懂的,但有些事情,似乎是早已注定好了的,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抑或是在他们相伴无数个日日月月中的某一瞬。
☆、天书
《牡山杂记》出现在一个很奇异的状况之下。
那时叶将军还活着,在边疆带兵驻守多年,天高皇帝远的,他的官位在当地是最大,为人又十分豪爽宽仁,边城的居民们待他们一家犹为尊敬。夸张到即使是再富裕有钱的人家,建造小楼也都不敢超过叶府小楼的高度。那座城的人们当时都知道,叶府的二位公子不喜金银,不好女色,只爱古籍书画,因此当地的书商只要一收到书籍,都会提前送上叶府,供二位公子过目挑选。
当时《牡山杂记》混迹在一堆书籍中,正巧被叶修筠拾起。书衣破旧,书页泛黄,若不细看恐怕连书名都认不出,不过那算不上什么稀奇。稀奇的是,本来其貌不扬的书一递到王惟弈的手中,一朵红莲血一般的自书角渗出。他们二人各抓着书的一边,吃了一惊,不敢再动,看着书在一瞬间脱胎换骨,宛如新制。
叶修筠感觉一股白光由书中散出,仿佛在经脉血液之中流淌一般,身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