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时间,可是他们,已经全部舍生取义了!”说到这里,想起先前那一块藏青色的方阵被东胡骑兵淹没的时候,从内里仍然传出来的征东军,万胜的呐喊声,郭荃忍不住留下泪来。
高远回过头来,不远处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残余的东胡骑兵正在亡命奔逃,红衣卫们正在四处追击。城下的民夫们已经走入战场,开始收拾残局,将阵亡的征东军士兵一个个抬出来,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有些人尸首不全,民夫们便在狼藉的战场上,苦苦寻找着他们丢失的那一部分。
至于那些躺在战场之上,还有一口气的东胡伤兵们,民夫们自然是随手补上一刀,让他们一了百了。
两百余名身着藏青色服饰的北方野战集团军的士兵,近一百名红衣卫的遗体,静静地躺在大雁湖畔,这一战。东胡骑兵三千余骑在这里折损一半,而征东军则付出了近三百人的阵亡的代价。
“征东军能有今日的成就,正是因为有这些士兵们不畏牺牲,勇猛向前,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奋力一搏的忠勇百姓,前有积石城,后有大雁湖。”高远站在勇士们的遗体前,看着一边聚集在一起押黑压压的民夫,大声道:“我相信,只要我们万众一心。我们就能不断获得胜利,不断地击败敌人,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之上,创造属于我们的世外桃源,勇士们,让我们擦干眼中的泪水,抹干身上的血迹,踩着敌人的尸体,向前。再向前!”
“向前!”
“向前!”
怒吼之声在大雁湖畔连绵不绝地响起,面对着数百战士的遗体,所有的人心中充满怒火的同时,也充满着信心。
在百姓们一波接着一波的呐喊声中。高远带着不足一千的红衣卫翻身上马,继续前行,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东胡骑兵的残余。在先锋城,统万城下,还有更多的东胡人。
而此时。在另外一处战场之上,宇文垂好整以遐地盯着征东军,他不急,现在急得应当是孙晓,宇文垂不无得意地想,一旦宇文明从大雁湖扫荡归来,孙晓会不会狗急跳墙,孤独一掷地向他发起进攻。如果真是这样,那可真是得其所哉,正好毕其功于一役,孙晓摆出一个乌壳阵,他不愿意去硬碰,但如果孙晓发起亡命攻击,那可就进入到了骑兵的战斗节奏,胜利,唾手可得。
孙晓现在,的确越来越焦燥,看着远处仅剩下一千余人的东胡骑兵,全线出击的命令,几次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发起总攻,或许能将这一千骑兵尽数吞下,但更大的可能是自己遭受再一次的失败。
对手根本不会与自己正面接战,只要自己发起攻击,孙晓可以断定,对手必然会利用骑兵的优势,迅速与自己拉开距离,然后就是无休止的骚扰,骑射,像剥洋葱一般,将自己一层层地剥光,就算一切如意,能将这一千骑兵尽数留下,但自己身边为数千步卒,最后还能剩下多少?自己已经丢了大雁湖,还要丢掉这最后一点兵力吗?保存实力,等到与先锋城,统万城的许原,严鹏会合之后,振奋精神,再战一场,或许还有翻般的机会。
远处传来如雷的蹄声,孙晓心中一震,看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是东胡骑兵,他们已经回来了么?孙晓手脚冰凉,
不对!孙晓睁大了眼睛,宇文明走的时候,骑兵浩浩荡荡,足有数千之众,但现在看起来,最多只有千余之数,而且队形散乱,不像得胜归来,倒似是亡命而逃一般。
出了什么事?孙晓惊疑不定。
不但孙晓此时惊疑,宇文垂也是大为震惊,看着一路疾驰到自己身边,翻身下马的脸色煞白的宇文明,宇文垂大声问道:“出了什么事?你的兵呢?这是怎么啦?”
“叔父,高远来了,高远带着他的那些红衣魔鬼来了。我的兵,我的兵……”宇文明突然放声大哭起来,“就只有这些了,剩下的,全都死了,战死了,被那些红衣魔鬼杀了!”
宇文垂看着失魂落魄的宇文明,突然翻手一掌,啪的掴了对方一个耳光。
“叔父!”脸上留下了五个鲜红的指印,宇文明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宇文垂。
“这一巴掌,打得不是你败给了对手,打得是你败不起,输了便输了,输了阵,不能输人,你这模样,还像是宇文家的子弟么?没得给你爹丢脸。”宇文垂厉声吼道:“今日输了,明日再找回场子来,哭哭啼啼,像个娘们儿一样,能有什么出息?”
宇文明还想辩解什么,宇文垂却是不等他说话,扬手又给了他一巴掌,“你要是没这心气儿,回去之后,我就给你爹说,让你滚回和林去找你娘吧,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两巴掌加上宇文垂恶毒的辱骂,终于让宇文明回过魂来,呛的一声拔出刀来,往马上一爬,拨马便欲走。
“你去哪里?”
“叔父,侄儿去与那高远绝一死战,宁可战死,也不受辱。”宇文明的脸血红,一左一右两个巴掌印异常显眼。
“你想我再揍你一顿吗?”宇文垂森然道:“先是失魂落魄,毫无斗志,乱我军心,接着又识事不明,自投死路,我宇文家怎么有你这样不成气的东西!”
“叔父,这也不行,哪也不行,你要让我怎么做?”宇文明吼了起来。
“撤退。”宇文垂看着不远处的孙晓阵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到了嘴里的肥肉,却又飞走了。高远,难道真有未卜先知之能,他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东胡骑兵拔营,以宇文明为先队,宇文垂压阵,先是缓缓远离战场,离开数里地之后,突然加速,向着辽河方向,急奔而去。
“孙将军,敌人撤退了!”一名校尉看着突然远去的东胡骑兵,一下子跳了起来,大声叫道。随着他的叫声,剩下的不到三千人的征东军齐声欢呼起来,两部在这里僵持了一天一夜,最终却还是东胡人撑不住,退走了。
“孙将军,要不要追击?”一名校尉急匆匆地走到孙晓身边,问道。
孙晓摇摇头:“不争,你马上派人去大雁湖方向,探明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先收敛战死在这里的兄弟们的遗体,再哨探东胡人前进的方向,看看他们是真的退走了还是设下了什么圈套,宇文明走时可有三千骑兵,现在只回来了一千余骑,剩下的那里去了?”
“是不是我们的援兵到了,先前不是说,都督带兵已经正在来大雁湖的途中么?”
“哪能这么快?再说都督可不能算到东胡人会前来袭击大雁糊。”孙晓摇摇头,道。
先锋城中,许原怒气勃发,自从接到了孙晓的信,他便明白自己也好,还是严鹏也好,都被宇文恪给唰了,对方看似大举进攻先锋,统万两城,但根本就是虚晃一枪,醉翁之意不在酒,真正的目的,是要摧毁大雁湖的基地。
如果孙晓还在大雁湖,倒也不用担心太多,但问题是,司令官已经尽起在大雁湖的军队,准备前来支援先锋,统万两城,大雁湖完全是空门大开,东胡骑兵一至,后果不堪设想。但他却无法可施,自己距离大雁湖太远了,即便自己想去救援,也是无能为力。
“就算大雁湖丢了,我也要将你们这些东胡崽子都留在西岸!”磨着牙,许原将桌子拍得砰砰作响,“陈斌在干什么,三天了,三天还没有给我拿下那几架破桥,给我去告诉陈斌,我再给他半天时间,还毁不了那几架桥,他自己提头来见!”
半旬之前,宇文恪率军突然渡河,然后在辽河之上搭起了数道浮桥,将兵马源源不绝地运过河来,许原数次出击,都被对方的骑兵给挡了回来,只能作罢,而在得知宇文恪派出了五千骑兵袭击大雁湖之后,许原联络严鹏,双双出击,严鹏吸引对手主力,由他来进攻这几架浮桥,一旦成功,将对手全部留在这里的希望便大增。
但是宇文恪显然也料到了这一点,在最初的狂野进攻完全吸引了许原严鹏的注意力之后,估摸着宇文垂已经抵达大雁湖并大开杀戒后,便收缩兵力,牢牢地守着这几道浮桥,任由许原狂攻数天,浮桥之前浮尸累累,仍然不能拿下。
也由不得许原窝火,一旦不能拿下这几架浮架,宇文恪便来去自如,而大雁湖的基地和数万百姓,可就要白白丢掉了。
第六百零七章:拼死一战
听完许原的命令,陈斌沉默着抽出刀来,大步向前,一直走到队列的前端,转过身来,看着身后浴血的士卒,突然高高地举起刀来,厉声吼道:“弟兄们,你们还想去做奴隶吗?”
短暂的沉默之后,突然暴发出如山一般的怒吼,“不想!”
“你们还想在东胡人的皮鞭之下,去为那些胡人垦荒吗?”
“不想!”
“但是东胡鞑子又打过来了,不想再去做狗,我们要做什么?”
“杀光他们!”怒吼之声再次响起。
“对,杀光他们!”陈斌厉声道:“狗鞑子们不知死活,竟然敢渡河而战,我们只要毁去这几道浮桥,他们就会成为翁中之鳖,成为我们毡板上的鱼肉,跟着我,去杀光他们!”
“万胜!”
陈斌转身,大步向前,在他身后,一列列的士兵脸色凛然,紧紧地跟着他的步伐。
先是大步走,然后是小跑,陈斌的脚步越来越快,脚步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每一步下去,都将草地上踩出一个深深的印迹。
在他们的前面,是东胡人的兵卒阵列,而在这些兵卒的身后不足百米,便是奔腾的辽河,河面之上,一架浮桥随着波浪起起伏伏。
脚下的草地早已不再是绿色,这几天来,流淌在这里的鲜血,已经草地泡软,绿草变成了红色,黄色的沙地,也变成了红沙土。
陈斌现在是第一军第一师的一名团长,辖下有五千士兵,这五千士兵全部来自以前被俘的燕军士兵。今年的上半年,公孙义与洛雷两人率领麾下的骑兵,在陈斌的带领之下,以秋风扫落叶之氏,扫荡了河套平原上大部分的东胡人屯垦点。救出了约一万两千余人的士兵,这其中大部分,都归属了许原的第一军,孙晓挑走了两千,给严鹏划拨了三千。而陈斌的这一个团,更是完全有这样的士兵组成。
投降,被俘,被狗一下的喝骂,毫无尊严地活着,替东胡人屯垦。被解救之后,这些人被重新武装起来,强烈的耻辱感让这些人与东胡人作战分外勇猛,三天以来,流血飘杵,不但有自己的血,更有敌人的血。
这一座浮桥之前,双方已经倒下了近两千人。
田宗敏眼瞳微缩,这三天来。他已经打退了对手无数的进攻,但这一次,明显,不一样了。他看到的是对手一往无前的决绝,冲在队伍前头的,竟然清一色的都是军官。
从内心底里讲,田宗敏是完全不想站在这里。站在这个位置上的,他是齐国人,奉国相之命前来东胡。帮助东胡训练步卒,抵达东胡已经整整一年了。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一个齐国人,要来帮助蛮子训练东胡,在他看来,这完全违备了他从小便受到的教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东胡人的骑兵已经让中原各国警惕万分,但因为他们有着致命的弱点,对于坚固的城池和阵地防守,束手无策,但是,他们如果拥有了和中原各国一样强力的步卒和对城防攻守的深刻的认识,一旦在日后攻入中原,中原拿什么抵挡?
但是国相田单告诉他,这是齐国的利益。为了齐国,他必须前来帮助东胡。
田宗敏是一个职业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虽然不理解,但他仍然执行,但现在站在这里,指挥着东胡人征东军对战,他仍然感到无法忍受。
无法忍受,也要受着,我是齐国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齐国的利益,为了能让齐国有朝一日能成为这片土地之上的霸主,那怕自己被人误解,被人辱骂,自己也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
田宗敏相信国相田单,因为正是田单出任国相这几十年里,齐国才从以前的羸弱一步上成长起来,才有了如今的国势和地位。
“弓箭手,准备!”他厉声喝道。
“放!”一声断喝,箭如雨下。而与此同时,在征东军的身后,亦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弩箭腾空而起,双方对射,倒下的人却是相差无几。东胡步卒的羽箭有些软,但进攻者奔跑着向前,缝隙却很大,中箭的便多,而防守者以盾牌护住身体,却架不住征东军的臂张弩威力奇大,东胡人还装备不起包了铁皮的盾牌或者是铁盾,他们的盾牌要么是木制,要么是以藤条编成,碰上臂张弩这种有些变态的强弩,一个不好,便是盾碎人亡的下场。
“向前,向前!”陈斌低着头,身体尽量地缩得小一些,脚下步子却迈得很大,先一步冲出箭雨,便多一份存留下来的希望。
羽箭落在盔甲之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不得不说,征东军配给将领的这些盔甲虽然薄,但防护力却极其惊人,当他第一次领到这种营级指挥官以上配备的盔甲之时,还以为这是偷工减料的残次品,只是当军长许原一刀软在这盔甲之上,亦只是将其劈开一条缝时,他才知道这东西的宝贵。
以前在常备军中时,配备给他这一级将领的盔甲,重达几十斤,穿在身上,奔跑极其困难,而在坚固性上,更是一刀便能斩成两截。
这副新盔甲,不到十斤重,居然有如此强的防护力。所以陈斌在奔跑的时候,只注意护着面门,对方的羽箭,根本不可能射穿他身上的盔甲,除非运气不好,被对方的床弩射中。但真要被床弩这种玩意儿正中的话,那也只能说是运气太糟,别说是你只穿了一身盔甲,便是再多穿几身,射不死你,也撞死了你。
陈斌抬头,手在腰间一抹,将骑弩持在了手中,对方的军阵已经就在他身前十数步,这种阵列,他极其熟悉,知道接下来,便是对手跨步上前,持矛前捅。手一扬,在他面前的几个东胡人刚刚跨出步子,伸出长矛的时候,三支骑弩已是射出,正面的三个长矛兵惨呼着倒下,手中长矛坠地,陈斌一声厉喝,趁着对方后面一排还没有补上来的这一个瞬间,整个人已是撞进了前方的队列之中,手中钢刀左劈右砍,霎那之间,便连杀数人,将整齐的队列割开了一个口子,在他身后,士兵们迅速跟上,顺着这个豁口杀了进来。
而与此同时,在长达数百米的军阵列前,这样被撕开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