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最后再说说最是作恶多端的狗族吧,狗族的高手又称人草师,最爱养尸和下毒,害人不浅,其中最厉害的佼佼者名叫吴思霖!”
狗日的!
我握了握拳头,之前在黄皮子岭出没的养尸人,会不会就是吴思霖呢?
这个害人不浅的东西,总有一天我要抓住他!
第三百四十二章为自己活一次!
听闻古枚笛对九黎族的讲述,我们又惊又怒。
惊的是九黎一族不愧为蚩尤后裔,能人辈出,而且技艺惊人。
而怒的是九黎族人行事大多狠辣无情,祸害苍生,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
古枚笛看着我:“知道我为什么当初要选择背叛九黎族吗?”
这个话题问的我有些不好意思,我低下头,羞赧地抠着小手指:“不是因为我的缘故吗?”
古枚笛笑了笑:“我承认,我刚开始只是想接近你,然后利用你,最后完成肩负的使命。但是后来跟你相处久了,我发现你这人热心实诚,心底很善良,经过那么多的生死冒险,我确实对你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唔,我不否认,我真的爱上你了。所以我不惜为了你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你相信吗?你这是我这一生第一个爱上的人!
在认识你之前,我不懂得什么叫莋爱!
从一出生开始,我的命运就是被注定的,我是高高在上的圣使,被族人们像神灵一样供奉着,没有人能够随意接近我,就连小伙伴都不敢跟我一块儿玩耍。我很孤独,那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坐在熔岩湖边上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后来无意间救下了小果果,小果果才成为我唯一的伙伴。
当然,因为爱你,所以我放弃了任务,这只是感性的一个方面。而从理性的方面来讲,离开九黎族才是我真正想要的生活。
从小耳濡目染九黎族的很多丑恶事情,我早就对九黎族充满了深深的厌恶。我一直都想离开九黎族,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我虽然贵为圣使,但充其量也不过是整个部落的傀儡而已,是族人用来解除蚩尤封印的工具!我不要做傀儡,我更不想当工具,我想做一个人,一个有着自主权的人!我要自己掌控自己的灵魂,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
而且现在国泰民安,人民安居乐业,没有战争没有杀戮,这样宁静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吗?如果放出蚩尤龙魂,到时候江湖又将掀起腥风血雨,战争一起,百姓流离失所、生灵涂炭,这并不是我想要看见的结果。
所以,我选择了背叛!
我觉得九黎族人不能再怀揣着这样扭曲的信仰存活下去,这都二十一世纪了,黄帝文明已经延续了整整五千年,难道还想颠覆这五千年的华夏文化吗?如果真的颠覆了,那华夏何在?中国何在?到时候又是怎样一番风雨飘摇的光景呢?阵史布圾。
我一直都想摆脱九老会的控制,去他妈的什么圣使吧,老娘不稀罕!
所以应该这么说,我的心中其实一直存有“背叛”之意,而拓跋孤你的出现正好点燃了我的内心渴望,所以我就那样去做了,无怨也无悔。
至少,我不再是一个傀儡!
至少,我有了爱的人!
至少,我可以为了自己的灵魂再活一次!”
古枚笛的这番自我剖析感人肺腑,我们从中也听出了她的无奈和辛酸。
对于九黎族而言,古枚笛是他们不能容忍的叛徒。
但是对于古枚笛而言,她只想为了自己好好活一次。
难道,这也有错吗?
原来这个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所以当你看见有流浪汉在街边椅子上打盹的时候,不要以为他不快乐。当你看见有长腿美女坐在宝马车里的时候,不要以为她很快乐。
命运就像一条河流,而我们就是河流里的鱼,有的鱼逆流而上抵抗命运,有的鱼顺流而下顺从命运,然后各有各的归途。
人生虽然苦痛,虽然无奈,虽然太多的曲曲折折,但至少我们要证明自己,我曾璀璨地活过!我曾骄傲地活过!我曾对抗命运!我曾是自己的英雄!
这,就足够了!
晨风轻拂,云海翻涌,众人默默回味着心事,谁都没有说话。
“怎么着?都在这里感慨人生吗?”七七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身后。
“参见总捕头!”我们回头看见七七,赶紧抱拳行礼。
七七微微一笑:“我刚才听说古枚笛醒了,所以过来看看!还阳的感觉怎么样?没事了吧?”
古枚笛行礼道:“多谢总捕头关心,已经没事了!”
厉亦风上前道:“总捕头,古枚笛她也想要加入我们六扇门!”
“哦?”七七看了古枚笛一眼,微笑着说:“能够从阴间回来的人,那必定不是凡人!六扇门能有你这样的猛将,那可真是一件幸事!待会儿亦风把他们全都带到聚义厅,我会给他们分配入门任务。只要通过任务考核,你们就能正式成为六扇门的捕快了!”
“是!”我、古枚笛、小果果三人齐声道谢:“谢总捕头!”
“谢我没用,还是凭本事说话吧,一会儿来领任务,再见!”七七潇洒地一甩长袍,信步离开。
我悄悄拉过厉亦风:“风哥,我有个疑问,七七究竟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我看她年纪轻轻的,又是个女孩子,居然能够领导六扇门,实在是有些好奇!”
厉亦风笑了笑:“能够坐上总捕快这个位置,除了过硬的本事以外,还要具有领导才干,总捕头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邪灵案件,还要分派不同的任务。除此之外,还要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作战战术,这都是很费脑子的!”
“那她的身手有没有苏堇夏厉害?”我轻声问。
厉亦风想了想:“只高不低吧!给你讲一件七七最辉煌的战绩!七七十六岁那年,曾经独闯南疆,以一己之力,斩杀南蛮八十二洞洞主,名动天下!”
我暗暗咋舌:“牛逼!”
“岂止呢!”苏堇夏不知什么时候走了上来:“七七二十岁那年独自一人杀入塞北沙漠,半月之后,从沙漠里骑着骆驼走出来,骆驼后面拖着整整一百零八颗鲜血淋漓的人头,那是作恶多端的一群沙漠土匪,号称沙漠一百零八秃鹫!”
顿了顿,苏堇夏说:“斩杀八十二洞洞主也许我能做到,但是斩杀一百零八秃鹫我可能很难办到,所以七七的身手绝对在我之上!”
厉亦风挠了挠脑袋,嘿嘿笑了笑,原来刚才苏堇夏听见我们的谈话了。
听了七七这么多英雄事迹,我不由得对这个年轻女子佩服万分,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拓跋孤在六扇门也要干出一番成绩,不会辱没了黄帝传人这个英名!
半个时辰之后,我们回到六扇门总部,进入聚义厅。
昨天没有进入聚义厅,今日走进聚义厅,才发现聚义厅很大。
中央有个案台,上面放着一个青花香炉,香炉里插着香线,冒出袅袅白烟。
香炉的后面挂着一个巨大的铁牌,这是一个生铁打造的捕快令,黑黝黝的,看上去又重又沉,就像一个巨大的标志,悬挂在聚义厅正中,上面的那个“捕”字显得格外清晰。
七七负手而立,面容肃穆:“先洗手,再上香!”
我这才看见门口放着一个金色小盆,里面装着清水,赶紧过去洗净双手,然后捧着三根香线,单膝下跪,对着那巨大的捕快令拜了三拜之后,将香线插入青花香炉,然后退后一步,垂手而立。
七七背负着双手,来到我们面前。缓缓说道:“要入六扇门,先要过三关,名曰天地人。所谓天,就是天梯,这关你们已经通过了。地,指的就是斩妖,你们需要完成一次降妖任务!最后是人,也就是帮忙为百姓做一件好事!这三关是老祖宗立下的规矩,从六扇门成立之初就存在,成为入门考验的一个标准!你们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我们三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好!案台上面有一个竹筒,里面有不同的任务签,随机看运气,每人抽到的任务都不一样!”七七说。
我看了看古枚笛,又看了看小果果,三人点点头,同时走到案台前面。
“女士优先!”我做了个请的手势。
“那我就不客气了!”小果果随手从竹筒里抽出一支任务签。
古枚笛也抽了一支,最后剩下一支归我。
然后,我们把任务签递给七七。
七七打开任务签看了看:“好!现在我宣布你们三人各自的任务!”
“小果果!”
“在!”小果果昂首挺胸,满脸兴奋。
“近段时间接到消息,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有狼妖出没,不仅袭击狼群,还袭击牧民,你的任务就是前往呼伦贝尔大草原剿灭狼妖,将狼尾割下来见我!”七七说。
“内蒙古?!”小果果啊了一声,苦着脸说:“怎么跑这么远?手气真背啊!”
“古枚笛,你去一趟浙江杭州,那里有邪门歪道冒充僧人作恶!”七七说。
“遵命!”古枚笛抱拳道。
小果果一脸羡慕地说:“哇!杭州吖,风景优美,真好!”
古枚笛说:“我们可不是出去度假的,是去执行任务的!”
“拓跋孤!”七七叫我的名字。
“在!”我大声回答。
七七看了我一眼:“拓跋孤,你手气真好!”
“真的吗?”我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真的!”七七点点头:“你的任务是三个新手任务里面最难的!”
第三百四十三章被吸干血液的少女
飞机在三万英尺的高空爬升。
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欣赏机舱外面的云海。
阳光在云海里面穿梭,一如我的心情一样明媚。
沉郁已久的心情因古枚笛的苏醒而豁然开朗,在那漆黑的心谷深处,仿佛照入了阳光,也仿佛有野花在静静绽放。
我这次要去的目的地是南海上的一个岛屿,名叫:雾隐岛。
据说此岛因为常年被雾气笼罩而得名。
我准备先乘飞机到海南三亚,然后从三亚出海,前往雾隐岛。
三个入门任务里面,我这个入门任务确实是最难的。
不过这样也好,我是男子汉,最难的任务交给我去做,小果果和古枚笛的危险系数相对较低,这样我也就放心了。
宁愿把自己置身在危险之中,也不愿意让心爱的人以身犯险。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有了爱情的人看上去神采奕奕,格外精神。看着机舱上我的倒影,脸上洋溢着幸福。
回头再看看我的这个入门任务吧,一个模特公司在雾隐岛上开展真人秀活动,时限是三天三夜。谁知道参加活动的美女模特竟在岛上死于非命,警方居然找不到凶手。这件连环凶杀案很有可能不是人为的,所以六扇门出手了。我们的职责,就是消灭一切非人类的罪恶。
三亚是一个风景美丽的旅游城市,不过我没时间去欣赏三亚的热带风光。短暂的休整一夜,反正出差有差旅补助,我也没有客气,直接在一家临海大酒店住了下来。推开窗户就能看见蔚蓝色的大海,成排成排的椰子树随风摇摆,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拉起一条白线,犹如千军万马扑向沙滩,发出哗哗的浪潮声,一切宁静而美好。
翌日一早,我去了码头,想租一条船前往雾隐岛。
但是没有想到,刚开始还热情洋溢的船家,一听我说要去雾隐岛,一个个摇头推脱,就算我把价格翻了一倍,他们也不愿意出船。
我有些急了:“你们都不做生意的吗?”
一个黑黑瘦瘦的船家说:“小兄弟,不是我们不做你的生意,也不是我们跟人民币过不去,那雾隐岛根本就是一座鬼岛。听说前几天才出了大事儿,死了好几个漂亮的女孩子,我们都不敢去那里,怕惹鬼上身,挣了你的钱也怕没命消受啊!”
“鬼岛?!”我微微一怔:“大白天的,哪里会有什么鬼,纯属胡扯嘛!我再加五百块,你去不去?”
“兄弟,这……这真不是钱的问题……”船家还要推脱,浪费我半天口舌,他就是不肯开船。
就在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候,一个大嗓门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们再加五百块,船家,开船去雾隐岛!”
我微微一惊,怎么还有人要去雾隐岛?
我转头一看,当场就愣住了。
沉默了两秒钟,我冲来人就叫了起来:“老鸟!老杨!曹亦,你们……你们怎么也在这里?”
刚刚说话的大嗓门就是老鸟,后面跟着老杨,老杨的身后还跟着曹亦和方唯然。
他乡遇故知。
我的心情格外激动,好久没有看见老杨他们,现在突然在这里相遇,彼此显得格外亲热。
老杨穿着三亚当地的标志性装扮,海岛服,浅蓝色的,上面满是椰子树的印花图案,头上还戴着一顶遮阳帽,就像外出旅游的游客。
“拓跋兄弟,好久不见!”老杨冲我打了个哈哈。
我和老杨拥抱了一下,笑着说:“可不是嘛,好久不见,真是想死我了!”
“哎,我可不想你,不过有人嘛,可是想死你了!”老杨嘿嘿笑了笑,回身把曹亦往我面前一推。
曹亦猝不及防,一下子被老杨推了出来,撞入我的怀中。
我条件反射般地伸出双臂,抱住曹亦,以防她摔倒。岛反休才。
此时我与曹亦贴面相拥,我与她之间的距离绝对不超过五公分。
淡淡的女人芬芳扑面而来,这些日子没有见到曹亦,才发现她变得愈发漂亮了,那双大眼睛能把人的魂儿都勾了去。
曹亦倒在我的怀里,一张小脸涨得绯红。
她伸手撩了撩头发,慌慌张张从我怀中挣扎出来:“谢谢……谢谢你……”
我松开双臂,笑了笑。
曹亦回身跺了跺脚,冲老杨说道:“讨厌!”
老杨摘下遮阳帽,伸手摸了一把头发,摇晃着脑袋:“君子成人之美嘛!”
“你确定你不开船吗?”这个时候,又听见老鸟的大嗓门。
“真不出船!要是没命了怎么办?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还等着我养家糊口呢!”船家说。
老鸟伸手摘下墨镜,解开衣襟,露出古铜色壮实的胸肌,从怀里摸出一张证件在船家的眼皮子下面晃了晃:“现在警方征用你的船只,可以吗?”
船家盯着那张警员证,面露苦色:“走吧走吧,只要你们别把我害死就行了!不过话先说明白了,船费我还是要收的!”
“没问题!”老鸟拍了拍船家的肩膀,回头指着我说:“待会儿让他付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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