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夏洛克这一次没有让安德森闭嘴,他只是指着摆在白色的桌子旁边的滚筒洗衣架,“那边是怎么回事?”夏洛克指的,是滚筒洗衣架被打开,里面洗好的衣服都被掏了出来,散落了一地。
“深浅色的衣服混洗了?”安德森不太明白夏洛克问的是什么,所以,他选择了他认为的,可能性的回答:“谁知道呢,那家伙也许就是一个神经病。”
这对夏洛克来说明显是答非所问,但也算是侧面的回答了夏洛克的问题——这不是取证的苏格兰场的警官们做的,那么就只有可能是萨杜瓦把这些衣服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了。
但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夏洛克为此陷入了沉思。
夏洛克的脑袋就如同一台精密的电子计算机,然后即使在沉思之中,也不妨碍他继续观察四周。
而他的观察,一向能让他有所收获。
比如说现在,夏洛克就发现了跟珠宝盒一起摆在桌子上的,手机的直充的数据线,但最重要的手机摆到哪里去了?夏洛克让约翰帮忙找,但很遗憾的是,同样观察力惊人,而且视力也同样惊人的约翰也对此无能为力。
也许是苏格兰场的警官们拿走了,但约翰在找手机的时候也问过了雷斯垂德,可是他的回答却是同样没有找到,但总会找到的。
就好像萨杜瓦的手机凭空消失了一样。
这让夏洛克很在意。
“萨杜瓦有精神类的疾病吗?”约翰跟在夏洛克的身边做助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现在随身都会带着一又白手套,所以他跟着夏洛克一起四处查找线索的时候也会载上手套,而此刻他戴着手套的手上拿着一瓶药,正是有着精神类疾病的患者所服用的。
而且还中狂躁症患者的用药。
约翰把药瓶递给夏洛克之前,先把药瓶打开,但是里面的药片让约翰产生了疑惑。
穿越重生了几个月,约翰已经把这具身体的记忆融合得差不多了,但现在他产生了一丝疑惑,因为在他的记忆里,正确的说是真正的约翰华生的记忆里,这个牌子的专门抑制狂躁症的药片似乎没有粉红色的。
又或者是他记错了?
不管怎么样,约翰把他发现的药瓶交给了夏洛克,然后把他的疑惑也告诉了他。凭着在大理寺多年的断案经历,在刚开始的疑惑过后,他可不会认为真的会是自己记错,因为这很有可能对破案有关系。
在夏洛克研究起药瓶里的精神类药物的时候,约翰开始翻找起萨杜瓦家的抽屉。
当然,约翰比起那些苏格兰场的警官们,直觉显然更高些,而且经验似乎也更足一些。他看到了萨杜瓦的病历本,上面有大米过敏的经历,但是如果他之前没有看错的话,在厨房里,似乎有一袋开过包的大米。
而萨杜瓦的大米过敏经历是三年前,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厨房的那袋大米应该已经过期了,如果没过期,那么就是新买的,萨杜瓦又为什么要买新的大米呢?
约翰可以肯定那袋大米是新的,因为萨杜瓦对大米过敏,那么他显然不会再吃大米,那么那袋让他过敏的大米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被萨杜瓦扔了才对。
约翰把病历交给夏洛克,然后去看那袋开过包却没有少一粒米的大米袋子。那是超市上专卖的十公斤大米,并不是什么知名的牌子,而且日期确实是新的。
也许他不是自己吃的,而是请别人吃的?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什么里面的米一点都没有少?又或者说是人还没来,可是如果人还没来,为什么萨杜瓦会这么迫不及待的先把米袋给开封了?
约翰把米袋从架子上取下来,把它给打开,然后又找了个大的脸盆,把里面的米给倒了出来,结果却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手机里被拆卸出来的电池和手机卡。
结合之前所看到的从洗衣机里掏出来被扔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基本可以明白过来了。
看来萨杜瓦不小心把手机和衣服一起扔起了滚筒洗衣架里,当他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而大米是天然的干燥剂,所以萨杜瓦跑到超市里买了一袋大米,想拯救自己的手机。
“我有预感,萨杜瓦的手机和他所吃的药可以告诉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真相。”约翰把已经干燥的手机卡和手机电池装到了手机里,露出了一个笑容。
“你知道的,我也同样这么认为。”夏洛克接过手机,干净俐落的开了机,并且解了开机的密码,先检查里面的号码簿。
号码簿里除了有曼特罗医生家里的电话号码之外,还有曼特罗医生本人的手机号,这一
发现让夏洛克的嘴角微微的勾起。
继续检查其它的软件,然后发现里面有一些录音,夏洛克打开这些录音,然后听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音色从录音里传了出来。
“看来可以确定凶手是谁了。”夏洛克下了结论,然后他和约翰对视了一眼,笑着说:“做得不错。”
“别忘了,我可是大理寺出来的。”约翰同样笑着回答,觉得今天过得很过瘾。
他果然还是喜欢查案的过程,因为当真相被抽丝剥茧的找出来时,那种成就感真的让人会上瘾。
作者有话要说:奇怪,为什么评论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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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这把熟悉的音色属于理查德·曼特罗医生;他认识凶手,不止是因为皮特·萨杜瓦是花店的店员,而且他其实还是皮特·萨杜瓦的心理医生。
那么曼特罗医生其实知道萨杜瓦有狂躁症;而且对上红发的女人时;这种症状更加明显;就如同对上艾琳时一样,他想杀了她,然后就这么杀了丹普夫人。
夏洛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因为丹普夫人以前长得明明很好看,为什么会突然整容;而且把金发染成了红头发;毕竟夏洛克觉得金发更好看一点,那么就不存在把容貌整得更好看一点的原因了。
更何况;丹普夫人整容之后,跟艾琳长得是那么相像。
看来,一切都是曼特罗医生搞的鬼。
就在萨杜瓦吃着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药物试图缓解他的狂躁症的时候,曼特罗医生换了他的药,让他一直去自己的家里送花,让丹普夫人整容得跟艾琳很像,以此为意图刺激萨杜瓦的凶性,然后杀了丹普夫人。
这是有预谋的杀人,虽然是利用了萨杜瓦杀的人,但曼特罗医生依然可以被判刑。
手机里的录音是证据,因为萨杜瓦喜欢把心理医生为他分析治疗时说的那些话给录起来,然后在他心情不佳的时候打开,反复的听。
一切都串连起来了,所以夏洛克把手机交给了雷斯垂德,因为捉捕犯人,是属于苏格兰场的工作,而不是咨询侦探的义务。
案子在破解之后就失去了吸引力,夏洛克可不会管这一份语音证据足不足够定下曼特罗医生的罪,因为那是苏格兰场的问题,如果雷斯垂德没有办法解决的话,相信麦考夫会很乐意为他的亲爱的帮一点小忙的。
这次的案子很轻易就解决了,甚至谈不上有多难,夏洛克觉得整个案子无聊乏味到了极点,所以他摆着一张同样无聊管味的表情,伸手拦下了一辆计程车,带着约翰回到了贝克街。
对于夏洛克来说,接下来的日子恐怕又要回到了乏味,既然没有了案子,夏洛克在自己的家里通常不会因为随时可能的出门而一身的正装,而是穿着手工定制的丝绸睡袍,那手感非常的舒服,所以它是即使麦考夫亲自送过来的,夏洛克也不会拒绝的东西之一。
夏洛克回房间换衣服的时候,约翰也没有闲着,因为快到中午了,所以他必须去做饭,即使他的室友兼上司其实并不喜欢吃东西,但约翰却不能对夏洛克那越来越瘦的身体不做任何反应。
而且夏洛克的脸已经够长了,约翰可不想看到因为消瘦,使得夏洛克的脸变得比现在还要长,即使他还是那么英俊,那也是约翰不能忍受的。
在厨房里切着番茄,约翰突然觉得现在就仿佛是在做梦一样。
他死了,然后又活了,变成了一个金发蓝眼的番人,而且现在还身处在大唐灭亡的一千年后的英国,甚至收敛了前世嚣张狂妄的性子,忘记了君子远庖厨的至理名言,在贝克街221b的厨房里为一个脸长得不像话,破案能力也惊人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做饭,就为了让他不至于饿死!
这真可怕!
但这就是现实!
即使心中突然有了怨气,约翰还是把饭给做好了。
拖着不愿意用餐的夏洛克来到餐桌旁,废了一些心思让他用餐,一顿饭下来,约翰觉得自己有点心力交瘁,虽然谈不上无怨无悔,但他确实没有一点的怨言从口中说出来。
饭后,约翰无礼了夏洛克黑咖啡加两颗糖的要求,径自冲了一杯普洱茶和一杯牛奶。牛奶是给夏洛克的,普洱茶是给他自己的。
“有兴趣去趟中国看看吗?”夏洛克眼睛盯着手上的黑莓手机,似乎漫不经心的问道,但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成功的让约翰吃惊了。
“怎么突然想到去中国?”约翰放下了盛着普洱茶的白瓷杯,有些不确定的问。
“你不是有点想念自己的故乡了吗。”夏洛克演绎出了约翰的心情,现在他在用手机联系他最讨厌的魔王麦考夫的女助理,鉴于这位女助理一天至少要换一次名字,所以夏洛克只记住了她其中一次跟他介绍时的名字——安西娅。
夏洛克现在在策划一场意外,而这场意外现在就在约翰的面前上演了,因为是在案件之外的事情,他也没有什么需要特意的瞒着他的博客作家。
虽然这很傻,而且也没有必要事事交待,但夏洛克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在约翰的面前表现的诚实。
不过,旁观者大概可以猜得出来,不外乎这位是iq一千分的大侦探eq却近于0,只是,他的直觉又出乎意料的超于常人,所以在夏洛克意识到自己对约翰的感觉之前,他就已经使用着野兽般的直觉,观察着约翰,并且用行动讨好约翰了。
比如策划一场中国之行。
也许,偶尔放下案子,到外边去走走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夏洛克语。
他们两个现在正分别坐在沙发的左右,靠得有点近。约翰看着双手不停的在发短信的夏洛克,沉默了一下之后,回答道:“不,其实我暂时还不想去。”
夏洛克的手停顿了一下,但还是继续让安西娅买两张明天飞往中国的机票,反正即使约翰最后还是决定不去,相信麦考夫也不是损失不起两张机票钱。
夏洛克没有问为什么,他只是在发完了这条短信之后,夏洛克把手机放到睡袍的口袋里,转过头观察了一下约翰,最后他在脑海里的演绎推理使他得出了一个近乡情怯的结论。
但是这个近乡情怯是来源于担心故乡的改变已经让他无法再回想起大唐,还是来源于其他,这是属于人心的一部分,夏洛克没有办法演绎出来,除非约翰开口透露出只言片语。
“为什么不去?”夏洛克决定要套话,因为他从来不允许自己的身旁存在着谜题,当然,如果其它地方存在着谜题,他也一样要寻找出来,然后一一解答。
“我不是不去,而是不想现在去。”面对着这个直率而又任性的仿佛十二岁小男孩的大侦探的追根究底,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解释道:“我确实思念着我的故乡,但现在的中国跟大唐相差的太远了,我想我需要一点适应和做好心理准备的时间。因为去了中国,就表示我确确实实的接受了现实。”
“所以,你现在还没有接受现实?”夏洛克有点吃惊,“我以为你早就明白了现在距离大唐已经至少有一千年了。”
“知道是一回事,但是接受又是另外一回事。”约翰说道:“虽然我的表现在你看来一直是很坚强的,在重生之后积极的面对生活,面对现实,但是故乡是我的脆弱,我无法舍弃。因为那里有我的亲人,而我跟他们的关系和你跟麦考夫不同,我们相处的很好,我在那里有很多的遗憾,因为我甚至还来不及……”
“来不及什么?”约翰的话一停顿了下来,夏洛克就迫不及待的接口询问。
“来不及为我父亲报仇。”约翰的脸色很沉重很难看:“裴家被灭门了,而我一直在调查是谁害死了我的父亲,可是毫无线索。”
“看来,这也是你成为大理寺少卿的原因之一。”
“你错了,这应该是我进入大理寺的原因,而我成为大理寺卿,是因为我有着优秀的破案能力。”约翰改正了夏洛克的语病,然后总结:“不过,我当然是比不上你的。如果你在的话,也许我早就找到我裴家的灭门凶手,为我裴氏上下三十五口人报仇雪恨了。”
只是,现在追究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裴东来已经死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千多年,早就没有找出凶手的希望了。而且在这个时候,灭了裴家满门的凶手也早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早就没有与之计较的可能了。
气氛变得凝重了起来,然后谈话告一段落。
第51章
伦敦的天气总是阴沉沉的;很少有见阳光的时候,这让习惯了明媚的阳光的约翰总觉得不爽快。而夏洛克可以说除了聪明之外,也是最细心的人;既然中国之行未能成行;但还是可以带着约翰去其它地方旅行的。
正好;有一个案子需要夏洛克离开伦敦一段时间,而带上他的助手一起去也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
其实在夏洛克看来,这不过是个小案子,即使是涉及到了三个人命的案子,但他只花了一分钟的时间就把它给完美的解决了;那么它就确确实实的只是一件小案子。
来到了著名的赌城;美国内华达州的最大城市拉斯维加斯,在把案子给顺利的解决了之后;夏洛克就带着约翰做他在以前一直觉得是浪费时间和生命的事情——赌博。
众所周知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聪明的人,而他这份聪明,即使运用在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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