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故事之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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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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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已经快黑了,晚风清凉。
  从季子祺走出酒店大堂开始,便有双眼睛紧紧盯著,但他浑然不觉,仍左顾右盼地站在路边截车。
  计程车并没有将季子祺直接载到家,而是将他放在离到家还有一段距离的路上。季子祺下车後,强忍住身上的伤痛和胃部的不适,沿著店铺前面的人行道慢慢走。
  他进便利店买瓶漱口水後,塞进背包里,又走进相隔不远的药店,从凌霄的角度,看不到他买了什麽东西,但很快就出来。
  当再次路过模型店时,季子祺停住脚步,在橱窗面前观望著。凌霄等一小会,见他仍是兴致勃勃的模样,便把压低头上的棒球帽,混入人潮中慢慢地接近。
  这时模型店的老板走出来,是个年轻的男人,他热情地地推介著商品,只见季子祺和他交谈几句,又摇摇头,随後加快脚步回家。
  他并不知晓,自己刚与死神!肩而过。
  “宵,你竟然想在大街上动手,这麽冒险的方法根本不像你的风格。”
  “闭嘴。”凌霄不耐烦地说。
  金仍喋喋不休地道:“你可以潜进目标人物的家里动手,再不行,埋伏在回家的必经之路,我不是教过你,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行动吗?”
  凌霄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金所说的方法,他早已经尝试过。但季子祺的防盗措施做得很好,小区和楼道里又有监控设备,并非是理想的作案场所。
  金看出他有难处,叹气说:“唉,没想到这次会那麽棘手,你耐心点吧,总会找到机会下手的。”
  凌霄烦躁地耙耙头发:“他看到了我的脸!”
  金石破天惊的认真起来,问:“需要帮忙吗?”
  “不,我会尽快解决的。”
  “尽快才好,别砸了我的招牌。”金说。
  凌霄没有回应,倒在床榻上,交叉双手托住自己的後脑,表情甚是阴鸷。

  第六章 埋伏

  对於被看到庐山真面目的凌霄来讲,行动已经是迫在眉睫。在一个周末的夜晚,天空下起蒙蒙细雨,凌晨时刻,他像往常那样跟踪季子祺回家。
  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回南天”,气候格外的潮湿阴冷,路面皆是深深浅浅的积水,早晚时分,更泛起薄薄的迷雾。
  季子祺撑著张扬的彩色的碎花雨伞,他改变了路线,拐入蛋糕店和模型店之间的巷弄里。凌霄犹疑片刻,便加快步伐跟随,两人一前一後在幽黑而四通八达的巷弄中穿梭。
  雨势时大时小,凌霄身上的黑色雨衣不断地淌著水,他尽量放轻动作,像软骨的蛇类滑行狙击猎物。在巷子分岔的转角处,凌霄紧贴墙壁慢慢探出脑袋,却发现不见季子祺的踪影。
  凌霄此刻脑海倏地闪过两个字,危险。
  就在须臾之间,前後方都传出来势汹汹的脚步声,毋庸置疑的,凌霄遭到埋伏。
  在武器和身手上,凌霄是占有优势的,一过招,他便知道对方只是些下三滥的黑社会打手,虽穷凶极恶,但没有受过专业训练。
  可子弹是有限的,身手再好,毕竟数量差异太大,俗语也有讲,蚂多能咬死象。
  在狭窄的暗巷里,凌霄的行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他左闪右避不时还击,後背和肩膀还是难以幸免的被长刀砍到。对方似乎一心想要他的命,每当有人倒下,便立即会再有人扑上来。
  凌霄将最後三发子弹连续用尽,终於在包围圈里打开缺口,他迅速地拔出匕首,刺入前方举刀的人胸口,然後使出全力,横冲直撞地推著奄奄一息的人往前冲。
  见到他用活人当作盾牌,散发出的那股狠劲让其他打手有所顾忌,不过是眨眼之间,凌霄已经用脚踹开被他刺中的人,拔腿便跑。
  突然,响亮的枪声传来,凌霄的脚步微微踉跄一下後,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中。
  有个男人利落地从阳台跃下,用命令的语气说:“给我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陈向南无视周遭七横八竖的伤员,直盯住凌霄消失的位置,其眸咄咄逼人,其华无坚不摧。
  凌霄这辈子,从未如此狼狈过。
  不知道自己捱了多少刀,浑身都在痛,腰间被子弹擦过,没个动作都牵扯到伤口,雨衣里,几乎已经全被血水给湿透。
  当他筋疲力尽的倒在地上时,被一片鲜豔的彩色刺痛眼睛,即使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也掩不住那五颜六色的缤纷。
  凌霄讽刺地想,他还是比较喜欢黑色。
  夜阁里,季子祺局促地坐在沙发上,双手规规矩矩的放在大腿,低垂著脑袋。
  “这里环境还不错,比龙哥的破烂酒吧强多了。”陈向南说。
  季子祺不知该如何回答,恰巧有侍应推门而入,他便抢过托盘,毕恭毕敬地把酒端到陈向南面前。
  “你都是这样招待客人的?”陈向南问。
  “向南哥。”季子祺忐忑地看著他,说:“你要找我打个电话就行,实在不必大驾光临。”
  “谁说我是来找你的。”
  “呃?”
  季子祺的表情,仿佛是被雷劈到。
  “你倒是自作多情。”陈向南端起酒抿一口,放松身体陷入沙发中,戏谑地道:“久闻夜阁的大名,我今天是来找快活的,如果你想留下来伺候,我也不会介意。”
  原来陈向南不是来找茬的,明白这点後,季子祺的腰杆直很多,他拍拍胸口说:“向南哥,你可是来对了,稍等一下,我这就给你叫人去,保证让你不虚此行。”
  说完,他便迅速地开门,落跑。
  陈向南不由啼笑皆非,这人果然是属耗子的。
  “向南哥,还用找人跟著他吗?”随他一起来夜阁的心腹问。
  “不用,都已经打草惊蛇了。”
  “恐怕接下来这小子的处境有危险,那杀手必定会报复。”
  “那要看他的命够不够硬了。”陈向南微微垂下眼帘,沈思片刻後,说:“即使不能查出幕後黑手,龙哥的仇也必须报,单靠我们自己不行,查出杀手的底细後,花钱请个有能力的,尽快了结此事。”
  被突如其来的吓一跳,季子祺也没心情再继续等生意,决定提前回家。
  他背著挎包,到夜阁附近的餐厅打包外卖,然後看看表,走到路边拦截计程车。临进家门前,季子祺踌躇一阵,深呼吸後,才抬脚踏入。
  客厅里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放在原位,季子祺提到嗓子的心稍稍回落,他关上大门,掏出钥匙反锁好。
  相比起客厅的洁净,房间里就一塌糊涂。毛巾绷带棉花到处都是,其中还有些沾上血迹,床上躺著一个人,眼眶泛青脸色灰白,以呈现出频死之相。
  季子祺探探他的体温和呼吸,顿时方寸大乱,他看到床单的血迹比出门前更夸张,便知道再这样下去会无力回天。
  他可不想这个人死在自己家里,早知如此,倒不如任由他自生自灭。季子祺围著床转两圈,那起挎包和钥匙,像风一样冲了出去。
  他从药店里买一大堆东西,又翻出本急救课程的书来,最後终於下定决心,用绣花针穿线,然後自己来帮他缝好伤口。
  床头的闹锺滴答滴答响著,时间飞逝。
  季子祺总算是顺利完成他人生中第一次缝合手术,姑且不论成果如何,光是占满血的双手已足够令他反胃。
  但床上的人情况仍没有改善,体温越来越低,心跳也开始放缓。季子祺再次绕著床兜圈,半晌後,拿出刚才买回来的针筒。
  季子祺盯住针筒犹豫,有四分之三的机会赢,到底该不该赌,如果床上的伤患是AB血型,那麽人就算是他亲手杀的。还有个办法,比如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但很可能会被陈向南知道。
  “啊!死就死吧!”季子祺焦躁地大叫。
  他将针筒里的空气挤出後,用针头扎进右手胳膊,很快,殷红的液体被抽取出来。然後胆战心惊的输给昏迷不醒的人,第一针血输完,季子祺的动作麻利许多,反正开弓没有回头箭。
  大号的针筒,每次能抽一百毫升的血液,季子祺总共反复五次抽出和输入。他能做的已经做完,接下来是观察伤患的情况。
  相互排斥的血型混合会产生凝血,造成血管血堵塞,然後器官因为供血不足而坏死。
  是生,或死,唯有听天由命。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云雾,洒落在客厅里的时候,季子祺被巨响惊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从沙发上坐起来,便发现有个人倒在地板上,手里还握著水果刀。
  他打个哆嗦,顿时睡意消散,抬起脚就往那人的身上踹,骂道:“狼心狗肺的东西!”
  凌霄虽然虚弱得昏厥过去,但并非全无意识,听到他闷哼的声音,季子祺又再踢多几脚,才认命地把人搬到沙发上。
  虽然人已经在自己家里呆两个晚上,但之前忙著疗伤和抢救,所以季子祺都没有细心观察过他。
  带著七分好奇三分惶恐,他低头打量这人的相貌,原来杀手是长这个样子的,身材高大并且壮实,轮廓分明额头饱满,五官并没什麽特色。失去血色的嘴唇很厚,冷酷中又带点不经意的脆弱感。
  季子祺给出的评价是:人模狗样。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只能照常上班。尽量装作和平时一样,偶尔跟领班顶嘴,与阿宝打打闹闹,陪客人调情喝酒,时间过得飞快。
  当季子祺再回到家的时候,刚推开门就被勒住脖子,他藏在橱柜里的水果刀,又一次出现在眼前。
  “这是哪里?”
  季子祺不敢乱动,他用颤抖的声音说:“你、你先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
  凌霄显然不满意他的回答,手臂用力,勒得季子祺几乎无法呼吸:“埋伏我的是什麽人?你和他们是什麽关系?”
  “唔……”季子祺指指自己的咽喉,等对方放松力度,才有气无力地说:“大哥,我是被逼的,你杀死龙哥後,那些人就找上我了。至於为什麽救你,我也是无奈之举,谁知道你死了以後会不会有其他人找我报仇。”
  过了好一阵,都没有听到任何回答,季子祺继续说:“我不知道你为什麽要杀龙哥,但那也不关我的事,看在我救你一命,连血都输给你的份上,就放过我吧。”
  感觉到背後的压力突然增加,季子祺咽了口唾液,浑身都不自在。他并不知道,凌霄受伤以来滴水未进,身体已经到达极限,刚才挟持他时,不过是在装腔作势。
  “把我扶到那边去。”凌霄用刀尖指向沙,又警告说:“不想死的话,就别耍花样。”
  季子祺依照他的吩咐去做,将人搀扶到沙发上,见到凌霄气息奄奄却又咬牙死撑的模样,顿时再没有顾忌。
  他转身便往房间里去,片刻後,手中拿著药盒递过去说:“赶紧吃了。”
  见到凌霄用凶狠地眼神瞪著他,季子祺随手将药抛到茶几上:“吃不吃随你,别死在我家里就好。”
  凌霄犹豫一下,拿起药盒细看,全是消炎止痛这类常用药品,还有各种维生素片,正正是他所需要的。
  当季子祺将打包回来粥端出到客厅时,见到凌霄站在大门前。他上身缠著绷带,仍穿著先前染血的黑色长裤,看似正要离去。
  “走好,不送。”季子祺说完,又讽刺他:“你这身打扮真是标新立异,想不引人注意也难,等被那些人抓住时,千万别提起我来。”
  凌霄脸色阴沈地看看他,冷哼一声,伸手握住门把。
  季子祺气急,骂道:“你这人怎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好歹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我可不想白忙一场。还站在那里做什麽,快过来把粥喝了。”
  若是平时,遇到敢对他大呼小叫之人,凌霄或许会直接扭断对方的脖子。但他目前的情况难以做到,除了感到阵阵昏眩和乏力外,就连肚子确实饿极,想了想,索性也不再逞强。

  第七章 心愿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於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於溅上鲜血的罂粟花。
  若是地狱有十八层,夜阁不过是入口,这栋位於半山腰的豪华别墅,才是真正的炼狱。
  皮质颈圈栓在白皙的脖子上,银色的钢夹深深嵌入暗红的乳晕,黑色的麻绳勒紧身体每个可以活动的部位,非常刁钻的捆绑方式,迫使被绑住的人必须保持将头後仰的姿势。
  那张高高仰起的脸蛋并不算美豔,眉目干净而清秀,本该是看上去让人感到舒心的面孔,因为一枚白色的口枷球而变得淫靡。
  王总对自己的艺术品很满意,他拿起橄榄油,均匀地涂抹在季子祺的皮肤上。紧致的小腹,修长的双腿,几经起伏的身躯,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染上一层灿烂的光泽。
  再将震动的假阳具推进男孩的身体里,看到眼前的人痛苦而无助地颤抖著,艰难地维持著跪立的姿态,边承受来自身体深处的蹂躏,边淌下晶莹的泪水和唾液。
  “美,实在太美了,简直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王总叹息道。
  他的眸子染上氤氲水雾,隐隐流露出绝望而哀切的神态,像是被诅咒桎梏的罪恶灵魂,盼望著救赎,亦渴望幻灭。
  王总迫不及待地摘下口枷,掀开浴袍,掏出自己疲软的男根,塞进那张尚且无法合拢的嘴里。当看到自己那根丑陋的东西在饱满而嫣红的唇间进出,仅靠视觉上的享受便足以令他疯狂。
  即使无法真正占有这具年轻的身体,但他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有无数的方式和手段,让他哭泣、让他高潮。
  季子祺这三个字,犹如一片逆鳞,不舍得剔除,又刮得他生痛。
  “小祺……”
  中年男人痴痴呢喃著。他跪倒在红木地板,怀里抱著气若游丝的男孩,凌虐的痕迹布满苍白的躯体,妖冶并且诱人。
  呆在别墅的这三天里,对季子祺来说漫长得如三十年。白天,王总是阔绰的金主,慈祥的长辈,温柔的情人,当夜幕降临,便化身为不折不扣的魔鬼。
  “小祺,我送你回去吧。”王总说。
  “不用,帮我叫辆车就好。”
  “可我担心……”
  季子祺挤出牵强的笑容,说:“不劳烦王总费心。”
  愠意在王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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