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些都是过去,他现在有能力给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这样一个家,以弥补自己曾经缺失的东西。只要,他拿回账本就行。
第二十二章 婆娑(结局)
殷锡元再见到凌霄时,几乎认不出他来。
凌霄浑身血污,像垃圾般瘫在地上,从头到脚找不出一块完好的皮肤。他的嘴唇惨白,十根手指变了形状,左耳已经被削掉,不难想象这些天所发生的事。
可是凌霄却认得他,肿得如核桃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目光从他脸上扫过,仍是充满不服输的斗志。
“什麽都没问出来?”
手下小心地答:“他的嘴巴太紧,三天里一个字也没说过。”
“废物!”殷锡元迁怒道,走向前用脚尖踢踢凌霄:“看来遇到一个不怕死的。”
凌霄动弹不得,便嘿嘿地笑了一声,难听的嗓音不堪入耳。
殷锡元双手交叠在身後,绕著凌霄走了两个圈,他停下来思索片刻,眼里浮现残忍的笑意。他先吩咐人装桶水来,将凌霄冲洗干净,然後再剥光衣服。
“最後给你一次机会,再不合作休怪我无情。”殷锡元说。
凌霄赤条条的躺在地上说:“你、去、死。”
有那麽一种人,形容得好听点叫铁骨铮铮,不堪点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凌霄这人喜欢的东西不多,讨厌的却不少。尤其最讨厌被别人逼迫,他不想做的事,就是有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也不会去做。
殷锡元见识到他的倔强,所以下了狠手。
他让人先将凌霄的大腿分开,把男性的重要部位袒露出来,然後用刀片割破阴囊表皮,挤出椭圆形的灰白色睾丸,做完这些,血又流了一地都是。
“连接睾丸的有血管、神经、淋巴管和至关重要的输精管,只要把它们全割断,这个睾丸就回不到你的身体里面去了。”殷锡元详细的解完,看著凌霄问:“我已经没有耐心了,你确定要一直跟我作对下去?”
凌霄脸色青白,想要握紧拳头或抓住东西,但被折断的手指动一动都痛得钻心,只能死死咬紧牙关。
殷锡元等了两分锺,已经知道他的答案,做个手势,便有人把他睾丸与身体之间的连接切断。接下来,他们又将同样的事如法炮制做一次,凌霄的下身大量失血,人也陷入昏迷。
殷锡元恨得牙痒痒的,他已经做到这个地步,把凌霄变成一个废人,但依然没办法让对方松口。他沈不住气,把桌案上深得心意的紫砂茶壶摔烂,阴沈沈的脸色,让满屋子手下连大气也不敢喘。
他的岳父打电话来,询问事情进展如何,在堂堂的中央军委秘书长的威严关怀中,殷锡元惟有撒下弥天大谎,暂时应付过去。
事情越来越麻烦,殷锡元一夜急出满嘴的燎泡,像被逼入绝境的狼,不复最初的风度翩翩。
凌霄一醒过来,他便迫不及待的逼问:“我已经查到,你和季子祺,也就是我的好表弟关系密切,他到底在哪里?”
凌霄痛得哼哼两声,人虽醒神志却是昏乱。
殷锡元命人找来兴奋剂,加大剂量注射给凌霄,病急乱投医,不再顾他的死活。
“季子祺和账本在哪里?”
“在同一个地方。”凌霄声如蚊呐地说。
“到底在哪里?”
“你猜……”
殷锡元将从酒店的消防栓找到的东西丢在他面前,说道:“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这账本是假的,你被一个婊子给玩弄了!”
“让我猜猜季子祺是如何骗你的。他一定跟你提过我,让你把账本偷给他,然後借此要挟,想从我这里得到你们要的东西,对吗?”
虽然凌霄没有承认,但从他突然张大的瞳孔里,殷锡元知道自己猜对了。他阴恻恻地笑了,即便已是丧家之狗,依然露出最後的獠牙来。
“可惜你不知道,季子祺有多恨我,他之所以会有今天全都拜我所赐。他就是宁愿把账本烧了,也不会再让它到我手里。”
凌霄的呼吸开始急促,脸上泛起红光,睁得大大的眼睛明亮让人惊悚。兴奋剂加速了血液循环,原本已经止血的伤口,再度渗出丝丝殷红,双腿间残缺的地方最为明显。
“妈的!”殷锡元发疯似的用脚望凌霄身上踹,直到电话响起才停歇。
他接起电话後,脸色变了又变,再看向凌霄时,目光是难以形容的复杂。
绝望、愤恨、不甘和丝丝幸灾乐祸。
两人从见面时就注定是敌人,殷锡元想撕开他不为所动的面具,凌霄则想卸下这个伪君子的外衣。结果他们都成功了,但谁也没有赢。
“亲爱的表弟让我转告你,他下辈子一定会报答你。”殷锡元说。
凌霄没答腔,他已经说不出话来,无论多用力的呼吸,得到的氧气仍不足够。
殷锡元开始癫狂,揪住他的头发问:“至少告诉我,你为什麽要针对我!为了可笑的爱情?为了所谓的道义?”
凌霄闷哼一声,眼睛像死鱼似的翻白。
外面传来警笛声,由远而近,这次轮到警车将别墅围得水泄不通。殷锡元掏出枪来,用死灰般的脸色扣下扳机。
一枪给凌霄,一枪给自己。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时光在时间留下的印记,很多,让世界变得满目疮痍。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甚少,连记忆也会随著时间模糊。
半年後,有个男孩坐在图书馆里,他穿著浅色的T!衫,亚麻色的长裤,脚上是双朴素的白色球鞋。他和这里大多数人一样,散发出干净、清纯、没有被世事玷污的痕迹。
只是他的眼神过於沈静,像潭水,没有波澜,亦不见底。
他现在的名字已经不叫季子祺,而改成黄小明,和中国成千上万的人同名。日落西斜,他抱起厚厚的课本离开图书馆,薄凉的秋风让他缩起肩膀,走在校园外的林间小道,背影单薄。
灰黑色的轿车停在小道中途,有双锐利眼睛透过车窗,目送他渐渐远去,消失。
“向南哥,老远来一趟,也不打声招呼?”
“我答应过的,要给他的新的身份和生活。”陈向南说。
“和这种人讲什麽信用。”丧彪有点不服气的意味。
“你有他一半厉害,我倒省心多了。”
“我还比不过一个男娼?”
不理会丧彪忿忿不平的声音,陈向南望著小道的尽头,若有似无的笑了笑。
最早看透季子祺,是在他按照要求,一步一步引凌霄步入陷阱後。当时他故意撑著张扬的雨伞,看似大胆无知的举动,却早已充分计算对方的反应,料定凌霄不会当众动手,而是选择跟踪自己进入暗巷。
从那以後,陈向南就开始调查和琢磨季子祺这个人,然後越来越多的惊喜发现,像读一本封面不起眼的书,逐渐被里面丰富的内容吸引。
死在时锺酒店的第一个男人叫叶范,近几年频频获得荣誉的大学教授。龙义杰,王自强,殷锡元,看似毫不相干的人,却有一个共同点。当年季家衰败,这几人都有推波助澜行动。
每一个关键串联起来,便得到令人震惊的答案。陈向南认为,以季子祺的阅历和年龄,应该策划不出如此复杂的阴谋。
据他分析,最开始季子祺或许只是想死,但他不愿死得毫无价值,所以用殷锡元的英文名聘请杀手,希望能给对方惹些麻烦。
但陈向南还是佩服他,因为世上从来没有最完美的计划。季子祺能在不断发生的意外中,用最快的时间改变计划,紧紧抓住机会,把凌霄当成复仇的武器。最令他佩服的一点,当凌霄再无利用价值後,便毫不犹豫地舍弃他。
他给季子祺的评价就一个字,狠。
所以当季子祺拿著账本和他谈条件时,陈向南少有的没讨价还价,是出於对对手的尊敬。
“黄小明,今天这麽早回宿舍?”
季子祺愣了愣,才想起自己改了名字,连忙答:“脑袋有点沈,就先回来休息了。”
“今晚和艺术系有联谊会,你参加吗?”
“不了,谢谢。”
作为朝夕相处的室友,对方早知他略为孤僻的性格,所以也不勉强。
今晚宿舍里异常安静,让季子祺有点难以适应,半夜醒来,浑身都在发热。他咽下口水,感到喉咙疼痛,便知自己病了。
季子祺打开窗,让夜风驱散宿舍闷热的气息,望著远处的操场和教学楼,还有绿茵茵的草地,心情渐渐变得轻松,又有莫名的忧伤。
他很珍惜现在的生活,能重新上学,修读自己锺爱的建筑,能用右手继续画图纸,想象笔下炭灰将可能生成为一座座石头森林,将成为时代的里程碑。
身为季家最後一个人,背负血海深仇和父母遗命,命运早已被定格。
季子祺发过誓,如果没有被那些人渣折磨死,他会不择手段的从地狱爬回人间。哪怕脱一层皮,也要获得新生,要站在墓碑前含笑说,我回来了。
在这个暮色沈沈夜里,他闭起眼怀念某人冷冽的眼神温厚的嘴唇。如果真的有下辈子,还遇到能相依为命的人,请在他仍相信的爱情的时候来。
回忆里有本名字为《禅语》的书,掀到最後一页,是真理。
佛说,这是个婆娑的世界。而婆娑,是遗憾的意思。
(全文完)
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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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灯已经全黑了,这篇文完结的时候,又是在深夜时分。
《婆娑》这个故事,回想起来和爱情似乎没太大关系,我一直将重点放在人性上面,创作时,思索和琢磨得最多的,就是该如何表达人性。
这个是个沈重的词,远远比表达爱情困难许多,但没有人性和缘由的爱情,对我来说是肤浅的,不值得歌颂。
这篇文花的时间比较长,因为剧情过於复杂,带著悬念的味道,而我又懒得写大纲,曾有整个礼拜不动笔。
渐渐的,感觉到自己开始变得淡然,不再愿意评点自己写的文章,给予它定论的人,应该是看文的读者,而不是作者。
我已学会不将自己观点强加给别人,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是非功过,由你们去说。
夜深了,废话没营养的废话还是少说点,省些心力写下部文。在这里向大家稍微提一下,下部文的名字是《MB故事之:小小》
主角是苏言,还有深沈的陈向南,我很期待他背後的故事,但别误会,他只是攻二号,一号令有其人。
《小小》是以青梅竹马的感情为题材,算是一种新的尝试,要温馨中带虐心,将是我接下来的必修课。
因为没开始动笔,所以很难用片言自语去介绍故事,如果大家想知道,请去听容祖儿唱的歌《小小》,因为灵感来自这首歌,所以文风和剧情也会相近。
回到《婆娑》,估计还要修撰和完善,务必把文章最大程度完好的呈现给读者,所以估计到五月底,这篇文章才会和大家见面。
今天是劳动节,明天还要搬家。那麽,亲爱的们,晚安。
2012…05…01 04:28
BY吻天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