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道胡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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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道胡宗仁- 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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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子女的一份财产,可是当他去找自己兄弟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他兄弟却拿出一张揉的有些旧的纸,上边按着几个手印,自己仔细一看才知道,这其实是父母早就已经写好的遗嘱。

他告诉我说,虽然不知道这份遗嘱是在什么时候写的,是不是父母自己自愿写的,他说这些都不重要,因为父母在自己的遗嘱上,把所有的财产,包括土地,和当时这个男人已经修好了房子的地,都统统指定继承给了这个男人的兄弟。男人说,其实给不给自己真的无所谓,自己一辈子勤勤恳恳的打拼,其实并不是为了图父母什么,只不过当父母的遗嘱上丝毫没给自己留下任何东西,甚至连提都没提到自己的名字,就跟他从来都不曾存在过一样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是很心酸的。

由于自己修的房子是早年按照人头划分的土地,而自己的户口又是和爹妈在一起的,如今爹妈把全部财产都给了自己兄弟,那就意味着自己现在的房子也属于兄弟的私人财产了。他告诉我,两兄弟从小就似乎尊卑有别,毕竟父母更加疼爱的是他,所以兄弟俩之间的感情也不算很好,甚至还比不上那些邻居。兄弟有些游手好闲,没有正当职业,父母的遗产就成了他今后唯一的资本。男人说,自己家里还有些积蓄,夫妻俩靠做点小生意还能够过日子,所以自己也不愿意去跟兄弟争夺财产,于是他跟自己兄弟说,爹妈的东西既然都是你的了,但是那栋房子是我自己修的,你能不能让我继续住下去。

他的兄弟也并不是完全不讲道理的人,他也知道父母的不公,也知道如果哥哥离开了这个房子,日子肯定是一落千丈,所以弟弟就把属于哥哥房子的那一部分给划了出来,分给了哥哥,接着没过多久,他就变卖了父母的老屋和土地,带着换来的钱,去了外地,谁也不知道去了哪儿,在那以后就从此没再联系过。

男人心想这人走了吧,那就算了,自己还好留下了房子和小店,虽然没有土地可种了,但是小店的生意还是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日子慢慢就到了儿子长大,念完了高中,考试落榜了,于是碰巧那个时候部队开始征兵,自己还花了点钱把儿子送到了湖北省一个并不算特别严苛的部队里,而恰逢那个时候,村子里面临开发,近郊的农村要被纳入城市范围,他所在的位置,也在拆迁范围内。

原本拆迁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并非不是一件好事,而且政府承诺会赔钱还赔房子,不光如此,从签字开始每个月还能够领到一笔安置费,用来在外边租房子,按理说还是不算亏待人了,不过却在开发商带着人来找他们签字的时候,发生了争执。

男人告诉我,争执的起因,就是因为他家门前的那颗梧桐树。他说他从小到大,快乐的回忆并不多,自己小时候每当心烦,就会爬到这棵树上坐着发呆,自己有心事,没朋友,无法去倾诉的时候,也会对着树上的树洞讲,所以他几乎是把这棵树当成自己唯一的伙伴。本来那天他得知开发商要来签字的时候,还专门走到树边,把嘴凑到树洞里跟树说,我今天就签字了,很快就要搬走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回来看你了。但是就在签字的当天,开发商的人却在树上用白色的石膏,画了一个圆圈一个×。

男人就问来要签字的人说这是什么意思,对方说这棵树马上就要被砍掉了。虽然有点不接受这个事实,但是男人心想既然地都被别人给征了,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正当要准备签字的时候,他放下笔,说让那些人等自己一下,于是他又走到树跟前,跟树说最后几句话。

我问他,你跟树说了什么了,他摇摇头不回答,说那是他的秘密。我也就没再追问,但是自己跟树说话的动作让开发商的人看见了,于是就有人略微的嘲讽了他几句。作为一个从小就自卑的人来说,对于别人的嘲讽是非常敏感的,很快双方就发生了争执,他一赌气,把笔一摔,把签字本一撕,说到,老子不签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案十八】一场丧事

我还记得当时这个男人说出是因为一棵树的时候,胡宗仁竟然冷笑了一声。而实际上我也觉得非常讶异,我见过许多种感情,人与人的,人与动物的,甚至包括人和鬼之间的,但是却从未听说过人和一棵树之间存在这么浓厚的感情,以至于当有人出言不逊,他甚至可以挺身而出,替树说话。

他告诉我,后来他才明白,在树上画的那一个圆,圆内一个×,那表示着这棵树需要砍掉,但是并不是用来丢弃,而是用来卖。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梧桐树本来长得很快,而且经济价值并不大,所以它之所以不被摧毁,唯一的理由可能就是因为太大颗,可以卖钱。这件事我在这个男人口中得到了证实。他告诉我,这也是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

男人说,在争执当中,自己负气不肯签字,于是开发商带着人只有离开了。随后的几天里,开发商换了好几拨人来和他商量条件,而他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拆房子拆路都可以,但是不能拆掉这棵树。开发商自然不会听从他所谓的那树上有自己的秘密,有童年的回忆这样无聊的话,见他态度坚决,也就答应了他。不过这种答应只不过是为了骗他签字而已。

男人说,自己签字后一个月,就从老家搬去了县城,拆迁办的安置费如数给了他,半年给一次。所以在县城里,他们也租了一间房子,不过由于没有了门市,他不得不在新房子修好之前,出去打工维持生计。大概就这么过了一年多,有一天他闲着,于是就跟老婆说,好久没回老家去看看,趁着今天有空咱们回去看看吧,看下现在修成什么样了。那天他老婆看他难得这么好的兴致,于是就陪着他一起回了趟老家。

自己的房子还在,还没被拆掉,但是已经被卸掉了门,画上了拆字。不过那颗梧桐树,早已经被砍掉了,只留下了一个树桩,从树桩断口的痕迹来看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没准就是他搬走后没几天,就被砍掉了。

当时这个男人说到这里的时候,身体开始有些发抖,我猜想尽管隔了这么久,他依然对这件事非常介怀,既然会介怀,那就一定能形成执念。于是我停顿了一会儿没有发问,省得继续刺激他。鬼魂的情感比我们人的表达要稍微直接一些,所以此刻我如果接着问的话,可能会让它变得暴躁激动起来。

随后,他说当时自己气得不行,觉得自己被人耍了,老婆尽管一直劝自己别这么生气要冷静,但是还是控制不住,他直接冲到了附近的工地办公室,很快就找到了当时签字的时候,在场的一个人。对方在还没想起来这个男人是谁的时候,就被这个男人给揍了一顿,办公室里的其他人一边把他给拉开,一边报警。警察来了以后才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也许对于没有这个男人的生活经历的人来说,他们很难理解一个人突然发狂的揍人会是因为一颗没有多大经济价值的树。所以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理由,将他带回了警局拘留了几天,还要求他给开发商单位那个被他打的人当面道歉。

他说本来是自己冲动了,道歉也应该,但是自己在道歉的时候,却被周围围观的其他开发商的人冷嘲热讽,他自己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本身又是个老实人,自己规规矩矩站在那儿被一群人批斗嘲讽了很久后,回到家,心里郁闷,就一病不起,加上上了年纪后身体本来就不怎么好,于是很快就拖成了重病,从此就再也没能救回来。

我当时问那个男人,我说既然如此,你心里再有苦闷,也应该去找那些开发商才对啊,你缠上一个和你非亲非故的普通人,就因为当时你的寿衣是他的工厂生产的?你这迁怒可真是够远的啊。被困住后,念过安魂咒,被问话的鬼魂其实用不着怎么套话,只要开了个头,它其实是愿意告诉你实话的,因为除了此刻的我和胡宗仁,估计它自己也清楚没人再能够帮它了。男人告诉我,当他死掉以后,妻子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而且儿子也从部队赶回来了,在儿子得知了父亲的死因之后,就跑到工地上去和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其实完全不需要理会,但是眼看既然已经因此闹出了人命,这对于后续建设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于是为了息事宁人,答应赔偿一部分钱,并且负责葬礼的所有开销。这些钱对于开发商来说也许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这个家庭来讲,却是有莫大的帮助。

于是我问那个男人,所以当时办丧事的时候,他们给你穿上的寿衣,就是从这个人的工厂买来的对吗?他说是的。我又问他,可是他们是工厂啊,又不是直接的经销商,难道买一件寿衣还专门跑这么远,就为了买一件吗?他说他没想过那么多,而且当时自己还并没有打算上身在这个男人身上,直到自己丢了帽子。

这也恰恰是我最奇怪的一点,我问他,你是火化的吗?他说是在眉山火化的。我说那你的帽子怎么会丢。男人出现了那种意识朦胧的语态,他说他记得并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自己进了火炉以后,就什么也看不清了,然后走了很远的路,只能对着有光线的地方走,这路上出现过一些人,但是那些人是谁他就完全不清楚了,好像只是一堆影子,那些影子能够发出那种很奇怪的笑声,并且抢走了他身上的东西,除了寿袋里的钱纸灰,还有自己的帽子。他告诉我,他也在能看清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反复思考着自己要不要去找开发商报仇。我知道他所谓的那几天时间,肯定是在头七之内。

中国人说死后四十九,指的是从咽气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推四十九天,按照传说,这是阴司规定死后灵魂能够留在人世间的最长时间,而这四十九天会按照七天为一个单位进行划分,从头七到尾七,头七天,则是意识最清楚的时间,是留给亡人留恋世间,看望那些还没来得及道别的人,看看自己的亲人朋友是如何在灵前悼念自己,也走走自己生前走过的那些地方。按理说七天之期到了以后,自觉点的人就会选择自行离开,这是唯一不需要借助旁人的力量而往生的时间。七天之后到尾七的那一天,它的意识会越来越模糊,身上人的性子逐渐消失,直到没有,而从头七到尾七的这四十二天时间里,它们是无法自行离开的,而是交给阴司的人来带路,即我们常常说的牛头马面和黑白无常,这类专门有司职的鬼神。通常这部分的灵魂会比较多,因为没人想死,死后即便时间再多,也会留恋,也会觉得不够用。而四十九天之后,就彻底从灵魂变成了鬼魂,意识也混沌模糊,除了那些个别带着极强怨念的鬼魂,否则一般都处于一个固定重复出现,或者在某种诱因下出现的状态,但是更多的,却是游荡在外,越来越弱,最后变成孤魂野鬼。

我曾问过黄婆婆一些关于她口中阴间的事,虽是佛家人,除了对死后是否转世轮回的看法和我不同以外,于四十九日之期的认识其实和我们差不多。在黄婆婆看来,死后七日内自己离开的,多是豁达之人,能成佛前弟子。头七至尾七之间离开的,由于是被阴司带走,但是并未超过最后时限,所以会被阎罗王问话,阎罗王会根据你的生前所为,决定你是否要下地狱受苦受难。而那种四十九日后还被阴司带走的,等于是逃犯被抓,其下场可想而知。黄婆婆当时还告诉我,所以你知道你们存在的重要性,游荡在外的,多是超过了时间但却还没被抓走的,你们能送它们一程,这是功德一件啊。

这就是为什么我每次都要问个仔细的原因,因为知道原因后,我才能知道我该选择那种方式来送魂。

男人说,他也想去找开发商,但是没法靠近,他们的地方附近有别的东西,不让我进,说我没有帽子,衣冠不整。我一惊,我还从未听说过这种事。于是我赶紧问他,那个拦住你的东西是长什么样的。他告诉我说,穿着白色的长衫,看上去和人差不多除了皮肤很白以外,它们的数量有好几个,我一靠近就拦在我身前,手里做着用扫帚扫地的姿势,但是却没拿着扫帚。

我迅速回想了一下这种鬼魂,首先我肯定那是开发商供养的某个东西,类似门丁一类的,是专门用来阻挡上门的讨债鬼,喊冤鬼的,许多开发商都会供养这个东西,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征地的过程中,难免会破坏别人的坟墓,所以才养这样的东西,我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具体称谓是什么,但是应该是某种小鬼的一类。于是我问那个男人,所以你才要不断找帽子是吗?

他说是的,但是不知道怎么找,但是他很快就知道自己身上的这身寿衣是这个男人的工厂生产的,这才莫名其妙的上了他的身。

我问他,那你说你要缠着他一辈子,那是什么意思。他不回答了,原本一直木讷的表情出现了变化,他开始咧开嘴,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咬牙切齿,他说,有身体,真舒服…真舒服啊…

第一百四十二章。【案十八】殊途同归

我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其实不止是鬼魂,换做任何一个人,当从一个不舒服的状态换而为一个舒服的状态的时候,即便自己知道不应该,也会内心不大情愿去改变。包括我也是如此,我记得曾经有一次我去帮一个客户处理案子,但是他们家因为害怕而不敢回家,所以那几天的时间里,都是我一个人呆在他们家。他们家是那种装修得非常豪华的那种,连浴缸都是带按摩功能的,所以那三天时间里,我其实只花了半天时间来处理案子,剩余的时间,就假装自己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一般,享受去了。

说这些没别的意思,无非就是想表明我是一个俗人罢了。作为一个俗人来说,我当然懂得这个鬼魂不肯离开的原因,鬼的重量很轻,正因为如此,它们才被戏谑的称之为“阿飘”。而肉体是有重量的,当二者合二为一的时候,就好像是一个缺失的圆圈找到了自己缺失的一角,这一切也都在情理之中了。

我告诉那个男人,你已经死了,死了就该有死后该去的地方,你占据别人的身体这本身是一种错误的做法,你已经错了很久了,不要一错再错。我始终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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