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风的生死,别说自己,就是自己的靠山多洛雷斯长老,想要杀杨风也没这么容易了,没有长老会与亲王的同意,杨风就等于是无人可控了,九级秘典到底有多重要,作为一个身在家族数百年的老血族,她又怎么可能不懂。
“九级秘典、九级秘典,布鲁克亲王你实在太偏心了,上次是夜晶石,这次竟然赐给他九级秘典,偏心太偏心了。”莉莉丝的心中在咆哮,可是指责亲王那是不可饶恕的罪责,她干嘛她不敢,她只能在心中咒骂,亲王的尊严是不容撼动的,哪怕是长老都不行。
第38节 无心插柳
九级血族秘典,埃尔伯塔家族的无上荣耀,自从得到这部秘典之后,杨风便把自己关在房间之内日夜苦练,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掩人耳目,事实上他早就从安德鲁那里得到了九级秘典的手抄本,实力也已经达到6级血族的级别,如果不作出一副日夜苦练的样子的话,恐怕很快就会引起人怀疑,虽然他的修为不是这么容易让人探查出来的,但是却也瞒不过长老一级的绝对高手,只要他们稍微认真一点,杨风根本不可能隐藏实力,他不想连累安德鲁,更不想为此让他的生命遭受危险,所以这是必行之事。
一转眼杨风闭关已经一年有余,一年来除了他偶尔出来拿一些族内库存的人血,基本上是人影不见,就连安德鲁几次想来见他,也是吃了闭门羹,那倒不是说杨风不想见安德鲁,只是他觉得在这敏gan的时期,还是和自己的这位大恩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要报答今后自然会有机会,再说现在多洛雷斯把他和安德鲁视为了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如果现在自己再和安德鲁表现出过分亲密的话,这老东西不知道会使什么阴招。
杨风一手握着刚刚提炼出来的血棱晶,一手拿着手中的那本血族秘典,皱着眉头琢磨了其中的原理,这一年来他的修为突飞猛进,不但一举突破了血雾中期,如今更是稳稳当当的把实力稳固在血雾后期,体内的淡青色血雾也是更为的凝练,只是颜色却开始有点略带红色了,杨风知道这是因为他长期吸收血棱晶能量的缘故,渐渐的当日玉佩内的能量比例在减少,不过幸好血棱晶能量的增加并没有减弱玉佩能量的效用,唯一遗憾的是,这一年来他始终没有研究出这玉佩的秘密,所以他血雾中的玉佩能量也就没有一点的增加。
而现在他则是在研究血族修炼的原理,其实经过足足一年的修炼和内视,他发现自己自从转化成为血族之后,体内的一切器官都停止了功用,但是所有的身ti构造却没有任何的改变,也就是说血族其实是人类的一种升级形态,至于说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异,以他目前的见识还是没有办法来解释,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血族的秘典也必定没有他想象中的这么神奇。
不过一年的参悟也不能说他是毫无收获的,尤其是他检查到自己体内的血液流动情况时,他终于mo到了血族嗜血的一点点诱因,原来整个血族体内的血管是不存在血液流动的,而他们身ti正常所需要的血液供给,由原来的心脏收缩跳动血管供给,转为了由数百万乃至数千万的毛细血管扩散式供给,同时体内的造血功能完全停止了运动,这才使得他们必须吸食外来血液来提供身ti所需要的正常血液使用。
可是外来的毕竟是外来的,它们是不能在体内存在太长时间的,所以当血族一次xing吸食足够的血液之后,很快的他们的身ti就会开始逐步分解这些血液,而同时把分解所得到的养分再次供给身ti,这也造成了血族无论是体能还是身ti的强悍程度都要远远的超过普通人类,哪怕是一个看上去极为瘦弱的血族,他们所拥有的能量也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类可以比拟的。
当然这所有的一切理论还只是建立在没有修习血族秘术的前提下,一旦他们修炼了血族秘术之后,许多强大的血族实力甚至能够与传说中的神所比拟,他们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甚至于反手间就能cao控一个世界的毁灭。
在苦思无果许久之后,突然的一道灵光提醒了他,“对了,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血族的生命靠吸食外来血液延续,而这本血族秘典的提升功力的方法,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吗?提炼其他生物的生命能量,转化为jing纯的血能,随后吸纳入体结成血雾。”想通了这一层,杨风心头狂喜,终于窥到了血族秘术的一点门径,千百年来多少血族只知一味修习秘典,又有多少人真正的去探究过其中的原理呢,岂不知看书的人永远无法超越写书的人,只有不断吸收别人的长处,了解事物的本质,融会贯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你才能成为另一个写书人,否则也只不过是一个只会读死书的书呆子,杨风深知这一点的重要性,所以他才不遗余力的来探究这部秘术的原理,他要成为的是一个写书人,而不是一个可悲的看书人。
“传说我们中国古代有修道之士,吸纳天地灵气采日月jing华,固气养神以达延年益寿长生不老之境,为什么血族一定要吸食人类的血液才能提升修为,为什么其他物种就不行?”带着一系列的问题,杨风一个人在房间之内走来走去,思考着一切可能性,然而这个问题实在太过的深奥,他不过是一个转变不到3年的血族,又不是传说中的修道士,对于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根本无从下手。
思考了足足数月之后,也仅仅是得出了一个结论,这还是他联想到以前看到的一部古典书籍上的字句,才想到的一个唯一可能的结果,人是结合了世上所有的悲伤、快乐、愤怒、智慧、险恶于一体的生物,是受到上天恩宠的物种,拥有无可比拟的智慧,古语云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是说天地是万物的父母,但唯有人得到了异样的恩宠主宰万物。
“也许正因为此,所以人的生命能量才拥有特殊的效用吧。”杨风猜测道,足足一年多的参悟,没有太大的实质性进展,虽然有点失望,但是他知道修炼不是朝夕间可以成功的,自己的进境已经够快,现在的他不能够明白那是因为他境界不够,或许等自己实力再次提升的时候就能够悟到更多的天地奥秘吧。
其实杨风这也是有点妄自菲薄了,这一年多来他也不能说是毫无所获,虽然他参悟的结果与实际还有一定差距,但也已经初窥了一点自然界的奥秘,只不过现在的他还不知道而已,他想的方向没错,血族之所以只有吸纳人类的血气jing华才能提升实力,那是因为人类的血液拥有着其他物种所没有的jing气,因此只有吸纳这些jing气为己用,才能无限量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这就是人类作为万物之灵所特有的物质。
“哎,算了,不想这么多了,这些事以后再慢慢想吧,倒是趁现在有空,我该研究下那件事是不是有可行的方法。”
杨风不是个婆婆妈ma的人,说做就做当时就端坐在地,从血雾之内抽取出一道极为jing纯的血能,缓缓的导入右手之中,随后集中在右掌之上,很快的他额头上的汗水就越来越多,一股剧痛感从掌心传来,但是他却还是强行忍耐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道理他从小就懂,没有任何迟疑他又继续抽取出一道血能同样注入到右掌之中,但是这一次他却失败了,第二道血能还没有完全注入到右掌,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随之一记爆炸,瞬间就把他的掌心炸出了一个大窟窿,而那原本聚集在掌心之内的血能就好像一下子找到了宣泄口一样,以极快的速度疯狂的向着破口处奔涌而出,血能是血族的力量源泉,其威力巨大无比,更何况还是一个达到了血雾后期的5级血族所全力聚集的血能,那更是jing纯无比,只见两道隐隐泛着红光的淡青色血能一闪而逝,瞬间没入了杨风身前的地面之中。
就在杨风还没来得及查看自己伤势的时候,一阵巨大的爆炸声顿时传遍了整个多洛雷斯分部,恐怖的骇人坑洞奇迹一般的出现在了杨风的身前,当他看着地上巨大坑洞的时候,右掌的疼痛已经不能影响他的大脑神经,巨大的惊喜取代了一切。
没想到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刚才杨风不过是有感于化血形态的强悍力量,想进一步研究控制血能强化的方法,虽然他也已经掌握了部分血化,但是这毕竟不是一个经常能够在人面前展示的绝招。
普通的血族一旦进入5级就会体悟到自己特有的能力,可是自己却至今没有一星半点的感觉,所以他缺少一个真正可以制敌的绝招,虽然太极和化血形态十分强悍,但是他不想bao露也不能轻易bao露,这是他的必杀技,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示人,所以他想借鉴化血形态的原理,在没有血化的情形下,能否利用血雾内的jing纯血能暂时提升自己的部分战斗力,这才有了刚刚的一幕。
要知道化血形态是由于体内血能的大量暴走,以至于强行注入身ti肌肉造成的,所以才会有血化的变身,而杨风之所以能控制部分血化,也是由于能够控制血雾吸取不必要变化部位的血能才能办到的,但是吸收与释放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原理,所以杨风就思考着,能不能主动的引渡少量的一部分血能注入身ti一侧,从而令其在不变身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升攻击力,可是却没想到,这小小的念想居然让他找到了另一条更具破坏力的招数,他怎么都没想到,令体内血能直接释放出体外会有这么大的破坏力,仅仅是一小部分的血能就造成了自己差不多50(百分号)力量的一拳所能达到的威力,而且似乎还能够远攻,这不由得让他大喜过望。
第39节 一鸣惊人
“内功!哈哈哈哈哈!内功!哈哈哈哈哈!”杨风狂笑起来,刚刚一幕让他联想到了中国古代的内功,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血族的血能还可以这样使用,要知道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内功可是非常神奇的,练到极致甚至可以开山裂石摘叶伤人厉害无比。
“没想到这部血族秘典所修成的血能竟然有这种效果,哈哈!看来这就是我的特殊能力了。”杨风心中大喜,达到5级血族的他本该感悟到一种异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至今自己还没有体悟到,但是这在埃尔伯塔家族内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攻击手段,却正好让他可以以特殊能力的面貌示人,况且这么强大的破坏力也足以自保,没想到一时的心血来潮,竟然让他练成了血族千年以来都没人练成的神奇功法。
当然这并不是说血族的人太笨,而是杨风的运气太好,拥有玉佩的他在控制化血形态的时候练就了一身惊人的血能控制力,这是普通血族望尘莫及的,以他现在的血能控制能力绝对不在莉莉丝之下,从本质来说埃尔伯塔家族的族人也有能够略微控制血能的高手存在,但那毫无例外皆是4级以上的高手,而离体气剑则是控制血能攻击的典型手段,只是对于血能控制一向忽略的血族们从来没有想到,一向被他们忽略的血能发挥到极致的时候,竟然能够有这么强大的破坏力,这也导致了他们至今都没有一种控制血能的功法可以超过离体剑气的威力,而这一空缺恰恰被杨风这个后进血族所填补,不可不说是天意弄人,也是杨风的运气使然。
成功需要3个必然条件,一是能力,一是努力,而最后一个则是运气,没有运气哪怕你再努力再有能力也是枉然,甚至有人说成功七分靠运气三分靠努力,虽然这种说法有过于夸张的嫌疑,但是不得不说运气在成功之中所占的比重的确非常大。
端坐在地杨风缓缓的调动体内的血能把刚刚被撑破的手掌修复好,用力的握了一下拳,直到手上的酸麻感觉消失,才停止了血能的输送。
“没想到自从血雾和玉佩的能量融合之后,我的身ti恢复能力提升了这么多,真是不可思议,竟然比普通的血族强悍数倍,而且体内的血能威力更大,玉佩啊玉佩,你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到现在还看不透你。”杨风轻轻的mo了一下一直悬挂在xiong口的玉佩,感受着略带温暖的光滑玉面,心中一时间思绪万千,这块玉佩给他的人生带来了太多的惊喜,曾经他以为化身成为血族是他一生中最悲惨的事,但是这块玉佩改变了这一切,就在他认为自己的一生都要在嗜血中度过时,融合的血能却让他的嗜血yu望大幅度降低,更让他掌握了血族最为难以驾驭的化血形态,且能随意的部分血化,有时候他真的怀疑,现在的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血族,只有当他每次mo到自己口中尖利的獠牙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还是血族。
“呼!”杨风深呼吸了一口,缓缓的从地上站起,来到房间的正中位置,微微合上双眼,努力的保持心境的平和,刚刚一击他调用了太多的血能,以至于把自己的双掌被撑破,虽然威力强劲但是却没有实战意义,因为实战的时候一旦你的双手受损,谁还会给你时间去修复它们,没有了双手的支持,战斗将会变的毫无悬念,所以除非你有一击必杀的把握,否则永远不要考虑像刚才的那种攻击方式,因此他要试,要试验到底提升多少的血能才是他攻击的极限。
“心随意动,气转血雾,引气入双掌聚合于双手掌心,再以雷霆之力击出。”杨风默默的念着口诀,用心感受着刚才运转血能的每一丝感觉,第一次由于血能注入太多他无法驾驭,而这一次他放慢了血能的注入速度,每抽出一丝就切断血能的输送,等双掌之内的血能完全控制住了以后才抽出第二丝血能,就这样不断的抽取切断,切断又再次抽取,直到双掌感觉再也无法容纳一丝血能的时候,他终于大喝一声,双掌闪烁着淡青色的光韵,飞速的向着身前的石壁击去。
轰隆隆一声巨响,坚固无比的石壁在杨风惊喜的眼神中轰然倒塌,一个足有半人高低的大洞狰狞的张着血盆大口,房间外不下百名血族惊恐的看着一地的碎石,半个小时前他们就听到了一声骇人的爆炸声,不明就里的他们早就来到了这个巨响的发源地,当他们看到紧闭的房门时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却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
“他……他是谁……好厉害啊,这么厚的墙壁居然都能打穿,我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