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清楚她现在的状况,那不过是挑逗她的话语,因而并未真枪实弹,只是搂着她,嗅着她身上的芬芳气息。
见男人并未那么冲动,她才放下心来。
思索良久,她欲言又止,抚上他并不算太英俊的脸庞,幽幽道:“你能放过怡君吗?怡君真的好怕!”
虽然她早已知晓结果,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我吻着她珍珠般光洁的精致耳垂,在她耳畔呵了口气,低声道:“你说可能吗?我发誓,一定要把你从叶千秋手中夺过来,让你心甘情愿的跟着我。”大手重重的捏了一把她圆滑的丰臀。
梅怡君美目含忧,不由苦笑出来,“那你说可能吗?”
她是叶千秋的妻子,更何况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能丢下他们吗?
答案是很明显的,而她同样也担心身畔的男人会受到伤害。
她对他始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的感情,就是她自己也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
只是两次贪欢那么简单?不是。
是爱上他了?似乎也不是。
“在我眼中,没什么事情不可能!怡君你就安心的等着做我的好夫人吧。”我豪气横生,谈笑间竟有股藐视天下的豪情,她就是我的道侣,任谁也不能将她从我身边抢走,从我们身体接触的那一霎便已是天定。
神挡杀神,魔挡杀魔。
天下又有何惧?
那颗沉浸已久的雄心,不知不觉间竟在烈烈燃烧,熊熊巨火,一发不可收拾,我忍不住有种仰天长啸的冲动。
天下,死了三年的风吹雪活了!
天下,死了三年的风吹雪来了!
看他自信满满、意畴满志的模样,梅怡君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神色,让人分不清是喜还是忧,或许就是她自己也分辨不明。
她害怕他再次出现会打乱她现在的生活,然而这个刚还和她抵死缠绵,这个除丈夫以外的第二个男人却也让她有一分不舍。
不管他会不会再来,只是她清楚的明白,她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夜晚,这个清晨,这也许是她人生中最美丽的回忆之一。
随他去吧,她芳心一叹,不知她自己有没有发现,她心灵最深处竟有些隐隐的期待。
“你快走吧,待会香兰又该来了,天都亮了,一会人多眼杂,要是被人看到了,你让我还有什么脸去见人!”眼看天快亮了,梅怡君赶紧催促道。
这便是偷情吗?她蓦地想起这个词儿,不由暗自啐了自己一口,玉面生霞,满脸娇羞。
我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玩弄着她魅力无限的身体,嘴角带着一丝坏笑,耍赖道:“我的好娘子喊一声好听的,要是我满意了便走,要不我一辈子就呆在你这儿,哪儿也不去。”
感受到我杀气腾腾的分身就在她玉门外徘徊,她不由大急,慌乱中口不择言,哀求道:“风郎饶了怡君,快些走吧,要真被下人发现了,怡君还不如死了干净。”
那一声“风郎”让我心怀激荡,心中涌起滔天爱意,深深吻在她那比玫瑰花瓣还鲜艳百倍的嫩唇上,深情道:“我怎么舍得让我的怡君去死呢!如果有一天真的到了那种地步,便是要死,你也得后我一步。”
那烈火般的爱恋从我心中直涌入她的芳心,那么浓烈,那种心灵之间的直接交流是她以前从没感受过的。她忍不住张开双臂,热烈回应,口舌交缠。
看着窗外那远去的身影,她不由泪湿双颊,心中一声无奈的呻吟。天呀!我到底该怎么办?
她朦胧中有一种预感,他们似乎就是上天绑在一起的两个蚱蜢,谁也跑不了。
他们的故事远没有表面的那么简单!
金陵城外八十里。
乱风冈。
天色将明。
这是一片墓地。
墓碑横七竖八,新土寥寥无几。
三十年前,这是一片旺盛的坟场,远远近近皆葬于此。
乱风冈有鬼,自三十年前开始便广为流传。
三十年来,进乱风冈者,有去无回。
有人说这里发生了尸变。
有人说这里遭到了天谴。
不论怎样,乱风冈是凶地,已从传说变成了现实。
最初还有人大胆探索,但都再无声息,近十年,这已是一片死地。
十年来,乱风冈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客人。
十四骑。
正是叶千秋一行。
据可靠消息,“鬼王”叶霜飞一行已在此地百里之外。
魔门神秘莫测,随时可现,时间毫厘之间,将差之千里。
为尽快挫败“鬼王”,折回“环秀山庄”,绕道乱风冈,势在必行。
阴风阵阵,夜幕撩人。
除了呼啸阴风,再无一丝可闻。
除了乱碑古墓,便只有萧萧落木。
树影婆娑,完全阻隔了西天明月,留下的只是一片昏暗。
人马踏在落叶之上,发出阵阵沙沙声。
寒风吹来,呜呜作响。
如同鬼哭狼嚎。
眼前那凌乱的土墓,似都飘荡着个个人影。
令人心生寒意。
叶千秋一行十四人,艺高胆大,丝毫不惊,向着树林最深处走去,对面出口就是官道。
忽地,亮光一闪,一团绿焰飘在空中,随风而动。
“呀”一声凄厉的叫喊。
脚下起步,竟未能移动分毫。
霎那间,四周光华大作。
万团绿焰,红光闪闪,有若满天星斗,繁星点点。
叶千秋处变不惊,脚下一跺,三丈之内,地裂三分。
原先的束缚瞬间消逝。
裂土带着飞沙,以众人为中心,电疾风雷像四周卷去。
狂沙砾石中,叶千秋洁白无暇的衣上一尘不染,随便站在那里,却像是千年塑雕,虽经风吹雨打,雷啸电鸣,终屹立不倒。
凝神望向最幽深之处,淡淡地道:“竟劳鬼王大驾,亲自相应,叶千秋实愧不敢当。”
他望向之处,蓦地凭空出现一道黑影,他的脸隐在黑暗之中,看不到他的面目。
唯见一头白色的长发,一袭黑色的衣裳。
黑白相间,白愈白,黑愈黑。
黑暗仿佛就专为他而存在,他仿佛天生就最适合隐藏在黑暗之中。
他身形极其消瘦,然而那隆起的青筋,却告诉世人那其间隐藏着多么可怕的力量。
任何小看他的人,带给自己的都是无法想象的灾难。
正是“黑榜”排名第六的超卓高手,“森罗山庄”主人“鬼王”叶霜飞。
不见他脚下有丝毫移动,逐渐由远而近,让人感觉像天地变更一般漫长。
在三丈之外停下。
“叶兄劳本王好等!”那低沉的声音并不难听,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十五章莫名来客
再过三天就是南宫世家老爷子南宫玄七十大寿的好日子。
如今的金陵多了许多佩剑带刀的江湖人物、官绅富豪,俊男美女、英雄侠少。
他们给繁荣的金陵平添了无限生气和美丽的风景,难得如此多的英雄云集,那是金陵数年来未曾见到过的景象。
客栈东家、酒楼老板,各种商贩无不喜笑颜开,托南宫老爷子洪福,他们这几天门槛可是被踏破了几根。
凌晨时分,天已透明。
惊天动地的马蹄声将金陵从沉睡中唤醒。
数百官军从城门奔腾而入,数百骑虽声势震天却无一丝紊乱,整齐如一。
手持长矛,腰佩大刀,铠甲鲜明,通过十里长街,浩浩汤汤直奔南宫世家。
如果有人熟悉军队编制,定会大吃一惊,赫然是捍卫长安安危的最后王牌——北衙七营的左右羽林军。
万里长奔,气势如虹。
虎狼一般,迅速封锁了南宫世家的所有出入通道。
看到这幅场景,几乎所有人都在叹息,南宫世家的寿宴恐怕要变成丧宴了。
平时南宫老爷子乐善好施,南宫家竟会落得如此下场,无不扼腕叹息。
两位身披战甲,腰玄钢质长剑,手提丈二红枪的将军,飘身下马,身后跟着十多名侍卫,径直从南宫世家大门走了进去。
为首之人身高六尺,披着件红色披风,头戴红缨军盔,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沉稳的步伐,浴血的苍凉,以及眼中那电芒般的果敢,无不表明他是位身经百战睿智果敢的将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长安左羽林军副统领——封常清。
他旁边的将军则是神鹰营营长郭长亭,他比封常清年轻了许多,不到三十,装束和封常清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披风和头上的顶樱均是白色,一眼便可看出他是那种典型的军旅悍将,粗犷豪放,不拘小节。
对南宫世家的富丽堂皇,他们看也未曾看过一眼。
那些武士家丁见这等阵势,早就吓得两腿发软,生怕南宫世家即将发生血案牵连到自己,哪里还敢阻拦!
南宫玄父子骤闻已被官军团团包围相顾一视,不由大骇,南宫世家一向只做正当生意,安分守纪,更何况其与金陵官方、军方的联系都非常紧密,就是上面要动自己也应该早有风声,怎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天降横祸?
南宫玄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瞬间镇定下来,吩咐南宫宏道:“走,快去迎接几位将军。”
刚迎出去,封常清一行十余人已至大厅,一路之上,如无人之境。
南宫玄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了这是长安极少外出的羽林军,难怪自己未曾得到一丝消息。
不由心中大震,若真是长安上面要动自己,恐怕南宫世家就是有天大的冤屈也洗刷不清。
拱手强颜笑道:“不知两位将军驾临,南宫玄有失远迎,还请两位将军恕罪。”
继而转头对身边一女子道:“湘灵还不赶快给两位将军沏茶!”
封常清冷冷的打量着几人,心中却是在留察四周的环境,那已是他多年的习惯。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不论是生活还是行军,他每到一处首先观察的便是地形,以扬长而避短。
刚要说话却听大厅之外传来一阵嘈杂,鹰鼻一皱,神光一闪,冰冷地道:“让他进来。”
我惬意的哼着小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蓝天白云,绿树清风。
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生活竟是如此美妙。
想到梅怡君那香喷喷的身子,我几乎忍不住想转回去,抱着她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我轻松愉快的向南宫世家走去,一夜未归,也不知道花妖精有没有等我,等到了什么时候。不知不觉间,竟有些挂念起她来。
走到南宫世家,却见一队官兵守在门口。
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一望便知是久经训练的铁血之师。
外面围着一大群市民,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这下南宫世家怕是真的完了
“谁知道他们得罪了什么人
“唉,这年头,好人就没个好报
却见一人排众而出,向门口走去,喧嚣的议论瞬间鸦鹊无声。
“嚓”两支铁枪交叉在一起,阻住了去路。
“南宫世家暂时禁止通行。”冷冰冰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对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没给人留下一点猜测的余地。
我望向他,不由淡淡一笑,铁枪像是被无形的控制,自动分开,他们想阻止他,却赫然发现自己竟动弹不得,像有一道无形的气墙将他们紧紧包围,眼睁睁的看着那人逐渐远去,而在旁人眼中,却以为是他们有意放行。
“弩箭手准备。”虽是心中惊骇莫名,那首领依然忠实的执行命令:不准一人进出!
我似慢实快的往里边走去,对花妖精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谁没长眼跑去惹到她了准没好果子吃,我真正担心的是我那不会丝毫武功的小姨子。
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短短数秒中,几十人的弩箭手集结完毕。
而我却更快,此时也到大厅之外,大批弓箭手尾随而至。
“十余年来,本王无时不想再会千秋兄,可惜千秋兄却是贵人事多,一直拖到今天,一晃竟是十年。”叶霜飞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不由感叹蹉跎岁月,时光如梭。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都是这般度过。
他的站姿很随便,明明就在那里,然而却让人感觉不到他身在何处。
十余年前,二叶之争,武林无不为之侧目。
终是邪不胜正。
叶霜飞败北,退回浙西。
江南便成了叶千秋的天下。
“千秋兄可知,这十年本王想你想得好苦。”叶双飞那幽幽的语气,就像是分居两地,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那岁月煎熬中的急切表露无余。
叶千秋闻言,亦不由一笑,轻轻道:“十年来,千秋又何曾忘过鬼王一日。”
叶千秋理解他的感受,因为他也正经历着,他也像他一般时时念起他,这个他最大的威胁。
叶霜飞自那一败之后苦练爪功,自觉更胜从前,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每一点细微的进步,都是不可想象的艰难,不只是毅力,更需要机缘。
如今一见叶千秋,他方明白,这十年来进步的不止是自己。
这江南黑白两道的龙头,彼此望着,良久不语,继而不由哈哈大笑。
像思念情人一般挂念对手。
他们也算人间异数。
“鬼王当心了。”
话声刚落,叶千秋长剑出鞘,射出一道厉芒,三丈距离转瞬越过,长剑化作重重剑影,罩向叶霜飞身上每一个要害。
大剑破风声震撼全场。
不愧是“狂剑”叶千秋。
叶霜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虚实不定,神鬼莫测,隐在暗处,伺机出手。
如若那样,他将完全占据主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但叶千秋不会,被称为“狂剑”的他,一向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势若狂风暴雨,连绵不绝。
叶霜飞一声轻啸,如蛟龙出海,大鹏展翅,千万道身影迎向那重重巨剑。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钢铁撞击声不绝于耳。
叶霜飞戴着那专门设计定做的精钢拳套,与叶千秋剑剑相接,却未曾落实一下,都是相擦而过。
那一波又一波的剑气和拳风,呼啸声威,众人只觉是千万寒刀割在身上,那股寒气直刺人肌骨,连退数丈,压力方有所减缓。
由此可想而知,处于正中的两人承受的是多大的压力。
一阵交接,三丈之内已是拨土三尺,寸草不生。
“喝”叶千秋一声暴喝,全身一凝,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剑尖一点,本已滑过的剑身蓦地一转,突然奇迹般的出现在那个不可能的死角。
“轰”拳套和剑尖第一次正面交接,巨响之后两人暴退数丈。
墓碑碎石竟都化为灰烬。
“呼”的一声,两方人马一拥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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