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渊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不过经过再三确认之后发现,自己确实没看错,这就是张献忠所谓的十万大军之先锋部队。
这哪里是什么军队,这绝逼就是农民吧,朱常渊苦苦一笑,对身边的孔和说道:“恐怕连农民都算不上,农民至少有个锄头吧,这些人恐怕只是难民而已。”
汉江宽阔,不过江边的阶地却不甚开阔,并排而行仅能容百人通过。张献忠的先锋部队少数也有两万人,沿河纵横宛如一条没有尾巴的长龙,好不壮观。
朱常渊二百骑兵衣甲鲜明光亮,银白色的合金在太阳的照耀下散发出冷冽的光芒,马匹无声无息的一字排开,正好挡住农民军的行程。
朱常渊的骑兵部队停驻的地点,是他特意选取的一处汉江北岸比较窄的地方。
仅仅是二百人,挡在路上却散发出如同山岳一般的气质,往那里简简单单的一站,对面的民兵就不由自主的停住了脚步,无一人敢于上前。
就此,双方开始对峙起来。
本来打算擒贼先擒王,可是当看到张献忠先头部队就如此之多的时候,朱常渊突然觉得之前的想法有些过于想当然了。
别说是张献忠,就是他手下四大义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张献忠这一手确实很阴险,用这两万民兵充当先锋先挫挫你的锐气,一股脑斩杀两万人,累也累死你,就算累不死你,也累死你的马。
然而,张献忠的初衷可不是这样的,他仅仅是想将这两万人当成攻城的炮灰而已。
要想将这些民兵全部冲撒甚至是杀死,对朱常渊来说都是容易之极的事,可他却不想这么干。这些民兵不比房县和罗志雄手下的那些反贼,他们都是襄阳城或者谷城县周边的良民,被张献忠驱赶当做炮灰也是迫于无奈。
如果能将他们临阵收服或者干脆劝他们倒戈相向,倒不失为一件美事。
朱常渊在身上一阵摸索,拿出了他从现代社会带来并跟随了他很久的一件利器:大喇叭。
“对面的兄弟!”朱常渊站在马背上,驱马走到高出,对着面前看不清人数的百姓说道:“本将乃是朱常渊!”
“这就是朱常渊,剥了孙猴子皮的朱常渊?”
“是的,就是他,据说率领二百骑兵将房县的孙小凤打败,还将他所有的士兵屠戮一空,你不知道啊,当时整个马栏河都留着血水啊。”
“是吗?那得杀多少人呐?”
“听说十几万拿。。。。”
。。。
好在朱常渊听不见下面那些农民的议论。若是真的听到估计要气个半死:老子才杀一万不到好么。你特么上来就给我扩大十倍。大哥,我跟你有仇么?
看见下面的农民军交头接耳,朱常渊知道自己的大名他们还是听说过的,将大喇叭的声音调到最大,说道:“本将军知道,你们都是周边的百姓,是良民!过来与朝廷作对无非是受了张献忠那贼子的胁迫!”
“现在,本将军给你们一个选择?”朱常渊指了指周边的大山。道:“听我一言,放下武器,不要再往前走,就此散去还能捡回一条命;若是一意孤行,房县孙逆孙小凤,就是前车之鉴!”
朱常渊的话,通过扩音器后传到各个农民的耳朵在红,声音虽然大,开头还是挺温和的,但到最后一句“前车之鉴”四个字的时候。暮然转成冰冷无情。
下面的百姓听了之后,一瞬间想到孙猴子被剥皮是的惨况。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
“是啊,我们要不现在就跑到山里躲藏起来,等大军过了再出来,便是这襄阳府待不下去了,就去浙江,我表弟在浙江讨生活,那里无灾无难,年年丰收。”
“对对对!我三个孩子都死在战争中,我讨厌打仗,我不干了,张献忠逼我,我大不了不在这里了,出去也好。”
“走,走,走!”
。。。
听了朱常渊的话,下面的人一阵骚动!
哪怕千里迢迢路途艰辛,只要到了和平之地,总比在襄阳城丢了性命好
“咻,咻咻!”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朱常渊站在高处拿着喇叭淡然盯着众人的时候,对面的百姓中间,突然有几处人从中同时放出了冷箭。
冷箭破空,朝朱常渊激射而去。
“将军!”
“神圣将军!”
朱常渊当然看到了,不过他只是微微一笑,自信的站在马上一动未动,一秒钟之后,只听“当当!”几声,几支看似无往不利能穿万物的利剑,在朱常渊银白色的合金铠甲面前,却只能猝然倒地。
“呵呵。”朱常渊看着自己的铠甲,箭矢冲击之后几乎连一丝丝痕迹都找不到,他笑了,然后暮然从马上飞身而起。
空中看似无处着力,但朱常渊的双脚每次往下一探,身体都会起高数尺,如此三四下以后,已然飞到半空,朝那冷箭射来的方向一看,几名衣甲整齐的卫兵围绕着一个看似像是军官的人物。
看来张献忠这货虽然是个大老粗,却也粗中有细,派百姓过来当炮灰还是有人来引导的。
“嗷吼!”半空中的朱常渊运气于胸,然后右掌陡然往前一探,正是降龙十八掌第二招“飞龙在天”的功夫。
根据中级格斗技能书中所说,这第二式的降龙十八掌,须得气走督脉行手阳明大肠经,跃起半空,双膝微曲,提气丹田,待觉真气上升,放松肌骨,存想玉枕**间,居高下击。
朱常渊一掌击出,声势浩大无比,隐隐中有潜龙吟鸣,真气透过掌力外发,所到之处夹风裹雨,凌厉无双,不愧是天下第一的功夫。
“吼!”龙形真气行于半空,一击直飞到那冷箭释放出,将暗中指挥之人连同周围的数名铁甲兵士一起,打成了齑粉。
“嘘!”朱常渊一掌击出,身体内内力耗掉差不多五分之一,这种掌法威力固然大,然则他体内内功终究有限,耗尽之后须得休息凝炼数日才能充盈,所以并不能无限制的使用。
像刚刚那种刚猛绝伦的掌法,他一口气最多也只能击出五六掌罢了,五六掌之后,体内真气耗尽,须得花费数日的功夫打坐修炼方能回满。
在战场上杀敌靠的还得是自己手下的这些士兵,至于降龙十八掌的招数,则是能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不仅仅是威慑敌人,同时也能威慑手下的兵士。
比如现在,朱常渊从半空中落回马上,后面的士兵一个个高亢的喊出:“将军威武,神圣将军神武!”等口号。
如此一来,对面的那些百姓终于放弃了进攻的念头,眼中已然将朱常渊当成了天神一般的存在。
古语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真真不假,就比如现在的朱常渊,轻轻的拿起手中的大喇叭,重新重复了一遍刚刚说过的内容。这次,对面那些民兵就老实多了,不顾个别人的怂恿,自发离散,进入汉江两岸的山中。
第54章再战孙可望
ps:感谢天海祥云大大的慷慨打赏,不知不觉,已经快要盟主了,我这个小心肝这两天一直激动着呢。。。。。
当然了,朱常渊不是没有想过这些人中有个别会借着被驱散的机会绕道后方直袭襄阳城,但他也不太担心。
因为襄阳城除了有李信亲自坐镇组织百姓守城之外,还有另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襄王朱翊铭。
虽然说明朝的王爷大部分都被当做猪给养起来,可是这些猪也是有爪牙的,除了王府卫队之外,一旦生死存亡,号召附近民众百姓协助守城还是可以的,身为大明朝的王爷,只要不是太过欺男霸女,在百姓间的号召力仍然不容小觑。
如此,张献忠的先头部队,也可以说是先锋,就这样兵不血刃的被朱常渊三言两语几句话加上一招威力巨大的“飞龙在天”给驱散了,半个时辰的光景,汉江北岸的驿道上,百姓散尽。
但是朱常渊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或者是有多大的成就感,这些人说难听点不过是张献忠的炮灰而已,无论生死成败,他都不会放在眼中。
譬如大席开筵,这两万百姓不过是酒席之前的白水而已,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朱常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身后的孔和说道:“报数!”
“一”
“二”
“三”
。。。
“二百。”
二百人,一个不少,朱常渊之所以没事就让这些士兵报数。除了可以知悉他们有没有走失之外。还可以通过这种简单的动作来调整军心。舒缓大战之前这种环境带来的紧张气氛,让士兵们放松身心,同时在一遍遍的报数中也可以获得团队感。
“都放开马。随我缓慢前进,让马充分活动活动,你们也不用紧张,若是敌人真的太过强大,咱们跑总跑得过他们吧!”
“哈哈哈。”
朱常渊一句话,把下面的士兵都逗乐了。
虽然嘴上在说逃跑。可是朱常渊知道,自己手下的这些士兵,即便是战死沙场,他们也不会逃跑,这些人大部分是从大凌河时期跟随自己过来的。
他们经历过四百人对抗皇太极十三万大军的慷慨场面,那个时候他们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大头兵,再往后,他们跟着朱常渊一起骗取郑和宝船、乃至于后来的攻打日月岛、擒获耿仲明,一件件一桩桩的辉煌战绩,早就让他们名扬华夏。
这种荣誉。不是一般人就能放弃的,更何况不久之前刚刚凭借着二百铁甲的凶猛屠戮了房县逆贼万人。
这种以少胜多的战争。更能让人热血沸腾、奋不顾身。这种凭借名气与威望就能吓破敌胆的部队,更能增加荣誉感和凝聚力。
朱常渊骑马轻轻往前行走,后面的部队如同一股水流动辄相随,和去房县那次不同的是,这次的二百铁骑,从黑水变成了银流,不但全身衣甲配置明显的高了一个档次,士兵在作战时的灵活性更好,而且防御力更强,最为关键的是,有了上一次千里奔袭房县与马匹共同作战的经验,他们对于马匹的驾驭和马上作战也更加得心应手。
“驾!”
银马流星,逐渐加快了速度,朝前飞驰。
于此同时,朱常渊银亮的甲衣上挂着的对讲机不停的在传递信息:敌军大部队距离襄阳还有五十里。
“四十五里。”
“四十里。”
。。。
朱常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自己从襄阳城一路出来,差不多也跑了有四十里路,如果说张献忠的大队人马距离襄阳城还有四十里的话,也就是说,马上就要接头了。
“吁!”
朱常渊选择一处稍高的地势停下马来,然后向后面轻轻一抬手,不用说任何命令,后面的骑兵同时止住马匹,在小岗上一字排开。
骑兵突袭,犹如水银泻地,讲究的是以势夺人,兵家讲究兵形象水,一鼓作气的冲击,这便是骑兵的凶猛之处。
“哒哒哒哒哒。”
不多久,前方烟尘弥漫,远远望去如同山石飞滚击起的尘土一般。
张献忠的主力部队,终于是来了。
“吁!”
在看到前面稍微高处一字排开的银色铁骑部队,为首的将军突然下令停住,同时心中开始打鼓,实在是因为不久前刚刚被对面高岗上的那个家伙狠狠的揍了一顿,他怕了。
孙可望。
朱常渊远远的就看见尘土中窜出来的那一骑人马,领头的正是孙可望。
“呵呵,原来是遇到老对手了。”朱常渊笑呵呵的看着面前如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的骑兵,然后骤然脸色一绷:“准备!”
“是!”
所有骑兵挺胸拍甲,手中狼牙棒微微举起,身子前弓与马匹贴在在一起,做出了进攻的姿势。
“卧槽!”孙可望的头都要大了,暗道这狗日的见面就打啊?只是看他们衣甲鲜亮像是并未遇到任何阻击,那义父派遣的先锋队哪里去了?难道是绕道去了襄阳?
不管了,先管眼前的事情吧!
孙可望深吸一口气,两眼中凶光顿时一冒,长枪横在前胸,然后猛地向朱常渊一挺,道:“兄弟们,能杀死首恶朱常渊者,赏千金,封万户侯!”
他不敢说生擒,尼玛就算生擒了这货,人家也能一怒杀人。
“出击!”朱常渊的声音不大,可是听在所有士兵的耳中,便像是钢铁一样有力。
“哒哒哒。”所有骑兵躬身贴着马,将身子与马匹的动作融为一体,无论跳跃飞扑,都保持着一样的节奏。
转眼之间,冲入敌阵。
朱常渊一马当先,飞驰而去,身后腾起一道白色的烟尘,犹如大海中劈开的浪花一样,在这清冷的冬日极富动感。
“杀!”孙可望也不认怂,关键是他不能怂也不敢怂。
因为他是张献忠的义子,而且是长子,若是此时还没打就跑,结果就严重了,不但后面的部队自相踩踏,连义父攻襄阳杀明王的愿望也会葬送掉。
虽然不怂,可是当朱常渊的军队杀来的那一刻,这货还是有意无意的将马匹往一边拨开,避开直直冲过来的朱常渊,而是宁愿和他的部下冲在一起。
在孙可望的印象中,朱常渊勇猛无敌,乃是绝世无双的杀神,但他的部下,却不可能人人都想他一样可以以一敌百。
上次见面没打就跑,这次就算是我出师不利,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给我后面的兄弟义父先去除障碍。
然而,当两兵相接之后,孙可望又绝望的发现,他错了。
不止是朱常渊本人,就连他那些部下,不但所有人都力大无穷,而且擅长厮杀,大棒子举在手中,一挥一舞,自己的兵士应声而到。
两百人的骑兵,进入孙可望的队伍中,就像是狼入羊群。
孙可望的兵士战斗力虽然比房县孙小凤强上数倍,但朱常渊手下的骑兵一则是在白天作战,二则是经验丰富,所以敌军和他们接触的时候差不多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触即溃。
“杀!”朱常渊双手左右拿棒伸展开来,身子微微前倾,在战马上飞驰如同展开翅膀的巨鸟,所到之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当然,是敌人的。
“杀,杀,杀。”只有一条右手的张五哥,牙齿咬着马缰绳,右臂大力挥舞,同样是一棒子一个,将无数敌人敲落地上。
反观孙可望,几乎要绝望了。
他自己本就是那种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可是如今和一个小兵打起来还丝毫占不到半点优势,况且,即便是自己长枪偶尔能戳到对方的衣甲上,然对方的盔甲也不知道用什么做成,将他的虎口震得生疼也不能伤到人家分毫。
这都不是关键,如果自己部队的牺牲能够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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