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说是中国古代比不上西方,然而但就盔甲来说,西方欧洲的那种盔甲更合适,在战场上也更实用。
“是的将军。”那人抬起头,说道:“据说这幅盔甲乃是曹文诏生前所穿。”
“不要”。
朱常渊粗鲁的将盔甲扔出好远丢弃在地上,道:“朱某人上的是战场,吃穿用度一律和军中兵士一模一样,岂敢有所不同。”
这话一说,下面的二百人心里顿时都暖烘烘的。
“老子就穿我这套黑乎乎的盔甲,还要用它上战场亲自杀敌。”说完,手中大棒高举,大声吟咏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是诗经中的名篇,《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下面的战士,没有不懂这首古风的,听到朱常渊吟咏,也一同尾随,粗狂的声音充斥山野,将这首诗朗诵的动人心肠。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众人齐声高呼,三遍而止。
那名给朱常渊送盔甲的家伙,灰溜溜的将地上的衣甲捡起来躲进了人群之中。
“好!”朱常渊翻身上马,将头盔套在头上,朝众人一挥手道:“所有人,听我号令,讨伐逆贼孙小凤,出发。”
“是!”
顿时所有人翻身上马,跟着朱常渊转身离开。
二百人,二百匹战马,就此绝尘而去!
第31章暗招
PS:作者写书不易,尤其冬天到来,老衲工地上真的没有空调,每日晚间码字手都冻肿了,请诸君支持正版,钢筋在此跪谢了。。。。
整整二百匹马,每匹马的颜色大小几乎是一模一样,乍一看像是一个模子里面浇筑出来的,所以,破虏在给马匹打造盔甲的时候,都是按照统一的大小定制。
马甲覆盖在马的身上,将战马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只留下眼睛和马蹄露在外面。而每匹马上面的兵士,则包裹的更加严实,就连眼睛鼻子都给封闭起来了。
当然了,他们头上戴的可都是朱常渊从现代社会中运送过去的武警防暴头盔。
至于武器,人人手中一柄粗大的狼牙棒,倒不是因为狼牙棒更美观雄壮,而是因为此次出征不同寻常。
一般的刀剑,即便是再好,杀了十个人的时候肯定也卷口卷的不能看了,但是铁棒不存在这个问题,上面的狼牙钉齿都有一公分来粗细、每根狼牙的长度不超过三公分,整个铁棒上面从上到下数十个这样的钉齿。
这种棒子,一下子敲在人的身上,别说是毫无防备,就是身上穿了一层铁甲盔甲也要脱一层皮。要知道这棒子本身的重量就超过二十斤,再加上这些士兵力大无穷,战场上厮杀的时候一棒子一个根本不费事。
“兄弟们!”朱常渊打马在最前头,走到一处山坳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对后面的队伍说道:“山路难行,所有人四队变成一队,听我号令,紧跟着我。”
“记住,此次剿匪志在鸡犬不留,诸位兄弟只管杀戮报仇,余事莫问。”朱常渊轻轻纵开马缰,又拿出大喇叭高声说道:“我给兄弟们的这些马匹。每一匹都价值数万金,个个飞驰如闪电,我前面走,你们放开马缰追来。一路上先熟悉下马性,战场上也好驾驭。”
“驾!”朱常渊放开马匹,在山路上飞驰起来。
当然了,为了照顾后面的兵士,他也不敢将马速万全放开。只保持着大约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向前。
后面的兵士放开马缰,都被这马的速度惊呆了,虽然也能驾驭,可山路上太过颠簸,马匹走的快人也受不了。
特别是那些对于马性不是很熟的士兵。
如此行走了半个多小时,士兵对于马匹都逐渐适应,和马的节奏也配合的非常好,如此一来再无颠簸之感,只觉得两边山峰飞速后退,飞马竟如顺流行船一般。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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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帅的府中,孙可望急速跑进书房,口中气喘吁吁的说道:“义、义父,朱,朱常渊出兵了,出兵了。”
“什么出兵了?”张献忠一皱眉头,若是不了解自己这义子的脾气,听他这话还以为朱常渊阻止人过来打自己了呢。
“是,是,孙小凤孙猴子。”说话间将一封密信送到张献忠的手上。喘了几口气以后说话也顺畅多了,道:“朱常渊,仅仅率领二百重甲骑兵挺进房县,去剿孙猴子了。”
“什么?”张献忠一拍桌子站起来。伸手接过孙可望递过来的密信展开一看,几秒钟自后,紧皱的眉毛缓缓舒展,以至于喜笑颜开。
“好啊,好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百人去剿灭孙猴子。”张献忠将密信拿起来放在燃烧的烛火上烧掉。眯着眼狠狠的说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你给了我张献忠机会,不能怪本帅了。”
“可望!”
“孩儿在。”
“速速清点一千人马,不不不,你等下。”张献忠稍微一犹豫,然后目中露出凶狠之光,道:“两千,你去点两千人马,不,两千骑兵,今晚连夜过去。”
“过去?”孙可望虽然知道张献忠让他去哪里,可是搞不明白张献忠让他去干啥,帮助朱常渊打土匪?还是帮助土匪?
“对。”张献忠微微一下,道:“此去房县,只有沿着马栏河峡谷逆流而上,两岸皆是夹谷大山没有别的路程可走。”
“一旦朱常渊进入这个峡谷,你就率军尾随其后,但不要被其发现,等他与孙小凤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上去一把铲除这个祸根,也好让本帅睡个安慰觉。”
“遵命,义父!”孙可望脸上也露出了微笑,不得不说张献忠这个计谋确实是高,到时候不管是孙小凤胜了朱常渊,还是朱常渊剿灭了孙小凤,胜者必定元气大伤。
“若是孙猴子赢了,朱常渊必死,你就不必再行进攻,到时候对外只需道咱们去救援,没来得及而已。若是朱常渊胜了,你务必扑上去,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张献忠眼中精光明灭,突然又道:“不,我只要见到尸体,不要见人。”
想想朱常渊的王八模样,心道还是不要见这货为好,太过危险。
“朱常渊此人太过危险,命令士兵带足弓箭,对他只可远距离集中射杀,万万不可近身搏击,否则后患无穷。”
张献忠安排完,孙可望赶紧点了两千骑兵,人人背上都背着数十支羽箭,马上放着一张大弓。两千骑兵带齐三十日的粮草,趁着夜色朝进入房县山谷的入口,朝房县围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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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渊在襄阳城十义冢前誓师出征,带领二百人远征房县,除了襄阳城的居民之外,第一时间得到信息的可不止张献忠一个人。
除了张献忠,还有一个当事人:孙小凤。
孙小凤名字听起来柔柔弱弱,他长得可不柔弱,一副五大三粗的模样。
“哈哈哈。你们都听说了吧,朱常渊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带着二百骑兵于今日中午朝我房县而来。”一个身上长满了赘肉的家伙,在酒席上站起来,端起一碗酒大声说道:“二百人,不用大圣出马,给俺五百兵马,俺保证半路给他收拾掉。”
孙小凤坐在上首,看上去比张献忠的年龄还大一些,黑黝黝的眼中光芒闪烁,皱着眉头道:“老子老觉得朱常渊在故弄玄虚,二百人他就敢攻击咱们房县,他又不是傻瓜。”
是啊,一个率领三千盗匪就能攻破沈阳卫的家伙,自然不可能是个傻瓜,可既然不是傻瓜,为何敢就率领二百人过来。
难道他的脑子最近摔到了,或者是,这货真的有把握。
“或许,他自以为他是个百战将军,而大圣您只是个草头王,别忘了当年曹文诏就曾率领千余人打破了高迎祥十万大军。”
孙小凤身边一个看似瘦弱的老书生说道。
说是书生,因为这货确实一副书生打扮,就是年纪有点大,最少也有五六十岁的样子。
“军师,你的意思是说,朱常渊是把自己当成了曹文诏了?”孙小凤嘿嘿一笑,道:“不错,他自然可以把自己当成曹文诏,朱常渊也有这个实力,不过想要把我当成高迎祥,他还是看扁了本大圣。”
“大圣的意思是?”老者问道。
“军师,他朱常渊不是要来剿匪么?为了防止万一,咱们明天一大早就撤到山里躲起来,找不到咱们他自然就会回去。”
“大圣不可。”老者站起来,恭恭敬敬的对着孙小凤一礼,说道:“大圣啊,此次朱常渊仅仅率领二百人过来剿匪,如果大圣就此退缩,世人都会嘲笑于您,说您手底下近万人,竟然会被朱常渊二百人吓跑。”
“还有,即便是跑了,这次可不同于以往。”老者在桌子上画了个全道:“大圣将兵力分散到四周的山中去,那要准备躲多久才出来呢?”
孙小凤被军师问的一愣,说道:“自然是把朱常渊耗到回了襄阳再出来。”
“若是朱常渊不走呢?”军师又问。
孙小凤顿时愣住了。
对啊,若是朱常渊带着二百人就在这房县住了下来不走,该当如何,总不能一辈子躲在山里不出来吧。
要知道这次朱常渊可不像上次左良玉带着数万兵马过来,仅仅带了二百人,朱常渊完全可以在房县征购足够的粮草以供军需。
“那,按照军师的意思是?”孙小凤没了主意。
“打,只有迎战!将军不必害怕,敢问将军手下有多少人?”军师问道。
“有万人。”
“五十个人打一个人,还打不赢么?”军师以前大概是个掌柜的出身,这账算得还真是准,一万对二百,可不就是五十个打一个吗。
这么一说,孙小凤的胆子顿时也肥了起来,心道不就是二百人么?老子一万人打不赢你二百,即便你是朱常渊又有如何?
“那朱常渊何时能到我们房县?”
“早呢?此去襄阳城有四百五十里,且多是山道崎岖难行,即便他朱常渊带着二百人不吃不喝,想到我房县至少也要等到后天。”军师笑呵呵的说道:“我房县中人骑马出去,若是走的急了这马的腿脚都会折断,更何况他是重甲骑兵,能不能过得来还是两回事呢。”
孙小凤精神陡然升起,道:“兄弟们都打起精神来,到时候咱们以逸待劳又以多打少,区区二百人不在话下,这次谁能斩得了朱常渊的头颅,本大圣赏他十斤黄金。”
“大圣万岁。”
“大圣万岁。”
“哈哈,朱常渊名扬天下,到时候我亲自手刃这厮,千载之下也会青史留名。”孙小凤不无感慨的站起来喝了一杯酒,道:“兄弟们,他日孙某人得正龙庭,今日便是咱们开国第一战,朱常渊的人头也将会是本大圣手中的第一颗敌首,你们都是本圣手下的开国功勋。”
第32章大战
PS:三更奉上,兄弟们晚安!
“敬大圣!”
众人举起杯子,纷纷给孙小凤敬酒。
然而,孙小凤不知道的是,率领两百骑远征而来的朱常渊,此刻已然兵临城下。
“吁!”
将马停在黑暗中的山口,看着前面不远处灯火微亮的小城,朱常渊微微舒了一口气,朝后面的兵士问道:“都跟上来了么?”
“报数!”孔和大喝一声。
“一。”
“二!”
“三!”
。。。
除了朱常渊、破虏和孔和之外,正好两百名兵士,一个不少一个不多。
“兄弟们,就是这座小城,就是在这里,孙小凤剥了我送信使者的皮,你们好好给本将军看仔细了,扬起你们手中的大棒,见一个杀一人,见两人杀一双,无论男女鸡犬不留,若有违令者,永远驱除出日月神岛,绝不姑息。”
“是!”
众将士齐声呐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朱常渊抑扬顿挫的朗诵,后面所有的士兵慷慨相随,三遍而后,杀声震天。
“杀!杀!杀!”
“此战之后,你们都是本将军的贴身卫士。”朱常渊转过头,看着一身黝黑铠甲的孔和,道:“孔和,本将给你下第一道军令:今日战场,所有兵士都是本将兄弟,不许有一人折损。”
“属下遵命!”
此时的孔和,热血澎湃,心中早就泛起了滔天巨浪。
今日跟着朱常渊从襄阳到房县整整四百五十多里路,骑着重甲马匹竟然只花了不到两个时辰。
这是什么概念,一个时辰二百里,不眠不歇,关键是这马匹看上去无丝毫异样。
朱常渊则是很平静,在他看起来,这次战斗本来就应该是无损伤战斗。之前给每个士兵都吃了一本基础格斗技能书。无论是他们的力量速度还是反应能力甚至是思维能力都得到了质的提高,战场上人人都是冲锋的好手不说,关键脑子还灵光。
若是这样的战斗都能折损人马,自己的辛苦用心也就毫无意义了。
“兄弟们。跟着我走,大战一场,今晚的晚餐就在房县解决吧。”朱常渊两腿用力一夹马腹,朝那微微亮光的县城中悠闲的奔跑过去。
身后的黑色兵士,在清冷的月光下如同黑色的流水。随着朱常渊由高而低,直直的冲入了房县的县城中。
城防破旧,城门甚至都不能完美的合在一起,但是要依靠这二百人的人力攻克还是不可能的。
朱常渊率领二百铁甲立在正门前,上面早有守城的士兵点亮火把问道:“什么人敢擅闯我城池,报上名来。”
朱常渊微微一笑,脚下一用力,突然飞身而起,随着他身子升空,以他为中心一道薄薄带着光雾的微波淡淡的发出黄色的亮光。
“亢龙有悔!”
半空中的朱常渊突然大喝一声。一式“亢龙有悔!”,乃是降龙十八掌第一招,一龙出世直袭县衙大门。
县衙大门早就破败不堪,在朱常渊这一式惊天动地的“亢龙有悔”中化为齑粉。
“轰隆隆!”
巨大的声响,内力迸发,光耀人眼,尘土飞扬。
“神圣将军万岁!”
“将军万岁。”
朱常渊刚刚上场就隔空一掌击碎县衙城门,让身下的二百铁骑个个心头热血涌起。
“杀!”
从半空中落回到马背上,朱常渊大喊一声,一马当先冲入了县城之中。
“怎。怎么回事?”
守城的将领只觉得自己脚下一阵巨大的震动过后,然后就是漫天的杀声嘶喊,从厮杀声中他甚至听出来对方快意的渴望。
有人攻城?
“不好了,快。快去报告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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