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挚从∷ⅲ鲜泻笥陕蚣揖龆ㄑ」喝我庖徊帷�///后来为兄觉得这样太麻烦,因此让作坊印了一些合集,上下合订,只有一本而已,不过质量方面绝对比其他要上乘,封面也精良许多,当然,价格也高很多——一贯钱,如今竟然也卖了一两千本,据说是送人的首选礼品呢……呃,子贤,你这是什么眼神,这般古怪?”
沈欢确实颇为惊讶地盯着周季上下打量,却不是对方所想的有怪罪的意思,更多的是惊佩:没想到弄来弄去,周季竟然把精装珍藏版都给鼓捣出来了,很有前途!精装版卖得比普通版差不多贵了十倍,与抢钱何异!偏偏世上就有很多要打肿脸充胖子的家伙,硬是要买回去炫耀或者送礼,这样的话我们也就没有什么愧疚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云飞兄,无商不奸啊!”沈欢大是感慨,“看来你已经领略到这种精髓了,他日前途无量也!”
周季像吃了苍蝇般恶心:“子贤,你说的是什么话!为兄不过稍稍换了个销售法子罢了,何来奸诈之说,再说此合集质量上乘,华丽精美,正是物有所值!还有,这赚来的钱还不是你拿大头?不要忘了,这家印刷作坊你家可是占了四成之多份额。”
“看来云飞兄是嫌赚的钱少了?”
“废话!有谁会嫌钱多的,除非是傻子!”周季没好气地回答。
“那云飞兄想不想赚更多呢?”
“当然……”周季愣住了,看着沈欢,顿时两眼冒光,发出饿狼般饥渴的光芒,咽了口口水,“难倒说子贤又想出一些赚钱的门道了?快……快说!”
沈欢微微一笑,道:“门道还没有,不过有个法子,也许可以产生很多门道也说不定,要不要试试?”
“说来听听!”周季很有兴趣地催促。
沈欢道:“小弟打算办一家研究所,聚集一批优秀的工匠,进行工艺研究,专门改良增进工艺技术,开发出适合我等的物品,之后生产上市!”
“研究所?”周季为这个新名词愕然,“子贤,有这个必要么?这所谓研究,若是数年都没有鼓捣出什么来,岂不是白养了他们?还不如你费费脑子想出些法子来呢,为兄还是比较信服你的脑子!”
沈欢愤然,看着周季,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他打算开办的这个研究所与后世的某某科技研究所性质相等,都是为了开发出新技术产品。说实话,他有着领先这个时代上千年的思想,但不少科学技术他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若要自己动手,还不知道什么猴年马月才能发明成功呢!中国古人是很聪明的,特别是民间巧匠,更是隐藏着惊人的智慧,只不过没人重视激发他们的漏*点罢了。像这个活字印刷机,沈欢也只是明白其中道理,动起手来却不如曹老大他们一帮子专业人士了!既然如此,还不如花钱把这些优秀的工匠聚在一起,凭着自己的记忆,指导他们研究,让他们去推敲钻研,搞不好还真能给人惊喜也说不定。
科技研究,能早一步就早一步,如今资金充足,沈欢也就把此事提上了议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这个世界,没人比他更懂这个道理了。对于周季的犹豫,他感到好笑,禁不住脱口就道:“云飞兄,你眼光放远点成不成?不错,也许我等花钱养他们几年都出不了成果,但是如果真鼓捣出一些新鲜的东西来呢?像这个印刷机,单此一项就为我等赚了多少?再说供钱给他们研究,又能花掉多少呢,以我等的钱财,足够他们挥霍了!一旦收获,那就获利数十倍,正是一本万利之事!”
“真有那么神奇?”周季疑惑地问。
“有小弟在,小弟就能令他们化腐朽为神奇!”沈欢豪气万丈,除了相信自己能够凭着高明的“意识”指导他们“行动”,他还相信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一想到宋代的科技文化事业,沈欢就忍不住激动万分,四大发明有三项就是在宋代成熟应用的呀!
沈欢又道:“云飞兄若是还犹豫着,那不如由小弟花钱办这个研究所吧,反正小弟如今的钱财花也花不完,只不过需要云飞兄帮忙出面选一些工匠人才回来,还要帮着管理。当然,收益方面还是由我们平分。如何?”
周季闻言生气了,怒道:“子贤,你这话什么意思!为兄是这般见利忘义之人么!既然你要办这个研究所,为兄当然也不能怠慢,钱更不能只让你一个人出!”
沈欢笑道:“这样说来云飞兄也打算投入了?”
“当然!”
“好!”沈欢一拍他的肩膀,“云飞兄,相信小弟,今日的支出,他日将让你百倍收回!”没人有比他更知道人才的价值了,连二十一世纪的葛老大都知道人才最贵,这道理放到十一世纪依然成立!他如今所做,不过是在准备人才储备罢了,等到人才积累到一定的程度,爆发出他们的价值来,对这个时代的冲击将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周季嘿嘿笑着,肥胖的脸上扯出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来,半眯着的眼睛时不时闪着一抹亮光,狠声道:“为兄当然相信子贤的能力,前面已经证明了子贤就是一个财神!对了,子贤,那个颖王赵顼还要他如入这个研究所项目吗?”
沈欢沉吟半晌道:“还是通知一下他吧,不过钱都由我们来出,待有了成果,再给他两成就是!之后我俩四四分成。你也知道,这个研究所将来发明的东西,都是一些机密,他是王爷,由他派人来保护更妥当一些!”其实还有一个意思:把未来的皇帝绑这上辆赚钱战车,让自己以后的路途也平坦一点,也不用怕这个皇帝不尽心,毕竟这是能为他赚钱的东西,这家伙做上皇帝时,财政可是一清二白,穷得叮当响。
“那好,就这样办。此事就交给子贤你去与他协商了!”周季终于拍板决定,“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这段时间为兄就专门去找这些工匠回来,聚集妥当之后,明年就开始开工了!”
沈欢交代道:“云飞兄,你可要找仔细了,不管他是泥水瓦匠还是酒徒贩子,凡是有一技之长的优秀工艺之人,都给找回来,人数嘛,暂时就以五十人为限吧,人多了容易走漏消息,不利于保密!另外花钱买一个偏僻点的大地方,作为研究场所,在附近造些房子,给这些人安家!切记,一定要让这些人全心为我使用,不能有二心,为此一定要不吝钱财,如今若是家计困难者,可以先给他们钱财安家花费!”
周季一听如此花钱,肉痛无比,沉声道:“子贤,你竟然要找五十个人之多,算上他们的家室,弄不好我们就要养着数百人呢,这些匠人虽然也能糊口,不过大多家贫,勉强能过日子罢了。如果要让他们死心为我等所用,这笔钱可就不少了!”
“要干大事就得下大决心!”沈欢哈哈笑道,“人生哪有几回搏,如今小弟就拼一把了!云飞兄,印刷作坊这里单是给小弟的红利就有差不多两万贯了吧,小弟也不欲张扬,钱财花得不多,留得千把贯作为回转即可,其他就先用来办理此事吧,一万多贯钱,想必也足够调度了!”
“成!”周季一想也甚是妥当,印刷作坊这里虽然也赚钱,不过明年要扩大规模,亦要成本不少,沈欢获利花去不少,估计他之获利,明年开春也要投入进去,也就刚好持平了,大家都没亏,“一想到可以赚钱,为兄就浑身是劲,走了,这就去张罗去!”
周季大踏步要离开,沈欢看得呵呵笑着,突然想起一事,叫住了刚到门口的周季:“云非兄,小弟还得劳烦你帮忙打听一个人。”
“谁?”周季停住脚步,回过身来,好奇不已,“为兄交游广阔,若是我等这个***之人,不难打听!”
“云飞兄可还记去年四大书院分院比才会上音乐胜出的那个白鹿洞书院的士子么?”
周季沉思一下,抬头道:“可是那个叫杨信之人?”
“正是,劳烦云飞兄帮忙打听一下他的住处,如此人才,小弟早就想与之一见了,今日才想起来,真是惭愧!”
周季听沈欢说得太假,不禁疑惑,想问又说不出什么来,觉得自己与那个杨信不是同一条道的人,了解太多也没有意义。不明白沈欢找此人何事,只能带着满腹疑问走了出去……
第六十三章 杨信
其实沈欢欲见杨信,还真是佩服他在音乐上的才华,当日比才会一琴一曲,令人惊艳不已,如今思来,依然觉得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当可以说得是技艺高超了。///如此人物,不招揽为己用,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如今刚好他要在音乐上有所动作,说服了音乐才华娴熟的如怡姑娘,只能算是初具雏形而已。沈欢告别如怡姑娘之后仔细思考,才发现了如怡姑娘的缺陷——她歌喉甜美,不适合高音弹唱!这样一来也只能唱些情歌或者调子比较平缓的曲子而已,虽然也具有教化功能,但对于激励士气却没有多大作用。在沈欢的计划里,有些歌就是士兵也该朗朗上口,这样才能唱出时代怒吼,而不是所谓的靡靡之音。
鉴于此,就需要找一个能弥补这方面缺陷之人,最好还是男子比较合适。思来想去,他也就想起这个曾经引起注意的杨信。若能把他也说服入列,与如怡、如嫣组成一个三人组合,唱遍天下,倒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前提是能说服对方,否则一切免谈。沈欢的目光越来越深幽了,也许不少人会对这个所谓的音乐步骤不屑一顾,或者认为他此举过于玩笑,但是,他深深地知道,能对这个时代文艺复兴有所作用的东西,都不应该放过。若想对这个时代作出改变,那么思想就先要改变,否则难以说是成功。虽然没有上好的器具,比如说没有磁电工具造不出利于宣传的喇叭之类的东西来,但是古希腊古罗马人依然造出许多歌剧院欣赏歌剧,他们那种条件都能如此,沈欢深信凭着中国古人的智慧,也能造出适合听众欣赏音乐的工具,最不济就造些原始的喇叭,有条件就建造些又高又圆可以形成回音的建筑,那样也能最大适应民众吧。
“路子还长着呢!”沈欢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想得出神了,转头看向窗外,植在院子的青竹在皑皑白雪中依然傲立,虽然叶子脱落得差不多了,枯枝摇曳,迎风而动,倒也令人动色。
周季果然不愧交际广阔神通广大,才一天的时间,即已打探到杨信的下落与详细情况。此人也是开封人士,祖上是一位商人,在开封开了一家米行,据说开封市面上粮食有五分之一的份额是他家所经营,资财无数,名声显赫,与朝廷都有着交易。杨家家底殷实,比周季一家还有钱财,在开封城也是数得上号的人物。
杨信是杨家独子,自小到大,锦衣玉食,从无所缺;爱好音律,日夜钻研,无心功名,如今二十年许,依然不事科考,一介白身。于音律一道可谓疯魔,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与“梅妻鹤子”差不多境界,因此到了这个年纪,依然孑然一身。虽然他们父母也在着急,但是自小疼爱杨信,不想他委屈,成亲之事一拖再拖。
沈欢看了杨信的资料,有点犹豫了,这样的人物,能听他之劝出面招摇?要知道,做一个音乐明星,那可是公众人物,面对人世喧嚣,他会喜欢吗?沈欢信心顿时降了一大截。不过他也不是事未做即已放弃之人,成与不成,还要与杨信见过一面才知道呢!
选了一个大雪放晴的晌午,沈欢招了一辆马车,前往杨家。杨信一家住在城西,离沈欢住处倒也有一段距离。好不容易是个晴天,开封城大街上行人比往常多了许多,叫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依然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况。马车缓缓穿梭在人流里,待过了潘楼大街,行人少了,这才快了许多。大约不到半个时辰,车子停在了杨府门口。沈欢下了车,付过路费,这才向门童递过拜帖,说明来意。他帖里请见杨信,身份是“嵩阳分院学子沈欢”。反正他如今暂且还算是嵩阳分院学生,以此为帖,倒也符合身份。再说他沈欢的大名,就是杨信再淡然,应该也还是听过的。
一阵之后门童出来告之少爷有请到后院相见。沈欢听了失笑,这个杨信,果真与资料里所说一模一样,无甚礼法。按理说自己与他同辈,如今已为贡生,他出门迎接是为常礼,没想到只是让下人出来通告而已。另外接见之地竟然还只是后院,连正厅都未曾一进,实乃失礼,若是注重礼法之辈早就拂袖而去,目为耻辱。好在沈欢倒没有这般迂腐,只要对方不在言语行动上侮辱自己,这些细节他不会太过在意。
“沈公子,我家少爷每日这个时候都会在后院练琴,非亲近人物还真不许进后院一步。少爷一旦练琴,事物俱忘,未能远迎,还请见谅。”接引的童子颇为知书达礼,一边引路,一边与沈欢解释。
沈欢听了笑着说不要紧,心里却感慨不已,这种天气,尚还坚持练琴,实属难得,要知道,天寒地冻,指弹琴弦,若不小心,也容易受伤。果然,成功都是通过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而来,杨信能有如此琴技,也非偶然。
童子把沈欢引到后院之门后就退了出去,让他徇路走过去就可以了。后院颇大,亭阁楼宇,水湖池榭,奇花异卉,虽是冬日,依然生机盎然。另外最令人惊喜的便是梅树一棵接着一棵,形成丛林,白红相间,灿烂开在白雪之中,傲然于天地之间,袅袅余香,闻之令人心旷神怡。放目过去,大约有半里之广,实在令人震惊。
“待得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沈欢油然而赞叹,未己听到几下丁冬之声,仔细辨别,正是琴声,微微一笑,看来杨信果真是在练琴了。徇声而去,穿过梅林,几丈外有着一处亭阁,四角方型,里有石桌,旁立石凳,一条白色人影静坐其间,桌上摆放古琴,只见他指头轻拨弹弄,一曲《梅花三弄》汩汩沁入心间。不正是杨信又是谁!
《梅花三弄》沈欢听惯的是笛曲,如今转为为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