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价格……”沈欢顿了一顿,“云飞兄,你说上次出海,盐巴的价格在南洋等地达到百文一斤地价格?”
周季说真话了:“还要高!上次是因为急着赶回来,不敢停留太久,不能待价而沽。而且据说只是卖个当地人而已,没有等到大食等地之人到来,如果这次是卖个大食的商贾,嘿嘿,应该能更高吧。”
“那么,大家可以到什么价格呢?”沈欢诱惑地问。
“一百二三十文左右吧。”周季没有思索就回答。
“好价格!”沈欢一拍手掌,“真是好价格呀!云飞兄,这次出海,我等不急了,可以等这个价格出手。或者以钱易货,或者以货易货。可以再装上大宋奇缺地香料珠宝等物回来转手。这些都是奢侈品,价格可以高上好几倍呢。也就是说,就算一百文出手,再花完这些钱卖回奢侈品,再转手,三百万斤盐,卖出三十万贯的钱。香料珠宝转手之后,也许能达到百万贯之多,连本带利!暴利啊,你说,这个盐,小弟该定什么价位呢?”
周季知道上当了,赶紧解释道:“这只是理想状态,如果再损几艘船,亏本也不一定呀!”
沈欢说道:“这个小弟就不管了。有暴利,也就风险嘛。海上风险。当然是你这个生意人承担。至于卖盐的风险,小弟就不敢承担了!”
周季措着手问道:“那……子贤,你的盐要多少钱一斤呢?为兄和你计一计,市面上的盐,一般是三十文一斤,有时候还要低一点。你要高一点,也不至于高得离谱吧?”
“当然不会离谱。”沈欢笑得很灿烂,“官盐是三十文左右不错。可是。那是官面价格,别以为小弟不知道,因为我大宋缺盐,百姓求盐不得,有些人,囤积了盐巴,抬高价格,有时甚至达到五十文一斤地价格。奇货可居呀,物以稀为贵。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为了不给人家小弟与云飞兄勾结获利的口舌,因此,小弟觉得,这个价格……以六十文一斤为妥。”
“我日!”周季爆出了沈欢当年的口头禅,“六十文?沈子贤,你是吸血水蛭不成?六十文一斤,你抢钱啊?如果按你这样算,等产量达到亿斤,一年下来,岂不是有五百万贯地收入?你海州之盐。都比得上朝廷十分一左右的收入了。你要造反啊?”
面对周季的愤恨与唠叨。沈欢微笑着答道:“就是不敢造反,才定这个价呀。云飞兄。小弟已经帮你计算过了,如果到海外。除去一些损失,按照一百文地价格,除去一些成本,十艘船,三百万斤,两个多月,你就从盐上获得十多万贯左右。再转手香料珠宝,三个月左右你就可以获利三四十万贯,除去分成,一年下来,也能有五六十万贯的获利。也就是说,三年之后,随着规模的增大,你的资产,将会增加到二百万贯前。那么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多少了?一两千万贯?富可敌国,可以养兵十万?这才是灾难呀!”
周季的汗哗哗地下了,抹个不停。
“所以呢……”沈欢叹了口气,“云飞兄,别说小弟心狠,要宰你。小弟是为了你好呀,尽量压低你的利润,把那些赚,尽可能转为官府所得。这也是为了保全你呀!”
“定得好,这个价格定得好!”周季大喝一声,竖起大拇指赞叹,“子贤,为兄明白了。虽然你的计法太过理想了一点,比如说,也许有一躺出海,船全翻了,那么,就全亏了。也就是说,一年遇到这样地十,小弟地利润一年大概也就二十万贯罢了,如果翻了两次,那么,还好,不亏也不赚。如果全翻了,恭喜你,为兄破产了,只能投靠你沈大人了!”
沈欢又气又笑:“你怎么总想坏事,以现在的大宋地航海条件,遇上一两次风暴,损些船,是正常,可若说次次这样,除非那些海员水手都是死人!”
周季嘿嘿一笑,又道:“子贤,你放心,你的心思,为兄全知道了。都是为了为兄好呀,这一点,为兄一定记住了。可是,子贤,小弟如果获利这么多,你也不差呀,几十年之后,也有上千万贯,虽然是你母亲地名义,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些资产是属于你的。为兄只是商人,说起危害性,你这个年轻的大官要大得多吧?”
沈欢笑了,道:“所以呢,在小弟有生之年,这些年,一定尽力花出去。花在慈善上,获得美名,大善人的名声,又不足在政治上威胁到皇室,哈,这才是做富人的觉悟嘛。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行了。再留些给子孙,让他们有起家的资本,也就行了。”
周季沉思了一下,道:“子贤真好想法,也许为兄也该效仿一下。子贤,你说,这个善人该怎么做?”
沈欢答道:“除了周济穷人书生,或者孤老,最大地善事,莫过于修路建桥了。到时等有钱了,哈哈,小弟就建一条从海州到京城的水泥路,这样百姓欢喜,官家也欢喜,小弟钱也不多了,皆大欢喜嘛!”
“好法子!”周季赞道,“全大宋那么多地方,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水泥路的嘛!”
两人相视大笑。
沈欢又道:“这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嘛,云飞兄,你该去为这目标奔波了。至于小弟嘛……嘿嘿!”
周季恍然:“明白,明白,子贤新婚燕尔,当然是继续陪着新婚美人妻妾做些不为别人所知的事嘛……”
第二百二十六章 大学
正如周季所说,沈欢舍不下家中的美娇娘。 以前只有一个妻子,不好比较,现在家里多了个美人,他总算是有所领略了。
周如怡与王璇在床上的风格大是不同。王璇像个大家闺秀,很保守,在房事上,更是传统,往往沈欢要试一下后世看到的招术,王璇羞得不依,最后还是在沈欢的坚持下,磨了许久才半推半就去做了。
周如怡刚好相反,怎么说也是风尘出身,虽然卖艺不卖身,不过见识可谓广了。在房事上,她热情如火,身材也丰满,更是凭添了几分媚态,很多动作,她都敢去试,直让沈欢欲死欲仙,欲罢不能!
沈欢最近无事,也算享受了两个不同女人的风味了。
到了二月底的时候,春天彻底来了。在这海滨之州,温和的海风吹遍了大地,吹醒了冬日沉睡的动物与植物。整个天地,又开始了一片新绿;连啄泥的燕子,也开始高飞低掠了。天气也渐渐暖了起来,寒冬的冰冷不复存在。
一年之计在于春。民间又开始了生活的劳作,田里地里,到处都是勤劳的百姓在耕种。春天的气息,已经越来越浓了。
沈欢享受之于,也开始了劳作。不过这次更多是私人的作为…………十五个学生,又长了一岁,也该好好安排与筹划了。
十个男孩与五个女孩,作为他们的老师,都得为他们负责了。对于五个女孩。说实在的,沈欢更多是同情才收下来地。她们虽然也聪慧,可沈欢想不出可以教她们什么,特别是这个时代,适合女性的职业与作为,太少太少。
收她们做学生,同情之余,无非是想给她们一个地位。与侍女不同,她们是学生,也就是他沈知州的学生。也许日后更能高升一步。那么,作为他的学生,这些女子,以后的地位肯定不低。这个时代。地位往往能代表一切,至少,有了地位,别人才能尊重。以沈大人女学生的身份。应该能嫁个好人家了吧。
这才是沈欢为她们将来的打算,很无奈,却也很现实。至少。在没有发现一门最适合她们的职业前,沈欢就算空有满腹知识,也无法特定培养她们。因此,这五个女学生,沈欢更多是把她们教给自己的妻子,由王璇教她们知识,再由周如怡教她们乐理。如果学得好,也许会成为一代大家也说不定。
安排好女学生,就到那些男孩。这个好办,他们确实是聪明。人品暂时看来也好着。因此。沈欢打算把他们都培养成自己最亲密的徒弟。徒弟是用来传承地,让他们学到自己的思想精髓。传承下去,以至发扬广大。才是沈欢最大的目标。
天地君亲师,这个时代的尊备,但是,更多时候,师长可以排在亲长地前面。有闻大义灭亲父子反目者,鲜闻有背叛师们的人。这个老师,这个师门,往往能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想现在出了名的王安石门徒,凭着这个名头,他们能呼风唤雨数十年,不可谓不是异数了。
作为老师,有这般好处,沈欢不可能放过这次机会。所以,对待这十个门徒,他是尽心尽力。物质上就不必说了,这些孩子,之前都是孤儿,有上餐没下餐,成了他地学生之后,知州沈大人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穿什么,他们也穿什么。*至少,在沈欢大眼中,除了那丝亲情不在外,物质上的待遇,这些人,不比自己的妹妹差了。
还有精神上地优待,在这里,有沈欢的交代,下人们当他们是少爷,不敢不敬;沈欢家人,也当他们是晚辈,极其优待。至于沈欢,还有着别人没有的尊重。他尊重他们的选择,尊重他们说话的权力,尊重他们的人格与信仰。
这就是沈欢与这个时代之人最大的不同。古代之人,一入师门,好像只要稍稍不同意老师的说法,就是异端,就是叛徒,就是不敬!法家如是,儒家更如是。这个时候,他们忘了先贤教育的“当仁不让于师”!
沈欢来自一个相对来说比较自由的时代,其他不说,尊重他人选择这一点上,在这个时代,无人可比。他这一点,可以令这些学生感动又感激。他们地老师,虽然有时也威严得要发飙,可大多是他们在学习上不努力地结果;基本上未从行为与语言上对他们有什么约束,除了不道德的之外,其他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也可以做点其他之事。
这些宽待,以他地身份地位,在这些从低下上来的孤儿来说,无异于难得地尊重。敬人者,人恒敬之。就凭这一点,沈欢就赢得了这些学生的真心拥戴。有了真心,学什么,也就快得多了。
对待这些学生的学业,沈欢不敢疏忽。除了传统的古文经典外,其他教程,一般都是他亲自制定与编制的。而且大多是从后世直接移植过来的知识。
于是,这些小孩子,学到了不少理科基础的数学知识。除了一些阿拉伯数字,还有乘除法,另外,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建筑上要想稳固,一个三角的框架必不可少。
他们也第一次开了眼界。他们从不知道,世界上有一门叫化学与生物的知识。生物上,沈欢也不过关,只能拿点常识知识来开说。比如这个血液循环,这个时代的人,哪里会想得通动物包括人体,是靠血液来循环周身,靠血液来输送一切养分。又怎么会想得通血液循环的中心是心脏,每次频率,都是过了心脏一次,而跳了一次,脉搏也跟着跳一次。
这些知识。让不少人开了眼界。而且沈欢还主张实践,理论是理论,最好还能看一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于是,海州的动物遭了殃,成为沈家师生的桌上地实验品。如果有胆小的人,还能看到一些血淋淋的场面。忘了说了,学生教学生,没有男女的歧视,那些让他很同情的女学生。也有幸加入这个听课行列。本来,动物屠宰动物的场面,沈欢以为会让一些女学生吓得不敢再来,没想到。她们都捂住嘴,硬是观看了全过程。到了后来,还能跟着动手去做了。沈欢对此,除了惊奇。还是惊奇,另外就剩下若有所思了。
至于化学,不好意思。只能委屈道家炼丹门派了。在知州府邸的后院,时常可以看见烟火直升,如果习惯了,就不必惊慌。不是着火了,而是我们的知州大人在与学生一起做炼丹实验了。炼丹这东西,可以解释很多种加热变化的化学知识。另外,还能让大家认识到贡与硫磺这东西,吃多了,会死人滴…………还是海州的动物遭了殃,成了药物地实验品。当然。本着废物利用的原理,它们在未死之前。*还是可以拿去上生物课程的!
这样的结果,就是整个知州府邸之人。都不信丹道之学了。而且一听到丹药这东西,就要皱眉,还会想起那种多种动物临死前挣扎地模样,好不恶
接着就是物理了。老牛很不幸,成了穿越的牺牲品。从今往后,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牛顿三大力学,大家公认的力学巨人,只有宋代的沈欢!他第一次让人知道万有引力,因此什么东西,都是要往下掉地,在苹果树下,就要给苹果砸到脑袋;他第一次让人知道,惯性是啥东西,因此坐在马车上,动的时候要往后仰,停的时候要前倾;他也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因此打铁地时候,砸下去,受力了,锤子上也有反力的。
总之,沈欢很无耻地把一些比较浅显的常识知识窃为己有,百年之后,大家除了知道他是个文学巨人外,还是一个科学巨人。比爱因斯坦还要爱因斯坦,他是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文化名人!因为千年知道,大家还要唱着他的名词;千年之后,他的科学理论,还在发生作用,而且放之四海皆准!后来的人只能哀叹,为什么,为什么上天会如此不公,把所有的聪明都赐给了一个人?别人只要有他一样的长处,就能留传千古了,偏偏他统统全占去了,天下十分的灵气,他占了**分,从此,大家只能仰敬他,崇拜他,膜拜他!除此别无他言!
当然,如果沈欢能知道这些结果,他只能暗自窃喜地说:没有什么,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有点文化,穿越到这个时代,都会成为这样地巨人!穿越就是金手指,就是无敌呀!
这些知识,在后人看来,当然是常识,也很浅显。不过在这个时代看来,就有点骇人了。好在这些孩子涉世未深,不懂什么,又天真,只是学得很认真,结合实际,只觉得是真理,没有人会反对与提意见。知识多了,沈欢也不可能一下子教会,因此他打算慢慢地教,在有些理论上,来回教他几年,直到自己不懂为止。当然,不懂地地方,就以科学假说的方式提出来,让这些学生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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