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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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第4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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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可是整整二两银子啊!

    二两银子,对他来说,足够一年的‘花’销了。

    想到这里,他的脚步又变得快了些。身上也不觉得疲乏了。

    刚刚的一片树林已经被放到身后了,现在两侧迅速向后掠去的是密密的一片灌木和零星的几棵小树,眼前已经能看到另一片树林了。

    叶都任又看了看父亲,父亲和几个时辰前是一样的表情,想来是不会休息了。不过今天走的路和平时很不一样,平时大多都是走官道。偶尔偏离出去也是为了打些野味回来,或是‘弄’上几张‘毛’皮,动物筋什么的,这些都能换来食物、盐和衣服,当然,叶都任身上的行头大多还是靠着父亲的那个‘药’筐和里面的草‘药’,以及关于那些珍贵的草‘药’的故事。可惜叶都任总也听不到父亲的故事,因为父亲开始讲故事的时候叶都任都要抓紧时间睡觉,叶都任从未见过父亲睡觉,当叶都任醒来,或是父亲将叶都任‘弄’醒时就是要上路的时候了,其实赶路已经是叶都任生命中的一部分了,几乎要和呼吸那样自然了,可叶都任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匆忙,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在某个地方多停留上几天,哪怕几个时辰也好,可每次,只要醒来,就要赶路了。

    林子越来越深,叶都任知道自己要换个法子赶路了,果然,父亲轻轻碰了下叶都任,叶都任便已经跳了起来,攀上了一棵树,向前了望着。

    密林,叶都任想,密林是好地方啊,上次进这样的密林,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为此叶都任吃了一顿新出锅的白面馒头而且还换了一双鞋。

    白面馒头,其实白面馒头并没有多希奇,问题是新出锅的馒头,赶路的时候吃的都的冷冷的硬硬的干粮,那种松软的热气腾腾的馒头基本上吃不到的,不过这对叶都任来说还不是太大的惊喜,毕竟在路上也是能吃到或烤或煮的‘肉’食。

    大惊喜是那双鞋子,对于叶都任来说,脚上的东西多是草鞋,有时甚至会是在脚上绑上一块木板,因为每天都要赶路,鞋子可说是有一只坏一只,有两只坏一双的,而那次的鞋可是软底的猪皮鞋,如果不是父亲在鞋子下面又加了一层松木底,对于叶都任来说,那将是一双完美的鞋子。

    叶都任对鞋子的回忆还没完的时候就听到了一声枯枝断裂的声音,寻着这声音,在叶都任的余光里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头野猪的轮廓,就在侧后方大约七丈远的地方,叶都任仿佛看到了一双新鞋,急急的把脸扭向父亲,叶都任知道,自己发现了的东西,父亲会更早一步发现,可是父亲却还是之前的表情,没有‘波’动,目光依然直直的盯着前方。

    叶都任此很不满,不过他知道,父亲不打算做的事情,那么就不要再去想了,其实叶都任知道在上次收获了一张鹿皮和一枚蛇胆之后父亲也是很高兴的,虽然父亲没添置任何东西,但叶都任在父亲为他鞋子上钉松木板的时候可以看出父亲的喜悦来,那是平时见不到的东西,叶都任极力想回忆起当时父亲的表情,可是却想不起了,当时的叶都任太困了,他只记得再次醒来时对着新鞋子的喜悦以及后来那鞋子再也没法维持在脚上时的悲伤了。

    算了,今天是非常时刻,饶过它吧!叶都任想,没有去碰背上的土火铳。

    对于长期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火铳可是威力最大的武器了。

    以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无论是农民还是猎户。狩猎都是重要的生活物资来源。加上村落之间的斗争和响马绺子的横行。使这里的人们普遍把武器视为第二生命。最早的时候。大家使用的猎具或武器都差不多,基本都是刀矛弓箭之类。听老辈人讲,火铳最早是全隆爷那会儿进入山东的。当然这些火铳都是偷偷带进来的,很多还是当地驻军卖给他们的。在韶光末年和洋人开仗之后,为了防止洋人夺取山东,朝廷才放松了对各地民众拥有武器的管制,并暗中提供了大量军队装备的火器给山东的居民。

    民众手中的火器多了之后,绺子的武器装备自然也相应的得到了改善。他们自己当然不会制造火铳和火‘药’。他们的火器都是高价从农民猎户那里买来或者用物品‘交’换来的。再就是在和居民的冲突当中,从被杀的人手中抢夺来的。而且盗贼们似乎更容易接受火器这种新鲜事物,他们不但能够熟练的使用火铳,而且作为猎手,他们的准头普遍要好于农民。

    就象眼前的这头野猪,在没有火铳之前,农民除非布设陷阱,否则是不会轻易去捕猎这种凶猛的野兽的。而且即使是有了火铳,农民和猎户也不敢轻易招惹。但绺子的猎手却常常背着火铳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主动去捕猎野猪,并且枪法厉害的常常能够做到对野猪一击毙命。

    叶都任又回头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目光好象渐渐亮了起来,又或者是因为太阳的光芒渗进了林间的缘故。不过叶都任总觉得那是父亲的眼睛亮了起来,不是看上去亮,而是父亲的眼睛在发光。

    叶都任注意到几名官兵护卫将肩上的洋枪取了下来,他看着这些闪着青光的的枪管,既感到畏惧,又有一丝羡慕。

    那些高鼻子深眼窝的大个子洋人当初不就是凭着这些洋枪,深入到山里胡作非为的么?

    虽然他们和官军一样,在凶悍善战的绺子面前铩羽而归,但那些洋枪的威力,却给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留下了难以忘却的可怖景象。

    而现在,这个公子哥儿的随从,竟然都带着这样一支洋枪!

    野猪本能的觉察出了危险,刚要转身逃跑,护卫们的枪就响了。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枪响,叶都任看到几支洋枪的枪口喷出道道白烟,那头野猪的身上顿时血‘花’飞溅,它挣扎着向前蹿了几下,便倒在了草丛中,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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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目录 第六百一十章 雷电之击

    走近了才发现,这林中空地矗着两ding帐篷,乃是用丈半长的木头搭成圆锥形的支架外边再苫上兽皮,锥尖的兽皮掀开了一块,是用来采光出烟的。 ◎小,。。o帐篷前的空地上有两个穿着布裙的‘妇’人,年少的那个长的颇为端正,皮肤蜜金头发黑亮,背上背着个婴儿。她们看见生人来了只羞涩地笑笑,接过了死麂子就去拾掇备饭。

    遇见猎人时是下午,这会子天已经擦黑了,好在那两个‘妇’人洗剥起猎物来又快又好,不一会儿香喷喷的烤麂子就好了。猎人把麂子的两条后‘腿’递给了他们,说是猎物最好的部分要送给远方的客人。袁蔚霆盛情难却,加上也有些饿了,虽然他锦衣‘玉’食惯了,但这会儿在这里啃这么一大块‘肉’,倒也很有些风味。袁蔚霆叫叶崇芝把随从带来的上等谷酒挑一坛子送给他们,俗话说“西北骆驼见柳,山东‘棒’子见酒”,这些猎人非常高兴,就着酒兴唱起了歌来。晚上他们就睡在猎人的帐篷里,虽然气味可怖了些,但是也还算舒服。

    次日,他们按着猎人的指dian,顺着打麂子的那条溪流往下游走。猎人的马是主要驮畜,不能出卖,所以他们还得去寻找那些农民。

    溪水出了山谷汇入一条小河中,眼前的山岭消失无踪,只剩下一马平川,黄绿‘色’的草一‘浪’‘浪’起伏着延伸到天边。我们又顺着河水走了七天,就看见一座农人村庄出现在眼前。

    河水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村庄就坐落在这个弯里。村子不大,只有十几幢泥墙草ding的房子。房檐都很长大概是为了防雨水。每座房子附近都有用荆条扎起来的畜栏。往往旁边还有一小块形状不规则的田地。好象是种的土豆。

    他们的马又不肯走了,叶崇芝只好去村庄里叫人帮忙卸货。不一会儿出来了几个老头,帮着他把驮子下了抬进村去。叶崇芝给马松了笼头,‘腿’上系上绊子,放它们到附近的草地去溜达。他们进了村子,发现这里显得空‘荡’‘荡’的,只看到老弱‘妇’孺和寥寥几头牲畜。看来男人们是出去打猎了,他们的首领也在其中。百无聊赖的叶都任只好去看村里的铁匠打铁——这两个铁匠是唯一的壮年男人。村人的炉子温度不高。铁矿不能直接化成铁水,只能变成疏松多孔的一坨黑糊糊的东西,铁匠不停的敲打着这坨东西,有一搭没一搭回着他的问话。从这两个人嘴里他知道了原来这些农民只是冬天和‘春’天住在这里,顺便种dian土豆什么的。到了夏天他们就要迁移到山上去住帐篷了。

    傍晚猎人们回来了,喧嚣声老远就听的见,但比喧嚣传的更快的是香獐的“异香”。猎人的首领是个年轻的男子,他脖子上挂着狼牙穿的项链。叶崇芝向他说明了来意,送上了带来的礼物。他欣然允诺,同意卖给他们一头大香獐和它的新鲜香囊。以及他们捕获的许多猎物。香囊是长在香獐的腹部的一个袋子,干制以后里面的油状的香会变成深‘色’的小粒。獐香是名贵的香料。如果在室内放一丁dian儿,便会使满屋清香,气味迥异。这种香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其实獐香在中土使用,已有悠久历史。古代文人、诗人、画家都在上等香料中加少许獐香,制成“香墨”写字、作画,芳香清幽,若将字画封妥,可长期保存,防腐防蛀。

    虽然未能亲手猎获香獐,但打了一头大野猪,总算是不虚此行,加上买到了一头大香獐,目的也算是达到了,是以袁蔚霆便不再前行,休息片刻之后,便带队回转。

    之所以想要打香獐献给林逸青,并非是吴长庆的主意,而是他袁蔚霆的临时起意,要为吴长庆巴结林逸青尽一份力。

    袁蔚霆生于显凤九年八月二十日。袁蔚霆出生的那天,他的叔祖袁甲三恰好寄书到家,言得雷霆之助,与绺匪作战得胜。袁蔚霆的父亲袁保中大喜过望, 因此为这个新生的婴儿取名为“霆”,并按照家族“保蔚克家、企文绍武”的排行,给婴儿命名“蔚霆”。袁蔚霆的得名即与战争行伍有关,似乎在预示着他的一生将会是戎马生涯。

    袁蔚霆六岁时养父袁保庆替他找个启‘蒙’老师袁执中教四书五经。彤郅五年袁保庆在山东做道员,袁蔚霆时年八岁,也随行。后袁保庆由山东调到江苏。在南京,袁蔚霆的一位老师曲沼擅长武术,教会了袁蔚霆一些拳法剑术。袁蔚霆自小喜爱兵法,立志学“万人敌”。尝自谓“三军不可夺帅,吾手上如握十万‘精’兵,自可横行天下。”他常常不惜重金搜罗购买各种版本的兵书战策,被人讥笑为“袁书呆”。13岁时袁蔚霆曾制联“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寥寥十字,比楚霸王的“彼可取而代之”豪气无二

    光旭二年秋,袁蔚霆与沈丘于姓‘女’子结婚,时年17岁。翌年初‘春’他又回到北京。其时堂叔袁保恒刚刚调任刑部‘侍’郎,工作繁忙,袁蔚霆一边读书,一边帮他办事,学得不少官场本领。两位堂叔夸奖他“办事机敏”,是“中上美材”。时华北大旱成灾,袁保恒奉命到开封帮办赈务,带袁蔚霆同行,遇有密要事案,均派他查办、参佐一切。光旭四年,袁保恒感染时疫去世,袁蔚霆返回项城,移住陈州。光旭五年,其姑丈张向宸办理河南赈务,委托袁蔚霆分办陈州捐务,因他集款独巨,提拔袁蔚霆为“中书科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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