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揭发出来,自己这个当家主母的威信和地位就没有了,在国公府的日子会很难过。为今之计,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吃下这个哑巴亏了。
因此这段时间,沈千沫的日子过得十分逍遥,三不五时的上街逛逛,体验大晟朝风土人情,出入茶楼酒肆听听民间八卦,掌握当今最新天下局势。
当今中原,四分天下,其中以大晟疆土最为辽阔,物产也最为富饶,周边环列三个国家,分别是北边的北狄国、西边的西凉国和南边的南谵国,其中又以北狄最为强盛。
北狄以游牧民族为主,民风彪悍,擅长骑射,觊觎大晟疆土已久,屡屡出兵侵犯边境。7年前靖州城一役,煊王府重创北狄三十万大军,大将军贺远山被当时年仅16岁的孟元珩射杀。
贺远山是北狄国最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死在大晟一个16岁的小将手上,北狄举国震惊,北狄王完颜宏主动与大晟议和,许下未来十年不出兵大晟的承诺。彼时大晟同样损失惨重,前任煊王战死,孟元珩又身受重伤,煊王府10几万大军也所剩无几。鉴于形势,大晟同意与北狄议和。那一役,可说是两败俱伤。
7年来,大晟朝在当今明德帝的治理下,也算得上是国泰民安。走在朱雀大街繁华的道路上,沈千沫却无端想起了煊王府。为了这样的平和宁静,煊王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前任煊王付出了生命,现任煊王失去了健康。
落玉坊坐落在朱雀大街与紫阳街的交叉路口处,地处盛京的繁华区域。沈千沫还未走到门口,便听见店内一阵吵嚷声。
“大胆,本小姐看中的东西,还用得着给钱!”沈千雪尖锐嚣张的声音大老远就传入沈千沫的耳朵。
沈千沫皱皱眉,怎么又是她!这丫头怎么走到哪儿都不安份。她走进店内,见到沈千雪正怒气冲冲的瞪着落玉坊的现任掌柜徐庆舟,旁边跟着的丫鬟如锦手上拿着一套包装好的翡翠头面。
徐庆舟就是徐嬷嬷的远房侄子,三十五、六岁年纪,面相正直却不乏精明。自任落玉坊掌柜以来,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沈千沫对他很是满意。徐庆舟面对沈千雪的无理叫嚣也不示弱,虽然弯腰恭敬的行礼,但是依然坚持着据理力争,毫不退让。见沈千沫走进来,徐庆舟明显松了一口气,对沈千沫行了一礼,恭敬的说道:“见过大小姐。”
这个沈二小姐也太不讲道理了,还真是不好对付。不过大小姐一定有办法,徐庆舟如释重负的想道。这段时间接触下来,他对沈千沫是极为佩服的。虽然大小姐看着温婉柔弱,可是见识和胆识却不寻常。
沈千沫对徐庆舟点点头,淡淡的扫了一眼鼻子朝天、趾高气扬的沈千雪,说道:“二妹既然看中了这套首饰,跟店里说一声即可,落玉坊自会将首饰送到国公府上,何必在这里大发脾气,丢了国公府的教养!”
哼!沈千雪冷哼一声,傲慢的说道:“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提教养!被毁容退婚,现在连煊王都嫌弃你,我若是你,就算不上吊自尽,也会找家庵堂庙宇过一辈子,省的出来丢人现眼!”
听见沈千雪的话,围在落玉坊门外看热闹的人群议论开了。
“原来这就是沈家大小姐啊,看她蒙着面纱,该不会真的毁容了吧?唉,真是可惜了!”
“听说皇上给她和煊王赐婚了,但是被煊王拒绝了。”
“那她不是被退婚两次了,哎哟,这还嫁的出去吗?”
绿竹听了沈千雪的话,又听见周围百姓的议论,气得俏脸通红,怒瞪着沈千雪,要不是沈千沫拦着,估计就直接冲上去跟沈千雪大干一架了。
沈千沫只是不甚在意的浅笑了一下,朗声说道:“可惜我不是你,所以我不会这么做。被毁容、被退婚这些事错不在我,我又何必为了别人犯的错误而委屈自己呢?真正应该忏悔的不是那些犯错的人吗?”
她目光炯炯的看着沈千雪,面对这凌厉的眼神,沈千雪居然感到一丝心慌,似乎自己小心隐藏的秘密被她洞悉了一样。
她想起以前在自己面前唯唯诺诺的沈千沫,可是为什么现在她整个人看起来都不一样了。她恼羞成怒的逼近几步,抬起手便想往她脸上扇去。这是她对以前的沈千沫惯用的动作,每次沈千沫见她扬起手,不是低下头求饶,就是掉眼泪装可怜。可是现在的沈千沫已经今非昔比了。
这个沈千雪动不动就爱扇人耳光的毛病可真是要不得啊!沈千沫暗自想道。她一把抓住沈千雪抬起的那只手,目光转为冰冷,冷声说道:“二妹,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我认为你还是乖乖呆在府里静养为好。”
一听这话,沈千雪脸色微变,她果然知道了吗,自己有孕的事情。
“出什么事了?”此时,一个男声传来,随即走进一个紫色锦袍男子,长身玉立,面容俊逸,正是荣王世子孟允策。孟允策一脸阴沉的盯着沈千沫抓住沈千雪的手,出声问道。
沈千雪一见来人,可怜巴巴的叫了一声:“世子爷,你可来了。”说罢,意欲挣脱沈千沫的掌控,却怎么也挣不开,只好梨花带雨的对孟允策说:“世子爷,救我!”
孟允策皱了皱眉,对沈千沫说道:“沈大小姐,你这是干什么,作为长姐,怎可如此对自己的妹妹,还不快放手!”
沈千沫面容带笑,在沈千雪耳边轻声说道:“二妹若想顺顺利利的嫁入荣王府,我建议你在出嫁前安分一点。”说完,放开沈千雪的手腕,对孟允策盈盈一笑,说道:“让孟世子见笑了,千雪不懂事,我这个做姐姐的,正在给她一些忠告,好让她更明白事理呢。二妹,你说是吗?”
沈千雪心有不甘的瞪了一眼沈千沫,走至孟允策身边,拉拉他的衣袖说:“世子爷,我们走吧。”若是她未婚有孕的事情传扬出去,她的名声就毁了,不要说嫁入荣王府,说不定就真的要在庵堂庙宇过一辈子了。所以,今天这个亏,她必须得吃。
可是这口气,她会讨回来的。沈千雪在心里恶狠狠的想道。
孟允策被沈千沫的盈盈一笑晃了神,待回过神来,已经被沈千雪拽着走远了。
对面清幽居的楼上,靠窗的位子坐着两个年轻男子,同样的丰神俊朗,气宇不凡。身着白衫的男子挑了挑好看的眉毛,端起手中的茶碗轻啜一口,戏谑的说道:“阿珩,这就是你那个痴傻呆笨、胆小无能的未来王妃吗?看来京城的传言真是越来越不可信了。”
对面唤作“阿珩”的男子坐的不是椅子,而是一架轮椅。他一身玄色衣衫,更衬得他的面色苍白清冷,虽然坐在轮椅上,可浑身上下的气势竟是比对面的白衣男子还要凌厉几分。他轻启薄唇,冷冷说道:“看来卧云山庄的实力也是大不如前了,老庄主要是在天有灵,想必会死不瞑目。”
白衣男子即是江湖上神秘莫测的卧云山庄现任庄主云翳。他听了对面男子的话,面色微变的对他叫道:“孟元珩,你……你这嘴怎的越来越毒了。你等着瞧,本公子这就去把你未来王妃的底给翻过来,让你看看我卧云山庄的实力。”
“不用了,本王自己来。”玄衣男子即煊王孟元珩,他递给云翳一个“别多管闲事”的警告眼神,轻唤了一声:“长东。”
随即一阵风吹过,一眨眼,一个青衣少年已面无表情地站立于孟元珩身后,像个影子一样无声无息。
“走吧。”孟元珩话音一落,长东便推着轮椅离开了,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刚才还在一起喝茶的云翳。
云翳对他主仆二人的相处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摸摸下巴,看着孟元珩离去的背影,又看看对面楼下缓缓而行的沈千沫,颇有深意的笑了笑,这个未来煊王妃貌似不简单,看来可以有好戏看了,今后的日子想必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平淡无趣了。
☆、第11章 英雄救美
沈千沫离开落玉坊又去了一趟一品轩。
一品轩位于朱雀街尾,由于卖的是古董字画,环境相对需要清幽一些。一品轩的掌柜沈千沫没有换,还是以前的吴掌柜,名唤吴过。
沈千沫调查了一下,这个吴掌柜虽然没做出什么成绩,但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也没犯什么过错,而且专业素养较高。沈千沫一时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人选,对吴掌柜恩威并施了一番之后,还是用了他,不过给他配了一个账房先生,便于让两人互相监督,并要求他二人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出库入库都详细登记,定期向自己汇报。
等到沈千沫查完一品轩的账目,已是黄昏时分了。想起今日答应了沈老夫人,陪她一同吃晚饭的,怕时间来不及,在绿竹的带路下,她主仆二人便抄了一条近道,打算穿过街尾那条小巷子,可省一半的路程。
小巷很幽静,平时没什么人经过。在沈千沫主仆二人走至巷子深处的时候,前方围上来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为首的是一个长得极其猥琐的刀疤脸,一步步逼近沈千沫,一脸狞笑的说道:“哟,这是谁家的小娘子,长得细皮嫩肉的,还不快揭开面纱,让爷仔细瞧瞧。”
绿竹惊慌的护在沈千沫身前,鼓起勇气厉声喝道:“大胆,你们想要干什么,知道这是谁家的小姐吗,还不快滚开!”
“呸!”刀疤脸啐了一口,说道:“爷管她是谁家的小姐,只要是被三爷我瞧上的,就逃不出爷的手掌心。”
旁边三个混混也大笑起来,纷纷附和,其中一个脸上长着一颗大黑痣的混混说道:“三爷,这个小丫头看着也不错,水灵灵的,要不把她赏给我们吧?”
绿竹一听,脸色变得惨白,不过还是坚持护在沈千沫身前,不躲不避。
沈千沫拍拍绿竹的手背,示意她别害怕。对于这个丫头的忠心,她还是有些感动的。现代的她是个孤儿,没有亲人,也没什么朋友,在人际关系方面她是比较淡漠的一个人,也不太懂得与人相处的门道。对于绿竹和徐嬷嬷二人的真心相待,她是十分珍惜的。
绿竹见到小姐镇定的眼神,心中的慌乱也减轻了几分。不知为何,现在的小姐总有一种能让人安静下来的力量,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相信她。这样的小姐真的很吸引人。
沈千沫冷眼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刀疤脸,拿出袖口中藏着的一把小小的柳叶匕首,暗暗握在手中。
这把柳叶匕首是刚才在落玉坊旁边买的,看它形状轻盈、刀锋锐利,很适合做解剖刀,才特意买下打算照着这个样子去铁器店里打个一整套,以备不时之需,现在刚好可以用上。
随后,她对刀疤脸说道:“三爷是吗,是谁派你们来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年轻,还是年长,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连着问了几个问题,趁刀疤脸愣怔之际,她步履轻盈的欺身上前,一把将匕首架在刀疤脸的脖子上,继续语调平平地问道:“那个人,是叫你来羞辱我们,还是来恐吓我们,或者两样都是?”
刀疤脸猝不及防的被沈千沫偷袭成功,难以置信的看着沈千沫,似乎无法相信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用刀的手势如此干脆利落,他瞪大了眼,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沈千沫见他不回答,架刀的手紧了紧,很快,刀疤脸的脖子上就出现了一条血痕。他感觉到了冰冷的疼痛感,恼羞成怒的叫道:“你住手,没人派我来,我们只是刚好路过这里。你快把刀拿开,敢伤三爷我,你会后悔的。”
沈千沫冷哼一声,正待继续问他,忽听到绿竹的叫声:“小姐,救我!”
她转头一看,其他三个混混正死死的抓着绿竹,绿竹奋力挣脱,被那个黑痣男打了好几个耳光,不一会儿,嘴角便渗出了血迹。刀疤脸虽然是个地痞流氓,毕竟也是在打架斗殴中成长起来的,实战经验绝对比沈千沫要丰富,她这一分神,被刀疤脸寻了个机会,刀疤脸反手一挥,把沈千沫手中的匕首打落,又立马抬起一脚,将沈千沫踢倒在地。
“小姐,小姐,你怎么样?”绿竹惊叫,心里真是恨死自己了,都怪自己没用,不仅保护不了小姐,还给小姐拖后腿。见沈千沫被踢倒,她又是自责又是心疼的哭了出来。
沈千沫倒在地上,其实并无大碍,只是心中不无遗憾的想着:果然实战经验不够丰富,最近又太疏于锻炼,自己竟然变得这么弱了。
刀疤脸捡起地上的匕首,伸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流血的伤口,一脸阴狠的走进沈千沫,用匕首拨开她脸上的面纱,看到她脸上的疤痕之后,嗤笑道:“我还以为是个怎样的天仙美人呢,原来是个丑八怪,瞧瞧这疤,比爷脸上的还不如。爷说过,敢伤我,你会后悔的。”
刀疤脸眼里闪过一道凶光,举起匕首欲望沈千沫的脸上划去。沈千沫已经做好了准备,正想反击,谁知有人比她还快,一脚已将刀疤脸踢飞,这一脚力道之大,直接把刀疤脸踢飞出去几米远,撞在墙壁上又被反弹回青石板上,吐出几口鲜血,便晕死过去。
沈千沫心想,这一脚得多大力啊,能把人踢成这样!她抬头,只见一个身形高大的蓝衣男子站立在黄昏最后一抹余晖中,身姿挺拔,站立如松。她的脑海里瞬间冒出两个字:大侠!
大侠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面露关切之意,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待看清大侠的脸,沈千沫顿时睁大双眼,难以置信的盯着他叫道:“袁烈!”
太惊悚了!这位大侠的相貌居然跟现代那个面瘫刑警队长袁烈长的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古装,一个是现代装。
其余三个混混见刀疤脸晕倒了,也放开了绿竹,围到刀疤脸身边,齐声叫着“三爷”。绿竹则快步奔到沈千沫身边,上下左右的查看了一遍她身上有无受伤的地方,见她并未受伤,才松了一口气,见有外人在,忙捡起掉落地上的面纱,想要给她系上。沈千沫抬手阻止了,左右这个人已经见过自己的真面目了,也无须再遮遮掩掩的。
刀疤脸在几个混混的千呼万唤中终于醒过来,待看清把他踢飞的那个人是谁,险些又晕过去。
他在京城混了这么久,这点眼力价还是有的。眼前这个高大威猛的男子,不是武威将军风泽吗。他不禁暗叫倒霉,都怪自己色胆包天,在路上偶然听人说,有两个绝色女子走进了这条废弃的小巷,便想着一亲芳泽,占个便宜,没想到便宜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