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侠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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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侠行天下-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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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巨大的爆炸之声,产生了绚丽的光芒与灼热的气息,张风闭上了眼睛,双手本能的保护双目。
整个爆炸之声持续了三秒,热浪也随着爆炸之声的消失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叮!”
“系统提示:恭喜您等级提升一级,目前等级16级,获得两点自由分配属性。”
听着系统的提示,张风就已经知道眼前这只大boss被解决掉了。内心有些震惊,他震惊的不是自己boss死了,而是他们这么快就杀死了boss,也可以说为什么如此轻易就杀死了呢?
这种不真实的感觉,让他有点找不着北。
也可以说,他们杀这只boss,运气有很大的成分。
第一就是boss,刚经历完十分剧烈的运动,爽完后的它,差点被母蛙榨干精尽人亡。加上正处于虚弱状态,突然遭受小生很强猛烈的眼睛火焰攻击,与张风的菊花式攻击,没有反应过来的它瞬间被打蒙了,当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丧失了一半气血。
有心反击,无奈体力消耗殆尽,这也就是无论张风怎么攻击,它就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只能不断的吐着口水,可是这口水东西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断吐口水也是很浪费体力的,所剩无几的体力,也被张风等人耗尽殆尽。没有体力的它,加上在陆地呆的太久了,皮肤已经出现了龟裂,要是再不进入水里,不用张风他们攻击,也一样会挂在那里。
无奈,没有体力的它,根本动不了半步,只能站在原地遭受到张风与小生很强的疯狂攻击。
可以说,如果不是张风他们在它爽完后攻击,如果是平时状态下的它,就算在来十个张风也不是它的对手,身为妖怪级别的它,怎么也有用几个保命的技能。
这些技能是需要体力才能使用出来的,没有体力,一切都是浮云,扯淡呢?
张风睁开了双眼,对着站在不远处嘶哑咧嘴笑嘻嘻的小生很强骂道:“你就不能把动静搞得小点,干嘛这么惊天地泣鬼神啊!我这脆弱的心脏,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张风定睛往下一看,发现原本是水蛙妖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而是一个宽约三米,深约半米大坑,从坑里面的泥土来看,这是绝对是一个超大型号的火球造成的。
“嘿嘿!老大,我这招牛c吧!告诉你,这可是我最得意的终极绝招,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拿出来的。”小生很强有些炫耀般的说道。
张风没有理会他,走到烧焦的洞面前,捡起了已经被融化的金子,心里在滴血,无奈的说道:“败家子。”
不过被融化成块状的金子也是金子,以后还能当成材料,做成一些饰品什么呢?
张风发挥了勤俭节约的精神,把融化的金子残料放入背后,随后在洞边找了好久,居然没有任何发现,最终不得无奈的接受了一个现实,所有的装备,被小生很强的终极绝招,直接给终结了。
“完了,装备全部泡汤了,你这个败家子啊!也许这里真的有灵器呢?”张风一点都不在意这些装备,只不过与小生很强在一起的时候,就忍不住调侃两句。
“不会把,老大,你说我咱这么倒霉呢?不过,今天收获丰厚,我直接升了三级,哈哈,老大再见,我回城接转职任务了。”小生很强还真以为张风生气了,立即捏碎回城卷,回龙隐村接转职任务去喽。
张风左右摇头,心想:“我难道有这么可怕吗?”说完,身影消失在丛林之中,可是他们又哪里知道,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上挂着一件闪耀着白色光芒的长袍衣衫随风飘扬呢?
原来在爆炸的瞬间,掉落在地上的这件装备正好被炸飞了出去,挂着了不远处的树杈上,如果他们能仔细再周围寻找的话,一定会发现。
无奈,两人均太忙了,不想再这里耽误时间,于是乎,与装备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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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神秘队长
碧水城曾经是一座十分辉煌的城镇;是所有新手走向大陆冒险的必经之地。////只有从这里;大家才能真正的踏上这片大陆。
在这里;你可以到达任意到达想去的城市。前提是;城市还在正义阵营的掌控下;如果是属于被黑暗势力占领的城市无法传送。第二;你必须拥有足够的金钱。
路程越远;传送魔法镇所需要的金钱就越高;最远的一个城市是龙鸣城。曾经的九大主城之一。光传送费用就要消耗上万金币;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都成为了过去;在碧水城被攻破之后;所有的魔法镇均被单方面破坏;修复起来异常麻烦。
张风这次的任务;只是修复碧水城与龙隐村的双向传送;至于其他的城镇传送镇;目前是无法修复。
空间魔法是玄而又玄。一旦魔法传送镇遭受到破坏;原本的坐标全部被馄饨空间磨灭;要想重新建立;需要两百级空间法神才有一定几率修复好。
就算张风把碧水城与龙隐村的魔法镇修复完毕;碧水城重新回到正义阵营的掌控范围。除了龙隐村与碧水城之间的传送之外,其它城镇的传送根本无法使用。玩家想要到其他城市;也只能靠玩家自行摸索与驯服坐的原始方式到达。
碧水城现在已经变成一座死城;整个城镇阴气森森。城内,所有的店铺经过风吹雨打;常年没人整理修复;基本已经破烂不堪;跟失落古镇一个鸟样。从繁华的街道;奢华的木质楼房可以看出;这里曾经是商业贸易非常繁茂的城镇。
城内基本没有多少死灵生物;大部分都是没有来得及逃跑妇柔老弱。死后不得安宁;遭遇黑暗气息的侵蚀已经变成一具具行尸走肉。
整个碧水城的外围;那是相当的热闹;一眼望去;全部都是白色骷髅。
“嘎嘎……嘎嘎……”白色骷髅走动带动发出关节发出声响。
基本十米左右的距离;会有一只高约三米的巨大骷髅;从样子判断;这绝对不是人类的骸骨;应该是某种特殊的动物。
想要强行突破外围五十米左右的骷髅海;是基本不可能完成的。
这里的骷髅可不是一级的低级怪;个个都是15级左右的白色骷髅;其中每隔十米;都会有一只20级的巨大骸骨。要想从正面进入碧水城;必然遭受到成群的骷髅围攻。
一旦被围攻;别说张风现在16级;就算32级也挺不住;蚁多咬死象。
“队长;我们呆在这里已经半年了吧。”篝火旁;一名身穿铠甲的士兵;闻了闻自己烤的食物;从他皱了皱眉头可以看出;食物还没烤熟。
“是啊半年了。原本的战友都已经尸骨无存;现在就剩下我们两个。”被称之为队长的士兵;身上的铠甲已经破碎不堪;除了遮丑之外;再也没有了其他用处。
“队长;今天晚上我们要做最后一搏吗?”士兵面无表情的问道。
“嗯;就今晚;成功;我们荣耀而归;失败;与兄战友同眠。”队长咬了一口自己烤好的野兔;鼻子皱了一下;原味的烤肉确实比较难吃;不过填饱肚子足以。
半年之前;他们奉命前来碧水城;企图潜伏进入碧水城;修复传送阵;只有这样;大部队才能前来;把死灵骷髅敢出。
一行20人的小队;满怀壮志的来到了这里;本以为这次任务轻而易举;当真正看到这人山人海骷髅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一开始;他们凭借着对自己实力的强大自信;开始强行冲关;最后体力不支;被包了饺子。如果不是队长凭借着强大的爆发力;杀出了一条血路;冲了出来;恐怕就会全军覆没在那里。
大部分人都出来了;还是壮烈牺牲了四人。
从那以后;他们每天都在想办法如何冲过这人山人海的骷髅。半年来;一共组织了不下百次的攻击;最终都已失败告终;到现在只剩下两人。
那些被骷髅杀死的战友;至今尸骨无存;只能命丧他乡;骨葬异地;魂为孤魂;无依无靠。
“队长;反正都要死了;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想家了。”士兵也吃了一口自己烤的食物;眼神充满了思念。
“家;多么亲切的字眼;我也想家了。”队长谈了一口气;眼神开始充满了涣散;脑海里开始回想自己脑海里的家;自己的亲人。
“父亲;我长大也要向你一样;成为军人;保家卫国。”小孩吃了一口糖葫芦;嘟嘟着嘴巴;吐字不清的说道。
“好;不愧是我的儿子;长大一定会成为比父亲更伟大的军人。”男人溺爱的摸了摸男孩的头发;充满了和祥。
“当然!”男孩好不避讳,手里摇晃着糖葫芦与旁边的同伴玩耍起来。
“对了,你有妻子了吗?“”队长沉默了一会,突然问道。
“嗯,有一个未婚妻,都准备要结婚了,可惜接到了这个任务。现在的她应该已经成为人妇了吧!我临走的时候说,要是三个月不回去,她就另寻他人。”士兵的话语中充满了失落,看样子,他很爱这个未婚妻,很舍不得离开她。
“青梅竹马?“”队长问道。
“嗯!”士兵显然不清楚队长为什么这么问,有些疑惑的问道。
“那么你觉得她会听你的,等不到你就嫁别人吗?”队长叹了一口气问道。
“我不知道,我想她应该不会……会吧。”对于这个问题,士兵不是到怎么回答。
在他的心理,还是希望自己的未婚妻能等自己一辈子,不嫁人。处于理性的考虑,自己都要死,难道让人家当一辈活寡妇?
“我说她不会。”队长看着士兵说到。
“哦!”士兵也不知道怎么说话,干脆应了一声,恶狠狠的吃起了手中的烤肉。
心里在想:“不会又怎样!自己可是军人,明天是否能活下来还是个问题。”
队长看着与自己同生共死的战友,看着年纪不过22左右的士兵,内心经过激励的斗争之后,好像突然做了一个天大的决定一样,眼神充满了精神说到“你当兵几年了?”
“五年了,我17岁就应招进入军队伍。”士兵低着头,不断的吃着最终的食物,可是却食之无味。
“跟我一样,我记得我也是17岁进入队伍,至今已经16年了。我们见证了国家的崛起与辉煌。可惜当年一起的战友都死了,死在战场之上。”队长说着说着眼泪情不自禁的流出。
在残酷的战争中,亲眼看着自己的战友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在自己面前,看着他们那渴望生存但又充满了绝望的眼神,就感觉心在痛。
这一切都要归咎于战争,是战争造就了血性军人,同样,也是战争造就了他们的死亡。
“队长……”士兵本想开导一下,却发现到嘴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要低着头,细细的倾听着队长的叙述。
“没事,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知道吗?我本来就是个该死之人,要不是我的队长救了我一命,现在活着的一定是他而不是我?”队长一提到自己的队长就满脸的愧疚。
对当年的大意,导致了队长的死亡,至今还是难以原谅自己。
“他真是个好队长,同样,队长,你在我心中也是一位好队长。”士兵说道。
“不……我不是一个好队长,如果我要是一个好队长,怎么能亲眼看着自己的战友死亡却又无能为力呢?”队长叹了一口气,一下子好像苍老了许多。
“队长,我……”士兵刚想说话就被队长打断。
“好了,你不用说什么?我心里清楚。不过这场战争与以往的战争都不同,我们不能输你知道吗?国家不能再做无谓的牺牲,所以,请你帮我把我的遗书带回给我的妻子,这是我的信物,回到只要你把这块信物送给宋将军,他一定会给你安排个好差事的。”队长从怀里掏出已经褶皱老旧的信与一块玉佩,看样子,早已写好。
“队长,我不能!”士兵坚决的回答道。
他虽然知道队长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己好,不希望自己死在这里。
但是他是军人,是国家的军人,随时为国家捐躯是军人的荣誉,怎么能抛下自己的队长,独自苟且偷生呢?
“我命令你,立即执行。”队长一番常态,一脸怒意的说道。
“对不起,队长,我不能执行。我要与你同生共死。”士兵笔直的站立,手中的烤肉也被他丢在了地上,给队长行了一个十分标准的军礼。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是你的队长,也是你的上司,我的命令必须执行。”队长这次是用吼出来的,声音之大,震耳欲聋。
“报告队长,我也是执行国家的命令,修复魔法阵,只要魔法阵一天不修复,我就一天不能回去。”水兵丝毫没有惧怕队长的意思,也用同样的声音回答。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在这里就是你的最高领导人。身为军人,我的命令你必须执行。”队长并没有因为士兵的反抗而不悦,反而以一副老者对待晚辈一样的语气命令道。
“是,队长。”士兵知道自己再坚持也是没有用的。队长的性格他也十分了解,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转念一想,自己队长写给嫂子的信,万一他不走,那么这封信将会石沉大海,了无音信,根本到不了嫂子的手里。
加上他也已经离开家乡半年的时间,对自己的未婚妻很思念,恨不得立即见到她。
出于种种方面的考虑,他最终选择了妥协,带着队长给他的信封与玉佩,骑着最后一匹红色快马,消失在森林之中。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哪里藏了很久了,饿了吧!”队长坐在篝火旁,拿起自己的烤肉,吃了一口,从旁边拿起一壶酒喝了一口,用懒洋洋的语气说道。
“不愧是队长,我藏得这么隐匿你都能感觉的出来。”张风从草丛中站了起来,打了打身上的泥土,漫步朝篝火旁走来。
张风这一路可不好受,先不说里面20级的怪真是多的吓死人,而且大部分都是群居动物,一遇到就是七八只,十来只的样子,想要从它们旁边躲过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其中几次都与死神擦肩而过,要不是有现实中的身手与敏锐的感知能力,他早就死在路途上了。
经过两个小时的艰难跋涉,他终于来到了碧水城外围的森林里,本想立即做任务,正好从不远处隐隐约约看到了微弱的火光,这才循着火光来到了这里。
正好看到士兵与队长,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本想立即离去的他,正好被队长叫住,这才走了过来。
张风的心理有些郁闷,按道理说自己的隐匿技术算是很高明,怎么还能被对方发现呢?而且根据这些时间的观察,他根本没有朝这边看过一眼。
由此张风推断,队长一定拥有超强的感知能力,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气息,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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