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千架下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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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千架下的奴隶-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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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下手臂,缩起肩,很快没了踪影。


、第二十一章

开学一个月后,阡稚加入了学校里一个私人性质的团体——服装设计学习小组。每次一开会,组长便要发表一通演说,大讲特讲服装对人类的重要性。这位组长疯狂地热爱服装设计,可惜家长不同意他专门学这个,他只得另辟稀径。
阡稚参加这个学习小组却并非出于个人理想,而是因为king经常批评她衣着搭配不得体。其实阡稚的穿戴在一般人看来毫无问题,是king太挑剔了。她一共也没几件衣服,都是从批发市场上买的打折商品,对她来说便宜一向是最高的要求,但是经过king的奚落,她决心改善这种情况。
King管辖的企业依然为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们继续提供学杂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同时又帮助了新的一批贫困高中生。阡稚停止了接受资助,坚持半工半读,这样可以把自己的那份钱节省下来帮助别人。如此一来,阡稚要读书,要打工,又要抽时间去学服装设计,基本没时间打扮自己,好不容易挤出点工夫去见king,也是黑着眼圈强打精神。有次竟然在和king一起喝咖啡的时候睡着了——喝着咖啡还能入睡,也算是天下奇闻。
小田刚开学的时候喊着“今年努力读书,明年杀进大学”的光辉口号,起五更,爬半夜,头悬梁,椎刺骨,大有奋发图强的意思,谁知没坚持多久就歇菜了,得了重感冒,在家躺了两天两夜。她眼泪汪汪地向阡稚哭诉,“小稚,我现在就是那地里的苦菜花啊。基础知识落的忒多了,咋追也追不上。”阡稚给小田打气,“小田,贵在持之以恒才,你得支持下去。”小田说:“你来给我讲讲吧,你讲我爱听,别人一讲我就瞌睡。”以前阡稚一说给她讲题她准找个借口溜掉。现在主动提出这个要求实在难得,阡稚赶紧一口答应下来。
阡稚忙得陀螺似的乱转,白天几乎不在宿舍,晚上到校园大门关闭前一分钟才回来,洗漱完毕看书或研究设计图直到夜里两点。宿舍的三个女孩陈薇仪、胡檬、柳天天因为经常同进同出关系已经变得相当亲密了,她们与阡稚之间却始终象隔着一层纱,弄不明白她整天在忙什么。
有时她们会聚在一起议论她,虽然没什么恶意。
胡檬对阡稚的做法十分不以为然,“我看着她就觉得累得慌,自己都忙成那样儿了还帮小田补课。”
陈薇仪有不同的看法,“她俩关系挺好的,小田考不上学,她也跟着着急。”
胡檬富有深意地笑了笑,“我可不是背后说小田坏话,不过小田实在不是读书的材料,她干脆跟着她妈开饭店得了,还挺赚钱。这年头就算考上大学又怎么样?咱们毕业了还不好找工作呢。”
陈薇仪摇摇头,“你可别这样说,考大学没用你干吗还考啊?”
胡檬觉得自己与小田根本就不是一个天秤上的,“那不一样,我有考大学的实力,小田不是没这个实力嘛。”
陈薇仪微微一笑,“不管怎么说,还是多读书好,没知识不如有知识,没文凭不如有文凭。”
柳天天托着下巴,眨巴眨巴眼睛,“你们猜,阡稚有没有男朋友?”
陈薇仪说:“那么累哪有时间谈恋爱呀。”
胡檬摇了摇手指,“不一定,一般来说家里穷的孩子成熟的早,讲究实际,现在不趁自己年龄小先占上一个,估计以后都找不上。”
陈薇仪不同意,“话不能这样说啊,十、七八岁的人谈恋爱的多了,再说阡稚长那么漂亮,又能干,怎么会找不上男朋友?”
胡檬抬起眼皮儿,“你以为呢,现在男的找女朋友也要看看她家有没有钱,再说家境好的人谈恋爱是追求爱情,象她那样的是为了找个依靠。人都穷成那样了,还管什么爱不爱的。”
陈薇仪说:“照你说人家没钱就没爱情了?”
胡檬点了点头,“那当然。”
柳天天眨了眨眼,“你俩别争了,没钱怕什么,可以先傍大款啊,等有钱了再找男朋友。”
陈薇仪轻轻打了她一下,“别乱说话。”
柳天天说:“真的,我上次在街上看见她上了一辆特高级的轿车。”
胡檬恍然大悟,“怪不得她那么累了,八成是让车里的人给累的。”
陈薇仪急忙制止,“打住打住,不带这么不厚道的,越说越离谱啦。”
在她们议论纷纷的时候,阡稚靠在车后座上睡得正沉,半小时后,她背包里的小闹钟尖利地叫起来,她努力睁开眼睛,转过头向四周看了看,然后腾地直起腰。
“先生?”她唤了一声,但没有人应。
她下了车,望见king站在远处的背影,懊恼地叹了口气,快步跑了过去,战战兢兢地小声解释,“先生,对不起,我本来不想睡的,谁知道一不小心就……睡着了”
如果她是今天才认识king,她可能不会象现在这样怕他,可是她从十五岁就认识这个大她六岁的男人,那种伴随着仰慕的紧张和害怕早已成为习惯。
“没关系。”他心不在焉地说。
既然没有想象中那句“不要再跟着我了”,阡稚总算略微放松了一些。
“先生,我……我先走了,要……要迟到啦。”她满面羞愧,话说得相当不利索。
“去吧。”king温和地看了她一眼。
阡稚一路狂奔到离这儿不远的打工地点,晚上收工后火速赶回学校,先淋浴洗衣服,然后整理出明早要给小田讲的东西,接着开始复习这周学过的知识。次日一早,她先去小田家里讲课一小时,然后又飞奔到另一个打工地点,下班后连走到公交站的力气都没有,累得几乎要虚脱。
“是阡稚吗?呀,真是你,大周日怎么累的跟条死狗似的。”
阡稚听到乐遥的声音,头皮一阵发麻。
乐遥穿了件带毛领的羊绒大衣,挂着一大串黑珍珠,脚踩过膝的小羊皮靴子,趾高气扬地看着阡稚。
阡稚不理她,继续拖着疲惫的脚步向前走。
“你是聋的?我叫你呢。”
乐遥想追过去用手提包打她,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忽然摔了个跟头,下巴都被碰破了。
阡稚听到身后的响动,转过头看乐遥,乐遥梨花带雨地轻声啜泣,视线转移到阡稚身后,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在路灯下显得即妩媚又哀愁。阡稚把头转回去,只见一个魁梧的男人正站在那里,关切地注视着乐遥,并且上前扶起她。
“谢谢你,”乐遥一副娇羞的模样,“我的腿好象摔伤了,能把我扶到我的车上吗?”
男人答应了,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她走向一辆深灰色的轿车。
阡稚感到奇怪:乐遥不是一直在寻找自己的踪迹么?现在轻易就放弃了,实在与她的性格不相符。难道她的腿真的摔伤了?
回到宿舍,其他三个女孩儿正围在桌边吃零食。
“小稚,今天回来得早啊!”胡檬笑着跟阡稚打招呼。天天用一只手挡着脸,对着薇仪用只有她们两个能听见的声音说,“肯定是坐高级轿车回来的。”薇仪往她嘴里塞了块巧克力,堵住了她的嘴,接着递给阡稚一袋薯片,“小稚,吃薯片。”阡稚礼貌地谢绝了这份好意。天天冲另两人挤了挤眼睛,意思是说,“我就知道她不能要。”
胡檬回了柳天天一笑,继续刚才因阡稚进来被打断的话题,“他真是特厉害,年纪轻轻就创办那么大一个企业。”
天天一双手忙碌地剥着橘子,嘴里也不闲着,“这么说你挺崇拜人家呗?”
胡檬对此毫不掩饰,“是啊,我崇拜得要命。”
天天说:“先别忙着崇拜,一般太能干的人长得都不会太好看。”
胡檬哈哈一笑,“男人最重要是实力,不是长相,长得再好不能赚钱也白搭。”
薇仪说出自己的观点,“照我说最重要的是人品。”
胡檬颇为不屑一顾,“你这是几十年代的旧观点啊?”
薇仪说:“要是人品不好,就是能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不会好好对你的。”
天天嘴里塞着橘子,抬头问阡稚,“小稚,你说呢?”
阡稚愣了愣,“说什么?”
天天拖长声音,“你没听见我们说话呀?我在问你,你认为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赚钱的本事,是长相,还是人品?”
阡稚想了想,“要善良勇敢。”
薇仪举起手冲阡稚摇了摇,“小稚,咱俩是战友。”
胡檬冷笑两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没听到吗?”
薇仪拍拍胡檬的肩,“行行行,知道你喜欢恶的,等人家明天来咱们学校的时候你好好看看,如果够恶就赶紧扑上去。”
胡檬对薇仪的奚落毫不在乎,“扑是要扑的,就怕没机会。”
正如胡檬所料,第二天她虽然创造了种种有利条件看到了那个人,却连说句话的机会也没有,更别提扑上去了。回来之后她就象丢了魂儿一样,整整一天眼睛都是直的。


、第二十二章

又过了一天,胡檬的眼睛不直了,而是一有时间就跑去画室,最后搬回来一副画。
那副画摆在她的床头,引来众人的惊叹。
画上一个优雅的男人静静地站在夜幕中的沙滩上,他穿着一件样式古典的白衬衫,垂目注视着汹涌的波浪,被风吹散的黑发落在额前与耳边。这是一副色调不太鲜明的图画,然而昏暗的背景因为他美丽至极的容貌变得烁烁生辉。
在全班的女生参观过以后,同住一个宿舍楼的女生也暮名而来,甚至还带来外校的人。然而很少有人相信胡檬的话。
胡檬说的是,“我画的还没有他本人百分之一好看。”
网络上以king为关键字的搜索量大幅上升,可是根本无法找到胡檬所画的那个人的任何信息,这不免令人大失所望。
天天满腹狐疑,“檬檬,你说你那天看到的是你画的这个人?”
胡檬言之凿凿,“没错,不信你可以去问咱们校长,我可不是凭空扭造。”
天天站在画像前看了又看,“真有人能长成这样?”
伸出一根手指想戳戳画中人的脸,胡檬急了,一把将她的手拍到一边,“好不容易画出来的,别给我弄坏了。”
天天坏笑一声,“怎么?对人家一见钟情?是谁说的容貌不重要来着?”
胡檬托起下巴,“不光是容貌,他整个人的感觉就……”她努力寻找合适的形容词,过了半天才说,“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永远模仿不来他那种感觉。”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天天得意洋洋地做了总结,认为胡檬陷入了狂想之中,硬是把萤火虫画成个大月亮,“大周末的,不出去玩在宿舍发什么呆呀,我走啦,去约会!”
柳天天离开宿舍后,胡檬继续对着画像发呆,不知过了多久,宿舍门被轻轻推开了,顶着俩黑眼圈的阡稚走进来。
胡檬忽然想起这么多人里面只有阡稚看到这副画时没有任何惊讶之态。
“小稚,你过来一下。”胡檬冲阡稚招招手,接着指着那副画问,“你觉得我画得好不好?”
阡稚是回来取东西的,打算取完就走,加上累得厉害,也没多想,随口就说:“画得比较象。”
胡檬一怔,“你怎么知道我画得比较象?你见过他?”
阡稚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微微抿住嘴唇。
“你在哪儿见的?”胡檬追问。
“在……商场。”总不能说自己经常去偷看他,并且他认为自己想要应聘当他的奴隶吧?
在得知了是哪个商场后,胡檬飞快地离开了,甚至走在阡稚前面。胡檬原本是个很现实的人,现在却跟鬼迷了心窍似的,举止行为都很失常。
阡稚准备出去时接到许嘉茹的电话,请她去家里一趟,阡稚告诉嘉茹自己要先去打工,于是嘉茹问清她的下班时间,并说会派司机去接她。
晚上到了许家,阡稚见嘉茹坐在轮椅上,脸色比身上雪白的衣裙还要白,一头秀美的长发略显凌乱地披在肩上。
“姐姐,你生病了?”阡稚忧虑地问,接着一眼看见嘉茹手腕上的纱布,心立刻猛然一沉,难以置信地望了她一眼。
“你觉得我很傻,是么?”嘉茹悲伤地笑了笑,“我也觉得自己很傻。”
阡稚咬住嘴唇,什么也说不出。
“我那时想的是,如果我死了,他会不会感到有一点点后悔?会不会有一点点难过?”嘉茹顿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现在我知道了,他不会。”
“你是不是从未见过这么无情的人?可我为什么还是无法忘记他。。。。。。”她蹙起眉,痛苦地注视着虚空中的某个点,似乎想要通过那个点看透什么。
“小稚,如果这世上有什么东西能让我忘记他,我愿意用我拥有的一切去交换。如果时光能倒流,我宁愿自己没有认识他,那我可能会好过得多。”
嘉茹说完,再次摇了摇头,漫无目的地想,“我希望他以后爱上一个他得不到的人,那样他才能明白今天我所经受的痛苦。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对吗?不管别人怎样为他疯狂,他始终毫不在意。况且,有什么人是他得不到的?谁能抗拒他呢?”
良久,她终于结束了对虚空的注视,虚弱的视线转向阡稚,“你最近见过他没有?”不等回答又问,“他还是那么忙?”
阡稚点点头。
嘉茹拿起身旁的小桌子上的一封信,“请你帮我交给他,好么?”
阡稚答应下来,在她要走的时候,嘉茹突然说:“小稚,还是趁早抽身吧,不然你早晚有一天会生不如死,就象我这样。”
嘉茹的警告并没有对阡稚产生什么作用,她年纪还小,个性又固执,始终觉得见到king就会很幸福,又怎么舍得把自己内心世界的这缕光明熄灭,把自己幻想中的家园拆散?
隔天,阡稚抽空去找king,把信带给了他。
“先生,这是嘉茹姐给你的。”她还丝毫不懂得拐弯抹角。
这时她在king家的书房里,king站在办公桌前喝着咖啡,旁边的打印机里吐出成堆的资料。
他漫不经心地把信丢进废纸篓,“你什么时候成信使了?”
阡稚急忙把信捡回来,“你还没看呢。”
King不理她,放下咖啡杯,拿起一份资料看了看,用笔勾出重要的部分。
阡稚把信放到他的文件上,“先生,你看看。”
King接过信,随手放进绞纸机绞碎。
阡稚瞪圆了眼睛,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King冷淡地下了逐客令,“走吧,不要打扰我工作。”
阡稚低下头,站着半天没动。
King就象忘了她的存在,一刻不停地忙碌着,直到一个小时以后,他把资料归纳好放进公文包,这才看了看她。看清她的表情,他忍不住笑了。
阡稚撅着嘴,脸皱的象个沮丧不安的包子。
King走到沙发前坐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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