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偷侧过头去,依次瞪了丁丁和妮妮一言,眼神说:她刚才一直在我身后,你们怎么不提醒我?
丁丁和妮妮用无辜的眼神说:你刚刚太投入了,我们的暗示你都没注意到……
我绝望的一仰头,又与约瑟芬充满笑意的眼神相遇。
我在心里跟自己讲着珀尔修斯的故事。
约瑟芬始终面不改色:宁采晨同学,忘了跟你说了,我计划出的画册是一个系列,包含了西方最著名的一部分妖怪,美杜莎只是其中之一,紧接着还有吸血鬼,狼人,精灵,丧尸等等,还要请你继续鼎力相助哦……
虽然美杜莎已经被珀尔修斯杀死了,可是闻听此言,我几乎晕厥过去,在我面前,无数强大的敌人重新站了起来。
可恶的约瑟芬,居然会公报私仇!
无奈她是我老板,我不好当即跟她翻脸,只得强颜欢笑:没问题,只是一日三餐都要老板操心,怪不好意思的。
约瑟芬依然笑容可掬:没事,家里有的是泡面。
天哪,人怎么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心上抗议雇佣童工是犯法的,想想貌似自己又不是童工,也只好认命了。
接下来的日子,除开上课,基本一天6、7个小时的工作,我都是陪伴着约瑟芬,不,美杜莎度过的。
这些工作,不干不知道,一干吓一跳:也不知道西方人是吃错了什么药,对一个女妖怪感情那么深。在他们的文学作品、雕塑、绘画、甚至音乐作品中,大量充斥着美杜莎的影子。大到建筑物入口(相当于中国房屋门口的哼哈二将或石狮子),小到藏书票、邮票,都可以见到她标志性的头颅。当然,如果不是BT的约瑟芬,我也不可能了解到这么多。
然而约瑟芬说美杜莎才仅仅是个开始,这时,我才深切的感到,我已经踏上了不归路,一个诡异荒诞的妖怪世界正把我吞噬,而我只能在其中跌跌撞撞,不断寻找着意义这种有的没的东西。
'正文 1'
啊啊啊~告诉你,我受够了,约瑟芬!
当我第N次在周末清晨被约瑟芬的电话惊醒,我再也控制不住愤怒的情绪,对着电话听筒吼道。
约瑟芬好像一点不介意我直呼其名:呵呵,最好叫我中文名,夏紫璐。
我不管了,接着吼:你,Vampire!公报私仇!违反劳动法规定,剥夺劳动者的睡眠时间、常规假日和人身自由!榨取劳动者的血汗!肆意践踏人权藐视社会伦理!残忍缺乏人性!
约瑟芬:难得,宁同学生气了,平时某宁还自称“心如止水”来着……
我:你是在挑战我的极限!
约瑟芬:可惜啊,本来还说今天给你个奖励的,算了,你睡吧,不打扰了。
等等,什么奖励呀?我还没来得及问,电话已经挂了。
寝室的朋友统统被我的怒吼吵醒了,睡眼惺忪的问:宁采晨,大清早的,你发什么神经啊?
我没好气:又是约瑟芬!我又被她骚扰了!
号称“天下第一贱”的刘健立马没了睡意,两眼放光:噢~约瑟芬,我心中的女神,来骚扰我吧~宁小帅,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如果这也算福,我宁愿世上没有幸福。
刘健:你小子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我:我宁愿饿死。
闻听此言,刘健恨恨的磨牙,自称“史上最强音: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青春豆”的强哥接过话茬:小宁,你还不够彪悍嘛,编几本小册子算个吊,想想当年我战“痘”的光辉岁月!
我联想到他脸上顽强蛰伏多年的青春痘,以及他常为此在深夜的叹息,感到一种精神的力量。不过我很快又摇了摇头,回到现实中来,叹息道:肉体的折磨不算什么,精神的折磨才真正可怕啊……
他们被我这句貌似充满哲理却又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感慨震住了,半晌无语,仿佛都在回味着话中的深意,最后才发现这话屁意义没有。
刘健最先恢复清醒:传说你还在约瑟芬家里过夜?MD,艳福不浅啊……
强哥问:有没发生什么故事?
我说:屁的故事,编书编到凌晨,倒沙发上就昏睡,醒来尤其郁闷……你们是不知道啊,约瑟芬她有裸睡的习惯,大清早的光个身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非要洗过澡才穿衣服……我每次躺沙发上,大气都不敢出……我也是人,而且是个正常的男人……你们说,这不是刺激我犯罪吗,可我寻思着,俺可是正经人儿啊……哎,别提了,简直是种折磨……
我自顾自的一大通牢骚,没曾想一抬眼,室友都已聚到我床前来,留着哈喇子巴巴的听着我的牢骚,眼中充满了艳羡的目光。我却想,你们哪能体会那种心情呢,那种卖火柴小女孩,隔着玻璃橱窗观赏美味火鸡的心情……简直是愉悦中的失落,失落中的郁闷啊。
然而,卖火柴的小女孩,明明知道火柴一旦熄灭,什么都没有,却还执着的一根接一根的划燃火柴,残念,残念作祟啊……所以,卖火柴的小男孩,听说了一句“今天有奖励”,就又重新燃起了无限的遐想。
结果是,不争气的我,又屁颠屁颠的跑去帮忙了。
'正文 2'
一只鹅肝的快乐旅程:那个,额先被人从鹅的肚子里取出来,可算透着气了,呆在里面快闷死了。今年夏天很热啊,额幸运的进到冰箱里面,舒舒服服的睡在冰床上,把热气拒之门外。过了一段时间,额又出去活动了,身上抹了香香的调料:什锦香料、白兰地酒什么的,在外面玩了7、8个小时,累了,就跳入热水里,咕嘟咕嘟的洗了一个痛快的热水澡。然后躺进一个盘子里,盘子里铺满了松软的柳橙果肉,额在里面打了几个滚,一股混合着柳橙汁、苹果醋、橄榄油的香浓酱汁,爽快的淋到额身上……
味蕾发言:从来没有试过这么清新脱俗的感觉,鹅肝的鲜,柳橙的甜,混在一起,产生了奇异的化学反应,入口即化,余津中,仿佛有春天缤纷的色彩,简直比马尔代夫7日游更加诗情画意~啊,初恋的味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好诗,好诗阿~
我埋头对付着面前的法国菜,这一道柳橙鹅肝酱是我从没遇见过的美味。
约瑟芬则坐在我对面,看着我狼吞虎咽,细长的手指夹了一根薄荷味的女士香烟,不时吸上一口,满足的微笑。
原来这就是约瑟芬的奖励。今天真是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华灯初上,我们的工作告一段落时,约瑟芬居然亲自下厨,为我做了一顿法国大餐。连续多日与泡面为伴的我,在喝上第一口蔬菜汤的时候,双眼已经噙满了泪水。
冷前菜配清淡蔬菜汤,主菜柳橙鹅肝酱、奶油鸡腿,加上约瑟芬珍藏的鱼子酱(平时都舍不得拿出来),饭后自制小甜点,用餐间来上几口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地道红酒,真正是“葡萄美酒夜光杯”。更爽的是,约瑟芬特许我不用使那些烦人的刀刀叉叉,直接用我国伟大的传统餐具上阵,那种酣畅淋漓,哈哈,连路易十六在位时享用宫廷美食也不过如此吧。
于是,酒足饭饱的我,心满意足的吐一口气,由衷赞颂道:约瑟芬,你不是花瓶。
约瑟芬毫不谦虚:我们家族可是有优良传统的,我爸爸的曾祖父曾经获得凡尔赛宫授予的“全法国第一食神”功勋奖,也就是所谓的泉蓝带奖(CORDONBLEU),这是全法国厨师梦寐以求的目标。虽然我爸爸和爷爷都不是厨师,但我想我还是继承了家族的基因吧。如果我不是做学问,我想自己会去当厨师的。
我:那你平时怎么都不做菜啊,我还以为你只会泡面呢。
约瑟芬:呵呵,或许是懒得弄吧……工作太多,做不完,心里也烦,这种情况下是做不出好东西的……又或许是做出来也没人欣赏吧……谁知道呢。
约瑟芬一边说着,一边若有所思,像在回忆什么,我觉得她的眼中流露出些许落寞。
为了还有机会品尝美味,我当即表示:如此美妙的食物,怎么会没人欣赏呢?我不就是一个吗?
约瑟芬恢复常态:真的?
我:千真万确,肺腑之言。
约瑟芬忍不住一笑:什么时候嘴变得这么甜了?
我:从吃了你做的美食以后。你知道吧,狄德罗有句名言——“没有诗歌,没有音乐,没有艺术,没有良心,没有感情,没有朋友,没有书籍,我都可以活下去,但是作为文明人的我离不开美食”,这就是我现在的心情。
约瑟芬:行了,别油嘴滑舌了,中国有句老话叫“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吃了我做的东西就要帮我做事,现在你跑不掉了。
珍藏鱼子酱、法国红酒……我早该料到她处心积虑,一定有阴谋的,无奈木已成舟,只好哀叹一声,认命了。谁叫我味蕾不争气呢,美食当前,它就叛变了,明知是圈套,也自个儿往里面跳。
我心里挣扎,有个声音在指着味蕾骂:卖国贼!另一个声音又安抚道:有什么关系嘛。最后竟不自觉的说出一句话来:无所谓了,其实,我知道有一种东西,比你做的东西还美味。
约瑟芬疑惑道:是什么?
我望着她温润的双唇,没有告诉她我的愿望。
'正文 3'
我总是对一个现象感到困惑,不可思议。
为什么女性在她们年轻时,拥有那么柔软、丰满的嘴唇?她们的嘴唇尝起来像布丁一样,实在让人羡慕。
她们的嘴唇,是一种功能强大的性感装置,可能她们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总是把它弄得潮湿,微微上扬,还涂上唇膏作为装饰,以便突出它的优势。
她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赢得关注和爱意,以便成功的诱使爱人把嘴唇放上去吗?
讨厌,我为什么要跟你讨论什么嘴唇?妮妮不屑道,说完走掉了。
我无奈的苦笑,这话题本来是她引起的。
安静的秋日午后,我独自在图书馆里翻关于吸血鬼的资料,妮妮走过来,跟我探讨起吸血鬼来。
我们谈到吸血鬼吸血的姿势,联想这种姿势会不会产生于人类接吻的行为?妮妮甚至一度发挥她丰富的想象力,认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可能是一个欲求不满的人,正经历着性苦闷。我认为这样的臆测是很没道理的。
接着我们到图书馆外的平台上透气,聊起了彼此的初吻。
初三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
校门口是从来没有消停过,总是有打架的学生。他们拉帮结社,恃强劫弱。其实在此之前,我也是一名地道的街娃,以剐小学生的钱去抽烟、打游戏为乐趣。直到某天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使我一夜之间脱胎换骨,停止了混混生涯,开始认真读书。初三了,我必须要考一所好高中。
虽然不亲自参加殴斗了,对于每每发生在校门口的散打现场直播,还是忍不住一睹为快。在这一点上,我深深赞同鲁迅先生提出的,中国人的“看客”心理。在我生活的那条小街上,哪里有群架了不围个十圈八圈的啊。那真的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人都不好奇了还能称为人吗。
那天,就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在我对面,一个留齐肩短发、齐眉刘海的女生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后来想了一下她吸引我的原因:
1、整齐。她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给我整齐的感觉,太过整齐了,反而让人有一种不真实感。
2、微笑。与周围看客都不同的是,她没有起哄,没有投入,有的只是一抹挂在脸上的浅浅微笑,自始至终,她始终保持着这样一种平静的神态,她是在凑热闹,又仿佛一切与她毫不相干。
3、似曾相识?好象她就是隔壁班上的,我一直盯着她看,费力回忆着,她的目光也越过人群,与我四目相对……
第二天,我就打听到了,她确实是隔壁班的,叫淇淇。在我送去一封情书(那时就知道写情书了,天生学中文的材料啊),并请她在校门口吃了一串烧烤藕片后,就顺利将她骗到了手,她成了我的初恋。
淇淇这么快就成了我的GF,绝非偶然。她太寂寞,太需要人陪了。她的爸爸妈妈一直在外地打工,剩下她和外婆。外婆照顾她生活,但是耳朵不好使,没办法跟她说话。在我最初跟她在一起的那几天,她跟我说了好多话,说到口干舌燥,我请她喝快三秒的奶茶。
她一口气喝掉1/3,停下来时,我看见她嘴角还残留着一点奶茶,觉得很可爱,鬼迷心窍,就一下吻了上去。
这就是我的初吻了,现在想起来,也还是甜甜的味道。
妮妮叹一口气:唉,真完美。
我说:该你了。
妮妮:唉?能不能不说?跟你比起来,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我眼神坚定:不行,要诚信。
妮妮又叹一口气:好吧,过程是这样的——我上幼稚园的时候,老师发苹果,我看到同桌男孩的苹果比我的大比我的红,就叫他跟我换,他死活不肯,说除非我跟他亲个嘴,于是,我就跟他亲了个嘴……现在想起来,我亏大了,天哪,我的初吻啊,就为了一个苹果……
我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初秋的凉风吹过来,很舒服。
'正文 4'
从图书馆出来,天已经暗下来。几件微妙的小事,改变了我原本美好的心境。
先是去食堂吃饭,找到座位,把打好的饭一放,到旁边小卖部打可乐。
我端着可乐回来,却发现一只苍蝇趴在我的饭菜上,产卵。是的,产卵,我甚至很清楚的看到卵下来的过程。饭是木办法吃了,这让我一整晚没有食欲,并直接导致我在校外吃了一月左右的兰州拉面,此是后话。
我开始想念约瑟芬的神奇鹅肝,此刻若能尝上一次,就是要我做牛做马我也认了,无奈这两天她外出办事了,难得清闲的周末,也好。
在回寝室的途中,意外的穿了一条小径,意外的一眼瞥见路旁石椅上一对狗男女,女的坐男的大腿上缠绵,这我也就忍了,关键是那女的坐姿实在太难看,不过我以前也没设想过坐别人身上要怎么坐比较好看。奇怪,我的视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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