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自己落红的地方,突然发觉自己竟然结束了一个时代,不免叹了一声。轩忆听见就问:“你还疼吗?”
我还在仔仔细细地回味每一个细节,发觉他算是温柔,一直怕我不高兴,所以动作很胆怯。听他这么谨慎地问我,我便说:“听说男人就喜欢不得手的东西。一旦得手了很快就厌了。”
“我不是这种人!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就是晚了几年才洞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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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嫁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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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躺到傍晚才起身,做饭时□仍有点疼,心里总有股怪怪的感觉。轩忆比我显得更累,吃了饭不一会儿就哈欠连连。他今晚看来是不会走了,我等雨停了便去他屋子里收拾了换洗的衣服过来让他换上。
晚上两人躺在竹席上说话,轩忆突然说要给我做个柜子。我问他干嘛,他便说好放他的东西。我有些不悦地说:“你自己有房子,别来霸占我的地方。”
“那要不你搬我那儿?”
“不搬。我自己住挺好。而且我们都住这么近了,想见个面有什么不方便的。”
“今天这样就不方便。要拿个衣服什么的多麻烦。”
“那让我再想想吧。”
男人一旦入侵了女人的身体,必是要入侵女人的生活。我能抱着这样随随便便的态度,看起来潇洒,其实也是外强中干。
轩忆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自此之后天天转移他的东西到我屋子里来,口上说是落下的但就没打算再要回去。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是默许了他的种种行径。
轩忆借此越来越嚣张起来,于闺房之乐上乐此不疲。想是他被那些春宫也给毒害了,把我都给吓怕了。我基本要隔些日子冷他几天,就怕他把身子给弄坏了。唯有一项他不肯妥协,那便是晚上必要在一起歇息。夫妻生同衾死同穴,他观念比我保守。
轩忆搬到我这里住以后,把自己的房子当做工房。寨子里的人全知道我们俩个是怎么回事。崔浩天来过一次,说是我们俩的关系还没被划成夫妻,如今干脆一并把户籍给改了。我犹豫了一下,发现我和轩忆根本就没有真的成亲,便说这事还是先缓一缓。
晚上轩忆回来,知道这件事,立马提议把婚事给办了。我其实一点也不想成亲。提这事就让我觉得累。轩忆也察觉我不喜欢,便说:“我也不过是说说。以后有机会了再说吧。”
我吃饭味同嚼蜡,想来想去都感到于心不安,晚上躺在床上反复地思量,终于还是屈服了,对身边的轩忆说:“成亲我得回老家一趟。师傅的房子那儿有给我备的嫁妆。”
轩忆似乎有点不敢相信,问:“你真想好了要跟我成亲?”
我背转身,不想搭理。不防有人咬我耳朵,咬得我动弹不得。真是不能小看了书生,想反击的时候比谁都狠。我这一整夜就没能合眼。
我们很快动身前去师傅在乌良的宅子。那地方曾被烧毁过一次,后来又重建起来,比原来的更大。师傅仍旧喜欢放养鸡鸭,田租也经常忘了收。
我们这一趟回去,正赶上乌良国的新年,到处都在泼水庆祝,还有花车游行。我对这样热闹的节日避之唯恐不及。轩忆却特别爱调皮,本来不必进城,却硬要去凑热闹。
我们时间很巧,正赶上皇室的花车经过。远远看到乌良国国主和国母坐在一辆铺满七彩鲜花的花车上经过,我忽然惊觉这是轩忆的生父生母,忙拉紧了轩忆的手。
轩忆冲我笑笑,拉我进人群里泼水。我全身湿了大半,不免气恼,最后也跟着他胡闹起来。我们很少像这样放肆,玩得都喘不过气来。正待要停战,人群里却恍惚出现了师傅的踪影。
师傅如何也回了乌良国?我刚要唤他一声,他却匆匆就消失了。这件事古怪的很,我连忙跟轩忆商量。轩忆不以为然,只说我也许是看错了。我仔细想想,也觉得自己可能眼花,把相似的人当成了师傅,于是也没有太在意。
离开喧闹的城市,我们去了郊外的宅子。轩忆对这里的印象很不好。十年前他就在这里和我分开,不想一眨眼就是沧海桑田。所以,轩忆只主张在这里逗留片刻,一旦拿了东西尽快动身。
我也不想节外生枝,回去不过拿了那个放着嫁妆的首饰盒就离开。这个首饰盒师傅藏得很隐蔽,里面据说装了几张银票,以免让我出嫁时不要太寒碜。我从一块石板下面捞出这尘封已久的东西。谁知就是这个时候,有人突然破窗而入。看身形和师傅极为相似,但细细一看,才知此人面貌狰狞,竟是被烧去了大半皮肤。
他见了我,便扑了过来跟我争抢,身手十分了得。我自问吃不住他猛攻,又恐会波及外面的轩忆,便往反方向逃去。
本来以为自己轻功不错,谁知跟此人一比都是皮毛功夫。这般恶战下去,我输的机会很大,为今之计只有放弃手里的嫁妆,保住一条性命。把那首饰盒朝远方一扔,那怪人果真扑了过去。
我趁此机会连忙往回跑,直到跑回轩忆身边,发现他安然无恙,才如蒙大赦,脚都软了。轩忆看我脸色发白,扶着我问:“怎么了,去了这么久才回来?”
“我遇到一个高手。他跟师傅长得很像,功夫很高,一来就抢了我的东西。我真怕自己回不过来找你……”
轩忆抱了我良久。他第一次让我觉得有男子气概,可以让我依靠。我们不敢逗留,很快就往人多的城里走,然后就在一家小客栈入住。
轩忆跟我说起这个怪人的身份,我才晓得这是师傅的孪生兄弟。我身上的毒也是拜此人所赐。十年前师傅的宅子失火,他被认为葬身火海,原来一直在附近徘徊。
我不懂他抢我那份嫁妆是为了什么。但这个问题远及不上轩忆的安全来得重要。我甚至恨不得连夜赶回寨子里去。
轩忆比我看得开,整晚抱着我哄。他一个什么武功都不会的人竟然遇事如此镇定。也许以前真是我小看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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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欢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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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食之无味。轩忆偏偏说新年该庆祝庆祝,特地让店家送了几样当地小菜来房里,还要了一瓶清酒。我跟他碰杯,说了新年祝福辞,尽量想忘却那怪人留给我们的糟糕回忆。小二来收走碗筷的时候,我打开房间的窗户,让晚风灌进来,吹走一些燥热。外面已经朦胧一片,各家各户掌起灯,犹如一道道星光。
躺在客栈的床上,我毫无睡意。轩忆也是一样,翻来覆去显得有些焦躁。我们朝夕相对,但睡眠却让我们有了短暂的独处。我想着自己并不清晰的生命轨迹里各种纷繁复杂的人事,想着我自己给他带来的诸多烦恼和忧愁,突然深感愧疚。轩忆一定有着沉痛的十年时光。他如今越是表现出对我的迷恋,就越显得我离开他的十年让他痛苦不堪。可是他愿意跟我分享快乐,却喜欢独自承受痛苦。
“轩忆,你睡了吗?”我试探着问。
“没呢。”
“我们聊聊好不好?”
“好。”
轩忆的聊兴不浓,答得零零碎碎。我伸手环绕他的腰,并不打算让他继续胡思乱想,直问道:“你跟我说说我以前是什么样子?”
“这都跟你说了很多次了。”
“我还想听,你再说给听。”
轩忆意外我居然也会撒娇,便笑了笑道:“你以前像只毛茸茸的小狐狸,一肚子坏水,还到处调皮捣蛋,受了委屈也爱哭爱闹,有几次真把我气着了,然后特别无辜地等着我哄你。我乐意你这么淘气,就想把你抓过来好好养在身边,随便你磨着爪子折磨我。”
“那现在呢,我现在像什么?”
轩忆沉思片刻,道:“像女王,要我生就生,要我死就死。”
“说得你现在好像很委屈。我问你,你是喜欢现在的我多些,还是喜欢以前多些?”
“这有什么差别?反正都是你,我都喜欢。”
我听了,说不上是高兴还是不高兴。轩忆之所以对我钟情全是因为先前他已经喜欢上了另一个我。这一点多少让我有些耿耿于怀。但这些事较真没什么意思,我偶尔拿出来娇嗔,倒还勉强算是一种情趣。
我翻身坐起来身来,脱□上的肚兜,一只手钻进轩忆的中衣里慢慢解开衣扣,一只手抚摸他的胸膛,然后延伸下去。他的皮肤非常好,有时候仿佛透明一般,皮肤下的血脉清晰可见。我这样游走在他身上,他很轻易便被撩拨起来,身体滚烫,不一会儿就冒出细密的汗珠。
我们行房的时候,他总是温柔,而且非常性感。男人的容貌可以是催情的药剂,我即便冷若冰霜也抵挡不住。但我却一直都表现得克制矜持,从来不轻易出声,最多的疼的时候偶尔呻吟,而且很少主动。
如此冷感的我,轩忆应该从我身上得不到太多的快乐。我今晚很想让他快乐,用的方法连我自己都觉得十分放荡和猥琐。幸好轩忆显得相当兴奋,叫床的声音很让人脸红耳热。我吻他的喉结,轻揉他的骨肉,感觉他颤抖得异常激动。然后他抱着我,用尽了力气和我共赴巫山,最后达到极乐的巅峰。
我感到轩忆异常愉悦,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以至于让时间持续了相当之久。他累得伏在我身上,全身像水里捞起来的鱼。我暂时不想让他从我身体上离开,就紧紧抱着他,指甲在他背上轻摩。
窗外的虫鸣隐隐约约地传来,还有清爽的夜风吹拂白色的床帐。白月光不知何时偷偷溜了进来。我看清了轩忆的脸,觉得他是那样好看,便用嘴唇摩挲他的眼睛和睫毛。他很快又有了反应。时光越来越缓慢,我虽然总是逆来顺受,但这一次也感染了极度的欢愉,以至于险些失控。
我知道我哭了。女人做这种事听说都会哭一次。这没什么丢脸的。轩忆吻我的眼泪,问我是不是被弄疼了。我摇摇头,也不说话。我不爱在这种时候说话,连呢喃都不会。这不知算不算是一种羞涩。我总觉得快乐的时候语言非常多余。
后来,我们都累了。我却还是起身倒了水。因为轩忆实在出了太多的汗,把被单和床褥都浸湿了。我喂他喝了水,然后拿柜子里备用的床褥和被单换下了旧的。
我们重新躺下的时候,轩忆很快就睡得沉了。而我依然思绪清晰。我的思绪飘向师傅留给我的首饰盒。那个东西我其实很好奇里面藏的是什么。于是在找到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一看究竟。里面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只有一把钥匙和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的事匪夷所思。我在看完之后,立刻就吞进了肚里。而那把钥匙也被我拿走。我给那个怪人的不过就是一个空壳。
为什么没和轩忆说那些事呢?我不知道此时的心情该怎样形容。这也许是一种出于女人的嫉妒情绪。我嫉妒的人却是另一个自己,那个在轩忆口中被称作是小狐狸的我。人的心性怎可以变化得判若两人,即便是摔坏了脑子,难道性情也会随之大变?
为了证明师傅说的,我在五更天的时候穿好衣服,给轩忆留了字条,然后出了客栈。走的时候,我忍不住吻了吻轩忆的额头,心里在想,我真想做你的小狐狸。
乌良国皇宫我是去过的。那里有个禁地我也是知道的。因为就在两年前,我记忆开始清晰的第一刻,就是从那里的一口枯井里爬出来的。那个时候,我犹如无知婴儿,连筷子都不知道如何使用。师傅花了不少时间恢复我的心智,渐渐灌输儿时记忆,于是我也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可我究竟是谁呢?我至今也不确定。本来我并不关心自己的身份,但此时此刻我很想自己是轩忆的小昧子。这样他始终爱的都是我一个人,不会有任何见异思迁的痛苦。这一点对于一个专情的人来说其实很重要。
皇宫禁地下面有一个十分巨大的冰窖。那里异常寒冷,几乎能把一切冻结成冰。我因此常做有关冰雪的梦,连我自己都冷若冰霜。师傅留给我的钥匙一定是打开最里面的大门用的。
乌良国皇宫一点都难不倒我。昨日举行过狂欢,守卫们早已累得疲惫不堪。我很轻易就回到了那口井口,然后搬开上面的巨石,纵身跳了下去,不再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应该看到了,此文乃第一人称人格分裂文,两个人格迥异。下面本文主角小昧子要回来了。不知大家喜欢活泼的还是冷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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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糊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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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诗云,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我小昧子这一觉睡得果真够久够踏实够轰动。
可这委实算不上什么喜庆事。
想我还是个懵懂顽童之际,天天琢磨着当江湖大侠,持剑驾马,来去潇洒,最后混个一代宗主教主当当,再不济也可以当个女魔头。其豪情壮志只恨不得抓师傅养的的大肥鸡还有一群绒毛鸡仔都来当我一众小喽啰。
等到我真有了年纪,呼啦啦睡过十二个年头,惊觉自己都到了三十岁高龄,我那昔日情怀当真成了夕阳之叹垂暮之音。虽,我对镜自看,容貌没有分毫昨日花黄之态,且,我那平板身材乌突突生出两块手感不错的丘陵,然,这岁月流逝之痛,明月不再之苦,唯有和血吞进肚里自受。
至于是什么能耐让我睡这么久还容颜不老,这自然是有很深刻的缘由。我时常捏捏胸脯,仰天发问。
人老以后,真是容易怀念。我第一个怀念的,就是生在我手臂上,跟了我多少岁月,陪了我多少日夜,粉嫩嫩嫡嫡亲的守宫砂。
幸,我乃是个十分想得开之人,心想忘却初夜落红之苦也并非坏事。可这睡了一觉,我连个雏都混不上了,多少失魂落魄。
想当日,我从冰窖里冻醒,未曾想过十二岁月匆匆而过,只当与小九分别不过片刻。于是乎,小九以如今样貌出现在我眼前时,我说上一句:“阿哥,你怎老了这么多?”实在情有可原。
当然,小九跟老字还搭不上边,只不过褪去青涩,填了成熟。一双眼睛熬得通红,胡渣也隐隐浮现,有股颓废之感。他搂着我死紧,差点岔了我的气。
我见我们都在这冰窖里挨冻,而且自己都快被人勒死,就哀求道:“壮士手下留情,不如出了这鬼地方再从长计议?”
小九松了手,转而抓着我的肩膀看了又看,犹豫着问:“小昧子?”
“有!”
“你是我的小昧子,你回来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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