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嫂。”轩辕辰风蹲下来,小心地把她抱起来,大步就往残月门跑去。
“呆子,谢谢你……”云雪裳缓缓合上了眼睛。
箭是抹了毒的,来的人就是想要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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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的大越,进入了雨季。一大早,淅淅沥沥的雨就滴答个不停,满院子飞溅起的水花儿。
安阳煜的房间里,被血染红的帕子扔了一块又一块,那水换了一盆又一盆。
她手上的银圈儿能吸走她血中的剧毒,所以她现在最要紧的事是止住血。有一箭射中了她的大|腿动脉,血很难止住。
安阳煜一拳又一拳击打着那棵大树,雨已经把他的一身都淋湿透了,双眼充满了血丝,似乎就要喷出火来一样。他为什么要和她赌气,她要哭要闹,依她闹完了,不就成了么?
不是说好了,今后要好好宠她么?
“三哥,从箭上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来。”
轩辕辰风同样一身透湿,快步走了过来,从昨晚到现在,他一直在追查那些黑衣人的来历,可是对方太隐秘,根本没留下任何线索,昨儿擒到的几个刺客,也立即就服下了毒药,身上也未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
从七夜之||媚,到今天的刺杀,分明是有人针对云雪裳来进行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收回了还紧紧抵在树上的拳,拳上,已经鲜血淋漓。
“三哥,那个人,这么几年没有消息了,也许不是那个人呢?”轩辕辰风犹豫了一下,低声说道。
安阳煜摇了摇头,慢慢往院中的小亭走去。
是不是那个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安阳煜!所有想掌控他命运的人,都将被他踩在脚下,所有想伤害他身边人的那些人,都会被他手中的剑,刺穿心脏!
他走进了屋,慢慢走到了榻前,他的小猫儿还在昏迷之中。
爱笑的,倔强的,讨厌他,爱着别人的小猫儿,如今脸色如此苍白,像一个瓷娃娃,似乎一碰就会碎掉。
他伸手,轻触了一下她的脸颊,又立刻缩了回来。
难道他想喜欢,想爱的人,都会得到这样的命运么?
十七岁那年,他和自己的小宫女梦儿相爱了,可是梦儿是沈璃尘的人,来监视他的一举一动,那一晚,梦儿把她交给他的时候,就告诉了他这一切,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沈璃尘的野心有多大。
可是,那时候的他没有野心,他只想和梦儿在一起。
有一天清晨,当他和往常一样醒来时,却发现身边空空的,梦儿不见了,他找遍了整个飞云宫,整个大越皇宫,都没有梦儿的影子,一个活生生笑眯眯的女孩子,不见了。他太弱小,就连小小的太监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对于他的问话,作出了听不到的模样,他去找父王,又父王责骂了一顿。
奚落,漠视,嘲笑,占据了他五岁之后、十七之前经历的所有的时光。只有梦儿,给了他温暖的怀抱,让他度过了一段甜蜜而且终生难忘的日子。
那一晚,绝望的他从侧门出了宫,到一个小酒馆里大醉了一场,在那里,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人。
小酒馆里已经空无一人了,酒保趴在柜台上,也许是睡着了,也许是死掉了,谁知道呢?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黑衣蒙面的男人,高傲地抬着头,站在他的面前,冷冷地质问他:
“想不想问鼎天下?”
天下?他喝了一大口酒,大笑了起来,他算什么?他什么都不算!他就是大越皇宫最卑微的那只可怜虫,连梦儿去了哪里,他都没有办法知道。
“如果你想,我便让你得到天下!不仅是天下,还有你想要的一切!”那个人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这么厉害,自己去得天下便是了,找我作甚?”他依然大笑着。
那个人冷笑起来,坐下,也倒了杯酒,讥笑道:“当年的贵妃宠极一时,后宫无人是对手,怎么就生了一个草包的儿子?”
“你才是草包!”
他恼了,将手中的酒往那人的脸上泼去,可是他眼前只一闪,那杯酒就全部洒在了地上,那个人的身形之快,就在眨眼间,就像没有挪动过一样。
“想得天下并不难,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只要在这几年暗暗发展势力便可以了,终有一天,你可以得到这大越天下。”
那人站起来,扔下了一本书,转身往外走去。
“为男子者,心在天下,不在一女子,得了天下,什么样的女子又找不回来?安阳煜,你命中注定,是为王者!宣家,不是你的对手。”
就是这一句话,挑起了他的斗志。
他为什么要在皇宫最偏僻的角落里当一个可怜虫?为什么任凭他们带走自己的梦儿?那本书,记录着各家武功之大成,从那天起,他便开始勤练武艺,并且常常出宫来,混迹武林,物色好的帮手,创立残月门。
很多事,官家的人不好动手,武林中的人,却极易下手,这次夺权,很大一部分就缘于残月门人,控制住了那些手握重兵的大将。
他用了近五年的时间,走到了权力的巅峰,他果真在权力的夹缝里生存了下来,击败了沈璃尘和轩辕家族,成了大越的新皇。
他没有忘记当年那个人向他索要的回报:“替我找到一个女子,她的左右耳后,各有一痣,我要以十八岁的她,祭祀上天。”
他轻轻的按住云雪裳的耳朵,一颗颜色浅浅的小痣闯进眼中。
世事真是有趣,他并未当真去寻这样的女子,可是上天却把这女子送到了他的眼前,他又想,可能是巧合,哪里有人会要这么笨笨傻傻,一心只想要赚银子的女孩子的命?
他还想,他不应该再爱上的,他应该忠于梦儿,忠于那场爱情。他应该继续寻找梦儿,直到找到她为止。可是,他负了心,在梦儿消失的五年之后。
只是,这只小猫儿太挠人心肝,生得可爱得紧,不知不觉地就把他的心给揪住了,用她那尖尖的小爪子,轻轻地掐着,她笑的时候,他会开心,她恼火的时候,他也开心,只要她在他身边就好了。
是的,他就认得云雪裳了。
有一年,先王王后寿辰,各诰命夫人奉旨进宫拜寿,云楠溪时是太子傅,云夫人是二品诰命夫人,她随云夫人进了宫贺寿。
她人前安静,人后就像一只小野猫似的在宫里乱闯,不知道怎么就到了他当时住的地方。那时他还未挪到飞云宫,前殿一片喜庆,只有他那里是冷清的,他看到一张有着尖尖下巴的小脸从窗口探了进来,然后落在了他桌上那盘糕点上面,她的眉眼儿一弯,便从窗口爬了进来,飞快地抓了糕点,往嘴里塞了一口,又往口袋里塞了几块,又沿原路跑回去了。
是那样一个精灵一样的女孩子,让他记忆深刻!以至于后来他在西城暗中发展残月门势力的时候,遇到那个骑在马上神气
活现的假小子时,真想上前去问她一句,当年的糕点好吃么?
他没想到,这女孩子居然进了宫,成了他的妃子!
他正想有一个机灵的女孩子成为他的挡箭牌,而云楠溪又是一个只要给他前途,他就什么都可以出卖的男人,所以,便有了云雪裳经历的一切,只是云楠溪并不像云雪裳想像中的那样,对她毫无感情,在他和云楠溪达成条件的时候,云楠溪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他真的只是想利用她,便请留给她一个清白的身体,以待他日,可以再嫁一个清白的人家。就算是这些年来,作爹的,对她的一个补偿。
他曾经想过、真的想过要放她出宫。
可是,一相处,却难以再割舍。
他是挣扎的,他曾经对梦儿发过誓,只爱她一个,只宠她一个,心里只会装着她一个。
一切全变了,时光流走的时候,虽然留下了记忆,也留下了对爱的渴望。
他想拥有她,一个完完整整的,可爱的,俏皮的,爱笑的,只喜欢他的云雪裳。
他想他是不坚贞的,所以他无法面对心里这种触动,他并不是真的想去那样欺负这个女孩子。他只是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一样,想用这种拙劣的手段来证明,他依然忠于五年前的那段感情,他对于面前这个女子,只是想……作戏?
他苦笑了起来,好拙劣的手段。
他明明是喜欢云雪裳的,这个和他斗嘴时也能让他活力四射的女娃儿,在他心里打滚,踢腿,一秒也不肯安静……
☆、喂,动作温柔点【114】
四更的鼓声敲响了,可是她的血还未止住,她的脸色一点点地更加苍白下去。
“皇上,娘娘失血太严重了,若不及时想办法,怕是有性命之忧。”御医擦了擦额头的汗,低声说道。
“还有什么办法?你快去想办法。”安阳煜立刻追问道。
御医犹豫了半天,才小声说:“臣只在医书上看到过,可以给伤者输进活人血液,可是,臣并未试过,也不知道可行与否,而且便是输进血液,也可能会产生危险。”
“这算什么办法?再想!”安阳煜低斥了一声,眉紧拧了起来玛。
“只有此法还可一试。”御医跪了下去,磕了头,认真地说道。
到了此时,生死,也只是一试而已澉。
安阳煜颓然地坐了下去,好半天才说:“就用朕的血吧,此事由朕而起,朕应该还她。”
“用我的吧,三哥。”轩辕辰风上前来,大声说道:“你还有这么多事要忙,不可过度操劳。”
“都退下去吧,让御医好好准备。”
安阳煜低声说着,伸手又轻抚起了她的额头,冰冰凉凉的,似乎生命就要离她而去了。如果她真的走了,他要怎么办?
忙碌了一下午,御医终于做好了准备,细细的鱼肠用白酒烫过,空心的银针扎进了她和安阳煜的血管中,那鲜血慢慢地,便从安阳煜的体内流向了她的体内。
她那样的安静,就像他和她大婚的第一晚,他推开了门,看到她站在窗前时一样,安静得如同一株木棉花。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小猫儿一样闹腾的她。
御医和他一直守在榻前,注意着她的反应。
直到,她的眉微微皱了一下,御医才放松了脸上的神情,小声说道:“行了,大约是可以了。”
大约有时候听起来,并不是十分刺耳,也会带来几分希望。
一日一夜,他未离开过她的身边,他的手指紧缠着她的手,任那小银丝扎破自己的指尖,指尖血肉模糊……
至此,他与她可算是有了最紧密的关系了吧!
天亮了。
风吹散了云层,带来了阳光。
一名侍卫匆匆跑过来,在轩辕辰风的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轩辕辰风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他大步上前来,大声说道:
“三哥,不能拖了,南方的匪患已经占了南城,纠结了轩辕芙琳家的流窜残部,竖起了旗帜,说要迎沈璃尘为王,他们说三哥并非皇家骨血,要和朝廷对抗到底,我们必须马上出发才是。”
“你守着她,不许告诉她。”
他低声说道,深深地看了一眼榻上的云雪裳,一挥手,带着众人匆匆往外走去。江山美人,如一杆秤,在他的肩上挑着,半点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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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裳。”
朦胧中,她似乎听到了沈璃尘的声音,她想睁开眼睛,可是又有大片的血光糊住了她的双眼,又有一双手紧紧地扼住了她的咽喉,让她喘不过气来。
“嫂嫂。”
又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耳中,她一个用力,睁开了眼睛,面前,是轩辕辰风那张憨憨的,焦虑的面孔。
“你终于醒了,你再不醒,我就要疯了。”
轩辕辰风跳了起来,双拳用力地相击打着,声音洪亮而欣喜。云雪裳挣扎了几下,身上到处都痛得厉害。
“我睡了几天?”她舔了舔干枯的唇,声音哑得像是嗓子被锈锯锯过了一般。
“五天呢,嫂嫂,你真是睡得香。”轩辕辰风笑着扶住了她,让她慢慢地坐了起来:“嫂嫂不要担心伤势,是三哥用自己的千里驹红荔连夜从宫里接来了御医,你放心,伤口连疤都不会留下的,包管嫂嫂的腿和以前一样漂亮。”
说完这句,他自己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便又笑了起来,低声说道:“南城出了点事,三哥赶去南城了,令我在这里守护嫂嫂。”
“是他要射死我的吧?”云雪裳恨恨地说道,一下山被人射了几箭,不是他还会有谁?他说过的,只要她逃,就会整死她!
“怎么会?嫂嫂莫乱说,反正……你醒了就好了,我送你去回宫去,然后还得去帮三哥。”轩辕辰风连忙说道。
“呆子,你为何总替他说话?”
云雪裳知道他是一心一意护着轩辕辰风,蹙起眉来,不悦地说道。她平白无故被扎成了刺猬,那人心狠手辣的程度她算是见识到了。
“罢了,我不是说话了。”轩辕辰风转身,大声对外面说道:“喂,你们进来,快点伺侯娘娘。”
“呆子,你送我下山吧。”
云雪裳伸手拉住他的胳膊,忘了手上的银圈儿,刺得轩辕辰风飞快地往旁边跳去,一面揉着自己的胳膊一面说道:
“好厉害,难怪三哥的手伤成那般,嫂嫂,你也轻一些才是。”
“轩辕辰风,说正经事,你欠我的承诺还没还呢!”云雪裳恼了,可一用力说话,便咳嗽了起来。
轩辕辰风叹了口气,他本就是想胡乱说笑,好混过她的要求,可见她模样认真,只好小声说道:
“知道,三哥交代过,嫂嫂想去哪里,我便得送你去哪里,你就算想去沈璃尘那里,我便送你去沈璃尘那里是了。”
若那臭狐狸早这么好心,什么事都没有了!她拧了拧眉,掀开被子便要下床。
“嫂嫂小心,嫂嫂还不能走路,我抱嫂嫂吧。”
轩辕辰风上前来,小心地抱起她,又尽量地伸长了自己的手臂,避免自己碰到不应该碰到的地方,嘴里低声说道:“三哥说了,你定是一刻也不想留的,所以马车是早就备好了,御医也会跟着你,直到你安全到了沈璃尘那里。三哥还说,他是真心待你,希望你以后好好的。”
云雪裳怔了怔,说不出话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