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中弥散着淡淡龙涎香,我心绪异常平静,伸手抚|摸着沈倾尘右手手指,“我当时明明给你缝得很好,只要你日后多加按摩复健,虽会留疤,却绝不至于成为废指。”
我拉着他的手又说了好多话,意识渐渐恍惚,身体轻飘如云朵。
我嘴里哼着“卷珠帘”,跑调儿的歌声充斥着山林,惊跑了小鸟。
此番在相思山顺利采得明珠草,我心情舒畅,加之自己一人在深山里有些害怕,便难得地唱着歌壮胆。
结果唱得太专注,未注意脚下有障碍物,实实在在地被绊倒,摔了一跤。
我爬起来回身一看,不禁吓一跳,是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所幸我在军营中早已对伤员见惯不惯。
本来不愿多管闲事,奈何他抓住我衣角不放,且我的职业道德战胜了事不关己的心态。
简单为他清理伤患处的污垢,我取出包裹中随身携带的刀具等,“喂,你右手手指断了三根,现在我要及时给你缝接好,这是有麻醉作用的草药,你且吞下。”
“咦,你居然也是中毒。”而且也是“夜魂”,只不过他比阿锦更严重,不单单是中毒,分明还与人交手过。内伤加外伤,若不是我及时发现他,估计他根本无法活着出山。
“喂,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下手也太狠了。哎呀,你忍着点别乱动,给你咬着这个荷包,很快就缝好了!”
从始至终我都在大声跟他说话,不让他昏睡过去,但他似乎是个哑巴,忍痛忍得浑身发抖也一言不发。
忙碌了近两个时辰才将他的外伤全部包扎完毕,之后我又用溪水煮了明珠草给他服下,才允许他睡觉。
山中深夜很湿冷,我躺在火堆旁取暖,听见狼叫声居然很神奇地没有害怕,可能是因为身边有个人,虽然是个解决不了任何事情的废人,但起码狼来了我可以把他留下给狼群当宵夜。
子时,他果然开始发烧,我不断给他喂水,用酒囊里的果酒给他搓手心、脖子和腋下,又把自己的披风盖在他身上。
翌日辰时,他悠悠睁眼。
“喂,你醒了?”我手里举着鱼叉,遮好面纱。
“你昨夜又害怕了。”他说。声音嘶哑干涩,像是沙粒磨锅底。
还好不是哑巴,我笑着问,“你怎知我害怕?”
“你唱了一整晚。”
是的,我唱了很多遍: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套马的汉子你在我心上,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
我眨眨眼,好气又好笑,他这是暗喻我胆小,还是觉得我的歌声扰他睡眠。“据说女子比男子能多感知150多种颜色,因此大部分女子不敢走夜路。男子敢走夜路,不是因为胆大勇敢,而是因为眼睛不好使。”
估计他认为我是个胡说八道的神经病,想笑,却扯动伤口,“你的思维很特别,也很有趣。”
我耸肩,“我知道,你可以直接说成特别有趣。”
把叉来的鱼清理干净,烤熟,“喂,给你鱼吃,你现在需要补充能量。”
他仰靠在石头上,接过烤鱼慢慢吃起来,即便此时形象很狼狈,动作却优雅矜贵。“第一次吃如此味道特别的鱼肉,很好吃。”
我得意洋洋地哼笑,“算你有品味。”我包袱里可是随身带着盐巴和佐料的,这鱼在烤之前先腌制了一会儿,口感自然好。
许是累了,吃了东西他又开始睡觉,直到傍晚才醒来。今日夜里他没有再发烧,可想而知他之前定然体质不错。
第二日和第三日我们的交流渐渐多了起来,他的身体状况恢复得很好,虽然外伤还在,双腿也还无法直立行走,但已无生命危险。
彼此交谈中,我得知他有一个弟弟,不久前已经离世,他们曾经感情很亲厚。我问他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为何有人如此歹毒地想要害死他,他只说他要为弟弟达成一个愿望。
他所说之事都只说大概和表面,我本就是闲着无聊才跟他说说话,况且我们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便无心追问他详细情况。
第四日清晨,我用坚韧的草秸秆编了一张草席,把他拖到溪边,伸手解开他衣襟,“喂,你身上太污浊,不利于伤口愈合,我先用水简单给你擦擦。”
他似乎很惊愕,连忙以手护胸,防备般看着我。
我失笑,叉着腰没好气道:“又不是女人,干嘛一副被逼良为女昌的表情。再说,医者眼中不分男女。”
他轻咳一声,尴尬低头,“是在下小人之心了。”
我心无杂念地给他擦拭干净,他则一直紧绷身体,犹如雕塑般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几不可闻。
我暗暗好笑,在给他洗到脚时便忽然犯起坏心眼儿来,故意调侃道:“常言说,若女子双足被男子看过,就要嫁给他。此番,我看了你双脚,又该如何所为呢?”
他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不拘小节和大大咧咧,没把我当正常女人,也配合着我开起玩笑,他说:“姑娘,若有一朝,可愿与在下并肩携手,快意天涯,泛舟湖上?”
我挑眉,气息吹拂着面纱,“以何之名?”
他微笑,一边朝我作揖,一边说:“在下穷
迫,以身为聘。”
我欢快而笑。
“你是大夫?师承何人?”他斜睨着被缝合的手
指和其他伤口。
“我呀,师承……师承扁鹊。”我转着眼珠胡编
乱造。
“扁鹊……”他若有所思。
枯寂的深山中,我们两个意外相遇的陌生人,只能东一句西一句地相互说着话聊着天,以排解寂寞和孤独。
第五日,他已经能够自己饮水吃饭,以及缓慢
行走,一切状况良好。
我独自站在溪水中,撩起袖子握着鱼叉把玩,突然有了些恶趣味,便冲着他挑衅,“我们来比赛叉鱼可好,输者要么回答对方一个问题,不得说假话;要么生吃活鱼。怎样?”我不会承认自己正在占病人便宜。
他缓慢走至我身侧,微眯了眯眼,五官已大致可以看出一些轮廓,“甚好。”
我抽了抽嘴角,“答应这么快,莫非你是渔夫。”唔,瞧着细皮嫩肉,像唐僧似的,不像个乡下汉子。
或许我眼中的犹豫太过明显,他直接拿过我手里的鱼叉,在左手中抛了几下。突然对我诡异一笑,“忘了告诉你,我捉鱼不用鱼叉,一根树枝便足矣。”
太阳穴突突地跳起来,我连忙挥挥手,干笑几声,“其实捉鱼似乎也没什么好玩的,不如我们还是玩别的吧。”
他笑得和蔼可亲,语气却咄咄逼人,“不守信誉?”
“怎么可能!”激将法?很好。我勉强扯出笑容,有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那……你先来?”
此人,用左手,以一根树枝,一次性叉住两条鱼,跟串糖葫芦似的。
我,自作孽不可活。
“喂,我尚有要紧事在身,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我连忙转移话题。
他蓦然一愣,良久才低低启口,“我不叫喂。”
我翻个白眼,“一个称呼而已,况且你脸上又没刻着名字。”我拍拍包袱上的灰尘,“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你可以唤我殷哥哥。”他颠颠手里的鱼串,“你是回答问题,还是生吃活鱼。”
我眨眨眼睛,咧着嘴笑,赶紧顾左右而言他,“唤你‘淫哥哥’?呵呵,倒是个很特别,很难忘的称谓。”莫非是个采花大盗!
他抿唇微笑,牙齿白得令人嫉妒,“意思就是…特别难忘吗?”
我:“……”
午后,我将他带到一个临近村落的小木屋里,“你身体现下还不宜过久行走,我只能先将你安置在此。稍后我去下面的村子里找了一个郎中过来,让他继续给你开药医治。”我们彼此不识,能在山中陪伴救护五日,我已经仁至义尽了。
“你还未告知姓名。”他略有急切。
“我叫…林朗。”这是我上一世的名字。
“琳琅琳琅……”他把我的名字在口中碎碎念,“你家住何处?哪里人士?芳龄多少?婚配否?家中……”
“你查户籍啊。”我嗤笑。
“我身上此时贫如一洗,你可否留下一个物件做信物。”他稍作停顿,像是怕我误会般解释说:“我容貌尚未复原,你又面纱遮掩,只是想届时好向你报答救命之恩,怕日后彼此不识,留个信物可以作证。”
我淡淡一笑,“诺不轻信,故人不负我;诺不轻许,故我不负人。你我一面之缘而已,天大地大,日后必定没有重逢机会,何必再许诺报恩。”
“倾心相遇,今生缘起。”他说。
我不置可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在异国他乡相遇,均不以实名相告,红尘中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便没必要有任何牵扯。
只是,后来回去后我才发现,还是不慎遗落了一样东西,是我和阿锦共同制作完成的迷你版木盒吉他,阿锦还因此同我生气来着。
挽一轮皓月,携一缕清风,往事犹如穿越千年的尘烟,凝聚了多少笑泪飞扬,蓦然回首,竟若梦一场。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不是明珠郡主,他不是崇和王殿下,我们也没有成亲……
我是在疼痛中惊醒的,浑身僵硬无力,视线模糊,努力张了张嘴,终是无声。唯一能清晰感觉到的,就是手腕处的疼痛,鲜血一点一滴地流逝,仿佛正在渐渐消散的生命。
“阿鸾,我们回家。”抱着我的人说。
这个怀抱如此温暖,我贪婪地呼吸着热源,本不想难过,眼泪却不听使唤地滑落。
他收紧手臂再次抱紧我,将哽噎无声咽下,清颤的双肩却出卖了他的真实情绪。
这个怀抱如此熟悉,有熟悉的淡淡皂荚清香味,自阿娘过世后,他的内衫都是我亲手洗,当然一般在有事求他时更为殷勤,可他向来认为那些是我分内之事。拜托,妹妹不能当媳妇来使唤好不好!
“阿鸾……”
是阿锦的声音,这个声音我听了十八年,悦耳动听,久听不厌。五岁之前的阿锦十分喜欢说话,尤其是每日每夜地喜欢对着我说话。原因是阿娘见我五岁还不开口说话,大夫瞧也不出端倪,便甚为忧虑。故而,她嘱咐阿锦要常常逗我说话,结果唠叨个不停成了他的职责。嘿,其实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无法做到嗲声嗲气童言童语地说话而已。若是我以一个五岁幼童的身份整日说成人话,那才更怪异吧。
直到有一次我逃避夫子授课,藏在柴房里睡过头了,阿锦找到我时差点哭出来,没办法,小孩子的身体都比较贪睡。见他那样形容,我一时情急,便安慰他说:“我这不是逗你玩吗。”他愣了很久,然后又惊又喜地跑去跟阿娘报信说妹妹不是哑巴。阿娘也很欢喜,便问他,“鸾儿说了什么?”他如实回答:“我这不是逗你玩吗。”
于是,阿娘又哭了。
收敛心神,我努力睁大眼睛,终于可以看清楚他的容颜。这是一张容易引人犯罪的脸,小时候我们跑到街上玩,对面张府尹家的色鬼儿子总凑上来调|戏,被阿锦揍过八百遍也狗改不了吃屎。唔,让人愤慨且伤自尊的是,那小色鬼每次调|戏的不是我,而是阿锦。你说他不欠揍谁欠揍!
想起以前的种种趣事,我忍不住想笑,却惊动了眼眶里的湿润。
眼皮越来越重,视线又开始模糊,我好想睡一觉,希望梦里的如玉容颜和似水柔情,都沉醉在纷繁的疲惫中,镌刻下一种美妙的瞬间。
最后一刹那,我看到了阿锦眼中那缕让人揪心的哀求,他说:“阿鸾,别睡,我们回家。”
浮浮沉沉,兜兜转转,生命轮回,凄迷了风霜千年。
耳畔萦绕着柔柔呢喃,涩涩叹息,细语微澜,道来了心底的涟漪和眷恋。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阿锦正伏在床头安睡,满脸倦容困色。轻叹一口气,我伸手细细地描绘他容颜。
他猛然转醒,用力抓着我的手。“阿鸾!”
我狡黠而笑,“阿锦,你说我是不是属孙悟空的,祁州时没被火烧死,南安时没被饿死,景丰时没被赵成杀死,此番被放心头血都没死,唉。”
阿锦瞪着我,气鼓鼓的样子,“阿鸾!”
“我这不是瞧着你满面苦大仇深凶神恶煞的,想缓和一下气氛吗。罢了罢了,当我没说。”我有气无力地举手投降。“对了,你怎么没听我的话回景丰?”
他叹息着轻轻扶起我,喂我饮水,“你将自己弄成这般形容,岂有资格又跟我倚老卖老。”他言词凌厉,语气却柔软。“若我真听你的话回景丰,现下你早已……”他撇开脸,说不下去了。
大难不死,我心情甚好,双眼放光地说:“今朝有酒今朝醉,快跟我讲讲你是如何大展神威从皇帝那儿把我夺回来的?”由于身体孱弱,我动作幅度较大,差点被水呛到。
“休要胡闹!”阿锦难得地生气了。
后来,还是由玉麒讲述了那天的情形。无外乎就是阿锦并未听话离开京城,且意外得知我的遭遇,于是单枪匹马勇闯千清殿。
只是,那时我已被天山老人割了腕放血,据说过程是先把我手腕割破,再让特种蛊虫顺血进|入身体,吸纳足够的心头血再出来。这个过程不会致命,但身体受损在所难免。
唔,那老头不早点明说,我当时可是抱着必死的心态。
“沈倾尘得救否?”想起那匪夷所思的取心头血过程,我觉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总感觉蛊虫还在我身体里面游。
玉麒停止眉飞色舞,看了我好一会儿才继续大咧咧道:“嘿,你不担心自己身子,倒首先挂念起他来,真不愧是夫妻伉俪情深呐!”
我倒在床榻上,有气无力地望着床幔发呆,“我是想若此番救活了他,是否可以让他承我一个人情,让他说服陛下不计较阿锦硬闯宫廷的罪责。”
或许皇帝还有些人性,阿锦这几日一直安然无恙,未被治罪。
农历六月二十九,太子殿下身体痊愈,皇帝令礼部着手准备太子册封大典,并以擅闯皇宫罪勒令上官锦闭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