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力萝莉:无敌萌宝来敲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怪力萝莉:无敌萌宝来敲门- 第3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相信每个女生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都想展现出最美最好的一面,她今天出门只是想来商场逛逛,所以并没有刻意的梳妆,甚至脸上也只是轻描淡写的随手化了几笔。如果知道会在这里遇到他,她一定会花足心思将自己好好打扮一番。
  这个男人的脸生得极完美,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线条深刻棱角分明的,轻而易举就叫人心生迷恋。
  所以,姚思思希望自己首先能给他留下好印象,然后再凭借姚家的财力和自己的美貌一点一点地掳获他的心。
  可现在,他随口说出的‘只不过’三个字,却让她神经绷紧,心中原本的自信与底气几乎消失殆尽。
  殷墨宸视线的落点最终停在她修长优美的脖颈处,淡淡回道:“只不过脖子上似乎少了点什么。”
  姚思思的所有思绪已经全部都在男人的这话句上,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脖子,追问道:“少了什么?”
  他扬了扬眉梢,状似漫不经心地回道:“只是觉得少了一件可以衬托你脖颈修长的首饰。有没有人考过姚小姐,你的脖子很美。”
  美得让他情不自禁想到另一张小脸,另一个女生。她说话的时候喜欢仰着头望他,他可以顺着她白皙的脖颈直看到她精致的锁骨,以及那挂在脖子上的那把墨玉钥匙。
  是的,叶之夏与坐在对面的姚思思长得一模一样,但不可否认,眼前浓妆淡抹长发披肩的女生看上去要比她漂亮不少。可在他的心里,审美天平却更偏向于不施粉黛的叶之夏。
  曾经有人说过,要看一个女人保养得如何,首先应该看她的脖子。
  姚思思长得漂亮,从小到大追她的男生多得数不清,听过赞美的话更是不计其数,可是她从来没有将那些恭维的话放在心上。
  而此刻,这个男人俊美的脸上除了一丝清浅的笑意,并没有过多的表情,甚至连声音都淡得不起波澜。
  可她的心潮却因为他的这句话而汹涌澎湃,以至于在后来那段岁月里,哪怕知道他心中的那个人不是自己,她也心甘情愿留在他的身边。
  可是她不后悔遇见他,不后悔对他的付出,就算明知道这段感情只是她一个人在自作多情,她也义无反顾地以自己的方式爱他,哪怕是伤人伤己也再所不惜。

  ☆、大叔说谎眼都不带眨的

  垂下眼睫,姚思思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我今天出门有点急,没来得及戴首饰,前年我生日的时候,我爸爸送给我一块斯里兰卡产的蓝宝石很漂亮,不如下次我戴给你看?”
  其实此刻,她心里懊悔死了,自己化妆柜里大大小小的宝石、珍珠项链多了去了,平常她每天都换一串来搭配衣服,偏偏今天给忘记了。
  殷墨宸摇摇头,淡淡解释道,“也许它不用很昂贵,哪怕只是在街头地摊上买的一个小小的挂坠,也足以起到画龙点睛之效。”
  “小挂坠?”姚思思不太能理解,在她的认知里脖子上戴首饰除了装饰更重要的作用是用来摆阔。
  “我认识个女生,她脖子上戴的挂件虽然不值钱,可能让人看过一眼之后就不会忘记。”殷墨宸的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那夜在东码头亲吻叶之夏脖颈的场景,眼神不由深邃了几分。
  姚思思敏感地察觉到他在说这话时,语气中有着从未过有的柔情,心里莫名地有些不是滋味,忙问道:“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殷墨宸敛了下眉睫,眼中闪过含义不明的神色,随即又恢复如常。他勾了勾唇角,否认道:“不是。”至少暂时还不是。
  姚思思顿时松了一口气,可是想到他刚才提到那位朋友时的模样,忍不住问道:“那你喜欢女生戴什么样的挂饰呢?”
  他喜欢什么,她以后就挂什么,她就不信比不过他刚才提到的那个女生!
  “其实,什么样式都可以,最重要是适合自己。”男人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敲在桌面上,似漫不经心地随口加了一句,“不过比起其他的,我最喜欢钥匙形的挂坠。”
  “钥匙形状?”姚思思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为什么你会喜欢钥匙形状呢?”既没有心形的柔情蜜意,水滴式的高雅贵气,甚至还有些庸俗的土气。
  “因为我喜欢它的寓意。”男人眼睛眨都不眨,信口就拈来一个糊弄人的理由,“钥匙挂在离心口最近的位置既能打开心扉时刻提醒自己活得更轻松,也是说重要的事情,放在心上便不会忘记。”
  他声音本就动听,此时又刻意放慢了语速,听在人耳中就像是曾经有过忧伤又难忘的爱情故事。
  “听你这样说,我突然觉得钥匙挂坠的确很与众不同呢!”姚思思心里暗暗回想着,自己以前似乎有过一个钥匙形状的玉挂坠,只不过一直嫌弃它太难看,所以从来没有戴过。
  看来,自己要想靠这个男人更近一点,成功抓住他的心,得多多了解他的口味和喜好才行。
  两人边吃边聊,气氛十分融洽。
  就在这时,忽然窗外有闪电划过,眨眼间竟然下起了倾盆大雨。饭后,他们等了许久,雨却一直没有要停的意思,殷墨宸自然又绅士了一回,亲自开车将姚思思送回了姚家。
  车在离姚家别墅不远的地方停住,殷墨宸将自己的雨伞递给她,淡淡道:“姚小姐,到了。”

  ☆、夜先生,你可以叫我思思

  为什么与他共处的时间总是过得这么快?
  “夜先生,你可以叫我思思。”副驾座上的女生接过他手中的伞,扭捏地红着脸小声邀请道,“现在雨下得很大,你可以去我家坐坐再走。”
  殷墨宸动了动唇,淡淡拒绝道:“不用了,再见。”
  这个男人擅于看透人心,在对姚思思采用美男计时,见她看自己的眼神,他就知道她动情了。他现在并不急于求成,欲擒故纵是对付女人最好的手段。
  在餐厅,他在谈到钥匙挂坠时,暗中观察着她的神态,看样子她似乎对钥匙挂坠并不陌生。那么,另一把钥匙也许就在姚家。
  接下来一步,便要彻底让她对自己放松戒备,他就能顺利从她那里得到钥匙的下落。
  姚思思看着他那淡漠疏离却又勾人心魄的眼神,真想再次开口挽留。可是她没有理由也没有立场要求他留在姚家,只能念念不舍地与他告别:“夜先生,再见。”
  她站在雨中望着车内的男人,毫不掩饰眼底的浓浓情意。
  然而,殷墨宸并没有再看她,发动引擎调转车头,跑车很快便消失中雨帘之中。
  姚思思站在原地,仍然保持着目送跑车离开的姿势。她的手紧紧握着伞柄,就好像牢牢抓着它就能抓住那个男人的心一般。不管如何,今天他们共进午餐已经一个良好的开始。
  而他的伞,将会成为她下一次见他最好的理由。
  直到大雨将她的裙摆全部打湿,寒意从小腿侵入身体,姚思思才转身往家的方向走。
  进了家门就看到正在客厅里悠闲插花的叶妙心,正拿着剪刀对着一篮子花花草草修修剪剪。
  听到脚步声,她转脸看向门口,见到女儿狼狈的模样不由皱了下眉头:“怎么弄成这样,先去换身衣服,家里的地毯是昨晚新买的,别弄脏了。”
  客厅的地毯是纯手工新西兰羊毛定制毯,每一小块都很贵。她很喜欢这个贵气又复古的花纹,而姚思思现在从小腿到脚跟尽是泥水,她当然不希望她踩脏自己心爱的地毯。
  姚思思对于她只关心地毯却不关心自己淋没淋雨的态度倒也没太在意,现在她的心思依然在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身上。
  几天前妈咪还说,他是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也许根本看不上姚家。可是她却觉得凭借自己的美貌,应该很快就能得到他的青睐。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女生就是这样盲目的自信,所以她并没有告诉叶妙心自己今天的艳遇邂逅,而是一言不发地揣着这个小秘密上楼洗热水澡。
  等到夜宸爱上她的那一天,她一定要把他带回家里,让妈咪知道她的宝贝女儿魅力有多大!
  姚思思洗完澡换好衣服下楼时,叶妙心正在与人通电话,等挂断电话,才看向她问道:“晚上我要去医院一躺,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去看看你爹地?”
  “今天我很累就不过去了,明天再去。”其实她是想在家里仔细找找很久以前自己戴过的那个钥匙挂坠,她希望下次自己能戴着他喜欢的钥匙挂坠去见他。

  ☆、跪晕在雨地里

  虽然他说只要是对的饰品,哪怕地摊货也可以带出与众不同的气质。但姚思思不可能真的去买便宜货,贵的东西本身就是一种华美。
  更何况,夜宸那样完美的男人在她心中是男神一样的存在,她觉得自己如果真的戴低档货,也是对他的亵渎。
  她记得小时候自己的脖子上的确戴过一块钥匙形状的玉挂坠,后来觉得难看把它扔到垃圾筒里,还被妈咪狠狠训斥了一顿,然后命令家里的佣人翻遍所有垃圾筒才把那个玉挂坠找回来。
  那之后,玉挂坠就一直由叶妙心保管。她知道妈咪房间里有个大首饰合,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贵重的首饰。
  所以,当叶妙心晚上驱车去医院后,姚思思便一个人悄悄溜进了她的房间。
  大旺街,叶家小院。
  叶之夏在雨里跪了整整三个小时,双腿已经麻木得连动都不能动了,可是她却依然倔强地挺直了腰杆。
  雨水冲刷着她的身体,她抑制不住地哆嗦着,连牙齿都在打架。冷,真的很冷。她的体温越来越低,脸颊也苍白如纸,可双唇看上去却依然红润,如果有人走近细看才会发现,那唇色是被她咬破出了血后才出现的不正常的艳红。
  叶晴晚虽然打了她很多下,其实每一下她都避开了要害,否则就算叶之夏的身体素质比常人好,也不可能撑到现在。
  可她再强悍也只是个女孩子,背后的伤口本来就出了血,如今在雨水中浸泡了这么久,血肉早已与衣服粘在了一起。只要稍微动一下,扯到了皮肉就是一阵钻心的痛。
  豆大的雨点一颗接一颗砸在她的脸上身上,生疼,可是再疼也比不上她心里的痛。老娘手中藤条落下的情景一遍遍在眼前掠过,每想一次心就更痛一分。
  难道真的因为自己不是老娘亲生的,所以她下手才会这样重?哪怕打得自己遍体鳞伤,也毫不手软?
  她额前的碎发被雨水淋湿,紧紧贴在脸上,整个也被大雨浇得比落汤鸡还凄惨。她全身冰凉得没有一丝温度,被雨水冲掉血丝的唇也呈乌紫的颜色。
  身体与心理双重的痛,让她的意识渐渐远离。眼眸越来越沉,终于叶之夏感觉眼前一眼,整个人后仰着直直倒在了雨地里。
  屋内,叶晚晴将脸上的眼泪擦掉,又深深看了眼墙上照片中的男人,轻声道:“天哥,外面雨还在下,我是不是应该把夏夏叫进来?罚她跪了这么久,她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你说是不是?”
  叶晚晴拄着拐杖走到门口,缓缓将木门打开。当看到躺在雨地里昏不醒的女孩时,她脸色顿时大变!
  再也顾不得什么家训家规,她一把扔掉手上的拐杖,忍着腿上的剧痛跑到女孩的身边。
  “夏夏?夏夏?”她大声叫着女儿的名字,轻轻拍打着她的脸颊。可是叶之夏双目紧闭脸色苍白,根本没有办法回应她。
  叶晚晴慌了神,紧张地握住她的手,才发现她全身比冰还要凉:“夏夏!你不要吓我,快醒醒啊!快醒醒!”

  ☆、医生就能走路不长眼吗?

  然而,任凭叶晚晴怎么唤,地上的女生依然没能从昏迷中醒过来。她拉着叶之夏的胳膊,想把女儿从地上抱起来,然而她忘记了自己的腿伤还没有好,还没用力,她重心已经不稳,脚步一个踉跄,整个人连带着女儿又重新摔倒在地上。
  顾不得抹去脸上和身上的泥水,她爬到叶之夏身边,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撑着地面想站起来。可是,还没站稳,就再次摔回了地上。
  “夏夏!夏夏!”她一边努力想站起来,一边大声呼唤着,想把女儿叫醒。
  如此摔了很多次,她们俩几乎都摔成了泥人。
  在跌倒的时候,叶晚晴的腿被地上的小石子划出一道深深的口子,可是她却像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一般,继续拖着伤腿去拉女儿。最后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总算将叶之夏从地上抱了起来。
  叶晚晴将昏迷的女儿背在身后,连拐杖都没有拿便一瘸一拐地出了家门。
  站在雨地里等了好久,期间也有一些司机停下来,但看到她们俩满身的水,一踩油门就把车开远了。
  足足在雨中淋了近一个小时,直到身上的泥水被雨水冲刷干净,她才打到出租车。
  雨势太大,前方的路都看不清楚,车子只能缓缓往医院方向开。
  而原本叶晚晴所站的地方,流过的雨水里竟带着淡淡血红色,也不知道那血究竟是叶之夏的,还是她的。
  车后座上,叶晚晴摸了摸身边昏迷女孩的额头,触手是一片滚烫,而她的身上依然冷得像块冰。
  见出租车移动的速度很慢,叶晚晴心急如焚地催道:“师傅,我女儿生病了,麻烦你开快点!”
  “大姐,不是我不想开快,这暴雨下得实在太大了,连路标都看不清楚!要是开快了,很容易出事情的!”司机师傅望了眼后视镜中的母女俩,她们的头发身上全部被雨浇透了,估计在雨地里等了有好一会功夫了。
  这种雷雨天气,要打车相当困难,本来他是想提早收工回家的,但老远就看到她们站在路边挥手等车,实在于心不忍,便停车载她们去医院。
  等赶到人民医院的时候,叶之夏全身都开始发烫,情况有些不太乐观。叶晚晴付了车钱,想把叶之夏从车里抱出来,可是她的腿痛得厉害,根本使不上劲。最终还是这位好心的司机师傅看她行动不便,便好心帮忙把叶之夏背到了急诊室。
  叶之夏因为后背有伤,被翻过身放在推车上,几名护士推着病床大步往急诊手术室跑。而叶晚晴拖着那条受伤的腿,强忍着痛楚一步不落地跟在病床之后。
  “夏夏,是我不好,我不好!你要快点醒过来!”
  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