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沉香,需要一个绝对不会背叛他的人来给他作缓冲之用,如果他不能瞒敖春一辈子的话……
窗外的风越来越强,雨声也愈加滂沱。龙王死得不甘,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双方缠斗许久都没个结果。沉香挥手拦□后箭雨,执斧而上,与那龙王恶斗上百回合,最终卖了个破绽,让他长尾一扫,内伤吐血。众将士见状,便都护着沉香后退,直被龙王逼到凌霄殿外。王母吓得浑身发抖,无奈李靖哪吒均不是发了狂的老龙王的对手。最后还是沉香抓住机会,用开天神斧将他的魂魄彻底劈散了。
龙王魂散的那一刻,凡间的大雨也慢慢停了,谷中繁华早被大雨淋得倒下了一大半。杨戬站在窗前看着这模糊而潮湿的景色,眼前忽然浮现出第一次看见沉香时,他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来。
他说,他要当个员外。当时哮天犬还嘲笑他,杨戬也有些不甘,觉得自己的外甥不该这么没出息。
然而到了今天,你看看他的手段,他可算得上“有出息”了,杨戬?你,满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就是勤快!!!
☆、第五十一回·帝王心,话凄凉杨戬饮鸩
半个月时间;就算日日忙于公务;也慢得好似龟爬。沉香再也按捺不住对杨戬的思念;终于偷偷下凡去看杨戬。这时候凡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霜临也已从一个小婴孩长成了十五岁亭亭玉立的女孩子。沉香从屋后的小窗看进来,只见她坐在简陋的书桌前,一笔一划地低着头写着什么。沉香不认得她;但马上就认出她不是凡人;对此处也很是熟悉,怕是杨戬的友人罢。他本打算去别处找找杨戬,脚步还未移开;小屋的门便被推开了,杨戬穿了一身褶袖白衣,慢慢走了进来。
为了照顾霜临这女儿家;此处已经扩建了许多,但杨戬自始至终都还是住在这个房间里。前面被遮挡了一部分,冬季风大,白日里阳光也不甚好了,但他偏就是不肯搬走。
——大约是不希望沉香回来后,看见当初他特意给杨戬安排的住处已经面目全非,因此而感到失望吧。
“杨大哥!”霜临一听见动静便迎了上去,拉着杨戬的手,“你看,我又画了你!”
如同杨戬不肯认她做女儿一样,霜临也从不喊他爹。杨戬乐得如此,由着她把自己拉到书桌前,微眯着眼细细看来。他的眼睛可算是已经好了,只是光线过强或者过暗时,视野仍旧会变得非常模糊。
纸上的男子,果然就是他。沉香虽然看不清楚,却还是猜得出来,画上的杨戬是怎样安然的姿态,怎样绝美的容颜。
少女清脆的嗓音如远钟一般,在沉香耳旁回荡了一圈又一圈,终是慢慢散去了。他只听见杨戬的低笑:“我真有这么丑?”
“你要真的这么丑就好了,”霜临撅着嘴,“我也想变丑一点,越丑越好。”
我们都变得丑一点,是不是就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再也不必分开?
杨戬抬起手在她头上宠溺地轻轻拍了两下,却是笑而不语。沉香死死盯着他那骨节分明的白皙漂亮的手,眼前忽然涌上一阵酸意。
杨戬……你该是我的,是我的舅舅,也是我的爱人……你怎么能对别人……
沉香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杨戬这样对他笑,是什么时候了。
他的手捏紧了窗沿,整条胳膊都在止不住地颤抖。他伤心,伤的是十五年不见,他仿佛已经走不进杨戬的生命了;他痛苦,痛的是杨戬把这份疼爱,本该给他的疼爱,尽数给了这个不知身份的女孩。
“杨大哥?”霜临微微愣了一下,顺着杨戬的目光,看向屋后的那扇小窗。而现在,那里空空荡荡,唯有曾为她遮过风挡过雨的那株老芭蕉还依稀在风里摇曳。
她不知道杨戬在看什么。或许他所看见的那个世界,对她而言根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但她愿意为他去尝试,为他去融入——就算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你画得很好,”杨戬再度抬起手来,却是轻轻落在了她肩上,“帮我个忙,将砚台下面压着的那封信送去给你三姐。”
霜临走后,杨戬便叫来了哮天犬。看着他摇头摆尾的傻样子,杨戬轻轻摸着他的乱发,自语一般:“时候差不多了。只要找到丁香,敖春那小子到底是什么心,一试便知。”
终于要跟着主人出门,哮天犬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化作原形在他脚边吐着舌头直打转。杨戬抚摸着它的皮毛,又在它下巴上挠了一圈,良久才道:“连你都这么大了……三千多岁了吧。把你拣来时,你的个头简直比霜临小时候还小……”说着说着,声音便渐渐低了下去,俄而轻声叹息,似是想起了什么,却终是对此缄口不言,“走吧,去找丁香。”
自从被杨戬杀死,魂魄从开天神斧中溢出之后,杨戬便安排她转世投胎,进了个大户人家做千金小姐。而那时至今也已经过去七十年了,丁香已经轮回了第二世,芳龄不过十五,已粗粗有了长大后的娇美之态,对情爱之事亦有通晓。杨戬找到她时,她身着碧衣,正大摇大摆在街上晃荡,身后还跟着好几个觊觎她美色的富家公子,一个个的都在想尽办法讨好她,以博取美人一笑。
“主人,”哮天犬嘻嘻笑着,“看来这丁香过得不错啊!”
杨戬冷声笑道:“的确不错。我看她衣食不愁,就是还缺个如意郎君。”说罢,竟然摇身一变,换了一领淡鹅黄落在了前方不远处的河中小舟上。丁香无意一瞥,但见潋滟水上施施然立着一位容貌清秀、气质非凡的贵公子,登时眼前一亮,赶忙把身后那群人全都打发走了,施展轻功跃上小舟,大大方方与杨戬搭起话来。
“哇!你还养了一条狗!”丁香一看见哮天犬,便惊喜地叫了一声,蹲下丿身摸着它的皮毛,“原来你还喜欢小动物啊?”心道,长得好看,为人温柔,而且很有爱心,真是个好男人,标准的好夫婿!
杨戬微笑道:“我还养了一只鹰和一条蛟龙。”
此话一出,丁香的注意力便全都被“蛟龙”二字吸引过去了,连声问:“你骗人的吧?真的有蛟龙这种东西?我爹说那都是说书的编出来骗我们的!你该不会也是个说书的吧?也不对,说书的哪有你这么好看又文雅的……”忽然又捂住了嘴,“我说你好看,你不会生气吧?我们镇上啊有个男人很奇怪,长得不错,可就是受不了别人说他好看……”
杨戬还是那一成不变的笑容:“不生气。我的确不丑,我有自知之明。”
“你这人真好玩!这样吧,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丁香大方地主动报上了姓名,“我叫丁香!你叫什么?”
就这样,两人说着说着,竟也慢慢熟络起来。唯一让丁香不高兴的就是,她已经把自己的事大半和盘托出了,可问起杨戬来,他却偏偏死咬着不肯透露半句。也罢,这人现在和她不熟,难免会有点害羞,再多相处相处就没事了——丁香蹦跳着转过身来,身后丁府的灯笼已经点亮:“杨二郎,我很高兴认识你,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
杨戬轻笑道:“有空就来。快回去吧,别让你爹娘等急了。”
丁香一走,哮天犬终于再也忍不住,变回人形在地上笑得滚作一团:“主人,主人你真有一手!这丁香好像真的喜欢上主人……”
“喜欢不喜欢倒是另一回事,”杨戬脸上虽然是笑着,眼底却始终是阴沉沉的,不见一丝笑意,“敖春是个长情的人,就算他不喜欢丁香,表面上也和她有过一段情,不会就这么放着她在凡间不管。只要让他知道丁香在凡间有了新欢,他一定会很感兴趣。”
他感兴趣,并且会为丁香作出必要的判断,避免她像从前那样走上邪路。所以当他看见丁香的情人变成了杨戬的时候,那种表情,想必会非常精彩。
“可是……可是主人,我们为什么不干脆抓了丁香?”好不容易止住笑的哮天犬刚刚问完,头上便已挨了一扇子:
“那样太打草惊蛇了。今时不比往日,沉香在天上做事,我们的行动必须要比任何时候都要谨慎……你可明白?”
二人回到谷中的时候,白虎精告诉杨戬说东华帝君又来了。杨戬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让他们在门外看守,自己则进到房内。然而,昏黄的烛光中,哪有什么东华帝君?那一身黄袍,不是张百忍,还能是谁?
“坐吧,”玉帝在桌边慢慢地为自己斟着一碗酒,“杨戬,许久不见,朕真是有些想你了。”
杨戬根本不坐,只是远远地站在门边,施了一礼,连头也不曾抬:“请陛下恕杨戬礼不能失。”
“礼不能失?好一个礼不能失……”玉帝笑道,“杨戬,你知道么,就是因为你的出卖,娘娘她如今是越来越防着朕了。就算现在下凡一趟,也是元神出窍之功。”
“陛下明察,杨戬当时也是迫于无奈啊,”杨戬轻飘飘地说道,“难道陛下要看着小神被娘娘杀掉么?小神要是死了,陛下的筹码要往哪里押?”
玉帝缓缓说道:“亏得你这么有自觉。但也正是因为你太过懂得天庭的局势,太过摸透我们的心理,所以你这个人才留不得。不错,现在的天庭日渐衰颓,真正拿得出手的,也不过就是杨戬和哪吒而已。但哪吒年纪太小不足为靠,故而你杨戬真是当之无愧了……自然,朕说的是沉香还未成才之前。
“现在沉香已经不是以前的沉香了……你这个舅舅总算是把他教得有那么点意思了。可惜他又被娘娘用去,朕却连个面都见不着。然而娘娘这辈子,胜过朕最多的就是她大胆用人,当年她可以把你传上天做司法天神,今天她又可以把处于对立面的沉香拿去用……但是朕也可以说,娘娘恐怕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罢。”
杨戬却并不发表看法,只附和道:“陛下所言甚是。”
“杨戬啊,”玉帝忽而抬高了声音,唏嘘一般拉长了声调道,“朕太累了……朕知道,你比朕还要累,还要厌倦。所以……朕现在满心想的就是四个字——速战速决。”说罢,他的手从桌面上轻轻抚过,这便出现了两个翡翠杯,碧盈盈的玲珑剔透。他慢慢地拿起酒壶往里面斟满了酒:“杨戬,你说说看,如果朕的猎物都死光了,朕的狗又该怎么处理?是白白养着他饿着他,等他来反咬朕一口,还是……”
所以他准备了两杯酒。一杯,可废去法力;一杯,则可要人的命。
玉帝悠悠晃了晃自己的瓷杯,视线从杯中细微的涟漪慢慢移到杨戬那张波澜不惊的脸上:“朕给你选择的权力。”
可是其实,杨戬哪里还用得着选呢?根本没有必要。他很早就不想活了,三千年前,就已经不想活了。后来他终于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的母亲他的妹妹外甥都在身边;可是现在……他若活着,恐怕只会变成沉香未来的绊脚石。
杨戬恶名在外,势必会成为玉帝为难沉香的借口,最大、最好的借口。
看着那空了的翡翠杯,张百忍已然鼓起掌来:“你算是明白朕……知道你若不死,朕将来一定把账全都算到刘沉香头上;也知道你若不死,朕也绝对不会对你彻底放心。”他站起身,在杨戬单薄的肩上拍了两下,话里带着愉快的笑意:“你是个很识时务的人,朕本来是该很喜欢你的……这毒不会马上要了你的命,也不是非常痛苦——就当是报答你这三千年来,给朕带来的这么多乐趣了。”
明黄色的身影自房中隐去。黯淡的烛火摇摇曳曳,和着帘外不知何时下起的小雨,一声一声,凄凉而荒芜。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左手抽筋了,我去,码得好痛苦。。。
☆、第五十二回·乾坤定,沉香计取麒麟骨
很久很久以前;沉香总是做着一个美梦。他和他私塾里的同学不一样;他不想变成一个大英雄大豪杰;他只想做个员外;衣食不愁,平平凡凡地过完一辈子。做个员外,日子或许不是那么富庶;却也可以让家里人过得快快活活。
他也想平淡地过一辈子;就好像当年的杨戬所期望的那样。
可是当他第一次看见杨戬的时候,他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好似是为了不让眼前这个神仙般的人物看不起自己,沉香一边强调着要做员外;一边刻意夸大着“员外”二字所代表的金钱上的含义。
却不知道,杨戬和他一样,根本就不是那么在乎金钱的人。如果说当年他愿意把真正的想法说给杨戬听;或许杨戬就不会逼他逼得那么紧,仿佛他这一辈子都成才无望一般。
但那场午后的小河边的对话,已经像是历史中的一粒沙,早就被滔滔的时光冲到了别处,再也寻觅不见。偶尔回忆起来,沉香还是忍不住会微微笑起来。笑那时的自己多么浅薄,那时的杨戬又是多么傻——他这样聪明的一个人,竟然会连试探自己的外甥这等小事都露出马脚。所以沉香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人是他的舅舅,才知道他的母亲还活着,而且是被杨戬压在了山下,已经十六年了。
他笑,笑自己第一眼看见他,回过神来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在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才敢相信杨戬不是他虚构出来的人物;笑自己总也对他怀抱着一颗不敢亵渎的心,直到杨戬失去法力坠落红尘,他才有了表达感情的胆子。
然而那个时候,不也被杨戬一句自杀的威胁就给吓住了么?如今回想起来,杨戬怎么可能在那个时候自杀?他从来都是个不达目的不肯善罢甘休的人,死亡对他来说,是个累赘。
他想着想着,耳边突然传来一阵铁锤狠命敲击石壁的声音。慢慢回想起来,是的,他和李靖奉了王母的懿旨到了北邙山,要杀死金麟、取其骨髓。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可今天却是摸索得最深的一次。由于他们前几次的失利,王母已经下了死命令,如果今天还不成功,便要革了他们的职,永不叙用。沉香虽然并不喜欢做官,但一想到杨家想到杨戬、母亲和外婆,脸色还是沉了几分。无意中瞥一眼李靖,他岂知是脸色煞白,简直已经连宝塔都拿不稳了,稳了半天的声线才说了句“遵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