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心里就是不情不愿的。
然而杨婵现在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刘彦昌自己愿不愿意,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与他有夫妻之名有夫妻之实的是她杨婵,而不是那个凡人王寡妇。更何况这件事要是传了出去,非得变成仙界的大笑话不可,若不尽早杜绝了刘彦昌的念头,将来她恐怕后悔莫及。
她始终没办法像敖红说的那样,等王寡妇寿终正寝,再收收刘彦昌的心思,以求息事宁人。
这天狂风大作,百花仙子在华山附近办了些公务,抽时间来到华山与三圣母一叙。岂料进了房前的桃林中,只见三圣母瘫坐在一片落花里,面色惨白,泪水纵横。她赶忙将她扶进屋里去,施了法术令她凝神静气。过了许久,杨婵才回过神来,看见百花,只是木然道:“怎么办,彦昌他……”
“刘彦昌?他怎么了?”百花看她这样,早已十分紧张,连声问道。杨婵想起方才看见的那一幕,浑身颤了一下,方道:“他竟然说要娶她……给她一个名分……就算是哄她也不行,那也不行!刘夫人只能是我杨婵,不能是别人……”
她的话有几分含糊,又有些语无伦次,但百花已经猜出发生了什么事了。她从未遇到过这般奇事,觉得新鲜;可是在友人面前,她只能尽力沉稳,劝道:“刘彦昌竟然能做出这等事来……三妹妹,你听我说,此事千万不能冲动,无论如何,刘彦昌他是神仙,你等那女人阳寿尽了,他也就……”
“二哥……我当初就该听二哥的话,不要理会这个穷酸书生,更不要嫁给他,”杨婵忽然哭道,“我就不该嫁给他,我应该听二哥的话……二哥,婵儿真的知错了……”
百花听了此语,心里有些气闷,毕竟当初最鼓励杨婵与刘彦昌成亲的就是她。如今杨婵后悔了,口口声声叫着二哥,虽然还未说百花半个字坏话,但今后这份悔意会怎样发展,却委实难料。她脸上的笑意不觉有些僵了,怔了一怔,半晌才又干笑着附和道:“可惜杨戬……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死在北邙山了。要是他没死,你倒可以去求他原谅,让他帮你除了刘彦昌,解你心头之恨。”
杨婵听了,却连声道:“不,此事万不可与二哥提起……以他的脾气,彦昌必定没有活路……”
“事到如今,你竟然还想着要为刘彦昌留条活路?”
“我只是,只是不希望沉香和我们一样,”杨婵道,“不要跟我和二哥一样,变成没爹的孩子……”
百花听着她的哭诉,心里虽然有些疙瘩,却还是软了下来,将她揽进怀里仔细安抚。这毕竟是她几千年的姐妹了,她如今已经饱受打击,就算说错了什么又怎样呢,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呢?如今为她想办法解决刘彦昌那个大麻烦才是最要紧的。
百花仙子是个难得的热心肠——敖红没有“死”的时候,那心肠比百花要热一些,可自从她死而复生,便性情稍变,纵使依旧开朗多言,那颗心却有些冷下来了——她一上天,便与百花园的众仙子商量此事,只为求一个中庸的解决办法。然而有些秘密,知道的人一多,便不再是秘密了。第二天下午,海棠仙子在瑶池为王母布置花草,王母向来喜欢她聪明伶俐,便与她多聊了几句。海棠仙子一个不小心,便把刘彦昌与凡间女子私通之事给说了出来。
那一瞬间王母的表情有些怪异,似是想笑而不能笑,又像面临着什么抉择一般。海棠仙子赶忙将此事告知百花,百花大惊,急忙下凡通风报信。杨婵听了,却只是定定地看着她,片刻才道:“多谢仙子好意。今后……仙子还是少来华山为妙。”
“杨婵,你站住!”百花立刻由惊转怒,喝道,“你我已做了三千年的姐妹,当年杨戬看我不顺眼,处处刁难句句讽刺,你道他性格不好脾气太差,我为了你我的友情也都一一忍耐下来。当年你要与刘彦昌成亲,整个天庭的神仙连同天条,甚至杨戬也都在反对你,要不是我的鼓励,你能下得了决心?当年你被压在华山下,杨戬几次要杀沉香,若非我把他打坏玉树的事告诉了几个好姐妹,握住了他的把柄,你以为沉香能活到现在?!而今天却只为了这么一件小事,你就要与我断情绝义……你当真是杨戬的妹子,冷血得紧!”
杨婵始终背对着她,听她说完了,便又头也不回地向房里走去:“二哥都是对的……王母得知了此事,不一定会为难我,却一定会拿我们去为难二哥。你害了我二哥,我若还与你做什么好姐妹,便可称狼心狗肺了。”
说罢,门已合上,偌大的桃林里只余下花瓣簌簌飘洒的声音。
阳春三月的风,竟如斯萧瑟入骨。
……
却说此事被王母知道以后,玉帝安插在她身边的天奴也很快告知了自己的主子。玉帝心里着急,他倒不担心杨戬能不能继续为王母做事,无论如何对他而言,利用杨戬坏王母的事,那不过是顺手为之;而邙山下沉睡着金麟一事却唯有自己和杨戬知晓,万一王母抓了杨戬,杨戬不知轻重出卖了自己,那岂非……要知道那金麟虽有预知天变的能力,却也能改天数;又有传闻说他的脊椎骨乃是维系天地平衡的脉络,谁能得了那根骨头,谁就能为天地护佑,得到无边法力,进而统治三界——自然,此事他绝不会与杨戬提起,但难保王母不会彻查此事,到时候……恐怕得废更大一番功夫,才能保住帝位了。
张百忍永远不会想自己的行为会给三界带来什么影响和灾难,可他也很少事无巨细地将三界那些是非管个遍。这就是为什么他是玉帝,而王母只能是王母的原因。
战乱年代,士兵们都需要一个英武聪慧、运筹帷幄的将军。可一旦战争结束,国家需要的就是一个不太聪明、又爱装糊涂,大权紧握、却也舍得放权的皇帝。
他很快就秘密把李靖找了来,使了个法术让他入睡,转而叫道:“杨戬?朕有几句话想告诉你。”
李靖睁开眼睛站起了身,拱手道:“陛下请讲。”
玉帝便将那刘彦昌之事说与他听了,见李靖从头到尾没有过一丝惊异之色,他有些疑惑地问:“你该不会早就知道此事吧?”
李靖道:“小神不知。”
“算了算了,”玉帝摆了摆手,“你现在知道也不迟,还是早点把烂摊子收拾干净罢,该藏的都藏藏好,不要真的被娘娘发现了才好。”最重要的是,就算真的被王母抓住了把柄,也千万不要出卖他——这才是玉帝给他通风报信的关键所在。
……
敖春假扮沉香已是第二个年头。沉香虽贵为司法协理星君,压在肩头的职务却并不多,那些内容重要、案情复杂的奏折大部分还是被送到了王母案前,由王母执掌玉玺,亲自决断。他一边牵挂着沉香的去处,一边又恼恨着杨戬的威逼,以致于他如今不得不天上地下两头跑,处理完奏章就得前往华山炼石,时时累得喘不过气。有一天他路过邙山,却看到杨戬放任他那一犬一鹰在山里打猎,追得山林里那些平日里不太安分的精怪嗷嗷叫着到处跑,好不威风惬意;而那条三首蛟龙则变小了身形,在山林附近的一个小湖泊里面痛痛快快地飞浪逐波。杨戬穿着一领淡鹅黄在旁“看”着,不知为何,本就苍白的面色有些不善,手边则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一只白老虎的头。
敖春心里暗骂杨戬,恨不得那白老虎张嘴要掉他的胳膊。结果白老虎真的如他所愿张开了嘴,却伸出舌头舔在杨戬手上。杨戬有些洁癖,纵是走着神也知道自己被舔了满手的口水,当即便毫不留情的一个爆栗敲上去——对这头莫名其妙贴上来被哮天犬抓回洞里的老虎精,他可没有像对待哮天犬那么宽厚纵容。
他竟是过得十分之好——敖春心里实在气闷,又怀疑是他把沉香引到别的地方去了,才会两年不见人影,咬了咬牙,便落下地来,九齿钉耙往地上一杵,喝道:“杨戬,你到底把沉香怎么样了?!”
杨戬微微偏了偏头,像是没认出他来。敖春心内一惊,之前杨戬在云上对他们那般野蛮强横地发号施令,他满心愤怒无处发泄,根本没有察觉到他有什么不对,而今天,他却感觉出来了——杨戬他好像根本就看不见。
白老虎蹲在旁边用鼻子嗅了一下,高声叫道:“有条龙!”便往杨戬身后躲。而他话音一落,那厢的犬鹰蛟也都一个个回来了。背后躲着白老虎、身前挺身站着一条化为人形的黑狗的杨戬,让敖春有些想笑,可头顶那只金色羽毛的巨鹰和张着三张血盆大口的蛟龙,却让他有些后悔就这样下来质问杨戬了。但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壮了壮胆子,敖春又问:“沉香到底去了哪里?!”
杨戬那墨黑的眼光微微一动,却根本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蹙起了眉反问:“你怎么这样就出来了?不是说过三年里都不能变回敖春么,你忘了?”
敖春一惊,杨戬的确该是看不见了,可他又如何知道……
“本殿下想变成什么样就变成什么样!”敖春实在想不出什么主意,便只好硬着头皮顶了一句,“你还没回答我,沉香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杨戬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沉香是否毁坏过共工的行宫,是否杀害了共工的兄弟穷奇。”
敖春这才想起来确有此事,一时间怔愣着无法辩解反驳,半晌才道:“难道是……共工他……”
“他在追杀沉香,此前已将沉香打成重伤,”杨戬道,“所以我叫沉香暂时不要露面,以免丢了性命。”
当此之时,天上黑云滚滚,正是共工手持大剑立在云头向邙山飞来。敖春看一眼杨戬,见愈加黑下来的天光之中,他面色也更显得沉重了些,心里便信了他几分;又听共工大叫“刘沉香”,便果然不再怀疑。杨戬听了一阵,忽而说道:“你还是快走吧。沉香在此处还算安全,只要不威胁到我自己的性命,我必然想办法护他周全——他毕竟是我的外甥。”
外甥?笑话!敖春恰恰是最听不得杨戬这样的口气的,顿时怒从心头起,骂道:“杨戬,你少在这里假惺惺的!你会保护沉香?这是天地间最大的笑话!与其指望你,还不如指望我自己!”说罢便变为沉香的模样提斧而上,直指共工,喝道:“此乃邙山地界,你若非要在此滋事,便是与杨戬过不去!还不快快退下!”
共工并不想得罪杨戬,可他经由王母一提醒,也知道杨戬不会管这闲事,胆子大了许多,嘿嘿冷笑:“刘沉香,杨戬恨不得你死,你难道还要用他来要挟本座?今日本座就要你为穷奇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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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回·不羡仙,瑶姬长公主复生
“主人;我们……”眼看天上那两人斗成一团;哮天犬一边幸灾乐祸一边注意观察着主人的脸色;“我们要不要去帮帮敖春啊?他根本就不是共工的对手嘛。”
瞥了杨戬一眼;逆天鹰哼道:“我看不必。有些人一大早就把我们叫出来在此闹腾,不就是为了引敖春来么。现在敖春来了,也和共工斗上了;他大约高兴还来不及。”
此言一出;杨戬非但不生气,还微微扬了扬唇角:“死不死不要紧……是沉香就行了。”几天前共工到处找不到沉香,又没法闹上天庭去;正在外头转悠的时候竟然遇上了杨戬。杨戬能遇上他却绝不是意外,他早知道共工迟早要找沉香算账,便以一座海底金矿为条件;说要帮他把沉香引出来。共工心道原来杨戬还是个爱财之徒,一座金矿就能让他把外甥给出卖了;却并不怀疑他所说的,毕竟一座金矿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那里面的金子他也用不到,给他就给他了。于是杨戬便派三首蛟下海设了结界,等于是将金矿收为己有,随后便挑了个日子在此打猎,将敖春引了下来,又以沉香为借口,略施小计骗他去与共工死斗。
对杨戬而言,别人的死活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达到他的目的,重要的是他要保护好自己应该保护的人。所以敖春是死是活与他无关,最好是死了,他现在还是沉香的模样,只要让共工得偿所愿从此退隐,杨戬保护沉香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自然,他本也可以亲自对付共工,可是他实在不太情愿拖着一身伤与人战斗,便直接把敖春推上前线去了。如此一举两得之事,何乐而不为?
哮天犬听得一头雾水,想了想又使劲点头,根本就是在不懂装懂。很快敖春便支持不住,即将败下阵来。杨戬听白虎精说了敖春是如何如何不支倒地,共工又是如何如何穷追猛打,心里有些厌倦,伤口也在出血,故而唤了哮天犬要回洞去。刚刚往回走了两步,他突然又驻了足,道:“逆天鹰,想办法偷袭共工,救敖春一命。”
逆天鹰从地上拾起一颗石子在手里掂了掂,嗤笑道:“你不是要他死么?我偷袭共工,他没亲眼看着姓刘的死,又怎么会善罢甘休?”
死了也是个麻烦,毕竟是沉香的朋友,不是么。另外……和沉香在一起称兄道弟这么久了,就算真是榆木脑袋,也该学会装死逃命了吧。
不过杨戬这口是心非的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逆天鹰心里明白得很,便不再多说,就在共工的大剑快要砍断敖春的脖子的时候,弹指以石击中敖春右腿。共工剑锋铿锵,敖春却是身子一歪,那本该斩断头颅的大剑径直就劈在了肩上,血液喷溅而出。共工抹一把脸上的血,放在鼻下嗅了嗅,无奈他长期居住海底,嗅觉早已失灵,饶是龙血也没能嗅出什么不对劲来,只道是沉香已死,大仇得报。他在云上谢过了杨戬,驾云而走,从此闭关万年不出。
共工一走,杨戬便抬起脚踢了踢瑟缩成一团的白虎精,道:“去背他回来。”
白虎精只是只小妖,闻见龙气就害怕,哪里敢把龙背在身上?然而他兀自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杨戬却根本看不到,或者说就算他知道他害怕,也不会体谅他半分。眼看着杨戬乘鹰而去,白虎精呜呜两声,虽然犹犹豫豫的,却还是壮着胆子驮起昏迷的敖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