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的话,我就做主让他们纳了,将来就算他们的妻小不依不饶,也有我出面替他们解释。” “派……派对是什么意思?”萧何似乎有些头晕。“这男男女女厮混一堂,这……”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时口误,将一个两千年后的词说了出来,只得道:“派对,呃……就是聚会的意思。刚巧这王宫里的花园也建成了,过三日我请各位将军前来品茶赏花就是。至于什么厮混一堂,萧将军倒也不必多虑,这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就算是登徒浪子也未必敢做什么出来吧。” ………… 这几日东园不巧都临时有事外出,基本上回来得都很晚,来不及码字,结果每每把更新计划打破。特解禁一章VIP以示歉意。
弹指拈花(上)
这篇文章是女频编辑的约稿,一个十世轮回的传说,由十个万字的小故事组成,这篇《弹指拈花》写的是最后一世。先发一小段上来请大家看看,听听意见。 内容纯属虚构,请勿以历史或现实的地理代入 —————————————————————— 拈花有意风中去,微笑无语须菩提。念念有生灭四相,弹指刹间几轮回 …… 那幽幽的低吟声仿佛还在耳边回响,意识却已从黑沉沉的梦境里慢慢挣脱了出来。费力的睁开眼,一张简陋的案几跳进眼帘,案几下垫着粗毡,上面则放着盏铜油灯,大约灯芯短了,只有一点淡黄微弱的光芒。原来是在军帐里呢,迷迷糊糊糊的这么想着,知道自己这后半夜又没办法好睡了。 失眠是我这一世的痼疾,在家里常年用药调养着还好些,逢到必须率军出征就会犯得很严重,全靠精神勉力支撑,可是等仗打完一放松,通常就会或大或小的病一场,这已经是惯例。所以每次回京,奶娘都要预先把吴医官请在家里,进门坐定第一件事,就是将他拖到面前替我把脉开方。 药总是奶娘亲手煎好,然后端过来看我喝下去才肯罢休。“看看,好容易养了点肉,这一出去又瘦没了。”她看着我喝药,絮叨着,“小姐,依我说,你就放手让小影带兵就是了,这么些年,他也该历练出来了,偏偏你回回都这么硬撑,这身体总有一天得垮不可。老王爷也是,好歹该替你多生两个兄弟,也省得你一个人这么苦熬。眼看都奔双十了,顶着这么个名头,嫁都嫁不出去,王妃娘娘若在地下知道你现在这样,眼睛非得哭瞎了……” 我只微笑不语,一口口将苦药饮尽。 这世上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选择。 因为我姓白,塞上白家的那个白。 我的父亲是上一代的白虎王,而他,只有一个女儿。 塞上白家是大陆人尽皆知的名将世家,自曾祖振武公追随北汉世祖皇帝起兵开始,百余年来,白家不曾有过一个未上过战场的男子。三任北汉大将军也俱出自白家,内平叛乱,外御强敌,凡“白虎王旗”所在之处,敌人无不闻风而逃。可以说,若没有白家,那北汉早就像所有的短命的王朝一般转瞬便被历史的波涛吞没了。 与之相对的却是白家人才的迅速凋零。将军从来阵上死,既然上了战场就要是死亡的觉悟。到了北汉立国百年之后,白家只剩下了父亲一个男丁,其余的男子则成了一块块小小的牌位,被供奉到了祠堂之中。 母亲体弱,这一点我随她,真是不幸。能把我生下来已经是九死一生,父亲虽是武将,却更是个情种,满朝文武中,不肯纳妾的只有他。见到母亲生育这般艰辛,他竟不肯再要第二个孩子。“白家这百余年来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这孩子还是让她过自己的日子去吧。在白家,一个不能上战场的女孩子,倒是幸运呢。”他对虚弱的母亲说,然后将尚在襁褓中的我送回到家乡交给老仆照料。 至今还记得父亲抱着我时又是欢喜又是忧虑的表情。对他来说,最深沉的父爱就是让女儿远离朝政,远离战场,像个平民女子一样长大。这使得我常常庆幸那具婴儿的躯体里装的是一个穿越而来的灵魂,否则也许这一生,父亲,那个威名赫赫的“白虎王”将不会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任何的印象。因为仅仅八年之后,他就被南唐的刺客毒死在家中。而母亲,殉情身亡。 那是北汉帝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危机。宿敌南唐得到父亲死亡的确切消息之后,立刻调集了五十万大军大破荆紫关,一路北进,直杀到离京都仅有三百里远的制胜关外。 平静的童年生活终被打破,那个从京都风尘仆仆赶来的人展开手中的一卷黄绫,宣我进京。读后圣旨后,他突然跪倒,以头抢地,咚咚有声,泣道:“小王爷,若无虎王重振军威,北汉就完了,请您速速回京吧。”我有些诧异,他竟看不出我是女子?转而想到自己现在只是八岁的幼童,身着绿衫,梳着两只扎髻,确实没多少明显的性别差异。白虎王的孩子自然是男子,每个人都会自然而然的这么想。 “请容我更衣。”我垂眉道。然后起身至内室换了一套白衣素袜,额上扎上白带。回到厅堂,对那依旧跪在堂前的使者道:“大人请起,我随你们回京就是。” 回到京都,还未及进宫面圣,旨意已到家中。第一道,册封白寒枫为虎王,第二道,拜虎王白寒枫为镇南元帅,不必进宫谢恩,于接旨之时起,带同王府私兵赶赴制胜关抵御南唐大军。两卷黄绫捧在手里,不禁苦笑了一下。真是病急乱投医,那个皇帝甚至都没有问清楚我是男是女,也没弄清究竟是叫白寒枫还是叫白寒凤,就赶着把一个八岁的孩子送上了战场。 也或许,他需要的不过只是一面绘着白虎的王旗继续飘荡在制胜关的上空吧。 首战制胜关,庆幸的是,藏在这个躯体里的是个轮回千年的灵魂,看多了世间的恩怨情仇,沉浮起落,征战厮杀,纵使眼下南唐围困制胜关,战情千钧一发,那也不过是另一场游戏罢了。我身着麻衣白袜,头戴着青铜虎头面具,立在城楼之上指挥北汉军抵挡着南唐士卒潮水般的攻击。而身后,高高挑起的白虎王旗在烈风中呼啦啦飘扬。 我姓白。虽然是千年轮回而来,但父精母血,终究得报还。虎头面具之下,我淡漠的看着城下的尸山血海,又微微扬起头,仿佛看见无数的魂魄投奔那碧蓝如洗的天空而去。 死亡……也不过是又一个轮回。 ………… 深夜的军营仿佛一只巨大的怪兽,在沉睡中积聚着自己的能量。 昏昏沉沉瞑目了片刻,耳边除了更鼓还能听到一阵细细的鼻息之声。看来睡在外帐的那人也很疲倦了。他的名字叫影,当然这是在人后,如果需要站到人前,他的名字就叫白寒磊。我的替身,一个酷似我的男子。在一切我无法现身的场合替我出面,尤其是近几年,女性特征越发突出,大部分时间都只能由他在台前做戏。 北汉的军魂白虎王必须是男人,这是不能改变的现实。所以影的存在,是我与帝王之间的默契。 在昏暗里摸索着起身,到案几前拎起陶壶直接凑到嘴边咽了几口冷水,天冷,水落到腹中仿佛一溜冰线。我打了个寒颤,将陶壶轻轻放到了案几之上。帐帘突然挑开,影披着外衫捧着一只陶壶走了进来。到案几前取过陶盏倒了半盏水递给我,“不要喝冷水,不然又犯头痛,替你温着热的呢。” “吵醒你了。”我歉意的笑笑。自己失眠带着他也睡不安稳。 “刚好做了个梦,醒了。”他淡淡地道。昏黄的油光下,看着他的脸仿佛像照镜子一般,也许是相处久了,连我那种冷淡的表情都学了个一模一样。 “你不用管我,自己睡去吧。”我说,随意了喝了两口便放下了陶盏,“我反正也睡不着了,正好再看看地图。” “我陪你。”影说,扯下外衫披到了我的身上。他比我大一岁,九岁的时候就被带到白虎王府,十年相处下来,彼此就如兄妹一般,倒也不太顾忌什么。 掐指算来,这已经是十年来与南唐的第三战。 当年制胜关下功亏一篑,南唐终究咽不下这口气,转年夏天再攻荆紫关,被我率兵设伏于途,劫粮于后,死伤近十万人,元气大伤,蛰伏了七八年才又卷土重来。据探子来报,这些率军的都是些新涌现出来的年青将领。 挑亮灯芯,将地形图摊到案几之上。影道:“南唐前锋听说叫韩庭璋,新科武状元,南唐老元帅萧子沫的得意门生。看他这一路稳扎稳打,丝毫也无少年人的毛躁,倒是颇有名将的风格。” 我淡淡地道:“可惜他迟生了几年。” “是。”影微笑道:“有这几年生聚,咱们的铁虎军也大成了。正该拿他们试试刀锋。”笑起来的时候,他的表情很温暖。这是我与他外表上的最大区别,奶娘常说,如果我们穿同样的衣衫,她也不容易认出来,只除了的我们的微笑。 奶娘虽不明言,可揽镜自照,我也明白,自己的脸上就算笑也是冷淡而空洞,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子,却像阅尽沧桑。毕竟已经是第十世了,经历了每一次充满希望的寻觅,每一次令人喜极而泣的相识,却又每一次绝望的不能相守,这红尘之中早就找不到再能让我动心的人和事了。 轮回,充满无限希望却又多么残酷的字眼。 “这次不必再一味据城死守。”我缓缓地道:“父王去后,北汉被他们欺负了十年,也该我们以牙还牙了。”手指慢慢挪到地图之上,轻轻点了两下:“就是这里,同州。”
弹指拈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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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州城不大,地势也偏。影率五千骑兵抄小路绕至同州南城,易装为南唐军卒,骗开了城门,短短一个时辰就拿下了这座小城。随即沿州旁的湟水间道东下,趁夜赶至南唐大军渡河之处,此时南唐前锋已经全部过河,而中军未至,北汉军遂乘隙一把火烧光了水上浮桥,以及河边大批等待运输的粮草辎重。以这时代的技术水平,要再建好几座能容纳几十万大军渡河的浮桥,至少也得十几天,在这些日子里,南唐的十万前锋只能勒紧裤带,孤军奋战。 这一战,我们抢得了先机。 又一次戴上了虎头面具立在了荆紫关城头之上。远远望去城下是十万大军刚刚扎下的连营,看其设置紧而不乱,可见带兵之将也算有点能耐。 城头风冷,吹衣微寒。 一更时分,荆紫关城门开启,五千骑卒衔枚潜走,到得南唐军前才发一声大喊,向营内冲去。南唐营中顿时响起急促的梆子声,亮起无数火光,羽箭嗖嗖射了出来。北汉骑卒见势不妙,倒也不硬闯。在营前打了个旋儿,风一般的又卷了回去。 安静没多久,二更时分,照葫芦画瓢又来了这么一遭。 四更未至之时,城门再次洞开,一万骑兵再次悄无声息的出了荆紫关。这些骑兵与前面那些大不相同,连马上都披了重甲,黑黝黝的立在夜色里,像一具具坚不可摧的铜像。 这是我花了近十年时间,耗尽无数金钱和心血才打造出来的一万铁虎军——“铁浮屠”。 骑在肃驦马上,我和所有铁虎军卒一样顶盔冠甲,唯不同的是,脸上还扣了一具软质镂空的虎头面具。 手中的长刀慢慢举起指向了前向的南唐军营,数息之后,这一万骑恐怖的杀戮机器便如洪水般的冲向了南唐大营,而敢于阻挡它的一切都倾刻间化为了齑粉。 南唐营寨内的梆子声还未停,铁虎军的铁骑已踏碎了外寨,闯入了大营。夜幕的边缘瞬间染上了一抹血红的丽色。 我在血海之中扣住马,冷笑,武状元,终究也是新嫩,哪及得上我十年生聚的苦功。长刀再次斜斜扬起,指向南唐中军大帐:“取韩庭璋人头者,赏千金!”身后的那群饿虎齐声应喏,怒吼着向那座最为巨大的营帐扑去。 斜刺里突然冲出百多名刀斧步卒,为首那人骑着匹黑色健马,一枝亮银长枪流星般刺向我的前胸。长刀闪电挑起,铛的架住了枪尖,刀柄微沉,压住了这只毒蛇般的亮银枪。我凝神看去,只见这人黑盔黑甲,面上偏也罩着一张软质镂空的鹰头面具,只将一双黝黑灿亮的双眼露在外面。 不觉晒然一笑:“韩庭璋?” 擒贼先擒王,这姓韩的也不笨,知道不敌我的铁虎军,竟瞅准间隙径自向我下手。只是他却不知,我终究是虎王的后人,自幼勤习家传刀马,就算生来体质偏弱,也不是随意就可以欺负的。 鲜血的甜腥味充斥在鼻间,燃烧的帐幕火光明灭不定,让人感觉仿佛置身地狱之中。我战意陡起,挑眉冷笑:“武状元?好,且试一试南唐武状元究竟有几份能耐。”说罢刀柄微抬,放开了那柄长枪,左手食指轻勾,“来吧!” 他目光闪动,大笑道:“好一个虎王!”笑声未竭,枪尖腾起,抖开十数朵枪花,仿如一张大网,将我连人带马罩在其中。枪是好枪,枪法也好,我微笑,抬刀格开指向喉间的那一点锐光,只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那瞬间的十几枪全部刺在了我和肃驦马所覆的重甲之上。 趁他微愕,我厉喝了一声:“还你一刀!”刀光匹练般的划过夜空,向他砍去。韩庭璋大惊,枪尚未收回,只能于马上竭力后仰。刀锋过后,仿佛时间都停顿了一瞬,只听得一声轻轻的裂帛之声,他面上的鹰面从中劈开,一半轻飘飘的滑到了地上,露出半张白晳清瘦的脸,鼻尖上,还凝着一点殷红的血珠。 “你?!”我失声道,竟不知是悲伤还是狂喜。人在马上晃了晃,喉间突然泛起一股腥味,长刀“铛”的一声滑落到地上。 “大帅……”铁虎军已经赶到,自觉围成了一个圆阵将我护在中间。韩庭璋直起腰身,面色苍白的扫了我一眼,大约是见事不可为,拨马向后营疾奔而去。 “莫要再追,收兵。”我捂着胸口,吃力的摆了摆手,心里却只想着五个字——终于找到了。 轩——我轮回十世苦苦追寻的爱人。 ………… 影知我战前受伤,快马赶了一天的路回到了荆楚关。 我正坐在镜前梳妆,白衣素发,一点胭脂。见他为不惹人注意,穿着一身士卒的衣服垂头走进来,含笑道:“也好,原本就是想让你赶回来的。” 影抬起头,目光锐利的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