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笑笑,也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幸福的家无非是你吃剩下的菜我来吃完。
他也不会每天过去吃饭,一个星期也就去了两三次吧。倒是他特别享受这个过程。他总给叶歆打电话说“冰箱里鸡蛋好像没了,我下班了去买,还有什么要带的吗?”“我是去买东北大米还是泰国大米好啊?”“火锅料你是要辣的还是海鲜的?”“窗台上的花都枯了,我给你换上仙人球了。”
……
每次他这么跟她打电话总有种一家人的感觉。身边的小伙伴们也常常跟他开玩笑:“什么时候把树嫂带给我们看看啊?”
有的话自己说多了,就希望真的会是这样;有些玩笑别人开多了,就觉得这不是玩笑了。
或许这份感情的起点就是自己的蠢蠢欲动却不知如何表达。他都不敢相信,已是而立之年的自己居然会如同高中生般腼腆。
或许有些话需要时机去表达吧。一定是这样。
他总这样安慰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自带光芒
叶歆拿着广告成品回公司,总监看后很满意,说在新产品的发布会上把广告推广出去。总监给了她一份文件,里面有各种预算什么的数据,还有要邀请的媒体以及一些公司。叶歆一眼就看到了立呈地产。
她问总监:“我们的新产品发布会为什么要请立呈地产?”总监解释说:“因为都是家居这一块的,咱俩家公司一直有这种往来的。”
做梦都没有想到,工作后的第一个企划就会跟立呈地产合作。想来已是许久许久都没见到陆师兄了。叶歆的少女心又开始乱窜。立呈地产,那陆师兄会不会来?
发布会是叶歆工作后办的第一个活动,在经过精心的准备后,会场布置的很好,各家媒体也很给面子。
叶歆转了一圈才发现大音响没有搬进来,不知道是落在公司了还是放错地方了,一阵好找。终于在角落一堆布置品里找到,她登着高跟鞋很吃力地把音响一点点往舞台搬。还好裙子不长,要不然真的行动不便。
正在一点点挪动的时候,手里的大音响被一个人接走,她一抬头,是大树。
她获救一般:“啊太好了,正好我搬不动。”
他皱皱眉:“干嘛自己跑来搬?拍广告时那么多杂七杂八的大件我让你碰过一件吗?穿成这样还逞能,不怕走光啊。”
她低头看看,用手扯了扯裙子,嘟囔道:“没走光啊。”
“可我看到了。”他掷地有声。
如五雷轰顶,他看到了什么?
他冷着脸,神经病啊,就算生气也是她生气啊,还不知道他在气什么。
她讨好地跟着他:“我帮你啊,我们一起搬。”
“不用。”
“等会儿你会上台吗?”
“不会。”
“你怎么不打领结?”
“不需要。”
说什么他都言简意赅,不如犯个花痴吧:“大树你今天好帅哦!”
他依旧冷冷的:“我知道。”
叶歆心里默默鄙视这么自恋的家伙。
“你刚刚说看到了,那我身材怎么样?”
大树听到这话一时没hold住高冷气场,竟然笑出了声。
“要是我是你我就不会问这么自取其辱的问题。”
说罢扬长而去甩给她一个背影。
她朝着那背影猛踹几脚。
发布会还算顺利,产品已经介绍完毕,总监携代言人被一群媒体环绕着,她就负责维持会场秩序了。她老远看到大树,便走过去,没注意他在和别人讲话。
他见她过来了,便跟身边同样的青年才俊介绍说:“这是时进今年新进的员工,叫叶歆,是这次发布会的负责人。是个有潜力有想法的女孩子。”然后跟叶歆说:“这是赵氏地产的赵总。”
叶歆不知道大树葫芦里卖什么药,心想,一小员工干嘛总摆老板样啊,还这个总那个总。不过她还是有礼貌地问候了下:“赵总您好。”
青年才俊大笑:“迟总很少推新人啊。”说罢,他挥挥手:“不打扰你们,我去那边看看。”
迟总?叶歆脑子转了会儿,盯着迟树看了半天,终于反应过来,但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想要说的意思:“你是迟总?”她的重点落在了那个“总”字上。
迟树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她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对啊:“那怎么每次都是你跟我谈广告啊,而且这些日子都是你跑动跑西地来场地啊,哪个老板会亲自做这些啊?”
他干咳了两声,说:“是这样的,我们公司规模太小,上头没人也没经费,目前员工还是个位数,忙不过来,我就只好身兼数职了。”
“你神经病啊,你不早告诉我,我也好收敛点啊。”
他发出啧啧的声音:“原来你也知道轻重啊。”
她顿时换了口气,紧紧抓住大树的一条胳膊,无限谄媚:“迟总啊,你可一定得好好跟我们总监夸夸我,你看我为公司为广告这么呕心沥血黑眼圈都出来了,一下子就苍老了。我还累病了呢!”
大树佯装嫌弃地抽出自己被她死死抓住的胳膊,掸了掸衣袖:“你那是吃出来的毛病好吗?瞧你这点出息。”
她凑上去:“可我就这点出息啊也就你这么随口一提的事嘛。”
他佯装若有所思:“看心情吧。”
“我不跟你说了,那边还有人过来了,我去招呼一下。”说罢她转身就走。
“喂,”他叫住她:“等会儿结束一起吃宵夜啊。”
她看了看大厅的时钟,回他:“不用了,等结束肯定不早了。”
迟树看着她蹦跶哒的背影,嘴角上扬,相处这么久以来,他对她的映像永远只有两个字:开心。好像她永远走路都是蹦蹦跳跳的一样。
其实叶歆哪里是想要招呼别人,不过是想看陆师兄在哪块角落。只是参加发布会的男士们都是一身的黑正装,可识别度太低了。
尽管如此,她总能在人群中找到他,因为他自带光芒。
陆圣谦端着酒杯,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叶歆就站在有点喧闹的大厅远远看着他。似乎她永远只能远远望他,当初在学校也是,唯一说过的话就是“谢谢”“不客气”。
好不容易等那位跟他说话的先生走了,她端起一杯酒就朝他走过去。天不怕地不怕的叶歆突然有点紧张了。她越走越慢,竟然真的有点畏惧,不敢靠近他。她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她拍拍脸颊,想让自己清醒点。
终于还是站在了他面前。她喊了声:“陆师兄。”陆圣谦冲她笑:“你好。”
她说道:“我叫叶歆,是这次时进发布会的负责人。我也是交大毕业的,我曾经听过陆师兄的宣讲会,我特别喜欢您。”
说完“我特别喜欢您”叶歆就恨不得掐死自己。明明是想说“很高兴见到您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特别喜欢”了。
陆圣谦“哈”地笑了,说道:“我记得你,之前宣讲会每次都是你给我倒水的,辛苦了。原来你叫叶歆啊。我也挺喜欢你的。”
哪那么巧啊每次都能轮到她给他端水,还不是她事先就跟大伙商量好的,为了给他端杯水,还不知道请大家吃了多少盒饭呢。可是也纳闷了,怎么朋友们都这么守口如瓶呢,真的没有一个人告诉陆圣谦:那个叫叶歆的小姑娘喜欢你。
他说我也挺喜欢你的。叶歆多少知道,他是怕她尴尬,为她刚才那句“特别喜欢”打圆场。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想到当时跟大树说的“若是以后能再遇到他,我一定亲口告诉他我喜欢他”,想到这儿,她特别认真地看着他:“可是我对陆师兄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喜欢。”
他差点没把刚喝进嘴里的酒吐出来。他尴尬地笑笑,不知道怎么接下句。
她也觉得自己一姑娘家这样有点过了,她也不敢看他,盯着自己脚尖,说:“我去那边看总监有什么要帮忙的。”然后迅速逃离。
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她一点都不后悔,至少学生时代没有机会说的话现在终于说出口了,她如释重负,终于可以把终身大事提上日程了,陆圣谦一天没有拒绝,她就有成功的可能。
陆圣谦放下酒杯,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
☆、凡人
发布会结束也不早了,陆圣池在朋友生日会打电话给陆圣谦让他接一下她。陆圣谦看着这风尘仆仆的妹妹,露出一脸嫌弃样:“一天到晚在外面疯,怪不得总找不到男朋友。”
陆圣池特别鄙视地打量了他一番,说:“我没男朋友总比你有一打前女友好吧。”
陆圣谦“哼”了声,说:“总共就交过两个女朋友,还一打,让你好好学习你不学,常识都不懂啊?”
陆圣池靠近他,以一种福尔摩斯办案的眼神盯着他:“哥,你这黄金年龄的有为青年,真的只交过两个女朋友啊?”
“废话。”陆圣谦朝她翻了个大白眼。他想了想,又说:“欸,你有没有对一个男生有过‘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喜欢啊?”
陆圣池很挑事地笑了:“哥,你这是春心荡漾了吗?”
“陆圣池!”他语气略微严肃了:“我告诉你啊,我下一个女朋友肯定是要结婚的。”
陆圣池也特别惊讶,问他:“你前两个都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
这话问得陆圣谦一时语塞。他悔不当初跟陆圣池说难怪找不到男朋友,这小妮子睚眦必报啊。
他说:“年前参加项梓恒的婚礼,挺受触动的。我觉得吧,爱情不是一道选择题,这个也可以那个也可以,而应该是排他的,应该是……”他突然想不出形容词,脑海里突然蹦出那句诗:“应该是‘除却巫山不是云’那样的。”
陆圣池笑了:“你今天格外像个读书人。那你跟你之前那两个是什么心态啊。”
“就是遇到了,觉得还不错,对爱情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解,就以为爱情是要找的而且是要培养的,我想看看我会不会对别的女人有跟对林艺姝不同的感觉。”
“哥,那你对林艺姝是爱情吗?”
“很久以前我不知道我跟她是不是爱情,直到我决定跟别人交往时我才知道答案。真正的爱情是不会容纳第三个人的,所以以前大家总说我跟艺姝早晚会结婚,差点连我自己都相信了,说来也好笑,我当时还拿着她的照片跟大树说‘不出意外我会跟这个女孩结婚’呢,当时怎么这么傻?”
陆圣池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哥,到今天我才发现,其实你也是凡人嘛,也会这么无耻哦。”
陆圣谦顿了下,说:“欸,今天不跟你这么一说啊我也没发现我从前这么无耻啊。咱俩吧,应该把项梓恒和程缓这对伉俪供起来拜拜求姻缘。”
这话真不像陆圣谦会说的,陆圣池其实早感觉今天这货有点不对劲,便问他:“你今天受什么打击了?怎么字字句句都好像痛改前非一样?”
陆圣谦得意地笑了:“告诉你啊,今天遇到一师妹,她说她对陆师兄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喜欢。”
“所以,你又想试试了?”陆圣池问。
“我是这种人吗?”
“那可不一定。”
陆圣谦拿起手边的面纸包就砸她:“都跟你说了我下一个女朋友肯定是要结婚的。只是这个小姑娘今天触发了我对爱情的思考,我觉得我得把爱情和结婚分开来看。”
“一切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你完全没听懂我的意思。谈话到此结束。”
叶歆收了收发布会的材料也准备走了,到了门口发现迟树还在。迟树见她出来,三两步跑到她跟前:“总算忙完了啊。”
她问他:“你该不会是在等我吧?”
迟树两手一摊:“还有谁吗?”
他带她开了两个小时的路去吃宵夜,清粥小菜。他给她介绍说:“这里你没来过吧,这家的粥啊做的特别地道,每天都是限量供应的。我跟老板熟今天才能破例提供。”
她嘟囔着嘴:“我想吃肉。”
他愣了下,解释说:“不是,我第一次在街上遇到你你不就是去买粥的吗,我以为你会喜欢的。而且你看现在都十一点多了!我以为你们姑娘家都会怕胖,这么晚不会想吃油腻的东西的。”
大树真的很认真的在解释。真是可爱,这点事有什么好费力解释的。
他突然反应过来:“哇,你还敢再吃肉啊,上次吃出肠胃炎的是谁啊我怎么忘记了。”
她反击道:“我要是一吃肉就能住进医院那我还活不活了?”
他问她:“不然我们换一家?”
“不用了,就吃这个吧。”
她也没什么胃口,吃了两口,有些话也藏不住。反正他都知道了那么多秘密,索性就告诉他:“大树,我今天跟那个师兄表白了。”
迟树一口粥从嘴里喷了出来。
“有这么惊讶吗?”她白了他一眼。
他心里“咯噔”一下,来不及把嘴擦干净,问她:“然后呢?”
“人家又不喜欢我,哪来的然后啊?”
听到这话,迟树笑的前仰后翻,见她那懊恼样他愈发想笑。动作夸张,不过是想掩饰内心的焦躁,眼角有点湿润,也不知道是笑出来的还是紧张的。
她埋头喝粥:“有这么好笑吗?”
他也埋头喝粥,心乱如麻,他早已不在意那个师兄到底是何方神圣,谁知道突然她又提起。
而且,还如此突然,在他寻找时机表达的时候。
如果早点告诉她,会不会不一样?
可现在突然没有了勇气,真是好笑,跟这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有什么好犹豫的?
只是希望谁都不提就假装这件事过去了。可是恐怕在她心里,没有这么轻易能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巧合
转眼都十一月中旬了,他没问过她那个师兄的事,她亦没有再提起过。
整个十一月都被泰坦尼克号3D版渲染得格外有情调。对啊,十年经典打着怀旧的旗号和对爱情的崇敬又回归荧幕,光这理念就足够吸引大批的追求真爱或者想证明真爱的年轻人了。特别是首映前,各大媒体各大网站都在争相宣传,叶歆不禁感叹:这营销公关做的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