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间,那群人逐渐有人开始行动,操纵着手中的套马杆或者套马索尝试着套住疾奔的马匹。
有几次失手,被马匹躲过去,其中一个清瘦的少年却成功将套马索套到了一匹黑马的脖颈上。黑马并不想失去自由,比之前更加奋力疾驰,想要甩脱套在脖子上的绳索,那手持套马索的少年被拖得身体一晃,一个前翻,跌下马背去……
这突然出现的一幕,惊得人失声大喊。
邱晨更是惊呼了一声,下意识地驱着胭脂走了几步,幸好被旁边的秦礼沈琥一左一右将胭脂的缰绳拉住。
“夫人,不可!”秦礼大声呼喊着。
邱晨听不清楚他喊的什么,却也明白他的意思,醒过神来,也为自己几乎造成重大后果的失控惭愧、后怕。
郑重点点头,邱晨也同样大喊:“放心吧,我不会了!”
说着,驱动胭脂往后退了退,重新站在山包的最高处,居高临下看过去……
不过几息的功夫,想象中那个几乎不可能活命的少年,竟然没有丧生在马蹄之下,反而到了那匹被套的黑马北上。也因为那少年穿了一件醒目的天蓝色袍子,那袍子干净清澈的蓝在涌动的马群之中,仿佛一块水晶,又好像一块上好的美玉,那么醒目,这才让邱晨注意到他,也在这会儿,第一时间看到那少年脱了险,不知怎的,邱晨欢喜过望,竟然喉头哽咽,泪流满面。
马群来势汹汹,来的快,过去的也快。
遥遥地看着马群渐渐跑远,那几个套马的人分散在两旁,渐渐慢了下来。
邱晨抹把脸,一挥手,招呼道:“走,过去看看,他们好像套了几匹好马!”
之前,那些人都是一人一马,马群跑远,那十多个人身边却空着至少四五匹马,不用说,也知道是那些人套中的野马,成功跟马群分离开,并留了下来。
套马,自古以来都是英雄的游戏,不是真正的勇士无法完成。当然,仅仅勇猛还不够,还要有极好的骑术、还要眼疾手快、手眼配合……种种技巧的东西要求极高,缺一不可。
从山坡上往下跑,马速极快,加上胭脂本来速度就快,又比别人提前了一步,是以,不等承影秦礼等人驱马跟上,邱晨已经驱马跑出了好远。看夫人难得好兴致,又没了危险,秦礼和承影等人都没有阻拦,只尽力驱赶马匹跟上,尽到自己近身护卫的责任。
驱驰胭脂奔下山坡,遥遥地,邱晨看到那些套马人已经往一处聚集,回转方向,恰好迎着邱晨的方向而来。双方渐行渐近,邱晨第一时间发现,那些健壮的人穿着傒人的衣裳,几个身形清瘦些的少年,竟穿着汉族的骑装。其中,那个天蓝色袍子少年的身形,让邱晨隐隐有一种熟悉感。
她的心倏然提了起来,下意识地驱马加快了速度,往前又赶了五六十步,双方越行越近,四百步、三百步……邱晨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紧紧盯着前头那个骑在黑马背上,正大声说笑着的少年,竟是半年前离京往北地游学而来的林旭!
叔嫂居然在草原上意外相遇,又是这种情形,邱晨后怕之下,林旭免不得受了一顿排头。当然,是在人后,另外几个少年,则是郭四少爷和几个小厮……汉人身形较瘦弱,郭四少爷和林旭又都是读书人,哪怕是林旭多年练拳,也只是让身体强健,并没有在武术上获得太大的造诣,在这方面,林旭不说跟满儿比,连福儿也差的远了。
就是如此,林旭居然也套马,并成功地套中了一匹黑色的野马,那马腿高而长,体格匀称,邱晨这不懂马的人一看,也知道是一批不错的马。虽然还不能跟秦铮的大黑马和她的胭脂比,却也是难得一见的良驹了。至少比林旭和郭四的坐骑都要好很多。
叔嫂相遇,挨过邱晨的教训之后,叙起别后之情,邱晨才知道,林旭这一冬天都是在牧区度过的,最远到了漠北的乞儿吉斯,那里原本属于瓦剌族,北戎被击溃之后,也冲击了瓦剌的部族,让原本拥有大片丰美草场的瓦剌部族再次北迁,而逃过去的北戎人大都被瓦剌部族俘虏,成了他们的奴隶。
林旭一行人,这一趟漠北之行,见识了草原民族的剽悍,也见识了草原人的豪爽热情好客……当然,是在他们认可的情况下。
这一些,林旭没有细说,只挑着几个愉快的事情跟邱晨说了,说他在草原上结了一个拜把子兄弟,是瓦剌族一个小部族头人的儿子。因为林旭随身带的药丸子救了那个少年母亲的性命,两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一冬天,林旭和郭家叔侄就一直在那个部族生活,郭大老爷本身医术不错,林旭也懂一些,又随身带了许多药物,让那部族的人将他们当成了神医,很是尊敬。
林旭还说,他此次也正是要南下返乡,也正准备着去山西灾区看看,然后再返回安阳。没想到,遇上一群野马,一时兴起套马,却遇上了邱晨一行。除了郭家叔侄和随从外,其他几个体型剽悍的人,都是林旭那位义兄送给他的奴仆,有两个是体格剽悍的瓦剌人,还有两个是色目人,甚至还有一个是白皮肤蓝眼睛的白种人,邱晨也不懂他们属于什么民族,他们都说瓦剌话,邱晨也听不懂,最初的惊讶之后,也不多做理会了。
郭大老爷在前头候着,两路人马会合,一路赶到郭大老爷所在的牧民聚集点,久别重逢,又是这种巧遇,自然欢欣鼓舞,互相问候一番,邱晨见郭大老爷一脸风霜,似乎老了许多,知道他为林旭用心,自然是感激不尽。
不过,双方都是相交多年的关系,也不用太客气,邱晨将感激记在心中,聚在一起吃了一顿饭,互相叙谈一番别后之情,特别是京城的事情,郭大老爷询问了几句,并没有多问。
休息一日,第二日,一行人继续南下。
渐渐走出牧区,林旭和郭四都穿了素色的衣服。虽说,百姓二十七日即可婚丧嫁娶,但还是谨慎一些的好。毕竟,景顺帝大行不久,又有邱晨一路同行,诸事自然要谨慎一些。
不日,一行人到达山西。
山西地少人多,土地并不肥沃,百姓远谈不上富裕。前些年,山西发掘出泥炭,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煤矿,却因为泥炭燃烧烟大,不被大户人家接受,只小户人家或者作坊里使用,也卖不出去钱,只有当地百姓挖一些自己用。
这一次地震,邱晨一得了消息就调拨粮食、药品,让人过来赊粮给百姓,以未来两年的收成或者土地相抵,届时还不上的,才会动用质押土地抵偿。
当然了,这个灾情,也让邱晨想起了山西最丰富的煤炭矿藏。趁着这个机会,她打发来的人分几路,购买大片的荒山,主要是发现煤矿储存的地方。
这些地方,地表都没有土壤,煤炭直接露在地表,届时只需修一修道路,雇用劳动力过来,就可简易开采。只要路通了,当年就能见到效益。煤矿的巨力邱晨知道的太深了,现代山西那些煤老板,哪个不是亿万身家!
当然,煤矿有了,她还要开发配套的用具,比如连接烟囱的煤炉,比如连接暖气的水暖气……还有,炼焦,然后还有炼铁,甚至炼钢……那些产业,邱晨懂得不多,但来到这个世界十年,她早已经摈弃了古人智慧的丝毫轻视,许多东西之所以没出现,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智商不够,而是没有人给出一个启发,她相信,只要给一个启发、一个提示,很快,这些东西都会一一实现。而她,就是给出启发的人。同时,以她如今的财力,她也可以是最初的投资人。
她如今可以大把大把地拿出银钱来投资,这些注定能够得到丰厚回报的项目。
当然,依照惯例,她仍旧不会吃独食,至于能被她拉上战车的人选,最好最有用的那个,就是如今称朕道寡的那位。
山西的灾情不比辽地严重,又因为山西气候要比辽地温暖许多,又有邱晨即使打发人送来的一批粮食,这边的情况比辽地好许多,也没有发生明显的疫情。
邱晨和林旭四处转了几日,邱晨还见了之前派来的赵九等人,了解了一下买地的情况,知道买地很顺利,已经以极低的价格拿下了十多块荒山荒地。邱晨立刻吩咐赵九,招募劳力,尽快开始修建道路,争取夏末秋初,有一座煤矿能够出煤。到时候,再定制上一批铁煤炉。今年冬天,她已经想象到了,有一种新型的取暖工具将会飞快地普及推广开来。
在山西盘桓停留了十来天,时令已到了五月末,逐年推广的冬小麦收完了,地里重新种植了秋粮,有些种植了玉米,并采取了套种的田地,一尺来高的玉米长势很旺,农人们跟伺候孩子一样,悉心伺候着这些小苗,期盼着秋日的大丰收。
当邱晨一行人千里跋涉,终于踏上故乡的路,终于又看到村口那棵歪脖子树的时候,邱晨和林旭都忍不住满心激动,两人对视一眼,看到彼此都红了眼,却都由衷地笑了。
她们叔嫂两人,这些年似乎一起出入的时候很少,聚在一处的时候也少的可怜,可他们之间的情分并没有冷淡,关系也没有疏远,如今,再次一起回家,两个人不由地都想起了当年,他们两个人带着阿福阿满两个孩子,背着一块茯苓,一捧五味子,正是从这条路徒步走出去,只为了换取一家人接下来的口粮。
从那一回走出去,邱晨一发不可收拾,先是跟回春堂廖家合作制药,继而开始收购、炒制罗布麻茶……曾经家徒四壁,没有隔夜粮的一家人,谁也没想到,如今不仅是富甲一方,邱晨更是嫁入了京城,嫁给了当世最英雄靖北侯,成了靖北侯夫人,还获封了安宁郡主。
林旭也已经学有所成,已经有了秀才功名,今年秋天,他还要去正定府参加乡试。他有信心顺利通过,届时,他就成了举子,来年就能参加京城的春闱会试……经过多年的刻苦和积累,他已经磨去了当年未能参试的些许不甘,剩下的只有满满的自信。
回来了,阔别多年的乡村,阔别多年的乡亲。
仍旧一身男装的邱晨端坐在马上,目光四望,看着这熟悉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满心喜悦和久别归乡的激动。
曾经的天外来客,不知何时,已经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当做了自己的家,自己的故乡。这里,有她熟悉的山石草木,有她熟悉依恋的乡音,更有相近相亲的父老乡亲。
叔嫂俩对视一眼,不由自主地驱赶马匹加快了速度。
林旭骑乘的就是他从野马群中套回来的黑马,他给它起名为闪电。黑色的闪电。
个头比胭脂还高,腿也长,曾经跟胭脂比赛过一回,竟堪堪压了胭脂半个马身。这其中固然有邱晨骑术稍逊的原因,也已经证明了,闪电是一匹很不错的马。胭脂可是大宛马,不说日行千里也差不多,闪电能够跟它一较高下,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对这个结果,邱晨不以为意。看过林旭套马的一手本事后,她已经知道这个当年羞涩爱脸红的孩子已经长大,已经超越了她许多。身为大嫂,更像是母亲的邱晨只有欣慰,没有半点儿不高兴。
反而是胭脂,总是憋着一口气,每每一有机会,就给黑马闪电吃点儿小亏,一有机会,就总想着超越黑色闪电一头,一雪前耻。
此时,胭脂又一马当先冲到了前头。邱晨这一回没有控制它,任由它撒开蹄子往回飞奔。
超过黑马闪电之后,胭脂没有了分心之物,似乎也察觉到了眼前的景色道路,也似乎同样因为回家欢喜起来,竟然唏律律嘶鸣一声,马蹄奔腾的速度陡然再次加快,铆足劲儿往回家的方向冲去。
村头的几棵棠梨树近了,邱晨正要握住缰绳控制胭脂减速,却发现,胭脂仿佛感应到了她心里所想,速度竟然自动地放缓下来,等到了棠梨树跟前,更是几乎成了踏踏而行。
邱晨吃了一惊,随即恍然。
——“来人啦!来人啦!”
两声突兀而起的呼喊,从棠梨树上响起,邱晨抬眼看过去的时候,几个半大小子如猴儿一般,从树梢上簌簌簌簌出溜下来,还有几个从路旁的灌木丛树棵子里钻出来,衣衫上沾了灰土,头顶上还挂着树叶草屑,孩子们却都不理会,只张着一双双大大的黑眼睛望着邱晨和她身后的随从,满眼警惕,也满眼好奇,还有看着几匹高头大马的羡慕和崇拜!
看着几个孩子,邱晨笑容满面,翻身下马,并顺手从马匹的褡裢中摸出一包糖果来,递给为首的那个孩子。这个小子就是刚刚爬的最高,喊的最嘹亮的那个猴儿,只穿了个牛鼻犊裤,精赤着上半身,皮肤黑亮,却不是太瘦,小胳膊小腿都挺结实。六七岁的样子,刚刚留头,头发散乱着披在脑袋上,只在发顶绑了个朝天的小辫子,如同顶着个鸡毛毽子,看上去格外地逗笑!
一边递出糖果,邱晨一边和声询问:“你是谁家的?叫啥名儿?”
“嗯?你咋会说安平话?”那孩子似乎有些疑惑,眼前这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陌生人,怎么会说他们这儿的土话?不像前几天那些跟着林家公子、小姐回来的人一样,都说着京城的官话,让人听不懂。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自己离家尚不足五年,走到村头,却已经被新长起来的孩子们当成了陌生人!
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脸颊、鬓角,邱晨自失地一笑,收敛心神,笑道:“是我先问你的,你先回答了我,我就回答你!”
“行!”那孩子微微一愣,随即爽快地点头答应了,朗朗道,“我爹叫钱大牛,我娘姓刘,我也不知道她叫啥名儿,平日里村里人都叫她大寒娘……那啥,我生在大寒节气,我爹就给我起名叫大寒!”
邱晨恍然,看着眼前的淘小子,不由心生感叹。
玉香是她炒药作坊里雇用的第一批人手,是钱大牛的媳妇儿,当年冬月生了孩子……她不太记得节气了,不过,正值十冬腊月,大寒节气大概错不了。让她感慨的是,当年她来到这个世界,开办炒药作坊的时候,玉凤和钱大牛刚刚成亲没多久,一恍惚间,他们俩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我答了你,你也该答我了!”大寒盯着邱晨叫道,仿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