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水墨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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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水墨青花-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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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是答应过季夏不告诉傅璟希的,可他不说他就不知道了么?!况且他也没说是她啊,只说了小刺猬。
  傅璟希脚步一顿,转过脸来,眼光像冷箭一样直直射向某人。
  唐箴耸耸肩:“难道你昨晚被刺猬蛰到了?!”
  他发誓,他绝对不想探人隐私,只不过昨晚他洗完澡出来喝水时恰好听到了这段深情告白,谁叫他们不关门的,这不是明目张胆要让他看戏嘛!可他昨晚太困,后续发展就不知道了,连录音都忘记了,真是!
  傅璟希像是反应过来什么一样,三步两步走过来把仍在地上的被子捡起来拿在手里好一会才放回桌子,“医生你很闲吗?”阴测测地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此刻的情绪。
  原来,一切都不是梦!
  原来,相逢不是在梦中!
  她,还在乎他!
  心情好得不可思议!
  对于她,自己有时贪心得要命,有时却又极容易满足。
  你的一个笑胜过千军万马,我势不可挡的溃之千里,甘愿沉浮。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很严肃的存稿君,今天不卖萌,卖傅氏小刺猬,戳心窝子一戳一个准,你值得拥有~~

☆、第四十三章

  肯定是前世的回眸不够,我们只能有缘无分。那么,今生,从相遇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在你身后,一直注视着你,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你回头,永远都能在第一时刻看到我。我们约定,来生,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徐衎
  电脑键盘“吧嗒吧嗒”响着,纤细修长的手指在上边不停飞舞,放在电脑旁边的电话响起,她随手接起:“喂?”
  电话那端,徐衎站在Y市的机场,听着季夏的声音从话筒传来,如同穿越了千山万水直冲心底:“夏夏,我回来了。”他懒懒的应道,阳光透过玻璃射进来,只剩下柔和的光晕。
  “师兄?”季夏小心翼翼的叫了一声,得到答案后有些欢呼雀跃:“真的是师兄你!”略冷的声线有了几分暖意与热情:“师兄在哪呢?”
  “正站在机场等人来接呢。”
  “我去接你吧?”她瞄了一眼桌上的台历:4月11号。被她用红笔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圈。
  五年前的今天,她和师兄在英国告别,有了五年之约。
  “不用,家里已经派车来了。”
  “那师兄什么时候让我觐见一下?”
  “你居然也会开玩笑了,不错!不过说真的,我先回家打理一下,晚上你得为我接风洗尘。”
  “没问题,那晚上见。”
  “我等你。”
  “好。”
  那一天,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感觉出来了,冰山美人周身零以下的温度,确确实实升到了零上,连脸上的表情也暖了几分。
  那个向来冷漠的女子脸上,出现了能被成为柔和的东西,冰山美人,温暖起来,叹为观止。
  徐衎挂断电话,拎着少的可怜的行李走出机场大厅。
  祖国,我回来了。
  夏夏,我回来了!
  两人约的是“奇缘”餐厅。
  季夏到的时候,徐衎已经稳稳的坐在那了。
  “师兄,不好意思,来晚了。”
  Y市的交通,堵的人都不想坐车了,她在离这还有好大一段的地方堵了半个小时还是不见交通好点,索性下车小跑着过来。
  徐衎看着眼前的人,起身为她拉开椅子,绅士的做了个“请”的动作。
  季夏慢慢平息着因跑步带来的喘息坐下。
  自己有几年不曾这样奔跑过了,一路上那些从车窗里探出来的诧异的视线还真让她觉得自己活脱脱像朵童非非嘴里的奇葩。
  徐衎的视线在她身上打量一圈:“瘦了,也黑了。”
  季夏喝了一口水:“前阵子待在丽江,那的太阳可毒了,把我晒得都脱了两层皮了。”她伸出手臂:“看看,可不就黑了嘛。”
  “呵呵,那好玩吗?”
  “还行,比较适合作为懒人的我,但绝对不适合你!”
  “哦?”徐衎看着她饶有趣味的问。
  “你是以秒来算时间来算金钱的人,到它那就变成了懒骨头,每天烤烤太阳补补钙再眯上会然后又到了吃饭时间,跟你的生活节奏完全不搭啊。”
  “原来你还会关注我啊,我甚感欣慰。”原来她没把他抛在脑后,他心中有些安慰。
  “不会的,不会忘记你。”季夏肯定道。
  就算最终两人要分开不再是朋友,她也会心怀感激,不会忘了生命中给过她温暖的人。
  徐衎似是看出她所想:“我们会一直是朋友。”
  至少,会以朋友的身份,留在她身边。
  况且,他们,还有共同的小妹,那一份感情,无论是什么,今生,都是不可能斩断的了。
  菜一个个被送了上来,季夏看着每一个都是自己爱吃的不由食欲大增,和师兄通完电话后工作效率高了许多,把明天的工作都提前做了一半,加上刚才的运动,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我是按照你原来的口味点的菜,不知道你的口味变了没有。”
  “没有,一直都是这样。”她舀起一勺芝士土豆泥放进碗里。
  徐衎家教极好,一直都是食不言寝不语的贵公子。而季夏也不怎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说话。
  两人就这样安静的吃饭,却丝毫没有不适。
  吃完饭,让服务员撤下盘子,两人喝茶聊天。
  “我去年来过一次,感觉都没变,无论是装饰还是菜色,都还一样好。”
  徐衎随意看了一圈:“是没变。”
  “不过,换了主人,原先的老爷爷老奶奶因为老奶奶去世老爷爷就把餐厅转让了出去,据说现在的老板也是这家餐厅的忠实粉丝,所以就原样保留下来了,有时也会请老爷爷回来看看。”季夏感慨。
  “生死难料,世事无常,我们能抓住的,只有眼前。”
  “师兄,你越来越文艺了。”季夏调侃。
  气氛有些悲伤。
  “师兄终于舍得回来了!”换个话题。
  他们两一直有联系,无论是有徐飒还是徐飒走了之后,虽然断断续续,但总会让对方知道自己还是平平安安的。只是徐衎,自从出国后就很少回来,而在徐飒的葬礼结束后就一直没有回来过。
  “是啊,根在这,熟悉的一切都在这,无论走多远,总是要回来的。”父母,亲友,小妹,还有她都在这,总是要回来的。
  “师兄这是打算安定下来了?”
  “嗯,就留在这了。”有太多的牵挂在这。
  “太好了!欢迎回家!”发自内心的欢迎。
  “你要不要来帮我?”
  “我?”
  “嗯,我打算把‘Q’的总部搬回这里,正是招兵买马的时候,你来帮我吧?”
  “什么?你居然是‘Q’的幕后老板!那你就是S。X了。”季夏肯定道:“怪不得我看他的文章总有种莫名的熟悉,原来是师兄你!”
  听到“S。X”两个字母,徐衎的眸光闪了一下:“是啊,你要不要来帮我啊,还是嫌弃我现在一穷二白怕跟着我喝西北风,没事,我不会让你饿着的。”
  “师兄,我太崇拜你了!我就知道,你会成功的。可是我现在的实力,恐怕去了也是给你添乱。”她已经好久都是随着自己的性情做事了,写的东西也是看心情。
  “B大才女的名号岂是白叫的,怎么这么没自信啊,可不像你!”徐衎端起茶浅浅的抿了一口:“这个倒是不急,你慢慢想,想好了告诉我,不过”,顿了一顿:“夏夏,记得五年前我说过的话吧?”
  “记得。”季夏坦诚的看着他,五年前,在异国他乡,师兄对她说:我给你五年时间,去抓住,去守住你想要的幸福,如果五年后你并不幸福,那就让我给你幸福。
  “那你的答案?”
  “师兄,我现在很幸福,虽然还是忘不了他,你会一直是我的兄长,一生的挚友。”
  有所期待,才会习惯性等待。无论那期待,是自欺,还是欺人,是来自潜意识还是深层次。
  而被人等待,是种幸运。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为你留了一盏心灯,为你留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你只要一回头,就能轻易的得到,进驻那港湾,找到方向,即使是在不知名的角落,即使你不知道,但它就在那里,你就那样被人期待的等待着。
  而被爱的人等待着,是种浪漫的约定与相守,更是种幸福,从心底往外蔓延的幸福。
  “那我要真的彻底放弃你了,这次?”
  “师兄对不起,你值得更好的。”季夏突然觉得想哭。
  她知道那是给彼此的一个缓冲,并不是贪恋享受那种暧昧,可她知道自己的劝阻不会有效果,执着的人,执着起来都是一个样,所以她才会许了那个约定,如果师兄在那期间能遇到真正属于他的女孩再好不过了,他于她,是亲人,永远的亲人。
  “傻丫头!”徐衎像以前那样,伸手揉揉她的头发,真的有了几分兄长的样子。
  两人又聊了会,才离开。季夏坚持不要徐衎送,两个相反的方向,麻烦,而徐衎也有事要做没再坚持,两人在餐厅外分开。
  徐衎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后视镜中季夏的身影一点点缩小最后消失不见,一股难言的失落萦绕心头挥之不去,即使早就知道答案,但还是很难受。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一个人明白她的感情的话,那就是徐衎,他是唯一的知情人,是Outsider,也是Insider。
  她的背影,太美,美得他不忍多看,却又忍不住要看。
  而他看着离自己而去的季夏的那种眼神,带着羡慕,也带着无能为力,又有点像被抛弃了一般,让人看着心疼。
  眼神太干净,能出卖一个人的心。
  深深的凝望,像要把她刻在心上。
  他点燃了一根烟。
  五年前,季夏去过一次英国,他知道她不是特意去看他的,可他还是很高兴,难掩欣喜。
  她的感情比他更加淡泊,居然能记得他,当真是有点受宠若惊了。
  他出国前她的一句“我来英国的话一定回去找你”的诺言他只当做是安慰并未抱多大希望,直到那天在图书馆接到她的电话依旧觉得不真实,恍恍惚惚的却又急切的收好东西连宿舍都来不及回就去她说的地方,只是万万没想到,她会以那样的样子出现在他面前。
  确切来说,他是在雪地里捡到狼狈不堪的脆弱的她的,那个样子,让他真的是一生也难忘,也是他人生中最触目惊心的一幕。
  他赶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她已经在雪地里坐了很久,脸色白得不像样,眼神黯淡无光毫无生气。他把她从雪地上“捡”起来抱在怀里,她全身冷得像块冰一样,他想骂醒她可他知道不是时候她根本听不到,看着怀里的生命正在流失的她,他又气恼又心疼,怎么就这么不会照顾自己!他压制住怒气,打车带她到医院,才发现她的情况,比他预想的要多得多得多。医生告诉他,她有先天的遗传性病变,再加上严寒的天气使寒气快速侵入她体内,如果再晚到几分钟,那就算华佗在世也怕是无力回天。
  他惊出一身冷汗,现在想想都还后怕。
  那段时间,他请假在医院照顾她半点不敢离开,她一直迷迷糊糊半睡半醒,神志不清。最开始的两天,她一会儿冷得如寒冰,一会儿又热的似团火,她的身体在冰火两重天煎熬,而他的心,陪着她在冰火两重天煎熬。
  而最糟糕的是,她的求生意识很弱,颇有自暴自弃的意思,病情一直反反复复,稍微有点起色却有变得更加糟糕。
  那次,他第一次对她发怒,看着病床上死气沉沉的她放狠话,把她狠狠骂了一顿。他知道她是听到了,病情也慢慢好转,总算是从阎王殿里捡回了一条命。
  而她不知道的是,她在昏迷中,叫的一直是那个男人的名字,每一次都很用心,很深情,就像是用刻刀一笔一画的刻在了心间,听得他的心哗啦啦的流血。
  她在病床上疼着,他坐在她身边拉着她的手陪她疼着。
  他在她耳边对他低语:丫头,醒来吧,醒来我就放过你让你去找他。
  等她病情稳定下来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她只是呆呆的坐床上,只是偶尔看到自己的时候才笑笑,她变得比以前更加的清心寡欲,也更难琢磨。每次他想提那个那人她就巧妙地岔开,装的好像一点也不在意,他也就没再勉强她。
  他知道,她不是放下那个男人了,而是把他埋藏的更深,也将自己的心墙筑得更厚,将他层层的珍藏在心底。
  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入骨。
  一个月后,她身体算得上是痊愈,不想再耽搁他的学业,便提出要离开,可他不放心,最后还是小妹出了主意,让夏夏到瑞士陪她,一起静养,两人都退了一步听从徐飒的意见,他送她去瑞士,自己往返瑞士的次数也愈加频繁。而她一直在瑞士待了三个月,要回国那天,特意去了伦敦,他送她去机场,看着送别的人群,突然有了主意,才有了五年的约定。
  五年,1825个日月,足矣让人忘记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
  可是,你我,都是傻瓜!时间在跑,我们却都在过去。
  时间在走,我们却驻足在过去,停在了有你的记忆里。
  电台里,王菲在特有的嗓音在低唱:“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 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永垂不朽,好深刻的词。
  感情,可以刻骨铭心。
  爱情,也可以永垂不朽。
  一生一代一双人!
  只要找到了你那根软肋!
  我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可惜,从开始的时候,我就晚了。
  相见恨晚,毕竟是晚。
  纵有遗恨,亦不曾后悔遇见她,爱上她。
  与她的相逢,开启了他全新的奇妙的生命体验,开始了他最好的年华。
  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
  相逢,是小情歌。
  重逢,是挽歌。                    
作者有话要说:  师兄回来了,可他依旧一个人……

☆、第四十四章

  告别了师兄,季夏看了下时间,九点半不到一点,已经不算早但也并不是太晚,打算先沿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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