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听听买断价格吗?不会后悔?”宁樱看了路小苏一眼,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天生带有一丝媚态,随便一个眼神都别有风情。
虽然她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正是有着这一股独特的风情,导致她格外迷人。
她身子微微向前倾,忍不住打趣了一下面前的大男孩,继续道:“你就真的那么自信?”
路小苏点了点头,他都能闻到宁樱身上的香水味了。
他对着宁樱道:“是的!”
很简单的两个字,却透露出了无穷的信心,甚至是狂妄!
不知道为什么,宁樱也被这股信心所感染了。
之前对于新领域的尝试,她还心怀忐忑,也不知道这本书能不能卖的好。现在,这股忐忑却随着路小苏的一句话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和路小苏很郑重的握了握手道:“合作愉快,祝新书大卖!”
。。。。。。。
。。。。。。。
杭城,某公寓。
“耳神”慢慢摘下了自己的专用耳机。
他从桌子上拿起了香烟,从里面抽出了一根,缓缓点燃。
“真的是畅快!”他深吸了一口香烟,熟练的吐出了一个烟圈。
多久没有听过这样高质量的摇滚了?得有好多年了吧?
他点击了一下音响外放,没多久,bose蓝牙音响里就传出了歌声。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正是路小苏两天前上传的《追梦赤子心》。
他又吸了一口烟,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心脏却在砰砰砰的跳!
他感觉他的耳膜都要炸裂了!这首歌他已经听了一下午,每一遍听都是那么燃那么热血沸腾!
“砰砰砰!”门外传来了猛烈的敲门声。
“怕是又被人举报了。”耳神熄灭了香烟,打开了自己出租屋的房门。
果然,门口站着的是秃顶的房东,每次看到他的秃头,耳神都觉得有点儿刺眼。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放歌别放那么响!楼下的房客又来举报了!”秃顶房东数落道。
“是是是,我等会就调轻一点。”耳神很敷衍的道。
他给人的感觉永远是很丧,他的眼睛总是半睁着,好像永远都是睡不醒的状态。
还不是你自己省钱?房间的隔音效果那么差,怪我咯?
“不准再有下次了!”秃顶房东无奈的看了耳神一眼,就准备转身离开。
耳神正要关上门口,秃顶房东却回头道:“这首歌叫什么?刚刚在门口站了会,本来还没睡醒,一下子就精神了。”
“叫《追梦赤子心》!”耳神回答道,他很认真,就像是在分享他珍藏的宝贝。
秃顶房东有点纳闷,还头一回见这个年轻房客这么有精神的回答他的话。。。。。
回到自己五楼的屋子后,房东打开了企鹅音乐,试听了一下这首《追梦赤子心》。
副歌部分,那一句“向前跑”一开口,房东就忍不住一激灵。
他挠了挠自己的耳朵,摸了摸自己的秃头。他怎么都没想到,都一把年纪了,居然被一首歌燃到!
摇滚呐!这是他年轻时候最爱的摇滚!
他也曾站在台下呐喊过,他也曾和耳神一样,那会只要爸妈不在家,就在家里放CD放的很响,哪怕邻居来举报,他也绝不理会!
可是这几年的摇滚乐,越来越像是噪音了。
房东不懂音乐,但他也有自己的喜好,他不喜欢现在的摇滚乐,从里到外,从歌词到曲子,都透露出了一股浮躁。
十多年前的摇滚乐,不是这样的啊!
“《追梦赤子心》吗?这个歌名,取得真好啊!”秃顶房东感慨道。
点击,下载!
。。。。。。
。。。。。。
夜。
“耳神”坐在电脑前,打开了微博。
他已经把三首歌全部听完了,每首歌都听了不下十遍,三首歌,全部都是精品,全部都震撼人心!
原本他有点意外,这个路小苏的《晴天》实在是惊艳,如果他再出几首同水平的情歌,耳神相信他一定能爆红!
但他没想到,这个路小苏却出了三首摇滚。
说实话,一开始他是失望的。
谁还没个专精?你个唱情歌的,突然创作了摇滚?
最糟糕的是,多少年了?快有十年了吧?
自从十多年前的摇滚大时代结束后,那一批摇滚老炮儿都慢慢淡出了大众的视野,整个华夏有多少年没有出过优质的摇滚乐了?
现在的地下乐队们,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以为画着烟熏妆甩着长头发,就是酷炫就是摇滚了?
大错特错!
他不知道这些歌里具体少了什么,但他的耳朵是何等敏锐,他就是觉得,这几年的歌和十多年前的摇滚歌相比,少了点什么内在的东西!
但他在这三首歌上找到了!
他最喜欢的是《追梦赤子心》,正如歌中所唱,他希望华夏的摇滚也能一路向前跑!
摇滚真的死了吗?
他摇了摇头。
他的双手在键盘上飞快敲打着,很快就编辑好了一条微博。
点击,上传。他在微博上分享了这三首歌。
不像以往,他这个大喷子要写几百字的乐评去喷一些歌,这条微博仅有短短几个字。
——“摇滚永远不死!”
………………………………
第五十五章 我们的时代
江北市,南山小区。
魏国强拖着自己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而儿子正在房间里做作业。
他早已经年过四十,却老来得子。在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儿子才出生。现在他已经四十六岁了,儿子也十四岁了。
“饭快好了吗?”他问了问厨房里的妻子。
“快好了,你先去洗洗手,叫明明出来吃饭。”妻子对他道。
魏国强点了点头,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后,就打开了儿子的房门。
让他气愤的是,儿子居然没在做作业,而是戴着耳机在玩手机!
他一把夺过儿子手中的手机道:“作业做好了没有?”
明明看着自己的爸爸,忍不住缩了缩脖子。魏国强一向对他有求必应格外宠溺,毕竟是老来得子。但在学习这一块却格外严厉,像他现在这样作业都没写完就玩手机,魏国强肯定会暴怒。
“还。。。。。还没!”明明轻声道。
魏国强低头看了眼手机,他发现手机里正在播放一首歌,歌名叫《追梦赤子心》。
他的心情稍好些,至少儿子不是在玩手机游戏,只是听听歌而已。他知道现在的学生作业压力很大,偶尔听歌放松放松,他还是可以理解的。更何况这首歌的名字看起来就很正能量啊。
他面色稍微和缓了一些,把手机递回去道:“可以吃饭了,先去洗洗手。下次要听歌也先把作业做完!”
明明见魏国强没有发火,立马松了一口气。
他平时和自己的爸爸关系很好,虽然二人年龄差距很大,但魏国强还是很理解年轻人的,所以二人间也没太多代沟。
“爸,这首歌我是在学校的广播里听来的,连我们班主任都说了,歌好听,而且歌词很正能量!”明明嬉皮笑脸的对魏国强道。他没有告诉魏国强,这个歌手还有一首《晴天》,同学们都超级喜欢!
魏国强摸了摸他的脑袋,道:“哟,还是老师推荐的呐?那好吧,等会把你的手机连到音响上,吃饭的时候放给你听。吃完饭后,立马给我去写作业!”
“好!谢谢老爸!”明明开心的就跑去洗手。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里,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饭桌旁的音响里,正放着歌。
魏国强给明明夹了一筷子青菜,叮嘱道:“蔬菜也要多吃!”
突然,他愣住了。
音响里,歌正放到了副歌部分。
【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经历磨难怎能感到?
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向前跑?向前跑?
魏国强只感觉自己的内心猛地一阵抽搐。
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早就没了年轻时候的那一股冲劲了。
在公司里,他已经呆了八年,绝对是最老的那一批员工。和他同期进公司的,要么升职到了高层,要么老早跳槽到其他公司身居高位,只有他,只是一个中层小组长。
老婆会抱怨他,埋怨他不够激灵,不会处理人际关系。看着儿子他也偶尔会感到惭愧,他知道学生间也有攀比,别的同学的爸爸都是开着宝马奔驰来接小孩放学的,他却只有一辆旧桑塔纳。
可是他真的老了,他已经四十六岁了,他真的跑不动了。
他真的想告诉妻子,他没有那股冲劲了,他只想在公司再混几年,然后光荣退休。他很想告诉儿子,爸爸很惭愧,但爸爸真的没办法。
随着魏国强的念想,这首歌的副歌还在继续。
【继续跑!带着赤子的骄傲!
生命的闪耀不坚持到底怎能看到!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吧!
有一天会再发芽!】
继续……继续跑吗?
苟延残喘,不如尽情燃烧?
他猛然一激灵,手中的筷子掉在了桌子上。
“老爸你怎么了?”明明问道。
草草吃了几口后,鬼使神差的,他对妻子道:“碗先放着,我等会回来洗。我先去一趟公司。”
魏国强开着自己的旧桑塔纳,在USB插口上连上了手机,播放起了这首《追梦赤子心》。
来到公司,他意外的发现,还有不少年轻人正在主动加班。他们充满了干劲,为了升职加薪,为了自己的未来,他们在不懈努力,他们就像是追梦的赤子。
是我老得跑不动了,还是我从没跑过?
是运气不好,还是我活该落到这种田地?
“魏组长,你怎么来了?”
“来和你们一起加班!”
魏国强把公文包放在办公桌上,立马全神贯注的投入到了文案里。
我还没老!我才46岁!我还有14年才退休!还有14年!
只是……多少年没听过摇滚了?
十多年前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久违了!
。。。。。。
。。。。。。
“喂!老何,出来吃个宵夜!”工地旁,忙了一天的包工头打了个电话。
“好,我喝酒了,不能开车,你来接我吧。”
车上,放着歌。
“这什么歌?摇滚吧?老歌吗?”老何问道。
“不是,新歌,我无意听到的,叫《私奔》。怎么样,有没有那种年轻时候听摇滚的感觉?”
“有啊!居然是新歌?我等会也下一首。真带劲!和年轻时候一样!”
“老咯老咯,没年轻时候那股劲头咯。”
老何瞪了一眼道:“放你娘的臭屁!去年二胎政策开放,你不是才刚生了个小儿子?老个屁的老!反正老子是不服老!”
说着说着,看向窗外的老何却有些恍惚。
他想起了和包工头一起开音像店的那几年,虽然后来网络发达了,音像店基本上都倒闭了,但他永远忘不了那段时光。
他们坐在店里推销着各种各样的专辑,其间,摇滚专辑永远是卖的最好的!
那个时候,他们热爱摇滚!所有人都热爱摇滚!
就算听一千遍一万遍,他们也永远不会腻……
。。。。。。
理发店,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染发,和年轻人不同,他是把白头发染黑。
“店里放的是什么歌?摇滚吗?”中年男子问发型师。
发型师愣了一下,回道:“应该是摇滚吧,叫《盛夏光年》。我今天看微博的时候,一个叫“耳神”的博主推荐的。蛮好听的,就在店里放一下。”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他听不懂什么微博啊什么博主啊,他只是在静静的听歌。
【一万首的mp3,一万次疯狂的爱
灭了不了一个渺小的孤单。。。。。】
不由得,中年男子却觉得自己想起来什么。
镜子里的自己,黑发里面已经夹杂着大量的白发了。是啊,岁月不饶人,我老了。
但他依旧记得年轻时候,他一有钱就会去买唱片,那个时候,他最爱的就是摇滚了。
在出租屋里,他和当初的朋友们一起疯狂呐喊,发了疯一样的跟着唱片一起唱。她则站在边上,笑着给他们洗几个苹果。
那个时候是那么的穷,却又是那样的快乐,仿佛只要有几张唱片,就能愉快的度过整个夏天!
那个时候是那么的穷,她生日都只能给她买个巴掌大的蛋糕。但她永远都笑的那么甜,永远都那么贴心。
摩托车上,他们高唱着摇滚歌,不顾旁人的指指点点,两人相视一眼,疯狂大笑。
他现在有钱了,他给了她最好的生活。但年轻时候那股幼稚的快乐,再也找不回来了。。。。。
黄脸婆,多久没有和你一起听歌了?
。。。。。。。
。。。。。。。
一个人,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一万个人。
三首摇滚歌,无声无息间,进入了大家的生活。
没有宣传,没有广告,没有平台的推荐。
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偶然听见,这三首歌就能抓住任何人的耳朵!
摇滚死了吗?
摇滚真的在十几年前就死了吗?
他们不信!
是啊,我们会老,我们的确已经老了。
但摇滚不会死!
我们热爱的摇滚——永远不会死!
这些可怜的年轻人,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他们不懂摇滚的魅力!
这三首歌和其他歌不一样,是和那个时代一样的摇滚!一样让人疯狂的摇滚!
那是属于摇滚的时代!是属于我们这批人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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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推他一把
企鹅音乐总公司,后台数据小组。
“组长,这里有三首歌的数据有些异常。”员工拿着数据敲了敲组长办公室的门。
组长低头看了看,他先看了三首歌的歌名。
《私奔》,《追梦赤子心》,《盛夏光年》。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稍显眼熟的名字——路小苏。
“数据先放下吧,我看一下。”他叫员工出去,自己低头思考起来,这个名字到底是在哪里看到过。
很快,秦组长就反应了过来,是那首《晴天》啊!
当初,由于试听量和下载量的比例太过于惊人,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