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都是他一个人,但每周总有那么一到两次,对面琴房会传来琴音。
今天是周末,路小苏却听到了优美的钢琴声,让他有点意外。
老样子,先用餐巾纸细细的擦了擦每个手指的指尖,然后他就弹起了《天空之城》。
很快,对面琴房就有了回应,从单人弹奏变成了双人合作。
起先试探性的弹几句,就像是在打招呼,如果对面同样跟着弹了,那么他们就明白了:哦!原来是你来了啊!
曲罢,二者通常都是各练各的。就好似老朋友在街头碰面后,通常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你无须和我过多的寒暄,大家各忙各的就好。
或许,这已经成了二者之间的无形默契。
路小苏今天练习的,是苏灵犀同学在校庆上表演的那首钢琴曲——《莫罗斯特的夜》。
这首曲子是这个时空的经典名曲之一,由战斗民族最著名的钢琴大师所创,是原先的路小苏最爱的三首钢琴曲之一,当然,现在肯定是排不上号了。
这首曲子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音阶的跨度很大,简单点说,手速不够快的话很难弹,最要命的是,这个钢琴家貌似是想炫耀一下自己修长的五指,个别部分如果手指不够长的,你根本撑不开那个跨度。
所幸,路小苏的五指白皙且修长,但弹了一半后,他就停了下来。
校庆的时候,苏灵犀的弹奏他只听了一半,因为这首曲子本身不对路小苏现在的胃口,他和原先怯懦的路小苏不同,这种偏消极阴郁的曲风不是他的菜。
但自己弹了一半后,他才发现,自己和苏灵犀的差距,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大。
原本他以为,就像武林高手比拼内力,他只比苏灵犀同学低十年功力。但上帝真的是不公平的,他不止会关上你的门,还给别人开了无数扇窗。天才之所以是天才,就是因为凡人不管多么努力,也追赶不上天才。
正当他灰心丧气的时候,对面琴房却弹起了这首曲子的后半部分,琴音流畅情感丰富,甩路小苏的前半段八条街。
就好像。。。。。。。是在炫耀!
“听听!你给小爷听听!什么才叫弹钢琴!”
路小苏脑海中都已经脑补出了一张嘚瑟的嘲讽脸了。
一开始他还不知道隔壁的人是男是女,现在他已经可以确信了,一定是男的,还是一个装逼男!
强忍住冲入对面琴房把这小子揍一顿的冲动,路小苏不再继续弹琴了。
没办法,隔壁这小子也绝对是个天才,上次听了一遍后就弹出了《天空之城》,这次更是直接打了路小苏的脸,不服气也不行。
只是不知道,和苏灵犀比起来,二人到底谁高谁低?
………………………………
第二十二章 我喜欢这首歌
琴房内,苏灵犀依旧穿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
她白皙修长的五指在钢琴键上跳动着,如同跳跃着的精灵。
不得不说,这首曲子的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难度更大,不仔细看的话,你甚至看不清苏灵犀手上的动作。
她没有低头看琴键,双眼只是平视着那一堵粉刷得白白净净的墙。好似能透过墙壁看到对面那个家伙一样,她的双眼里,有两团灵动的光——在跳动!
不似以往在校园里不苟言笑的形象,她的嘴角微微翘起,带着些微的得意,带着些微的。。。。。。嘚瑟。
她家里有最好的钢琴,但偶尔她还是喜欢来到琴房里练琴。
这能让她回想起自己还没有得奖前的时光。那个时候,她也只有一架廉价的钢琴,大多数的时候,她也是在晚上的时候,一个人在琴房里面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沉浸在钢琴的世界里。
那个时候,她可以随意的笑,可以大声的哭。哪里要像现在这样,任何时候都绷着一张脸。
她还记得她获奖后,把她视为人生未来希望的母亲对她说的话:“灵犀,你以后是个钢琴家,不能像以前一样,跟个疯小子似的,知道了吗?”
她很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母亲的表情是多么的严肃,严肃到让她觉得失措。是啊,钢琴家怎么能在街上不顾旁人的眼光疯狂大笑?钢琴家怎么能感动了就流鼻涕大哭?
钢琴家要优雅,要有自己的气度。
更何况,她真的很害怕自己的妈妈不开心。她的前半生已经那么的不开心,她只希望后半辈子,她能每天见到谁都笑。
所以她开始学会了优雅,学会了让自己显得更有气度。
感动的时候,她只会红了眼眶轻声抽泣,觉得有趣的时候,她也只会嘴角微微上扬。
高一获奖后,学校里的所有同学都注意到了一个叫做苏灵犀的少女,一个。。。。。。冷冰冰的少女。
不过让她开心的是,妈妈对此很满意,从那以后,妈妈的确见人就笑,所有人都说她有个钢琴家女儿,一个优秀到骨子里的完美女儿。
就这样,不也挺好?
可是有的时候,她也需要放松放松。
琴房,就是她选择让自己放松的地方。
她不用穿着华丽的礼服,也不用故作优雅。可以穿着她最爱的小皮鞋,走起路来踢踏踢踏,可以像小时候过家家酒一样,和钢琴对话也不会有人笑话。
那天晚上,她如往常一样来到琴房,这个点了,琴房都是没人的。
可是她却听到了隔壁的弹奏声,那水平。。。。。。超烂的呢!
她没有在意,只是跟往常一样,拍了拍钢琴的琴键,开心的道了声:“你好呀!”
曲子是悲伤的曲子,但她却是个快乐的人。
在这间琴房里,她就是自由自在的小鸟,哪怕。。。。。她飞不出这个笼子。
一切都如往常一样,直到隔壁的那个人,弹了一曲她从未听过的钢琴曲,一首让她永生难忘的钢琴曲——《欢乐颂》。
她有些讶异,这是她从没有听过的曲子,她不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
但是,曲子却又那么的震撼人心!
每一个音符仿佛都要透露出一股意志——哪怕生活扇了你无数巴掌,也要笑着给以回击!
是啊,这可是贝多芬扼住命运咽喉的曲子啊。
曲罢,苏灵犀只觉得浑身都在颤抖,她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动,甚至于血液都随之沸腾!
别人听不懂钢琴,但钢琴天才不可能听不懂。她沉浸于其中难以自拔,甚至于一曲终了,她都没有记住任何一个音。
但没有关系,已经足够酣畅淋漓!
她有着一股强烈的冲动,她想立刻就走过去,敲开那扇门,问问那个弹琴的少年,或许。。。。。是个少年吧,问问他,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正当她站了起来,对面却又传来了琴音,那是《天空之城》。
曲子悠扬而又舒适,但她却听出了曲子里藏着的忧伤。。。。。。。
。。。。。。
。。。。。。
从那以后,苏灵犀只要有空就会来一次琴房。
而且很有趣,二人每次来的时间越来越靠近。
不知道二人是故意的还是不自觉的,本来一周可能也碰不上一次,到现在,一周他们能碰到两到三次。
苏灵犀从没想过,那个少年是曲子的原创。但是她可以肯定的是,对方一定是一个情感细腻的人,而且。。。。。。有很多的故事也说不定。
但抛开这些不谈,他的钢琴水平还是那句话,真的是超烂的呢。
苏灵犀肆无忌惮的在钢琴键上宣泄着自己的情感,炫耀着自己在国际上都可以获奖的钢琴水平。
上一次,她被隔壁的琴音震慑住了。这一次,她势必要把场子给找回来!
可是很快,她就愣住了。
“吔?这人怎么开始弹吉他了?”
她炫了半天技,对面貌似。。。。。。没在听?
这让她有些抓狂,有一种一拳打在空气上的感觉。
气的腮帮子都鼓起来的苏灵犀,干脆放弃了弹琴。慢慢的,隔壁的吉他声传了进来,混杂着的,还有低沉而又带有磁性的男声。
他貌似是在。。。。。。唱歌?
【董小姐,
我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
渴望着衰老。】
吔?好听是好听,但是听不懂啊。
苏灵犀能够听出来,这貌似是一首民谣。很多民谣创作者,讲究的就是那个时候一瞬间的情感和意境,所以很多歌词听众听不懂也正常。
【董小姐,
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河桥下,
清澈的水。】
貌似稍微能听懂一点了。苏灵犀鼓着腮帮,微微踢着自己的小脚,小皮鞋打着节拍。
歌声还在继续,而且渐入佳境。
【董小姐,
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
嘴上一句带过,
心里却一直重复。】
苏灵犀只觉得立马有了画面感,一个欲言又止的男人形象在她眼前慢慢出现。
这首歌是唱给一个姓董的女子的吗?
【董小姐,
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
请给我一支兰州。】
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起来,她好似看到了一幅画卷在她眼前缓缓展开。一个男人和他所爱着的董小姐分别后,看着女子的背影欲言又止,最后,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望着安河桥下的水流,默默找路人借了一根香烟。
而在这个时候,歌曲也进了副歌的部分。
【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
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这让我感到绝望,
董小姐。】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苏灵犀没有说话,她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了一个男人深切的无奈,还有那一股无能为力。
但是骨子里她却不认同这样的情感态度,至少你要像一个男人一样,至少你该说出口,而不是自己一人抽着香烟。
歌是一首很好听很打动人的歌,但到目前为止,苏灵犀都并没有喜欢上这首歌。
直到歌又唱了一遍,已经临近末尾。
【所以那些可能都会是真的,
董小姐。
谁会不厌其烦的安慰那无知的少年。
我想和你一样,不顾那些所以,
跟我走吧,
董小姐。】
“所以跟我走吧,董小姐!”
一瞬间,苏灵犀灵动的双眼里,开始闪起了光。
她喜欢这首歌!
………………………………
第二十三章 找不到的歌
这一句歌词一出来,苏灵犀立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她站起身来,双脚踢踏,蹬蹬蹬的踩着她的小皮鞋。
她想推开那扇琴房的门,看一看到底是谁在唱歌。
而很快她就停住了脚步。
因为悠扬的歌声再一次传了进来。依旧是这一首歌,这个人开始唱第二遍了。
“要不……先再听一遍?”
苏灵犀回到了座位上,安安稳稳的坐着,过了片刻后,她急急忙忙的把椅子搬到了门边,然后一屁股坐了上去。
“嗯!这样才听的更清楚嘛!”她在心中想着。
……
路小苏本来还想好好练琴的,但说实话,今天他真的被打击到了。隔壁那个人太得瑟了,以着碾压的姿态,震碎了路小苏的自信心。
这钢琴绝对是没法弹了,他很确定,除非是再弹一些对方没有听过的曲子,否则,不管他弹什么,弹完后,对面一定会一模一样的再弹一遍,然后继续碾碎他的自信心……
这人怎么能这么得瑟呢!路小苏恨!
“切!你以为我会静静的听你装逼吗?”路小苏嘟囔了一句话,就取下了背后的吉他。
嗯,就是那把今天刚从董冬东的别墅里搜刮来的吉他。
路小苏是一个长情的人,假如是他用旧的吉他,那他一定会好好收藏起来。但是之前那把他没有,因为根本不是他用旧的,他是从二手市场买来的。没办法,以前毕竟穷嘛。
微微试了几个音后,路小苏就彻底喜欢上了这把吉他。
反正钢琴他也不准备弹了,干脆就在这里弹弹吉他吧。
还有一个礼拜就是草莓音乐节了,路小苏也该稍微练习一下。
他不准备给隔壁琴房继续得瑟的机会,直接就开启了飞行模式,自动屏蔽了所有信号,现在我是聋的,您随便得瑟!影响到我算我输!
当然,琴房的隔音效果这么差,隔壁也肯定能听到他唱歌,但他也不怕这首歌被人抄袭,版权登记网站上,他把大部分歌都给登记过了,这个时空的华夏,抄袭可是要判刑的!
“嗯,试试宋冬野的《董小姐》吧。”路小苏将吉他抱起,静静的弹了起来。
【董小姐,
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
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
还有明天。】
……
【董小姐,
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五月的早晨,
终于丢失了睡眠。】
……
他的嗓音低沉而又富有磁性,这具身体或许唱高音还需要适应,毕竟少了些火候,但唱民谣,那绝对是手到擒来。
民谣不同于其他流行歌曲,民谣更像是静静的讲故事。
就像大家坐在小酒馆里,你喝着酒,我把我的故事唱出来给你听。
小年轻们可以唱民谣,也可以唱的很好听,但却很难唱出那股味儿。
为什么说民谣是自带逼格的呢?
因为这是有故事的人写的歌,有故事的人唱的歌,也是有故事的人最爱听的歌。
路小苏早已不是那个路小苏,他是这个世界最孤独的灵魂,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有着说不完的故事,这个世界不曾聆听过的故事。
所以他唱的很好听,也很动人。
不同于《晴天》的曲风,《董小姐》要低沉的多。所以哪怕是听过《晴天》的人,恐怕也听不出是路小苏的声音。
这个宋冬野这个胖子虽然因为吸…毒而让不少人粉转黑,但抛开任何个人因素不说,他的歌大部分都是好歌,他个人也是极具才华的。
整首歌唱完,路小苏却还是有点不满意。
哪怕是以前在酒吧驻唱的时候,底下只有十几个观众,他都会使出浑身解数。这就是他的性格。过几天要去草莓音乐节,面对这么多的观众,他必须要拿出最好的作品和最好的状态。
对待音乐,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