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里,赵鸿野都在坚持他所谓的音乐梦,可每一次的期盼全部落空,魔都大大小小的娱乐公司找了十几家,没一家给过答复。
在一个多月前,她例假迟迟没有来,然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估计是那天两人的两周年纪念日里,一起开了瓶酒,喝完后二人从床上滚到了沙发,又从沙发滚上了床,酒劲上头也没想太多,直接就中奖了。
洗完手的赵鸿野走了出来,道:“放心,我只是想给自己可笑的音乐梦画上一个句号。那么多小公司都没要我,天方娱乐这种魔都最大的唱片公司,怎么可能要我呢。”
他苦笑了一声,让女人看着有点心疼。
赵鸿野调整了一下情绪,坐下来摸了摸女人的肚子,道:“爸爸在摸你呢,怎么也不动两下?”
女人被他气笑了,忍不住打了他一下道:“这才几个月呀!”
赵鸿野也跟着笑了起来,道:“现在刚开始干这一行,所以赚的少一点。我听前辈说了,外卖送的好,一个月也有不少钱,到时候我们日子过节约点,给孩子买进口奶粉。”
女人一听,立马用力地捶了两下他的胸口,气呼呼道:“好你个赵鸿野,我就知道你嫌弃我平胸!孩子都还没生,你就觉得我肯定没有奶!有本事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别碰它们啊!”
“姑奶奶我错了姑奶奶!别打了,先吃饭!”
其实路小苏猜对了,但也没猜全对。
赵鸿野站在天方娱乐的门口,他看着这一栋充满现代气息的高楼,眼里的确有着期盼和向往,但更多的则是绝然。
小公司都看不上他,何况是天方娱乐?
他以前压根都不敢往天方娱乐投自己的歌,这次只不过是想画上个可笑的句号。
他已经不一样了,他快有自己的孩子了,他不能再一直穷下去了。更何况她一直跟着自己吃苦,总不能吃一辈子吧?
最近最好就把婚礼办了,以后她的肚子就要越来越大了。
吃完饭后,他刚准备去洗碗,手机却是收到了一条邮件。
他看了一眼后,眼睛却是睁得溜圆!
“怎么了?”女人看了一眼手机,跟着也愣住了。
“天方娱乐看中你了?我没看错吧?真的是天方娱乐?”女人夺过手机又看了两眼。
赵鸿野却是把手机拿了回去,摇了摇头道:“我的确在U盘里留了联系方式,可这个回复也太快了,可能是诈骗吧?”
想想也对,这才过去几个小时而已,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答复。更何况小公司都看不上的人,凭什么被天方娱乐看中?
“没想到啊,这么大的公司都会出现信息泄漏。”女人撇了撇嘴道。
“不说了,我先去洗碗了。”赵鸿野走到水龙头的边上,忍不住掏出手机又看了看,眼神恍惚。
这要是真的,那该有多好?
……
……
第二日,天方娱乐的前台小妹又看到了昨天的那个外卖小哥。
他的装扮和天方娱乐的气派装潢依旧显得格格不入。
他还是穿着外卖制服,很明显是在附近送了外卖后,抽空过来一趟。
明明理性思考之后,可以肯定这是诈骗信息,但赵鸿野路过天方娱乐的大楼后,还是鬼使神差地走了进来。
为什么很肯定是诈骗的呢?
首先,这条信息来得太快了,其次,这个落款人太牛叉了!
落款人居然是路小苏!天方娱乐的少东家,词曲鬼才路小苏!
麻痹,现在的骗子这么敢写的吗?你是路小苏,我还是张明宇呢!
赵鸿野也曾自视甚高过,可这两年让他明白了,他真的什么也不是。
路小苏能看得上自己?可能吗?
可是路过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啊!
他以为心中的火焰已经熄灭了,他以为他的理想已经死了。
可理想哪有那么容易死呢?
“大不了再被笑话一次。”他对自己道。
“你好,我……我好像收到了一条贵公司发来的邮件。”赵鸿野的措辞都有些滑稽可笑。
前台小妹经过路小苏的警告后,也不敢嘲笑他。而是很认真的看了一眼邮件,然后拿出一个笔记本对比了一下邮箱,又看了看预约的记录,她忍不住惊呼出声。
邮箱没问题,就是小苏总监的,早上,小苏总监的助理兼经纪人的小娟也过来说过一声,说小苏总监今天约了个人,叫赵鸿野。
这个赵鸿野就是眼前的外卖小哥?
“果然是被骗了吗?”赵鸿野尴尬的笑了笑,准备拿回手机转身离开,多送一单外卖,就多一笔收入呢。
“赵……赵先生对吧?您快跟我来吧,小苏总监可能都快等急了。”前台小妹赶紧道。
然后,她就带着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赵鸿野走进了电梯里。
赵鸿野一路上都是神游状态,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不是诈骗信息???
赵鸿野,出息了啊!现在做白日梦都敢做那么大了!
可尼玛这前台小妹的香水味这么浓,他一呼吸就能闻到,这怎么可能是梦。
很快就到了23楼,前台小妹敲了敲办公室的门。
“请进。”
她把门打开,道:“小苏总监,赵先生来了。”
然后她扭头看了看,赵鸿野和个傻逼一样站在门口,呆若木鸡。
你他妈倒是进去啊!
果然,这个外卖小哥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把她惊住了。
“小……小苏总监你好,我……对,对不起,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你,有点……有点紧张。”
你又还不是我们天方娱乐的人,叫什么总监啊!而且什么叫活的路小苏,莫非你还见过死的不成?
路小苏嘴角也跟着抽了抽,示意心中正疯狂吐槽的前台小妹把门关上。
赵鸿野坐下后,他就直接道:“你的歌我听了,还不错,公司准备签下你,这是合同,你可以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就在上面签个字。”
一瞬间,赵鸿野只觉得整个人都是懵的!
签约?
怎么可能!
“我听了你的歌,你最擅长的是民谣对吧?”路小苏问道。
他听了,这人绝逼是天生民谣嗓!这嗓子不唱民谣太浪费了!
赵鸿野很机械的点了点头。
“你的名字取得很好。”路小苏没头没尾的来了一句,赵鸿野根本听不懂。
赵雷,陈鸿宇,宋冬野,各取一字。
这是路小苏个人最喜欢的三个民谣男歌手。
毛不易写的民谣他也很喜欢,但毛不易不是全唱民谣的。
至于女歌手,则是陈粒、谢春花,和jam。
他给的合同其实并不优渥,纯新人合约。
而且这个时空的民谣如同几年前的地球,非常小众。还没有跟现在一样,有一个固定的爱听民谣的群体。
穷民谣,民谣穷,还真是这样。
公司不会在他身上投资太多的钱的,一切要看市场的反响。
所以路小苏给他的其实并不多,只是给了他一个机会。
用玄幻和仙侠里的装逼话来说,那就是“我送你一场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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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民谣穷,穷民谣
赵鸿野没有拿起笔就签合同,而是很仔细的看了看。
这让路小苏暗自点了点头,说明这个外卖小哥还是个挺成熟稳重的人。
一些新人一听到天方娱乐会签约,可能拿起笔就直接签名了。更何况坐在面前的还是路小苏,他的存在可以让无数新人在一瞬间冲昏头脑。
赵鸿野仔细地看着合同,路小苏也没有打扰他,而是开始思考起了民谣的现状。
这个时空的民谣现状,有点儿像几年前的地球。
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民谣,那就是穷。
放在地球上,路小苏的老家义乌只不过是一个县级市,而一个县级市里的民谣酒吧,如今大红大紫的民谣歌手至少有半数去唱歌过。
那一年,被大家称为逼哥的李志就来过,那时候他那么穷,全国乱跑着接活,终于还清了所有欠账。所以那晚他在酒吧醉酒后唱的《梵高先生》格外动情,被歌迷称为“义乌之后,再无梵高。”
当然,逼哥的歌,哪怕是路小苏这种圈内人,也不是每首都喜欢,逼格太高了。
在很多娱乐公司的观念里,那就是民谣所能带来的利益微乎其微,认为民谣的受众群体很小,所以也不会花钱推广。
在这个年代,不推广想要红,难度系数还是挺高的。
更何况很多民谣歌手都是自由音乐人,连个像样的娱乐公司都没有。
可谁都没有想到,听众的口味开始慢慢变了,在听多了各种风格的流行歌后,大家慢慢的开始接受民谣了。
早期的《快乐男声》让宋冬野的《董小姐》红了,然后近几年的就是《中国好声音》带红了《南山南》,《我是歌手》带红了《成都》,《明日之子》则是红了《消愁》。
除了《消愁》外,这些歌其实在上综艺节目之前也在小范围内爆红,但凭借着这种平台,而被更多的人所喜欢。
总之,民谣依旧还是偏小众,但也没有前几年那么小众了。
只是随着民谣越来越受市场的认可,产生了两种人。
第一种是不喜欢听民谣的,这种可以理解,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其中有一部分人却执拗的要贬低民谣,甚至觉得听民谣的就是在装逼。
第二种是喜欢民谣的,但却看不惯那些不喜欢民谣的人,觉得这类人没有故事,没有审美,自认为自己逼格满满,别人都是lo逼。
正因为这两类人的存在,民谣经常在网络上被拿出来撕逼。
其实都是自认为高人一等,不懂得理解和尊重别人的个人喜好。
简单点说,不装逼哪有逼可以撕呢?
回到这个时空来,现在就有点像《南山南》等歌还没有爆红之前。
被大众所喜欢的民谣歌曲基本没有,娱乐公司也根本不重视这一块市场,由于民谣也没什么曝光度,很多年轻人压根也没觉得自己会喜欢听这一类歌。
所以赵鸿野其实往一些小公司里也投了自己的歌,有那么几家还是打开来听过的,一听是民谣,直接就点了叉叉。
路小苏其实是挺看好这一块市场的。早年,RNB等曲风也不受人待见,说唱之类的更是到现在还在撕。周杰伦那口齿不清的发音,被人骂了十多年了。
但市场的反响就能证明很多,至少有段时间,满大街放的都是《南山南》和《成都》。
站在娱乐公司的角度考虑,路小苏还是准备探一探这一块市场的。
所以他才相中了眼前的这个外卖小哥。
更何况在地球上他还是认识几个民谣歌手的,那会儿大家都穷,后来有几个混的还不错,有一次喝酒后,说了不少醉话。
他们表示,很多歌迷很早就喜欢他们的歌了,感觉就像是只有自己发现的宝藏。但随着民谣越来越红,他们反而不高兴了,感觉逼格下降了,没以前那股劲儿了。
喝醉后,那哥们挽着路小苏的肩膀,一个劲的问:“可是,民谣就该穷吗?民谣就必须要穷吗?”
并不是。
这是一个很优秀的音乐风格,是值得推广的,也是值得让大众所喜欢的。
“看完了吗?”路小苏问道。他看到赵鸿野已经看完了,但他好像在纠结着什么。
“那个……我可以出去打个电话吗?”赵鸿野其实也很怕惹恼了路小苏。
但眼前的大男孩貌似脾气还不错,并没有觉得自己是不识抬举,而是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赵鸿野长舒了一口气,出门找了个角落,拿出了手机。
“喂,青青,我被天方娱乐录取了!我刚刚见到你最喜欢的路小苏了!”他对着手机道。
“真的吗?真的是路小苏吗?那你签了吗?”青青立马问道。
“还……还没,这不是想先问问你吗?”
“问什么问啊!还不快去签!这不是你的理想吗?”
“可……可是……”
他很想说,合同其实就是简单的新人合同,对此他倒是没有任何不满,他自己有几斤几两。
最主要的是,他也知道民谣市场的不景气,天方娱乐也不可能投很多钱给他推广。
他也认识几个唱民谣的,赚的钱还不如他送外卖多。
他想给青青一个婚礼,至少要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去个像样的酒店吃顿饭,而且他就要有孩子了。
唱歌?理想?民谣?
哪里敌得过她和孩子啊。
最他妈折腾人的,始终是一个叫做生活的东西。
“没什么可是的!不签今晚就别回家!嘟嘟嘟……”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赵鸿野又走进了路小苏的办公室。
他知道,青青一向有一说一,昨天晚上抱在一起睡觉,她真的没让自己碰她那规模很小家子气的胸。
他如果回家说自己没签,可能真的会被扫地出门。
“考虑得怎么样了?”路小苏问道。
赵鸿野一咬牙,大不了以后私底下多找点事情做。
他立马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
走出了天方娱乐的大楼后,他还是感觉自己活在梦里。
他手中拿着三份东西。
第一份是合约,标准的新人合同。
第二份则是路小苏的签名。他厚着脸皮提了一句,路小苏就签了。青青看到后,一定会高兴坏了吧?指不定以后就同意让自己碰那里了呢?也是没出息,那玩意才多大啊!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手痒。
而第三份,更是让他觉得格外沉重。
那是三首歌,路小苏亲自为他写的三首歌!
分别是赵雷的《少年锦时》,陈鸿宇的《理想三旬》,宋冬野的《斑马斑马》。
为什么没给《成都》?因为路小苏没去过,赵鸿野也没去过。
至于为什么不是宋冬野歌词最正常的《安和桥》?因为那是宋冬野家边上的桥,这个世界不知道有没有。
他说过,赵鸿野的名字取得不错,所以他就随手在三个民谣歌手里各挑了一首,全是民谣精品!
当然,《斑马斑马》的词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可能只有宋胖子自己懂了。
那可是路小苏给的歌啊,更何况是一口气三首!赵鸿野再妄自菲薄,也知道自己真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