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前落知此事紧急,忙说:“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去那,而且要赶在青后之前。”
于是司音、倾如随风前落从风之城北门秘密向北,潜进了迷雾森林。
行走了一天。落日夕阳,远远挂在天边,在高大险峻、连绵起伏的北渊山脉后,将残余的温暖洒向东陆各地。昏黄的光线落在静默的大地上,荒野萧萧,一片肃杀。
离开了青国风之城的风前落三人,站在北渊山脉前的荒原之上,面对那看去无穷无尽的高耸群山,他们仿佛只是毫不起眼的小小生灵,仰望着天地间巨大的存在,看着那天边残阳,一点一点落在无垠的群山后头,天色缓缓暗淡。
谈吐呼吸间,星辰流转。
作者有话要说:
☆、芙蓉暖阁,清浅摇唱
“世子,前面就是迷雾森林。”司音郑重道。荒野上的凤吹过,没有丝毫的花草芬香。
倾如的发丝轻轻在风中拂动,微微仰头,露出她光滑纤巧的下巴,还有一段白皙的脖子,眺望着远山。静默了一会儿,倾如终于开口,谨慎道:“世子,下面那云雾色彩斑斓,只怕是有毒的瘴气,我们下去,可要格外小心。”
风前落下意思地望望前方,“倾如说的是。”只见黑色山峰高处,笼罩着灰暗的薄雾,不停地翻涌滚动着,在这些山脉的背后,不知又是什么世界?
望着静若处子的倾如,风前落胸口处,有着隐约的温柔,多少年来,这淡淡的温暖一直陪伴着他。不论春夏秋冬,可谓朝夕相伴,形影不离,亲如兄妹。
却不知,倾如看他的眼神如同热恋中的情人。却是淡然的关怀,淡然的安慰与淡然的相伴。
他们越过了黑色山脉,进入了迷雾森林。风前落便感觉进入了一个真正的蛮荒原始世界。
其实,蛮荒本是指神州浩土的极西北处,有一处荒芜人烟的广袤之地,那里绝大部分都是寸草不生的戈壁沙漠,纵有生命,也俱是极其顽强的蛮荒异种。这些地方只是听说,风前落并没真正去过。
但眼前的这个世界,显然与传说中的那个蛮荒之地截然不同,迷雾森林里,简直是寸草杂生。一路走来,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简直没有落脚之处,任何一片土地上,都仿佛挤满了争夺生存空间的植物。而在无穷无尽的林木荆棘背后,又似乎是无穷无尽的毒物怪兽。在身旁阴暗处,似乎永远都会有恶意而狰狞的眼神窥探着你,伺机偷袭,要将你置于死地,变作一顿美食。
对风前落三人这等人物来说,这些普通毒物自然算不上什么特别的威胁,但是无穷无尽这般下来,却着实令人头痛。
他们虽然可以御风飞行,但一来这原始森林上空,指不定什么时候便升起了毒雾瘴气‘二来他们虽然道行精深,但终究也是要有所休息,但被这些毒兽骚扰,却几乎没有片刻安宁。
这时,惊雷一声响,闪电撕破苍天大树上空的天际,下起稀稀疏疏的暴雨来。
雨并不能直接直接落到地面,而是打在林间巨大的树木、绿叶上,顺着巨大的枝叶树梢缓缓滴落。风前落、倾如、司音并没有打伞,雨滴浸湿了他们的外衣,打湿了他们的青丝。若是打伞,在这枝繁叶茂的森林中,恐怕也是磕磕绊绊,寸步难行。
空寂的山林里,不时飞过几只极致美丽的金色羽毛的鸟,硕大的雨滴打在她们的身上,似乎要打掉他们美丽的羽毛。倾如看着,满是心痛,他一直怜悯苍生,特别是对小白兔,小鸟这些可爱弱小的小生灵,特别关爱。
此时,一只金丝鸟被打落在地,倾如忙走过去,双手捧起,为它疗伤。忽而,它的羽毛恢复了光泽,又轻轻跃上天际,飞去了远方。
“你可真善良,倾如。”风前落称赞道。。
积水消尽,寒潭清澈,淡淡的云烟凝聚,重重的暮霭泛着紫光。
一辆马车驾驶在在高高的山路上,在崇山峻岭里遍访风景。在半山腰停下来,从里头走出一位小姐和一个抱琴女子。小姐穿着鹅黄的绸衣,上面零星绣着金色花瓣。抱琴女子粉衣叠裙,妆容华丽。
层层的楼台耸立在青翠的山峰,仿佛要直冲云霄;凌空的飞檐闪溢着红色的光辉,仿佛要直插大地。心中想:这可是昔日帝子居住的长洲,仙人休养过的宫殿。
粉衣女子低头而语:“宫主,进去吧。”
茫茫呼伦湖,白鹤野鸭尽情地畅游在萦回的小岛,洒满兰桂花香的宫殿错落有致的起伏在山峦。只见屋檐上有匾,名芙蓉暖阁。打开绣花的阁门,俯视雕梁画栋的的屋脊,山峰平原尽收眼底,江河湖泊蜿蜒曲折令人惊奇。她走进去,有一路路丫环前来伺候。
宫主兴致起:“吩咐下去,我想沐浴更衣。”
在偏厅里,丫鬟们进进出出的,准备了一大桶温热的洗澡水。桶子是檀木做的,上沿边雕刻着古朴的花纹,散发着淡淡檀香味。
待一切准备妥当,丫鬟们掩上门出去了,偌大的房间只剩下她和蝶梦。她脱下金色裙衣,伸出如玉的足尖试试水温,凉风将身子浸没在洒满玫瑰花瓣的温水中,墨色青丝漂浮在水面形成一张妖异的网。
在红花绿水里,层层雾霭中,只见她若隐若现细滑如美玉的脊背。粉裙女子帮她料理着长至腰间的秀发。芙蓉花色里,两人的脸被热腾腾的水汽映得通红。
轻纱缭绕的幔帐飘飞。到处烟雾弥漫,恍若身临仙境。
小姐道:“梦儿,你说在北溟那些富贵子弟间,谁才是我爹所器重的?”
蝶梦说:“宫主,要数天下英雄,当然是雷少爷,可是再富贵,也比不上青国世子风前落的地位之高。他是个文武全才,他文章阔朗诗词雄秀,又精通棋画音律,圣域评其为‘青国第一才子’。”
“放肆。”小姐轻叱道。
蝶梦忙跪地说:“宫主,樱芸冒犯了,请责罚。”
“起来吧,我也不是有心要罚你。”千里芙幽轻轻戏水。
沐浴完,千里芙幽摆手轻穿金袍,她踏步走至铜镜前,缓缓坐下。
她的葱指上戴着寒玉所致的护甲,镶嵌着几颗鸽血红宝石,雕刻成曼珠沙华的形状,美丽不可方物。绝美的脸映在铜镜中十足的娇艳。
一头长发被蝶梦憟嫣挽起,用象牙雕花的梳子梳成松松的飞星逐月髻,插上了两支赤金掐丝暖玉火凤含珠钗,垂下细细的羊脂白玉流苏,零零响动的声音极为好听。
护甲通体全金,没有镶宝和多余的工艺,只是浮刻有繁复的花纹,装饰简素符合公主看似低调贤惠实则隐忍不发秋后算账的个性,繁复的浮雕花纹则看似颇有心机。金黄的护甲和公主在冬临一脉相承的赤金钿子和头饰上下呼应,更加提升造型的搭配度。
蝶梦轻轻地帮她绾着长发,边梳理边言:“宫主,我在你身边已经十二年了,十二年前的事情,在记忆里都已经茫然若失。那时我还只有七岁,是海域樱芸国的公主。我的母亲躺在病榻上,不省人事,而我的哥哥和父亲却还要抵挡来至敌国的侵略。那时,多亏了北溟来特使,说要要樱芸家的一个女儿,这才把战事解决。因此,我离家背井,被护送到了这片地域。”
千里芙幽戏谑道:“你是我幼年时的天使,有天使的那一种不凡于人世间的尊贵。”
“真的吗?怎么公主发觉了,我却没有。”
千里芙幽沉思片刻,望着蝶梦珠圆玉润的脸蛋,转而一笑:“瞧你长得那样,活像一个挨了打不哼声的受气包。”说话间,自有一股不昧风俗之气。
蝶梦向她泼水一笑:“宫主还说我呢,自己那时独闯出冬临岛挨了夫人的罚都要一个人顶着。”其声轻灵好听。
从闪电之巅下来已有几天,雷卓旭找不到晴然便郁郁不欢,几天冷酒浇愁,心中不是滋味。她可是因他的无信不返生气离开了,或是因他久等不来自己朝北溟去了。总之,心里很难受,像煎着的蚂蚁在心头爬。他离开了一个月,找了她半个月,至今她仍无音讯。
格尔赛的酒真香,满寨子都是酿酒的天才。格尔赛位于渚水之边,赛南亭外。渚水地处丘陵地段,山野空气甜美,景色葱郁,自然酒香飘野,四野空旷。
北溟的神人一般以酒当食,女人吃各种水果酿制而成的果酒,比如苹果、樱桃、梨、黑醋栗、草莓、梅、奇异果等。
果酒区别于葡萄酒独自成名,保留了水果独特的个性和甜味,故饮用时有轻松愉快感。以柑橘为主要材料而制成的蓝色玛格丽特以龙舌兰、蓝色柑香、砂糖、细碎冰和盐一起调制。调酒师傅在杯中抹上一圈柠檬汁,均匀地蘸上盐,然后将冰块和材料倒入果汁摇匀,杯中立刻呈现湛蓝的海洋。男人捧烈酒,百米乐酒、鸡尾酒、红酒。
深夜。雷卓旭一个人在酒香飘脖的寨子里找乐子。
“老板,给我斟三杯黑醋栗果酒。”雷卓旭道。
调酒师身着黑色紧身制服,制服及膝,直趁他健拔的身姿;长发飘逸,顺直如有光泽;明眸皓齿,眉峰高挑,平添一抹峻酷。
“大哥什么时候也喜欢喝上小孩儿喝的果酒了。”其声刚、稳重;不同于女性惯有的尖锐。
“原来是你。”雷卓旭咬开瓶盖:“果酒其性甜,不烈,补益健身,并对心脏好,是一种难得的保健品。喝之何乐而不为。”
那调酒师回过身来:“大哥,我帮你调杯蓝色玛格丽特吧。那酒所带的微咸在舌尖和牙齿间颤抖,非常缠绵悱恻,如大哥所等爱人的心情般。”他的脸容冷峻,不,确切的说是冷艳。
“你快回去吧,免得父亲没人照顾。”雷卓旭索性道。
“我刚刚下闪电之巅,等不及回去,阿姆说格尔赛的酒香,要我多供些回去,我便下来了。”电秋说。
闪电之巅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泽雷峰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作者有话要说:
☆、芙蓉花海,是非对错
闪电之巅所处的北渊山脉巍峨高耸,虎踞北亚,山阴处有大河“勒川”,山阳乃重镇“冬临郡”,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阿姆告诉我她的身世了。”他低头,沉默了一下,又道:“阿姆来至南祢郡,那时都说南祢的美人儿南乔米儿如何标致,父汗听信了传言,攻打南祢郡,抢下了别人的妻子。”
“那又怎样?”雷卓旭的思绪中有一丝肃杀。
“我们不是亲兄妹。”电秋终于说出,“我是……别族的女儿。”
“那不很好?这样也省的他让你烦劳军务。”他反笑道,“电雷泽王一直视你为己出,若不是深迷恋南乔米儿,也不会任由她生下你。他甚至幻想你是他亲生孩婴,故一直把你当男孩养。”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南乔米儿被电雷泽王抢回闪电之峰后,一直不吃不喝,——当南祢郡王的头颅被挂在闪电之峰上时,她不顾众人的阻碍,不畏惧泽王的厉害,亲自去祭拜瞧看。
她披着的萨莉丝巾被荆棘割断了,刺入她的肌肤,割出鲜血,她也不顾及。冷月高悬的晚上,乌鸦哇哇,她来到的时候,只见到了骑在骏马上的泽王苍白的面孔。
他扶她上马,对她说:“亲爱的南乔郡主,你的丝巾割破了,你不能不上马,那样你的腿明天会走不动的。”
她扯下丝巾说:“对不起,尊敬的泽王,我现在已沦为您的奴婢,不能上您尊贵的战马。”
他并没有生气:“没关系,能娶到像米儿如此重情重义之人,是泽某之幸。”
雷卓旭其实早知道阿姆不是他的亲阿姆,他至懂事起便一直陪在阿姆身边,不到一年,阿姆便生下了玉簟秋,便是如今的电秋,也就是他从小最疼爱的小玉儿妹妹。
雷卓旭喜欢小时候的玉儿,她打扮得像南乔米儿一样有波西米亚风格。她留着织着细小辫子的长长的头发,穿着部落里五彩花瓣染成的麻线衣。她喜欢叫他大玉哥哥,喜欢牵着他的马四处乱逛。直到四年前,父汗电雷泽王下了一个命令,不准女眷跟随打猎,电秋便变了样,从一个聪莹玉秀的小姑娘变成了如今活脱脱一个不昧风俗的“迷魅少年”。
这或许是缘于那个叫翼的男人。
他的出现给了电秋心灵上的无限快乐。而他后来的受伤离去,更是给了电秋一个惊雷般的打击,让她从此不喜女儿心事。
雷告别电秋,离开赛格尔,往东南方向御风行去。穿越了几座大山,飞过几条深渊,至初晨之际,他闻到了稍刺鼻的清香,他心中一乐,想,一定是到了芙蓉花海仙境。他捏花一笑,这儿曾留下他不少记忆——
那时的千里芙幽虽然也如现在般耍大小姐脾气,但娇美可爱怜人。几个月前,他们还一起牵手放过风筝。
暮春时节,大风起兮,她与他合手做了一只凤凰鸟。凤凰鸟高展天际遨游云层中,正飞得起劲,却传来她的抱怨声:“干嘛飞那么高,拿低点,拿低点,我都看不见了。”
“好了吗,别扯!”他有些不耐烦。“你叫什么啊,我一个大男人陪你放风筝,你还抢。”风灌起他的大袍,呼呼入耳。
“给我吗。”她见他不给,便伸手去抢,“给我,给我。”
“好啊,我要是给你,你装骚给我看。”雷卓旭开玩笑。
“好什么好,我才不会,以为本小姐是吃素的,可以任人宰割。”千里芙幽还嘴。
“那你来抢啊!如果你抢到了,我煮芙蓉面给你吃。”他把风筝举得高高的让她怎么也够不着。
“就你那手艺,本公主可不稀罕吃,但有的吃总比没得吃好。”她佯装出不贪吃的表情。
“那可是我的拿手好面,是谁上次一连吃了三碗,口水直滴吧。”他揭她的短。
两人就这样斗着嘴牵着线,绕着圈,放风筝。
现在,那一片金色的木芙蓉花海就在眼前。风拂拂吹来,花树群摆动着身姿,满天弥漫着花香。回忆中,他手中的线团渐渐缩小,彩色世界渐渐灰暗,至黄昏降临,风筝越飞越高,穿越了霞彩,直至消失成一个点。
芙蓉暖阁。蝶梦弹奏起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