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妈的跟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最后还不都给了你们俩?”
“当然有,区别大着呢。一个是或有财产,一个是劳动所得。”
“你怕他们都留给何乐?”
“他们才不会重男轻女呢。”
“那你怎么看得起这么点钱!”他不解。
“我可是穷人!”她嚷嚷道,“我妈一个月只给我三千块钱,除了吃饭能剩两千就不错了,那我总还得买点别的吧?偶尔还会有额外的支出吧?基本上都攒不下来,碰到特别喜欢的东西有时还得剥削何乐。”
“何乐为什么能攒下来?”他更不懂了。
“他不怎么花钱的,衣服很少买,也不太请客吃饭,出去玩得少,基本上除了吃饭没什么花钱的地方。而且他帮导师做项目是有钱拿的,有时自己还会赚些小外快,比如组装个航模,跟人开发个小软件,或者搞个专利卖卖,好多钱呢!”
呃——是很多钱拿,特别是小软件,谁知道是啥软件呢?石楠腹诽。
周末他要约何欢,她却一口拒绝:“我要跟何乐骑车去郊区玩。”
“那我可以申请加入吗?”他没什么特别的优点,就是脸皮够厚。
“你有山地自行车吗?”
“有!”没有可以买的嘛,这么简单的事情!
“你不是因为于昭雅的事恼他了吗?怎么还答应让他跟着我们骑车?”何乐不明白。
“一码归一码,我一向不记仇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况还是别人的仇。我想过了,我和他之间的事跟他和于昭雅之间的事完全没关系,所以,该怎样怎样。再说他橡皮糖一样,我要不答应还得纠缠,最后还不如早点答应呢。”她倒是振振有词。忽然又眼珠一转:“或者,我们把昭雅也叫上?”
“随你。”他倒是没什么意见。
她果然打电话约于昭雅骑车,跟她说何乐和石楠也去。
“我没空。”她直接拒绝。
“他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何欢觉得没必要纠结,可于昭雅却实在纠结:一个是曾经喜欢、现在还有点放不下的;一个是现在喜欢、却知道得不到的,看到哪个不堵心?更何况石楠摆明了在追何欢。
何欢没办法,只能随她去了。
到楼下和石楠会合,他俩被他的坐驾惊呆。拉风的红白两色碳纤维车架上,是拉风的品牌名Trek(美国着名自行车品牌,环法赛赞助商),后避震,各项高配。
何欢说:“果然是土豪,这一辆少说得两万吧?”
“八万多。”石楠有点不好意思。“我跟我爸说了一下,他直接订好叫人给我送过来的。你俩的很便宜吗?”
何乐:“一万二。”
何欢:“两辆。”
石楠顿觉自己穷奢极欲,惭愧不已。
何乐还背了个大书包,一身骑行装十分专业。何欢只戴了护腕护膝和头盔,上衣是宽松的灰色毛线衫,下面一条绑腿紧身打底裤,花色鲜艳时尚,脚上一双紫色球鞋,活泼俏皮,又带着点运动风。
“我们要骑很远的,你可要撑住哦!”她眨了眨眼,蹬上车子一溜烟儿朝前跑了。他发现这姐弟俩骑得都很快,在市区好歹还是正常速度,一到人少的地方简直跟赛车一样,一个不小心就找不见人影了。何乐更牛,动不动玩一些特技动作,比如骑车的过程中双手放把从背包里掏出水来喝:他光看到就吓得心都吊到嗓子眼儿了!有时上台阶的时候他的整个前轮是飞上去的,而且有些转弯处是整辆车子直线转!何欢倒还算老实,不玩那么多花哨的东西,但她速度快,两条腿跟小马达一样不停地蹬,仿佛根本不用费力似的。最后只苦了石楠,累得跟狗一样,也只能苟延残喘勉强看到他们个背影。行到一处终于他们要停下来休息,他顿时看到了革命胜利的曙光,挣扎着骑过去就瘫地上了:“你俩真行,骑那么快!”
“跟你说要骑很远,是你自己非要来的。”何欢嘴快道。
何乐的背包简直就是多拉A梦的百宝口袋,什么都有:地垫,饮料,水,牛奶,巧克力,糖果,面包,苹果,桔子,橙子,水果刀,纸巾……他甚至从夹层里抽出一本书递给何欢:“呶,你的书!”她左手一个削好的苹果,右手一盒牛奶,嘴里含混不清地说:“先放着吧,我吃完再看。”
他把东西都拿出来,自己才坐下,跟石楠说:“你随意啊,不要不好意思,需要什么自己拿就行。咱们回去之前最好把这些吃的都消灭掉。”
石楠真的也没体力客气,一路骑下来又累又渴,拿起饮料咕噜咕噜喝了一瓶。长这么大,就没这么渴过!
后半程他们倒是慢慢悠悠,骑到了很偏僻的农村,房子破破烂烂,到处荒草丛生,附近还有一片一片的农田。
“你们以前来过吗?”看他俩还算淡定,石楠不禁疑惑地问。
“没有。”何乐淡定地答道。“来过就不想再来了。”
那倒也是,鸟不拉屎的小破地方,一点看头都没有。何欢倒是兴味盎然,看什么都是一脸好奇宝宝的表情。转了一圈,开始往回走。石楠发现路线跟刚才的不一样,心里便有些慌,问何乐:“我们走的不对吧?”
“跟来的时候不是同一条,不过一样的,都能回去。”他成胸在竹,不急不缓地答道。
也是,他可是何欢口中的活地图,整个大上海都在他脑子里,还有什么怕的。
一趟骑下来,石楠不由感慨幸亏车子够专业,否则根本坚持不下来。回去以后简直累趴,一步也不想再动了。何乐笑笑,看着他的赖皮相不得不“主动”邀请:“今天就住我家吧。”
石楠真想山呼万岁,何乐你就是人民的大救星!就为了今天的成果,累成狗也值了!
何欢洗完澡收拾东西才发现,路上纪晓月打电话给她,于是回过去问她有什么事。
“你在哪儿呢?”
“我刚回家,今天和何乐还有石楠一起骑车去了。”
“就说我哥今天怎么这么忧郁。”那边已经开始控诉:“你怎么能这样呢?骑车不叫我们也就算了,还带上石楠,这不存心给我哥添堵呢嘛!”
“什么呀,他还说要约会丰芝妍呢!”何欢嘴上向来不饶人,理直气壮得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
“他也就说说气话,你倒好,真的就去做了。你俩真的——唉,说你们什么好呢,一个个都不小了,还跟小孩子一样怄气,有意思吗?”
“这样说来你真大人。”何欢调侃她。
“我还不是为了你俩?好心没好报~!”她显然很愤怒。
“好啦,没你说的那么严重。不管怎么说石楠都是我们的朋友,偶尔出去玩一下也很正常。”何欢不再逗她,认真地说。“我不知道南星哥怎么想,忽冷忽热地没个态度,我心里也没底,你说我还能怎么样?我觉得自己已经表达得很明确了,如果他真的有心,也不会这么长时间对我不理不看不闻不问。总不能我剃头挑子一头热,他一直冷冰冰吧?这样下去也没意思。”
纪晓月再没话说,又打电话给南星:“哥,你对何欢到底什么态度啊?喜欢你就接受,不喜欢也来个痛快的,这样不上不下算什么啊,我都替她憋屈!亏了她有耐心,要换成别人,早就放弃了!再说石楠各方面条件都挺好的,听说梁阿姨又特别喜欢他,而且他跟何乐处得也不错,你要再拖下去,他俩生米就要煮成熟饭了!”
纪南星愣在那里,半晌回不上话。
“让我想想吧。”最终他叹息一声,挂了电话。
闭上眼回忆与她在一起的时光,一幕幕似乎都是美好。幼时两小无猜,长大后又亲密相伴,她回国之后对他依赖更甚,一有时间就跟他腻在一起。他也曾为了保护她与何乐一起战斗,发狠地和高年级的混混们打架,被打得鼻口流血,却满心自豪。
刚回国时她汉语说得不流畅,经常会有很搞笑的口误,看见外面餐馆玻璃窗上贴的字会好奇地问他:“南星哥,什么是驴炒面和肉菜食?”他茫然看向她手指的方向,原来是竖着贴的“驴肉”、“炒菜”和“面食”。她会把“送元二使安西”读成“送元二使西安”,并且坚持认为书上写错了:“西安不是一个城市吗?我从来没听说过安西,它在哪里?”她会把广告上的玺墅读成“尔野”,还评头论足说为什么要给房子起这么难听的名字。
每年他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送上很特别的礼物,虽然有些会令他大吃一惊。比如他15岁生日时她送的那条蜥蜴,着实将人吓得不轻。她却说可爱,还是在花鸟市场精挑细选了一天,才选出来的。“你不觉得它很像你吗?看起来有点冷,不好接近,其实特别容易害羞,内心又很温暖,连表情都是酷酷的。”他承认,他被那些形容打动了,于是傻乎乎一直养着,直到几个月后有天忘了关笼子不慎走失。那天她满脸失落,黯然的表情让他觉得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可转眼她便笑靥如花:“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再送你一条。”可是好像再也没有那样的机会了,她再没送过他任何小宠物。原来在她的世界里,机会只有一次。但是对于他对爱的犹豫不决,她次次破例。谁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她有更好的选择,更高的姿态,还有更无所谓的表现。
她长得那么讨人喜欢,又聪明过人,极会察颜观色,笑起来像个天使,眼里蓄满泪时又楚楚可怜。谁能不动心?他也是平常的男人。她吐舌时的娇俏,撅起嘴的玲珑,无不悄悄渗入每一处感观。柔软细嫩的肌肤,偶尔触到也会有酥麻的感觉,像细密的电流震动神经末梢,传递着撩人的信号。他似乎没有恨她的理由,又似乎有太充分的理由去恨她。不只是她,还有何乐。
爱与恨,本来就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没有爱哪来的恨?若只是单纯的恨,那光是讨厌或者厌恶就够了,大不了深恶痛绝。何必要浪费精力、浪费思想、浪费感情去恨一个人呢?
他觉得自己走进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错综复杂的道路让人摸不清方向。以为是柳暗花明,其实不过陷入另一个死胡同;好容易走出来,却不知道下一个路口是什么。他不敢相信直觉,也没有谁来指出一条明路。处处都有意料之中或意料之外的麻烦,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总之,没有任何一条路平安顺遂。不如,索性闭上眼碰碰运气算了。他绝望地想,听天由命罢。
作者有话要说:
纠结党纪南星,无话可讲啊!不过他之所以这样也是有缘由的,拍砖的亲手下稍微留那么点情——孩子也不容易
☆、忘忧草 1
让软弱的我们懂得残忍,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
——周华健《忘忧草》
何欢挂了电话,哼着歌收拾了一下客厅的东西,见何乐洗好澡出来,便撒着娇招呼他:“宝,帮我剪剪指甲吧。”
石楠惊恐地看着她笑嫣如花,像青楼里的花魁招徕客人一般摆着手,灿烂得不真实;而何乐扁着嘴苦哈哈回房间取了个盒子,搬了脚凳坐下,拎过垃圾桶,拉起她的手仔仔细细地剪起来,庄重得如同献祭。指甲刀剪完长指甲,死皮刀去掉多余的死皮,又从盒子里拿出磨砂片一个指甲一个指甲细细打磨,磨完竟又取出一块长方形海绵状东西继续磨。
“这是什么呀?”他终于忍不住了。
“多面磨砂柱,这面是用蚕丝做的,会让指甲更有光泽。”何乐边磨边漫不经心地答道。
这……石楠想撞柱:姐们儿你能不能不要这么难伺候?双重打磨,还得是蚕丝的磨砂棒!不过成果着实显着,一双纤纤玉指光泽闪耀,细嫩粉红,宛若涂了丹蔻一般艳丽。
最终击溃他心理防线是,何乐又拿起了她一只脚!连脚指甲都要人帮她剪!他心中的神兽开始集体咆哮了:不是人啊!不把人当人看啊!完全没人权啊!这个家里难道男人就该被踩在脚下吗?长此以往,这个家男将不男,全部沦为仆人啊!他可以忍受做家务,可以忍受她的公主病,可以为了她让自己学习各种新技能,可就是不能容忍她这种无视他人尊严的行为!完全是骑在男人头上的女权分子啊!
何欢手里拿了本书,桌上一盘葡萄,边看书边往嘴里塞葡萄。偶尔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面有愤色,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把握不好力度,剪指甲经常出血,所以每次都让何乐剪。他左右手都很纯熟,每次都能剪得又快又好。”
这个借口委实不怎么样,熟能生巧,凡事多练练总会做好。如果不是天生缺陷,那就没道理说学不会做不好。她不是还折星星送纪南星那么一大罐吗?有那样的毅力,剪个指甲算什么,修剪起花园来没准儿赶得上爱德华!如果这是一项成为何家人的基本技能,那他还真是得慎重考虑考虑。跟一个被惯坏的小公主生活在一起,处处都要迁就忍让,就算有再多的爱,也是会被耗尽的吧?他不敢深想,默默地退到了一旁。
何乐剪好两只脚上的指甲,满意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成果,去卫生间洗工具去了。
石楠忘记自己是怎么离开何家的,只知道大脑里混混沌沌,杂七杂八一团乱。爱情和生活实实在在是两回事。爱情可以不问出身、没有缘由,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只需要一瞬间的心动;可生活却有太多琐碎,会一点一点磨光原本丰盈的情感。他不知道自己的爱情能持续多久,澎湃过后会不会平静无澜,这一刻对何欢的深情会不会在下一刻就变成抱怨和不满。他眼睁睁看着父母怎样因为一些琐碎的事情争吵得愈演愈烈,从恩爱到分手,其中的波折辛酸不足为外人道。
何欢实在是被娇惯得太厉害了!有何乐事无巨细的照顾在前,后来者谁还能超越?做得再好也难以让她满意。种种不满日积月累,难免有一日成为爆发的导火索;而自己从不曾低声下气伺候过别人,本来就已是满腹委屈,再被百般挑剔,就更忍无可忍。想到未来,他就觉得前路堪忧。可又总不至于因噎废食吧?他痛苦地想着,几乎要引出躁狂症来。
他在这边纠结至死,何欢那边却一无所知,周末过完便开开心心拉着小行李箱去了学校。进了宿舍,于昭雅看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