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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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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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忍不住调侃她们:“你们阿大姐可是什么都没说呢,是你们想歪了吧?”
  两个女生掩面而去。
  食物足够了,我也得以偷闲,在阿大边上坐下。大家围着酒瓶子聊天,此时天色已经全黑,往山下看去,万家灯火像一片银河,美不胜收。全身放松的我有点昏昏欲睡了。
  阿大突然靠近我,耳语道:“何水,那个男生一直在看你。”
作者有话要说:  

  ☆、真是我多想了

  我不明就里的抬起头,却没发现有人在看我。
  “那边,那对情侣,那个穿亚麻色棉衣牛仔裤的男孩。”阿大扣着我的下巴,把我的脸转向那对孤男寡女的帐篷,女生已经进去了,只剩那个男生坐在帐篷边上,孤零零的喝着罐装饮料。
  也许孤零零这个词不太合适,暂且换成一个人吧。
  不知道是发觉我们在看他还是怎么地,他突然转过脸,不小心就与我对视上了,一阵尴尬。我本来应该赶紧垂下头躲开那视线的,偏偏我的眼睛就像被他牢牢抓住了一样,就那么直愣愣的跟个傻瓜似的和他对视。
  好在他先撇开脸,仰首喝了一口饮料,然后就就着微弱的蓄电灯鼓捣他的颜料了。
  他难道真认出我来了?我忍不住忍不住多看几眼。可是刚刚他看我时,明明眼里没有一丝多余的情绪。
  “天哪,真喜欢他头发的颜色。”阿大小声说。
  我低头笑了一下,他真的是一个男孩的样子,那天单看脸就觉得年轻,今天搭上衣服和头发认真一看,好像只有二十岁的样子,这个年头已经没有工作了还染头发的男人,也没有人像他把牛仔裤穿得这么随意。
  晚上男人守夜,女人们就先去睡了,我和小妆阿大还有另外一个女编辑睡在一个帐篷中,大概是因为在陌生环境中,我没怎么睡好,迷迷糊糊的一夜就过去了,四五点的时候才昏睡过去,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帐篷里已经没有人了。
  我穿好衣服钻出帐篷,看到外面的景象,恍惚中有种穿越的了感觉,昨天还是黄土绿草,今天就全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几块石头上也盖着雪霜。有人走来走去踩在不厚的积雪上,发出咔咔的响声,才把我拉回来,我套上鞋子,走出来,看来昨晚下了一场不小的雪,蹲在地上鞠了一把雪,那一小簇雪在温热的手心没一下就化成了一滩水,手心冻得红红的,没有了知觉。
  他们在旁边支起了火炉烧水煮面,噼里啪啦的火苗声在空旷的山顶显得特别突兀。
  “何水。”我抬头的时候陆云生丢了一块热毛巾给我,我朝他笑了笑,擦了一把脸。
  吃过早餐大家放松了筋骨,抓着相机到处拍,一时间耳边都是快门声,设备一个比一个的高级,我随意往那边的蓝色帐篷看了一眼,那个女生一早就起来了,现在正端坐在画架面前涂描。在一群快门声中,她显得特别古朴宁静,我欣赏了一阵,随着她的画笔整个人都慢了下来。正在这时,蓝色帐篷动了动,那个男生钻了出来,睡眼惺忪的看了周围一眼,有些惊喜。我不喜欢这个表情,显得他更嫩了。他和那个女孩说了几句话,然后又回帐篷拿了什么东西,估计是拿画架出来和那个女孩一起画画吧。
  没一会他就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黑包,他打开拉链,取出一个单反相机一样的东西,装上了一个长炮,一个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镜头都长的镜头。然后他站起来走到边上到处拍了。
  真是我多想了。
  十点钟的时候大家开始收拾东西打道回府,我们下山的时候他还在东拍拍西拍拍,那个女生也是心无旁骛的在画画。
  一群人在山下的饭馆吃了一顿饭之后就分开了,陆云生送我和小妆回家,准确的说是送我回家,然后他们爱干啥就干啥去了。
  回到家我补了一个觉,刚睡着又被电话铃声吵醒,迷迷糊糊的接了电话,莫绯在那边大着嗓门说:“何水,我在你们家小区门口,快点下来!”
  “干嘛呀?”我莫名其妙,带着被吵醒的不爽,你要是不说出一个好理由我才不出去。
  “赶紧出来!”
  然后她就挂了电话。
  我就去了,最近怎么那么多人爱挂我电话?
  我把手机丢在床上,认命的爬起来穿衣服,头也不梳就下去了。
  莫绯的白色迈巴赫拉风的停在我家小区门口,引得门口保安和便利店老板娘频频探出头来看,我连忙扣上大衣的帽子,手插进口袋匆匆走过去,上了车皱着眉看她。
  她带着如花美眷的笑,侧过身来帮我系上安全带,边系边仰着头看我:“姚琛会帮你系安全带吗?”
  真是莫名其妙了,我看着她没有做声,她坐回身子,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把梳子丢给我,“你出门能梳一下头吗?”
  我不知哪来的气闹腾,把梳子丢回给她,倔强的说:“不梳!”
  她睥睨我一眼,问:“真不梳?”
  我不做声,看着车前方。
  “那你别后悔。”她把梳子放好,腾的就启动车子,跑车像咆哮的豹子一样奔跑在小区门口狭小的车道上。
  “看看我们家白雪公主都委屈成哪样了,你再不搬家我都没法和你做朋友了,已经没有车适合开到你家了。”莫绯皱着眉说。
  “… …”这些年莫绯的土豪本色越来越明显了,格林小区在本市排名也算前三了,人陆云生和姚琛也算高薪阶层的人了,房租贵成这样她还嫌弃,“非得搬到你家隔壁才行?”
  她好像偷笑了一下,说:“那你加把劲,搬到我家隔壁也不是不行的嘛。”
  我琢磨了半天她这句话什么意思,车子转了几个弯,在人民广场旁边的一条商业街停下了,我更加奇怪,平时我们都不会来这边,逛街也只逛她家的几条街。
  莫绯停好车就先下了车,还过来帮我开车门,我受宠若惊的下了车,被她拽着进了一家店,我连店名都没看清,好像是什么什么宠物馆吧,店面不小,里面有些许笼子,里面装着各个品种的狗狗,周围一排架子上摆满了狗食。前台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抱着一只泰迪狗,笑着和我们说欢迎光临。
  我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种预感腾升之后,我连问莫绯的时间都没有,后面的玻璃门就被拉开了,一身白大褂的宋清就走出来了,脸上带着浅浅的客气的笑。
作者有话要说:  

  ☆、你好,宋清

  他是真的穿了一身白大褂,和我想象的相差无几。
  莫绯先和他打了个招呼。
  “你还真来了?”他对莫绯说,莫绯应了一声,问道:“你在忙吗?”
  “不忙,你先随便转转。”他说,然后示意前台的女孩给我们俩倒水。
  “对了,上次忘了介绍了。”莫绯揽着我的腰,尴尬的时刻到了,我最讨厌这种介绍了,她接着说:“这是我姐妹,叫… …”
  “何水,我知道的。”他脸上始终带着笑,友好地把手伸向我,怎么说都缓解了我的尴尬,我也不再拘谨,伸出手握住他的手,大大方方的说:“你好,宋清。”
  松开手之后他带着我们转了一圈店,莫绯跟各种狗狗示好,但那些狗狗都不拿正眼看她。
  “你们店里的狗都还蛮傲气的嘛。”莫绯说。
  宋清摸了摸鼻子,打开其中一只笼子,把一只肉松一样的狐狸犬狗抱出来,逗了一会放到莫绯的怀里。
  穿着burberry呢子大衣的莫绯丝毫不介意那小生物在她衣服上蹭来蹭去,反而对它无端的亲近感到欣喜。
  “真可爱,就它吧。”莫绯决定道。
  宋清接过那只狗,对莫绯说:“那你等等,我进去给它检查一下。”
  “你打算养狗了?”我问莫绯,觉得很突然。她只是点了点头。
  “你今天就是来领养狗的?”我小声问莫绯。
  “不然呢?”莫绯的目光在店里面扫来扫去。
  真让人怀疑她的目的,但我也没继续问,无聊的四周转了转,不知道哪里传来了一声微弱的呜咽声,我试探着朝着那个方向走过去,看到一只憨厚的大金毛,两只耳朵温顺地垂在脑袋庞,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有点小心,有点讨巧。我隔着笼子摸了摸它,它马上凑过鼻子来嗅我。
  突然有人在我旁边蹲下,伸手打开了笼子。大金毛走出半步,小心翼翼地挨着他。
  “真让人忍不住怜爱。”我不禁说。
  他摸了摸金毛的头,说:“它叫可乐,有一天我来开店面的时候看到它被人遗弃在这里,一直养到现在,大概有点抑郁症,不怎么愿意出笼子。”
  “它可能怕再被抛弃吧。”我喃喃说,摸了摸它的头,“它就这么呆着,一直都不出来?”
  “不,有时候我会带它出去兜风,它喜欢坐车,但是在陌生的环境不会轻易下车。”说到这里宋清笑了一下,说:“所以我经常要洗车。”
  莫绯抱着她的狗走过来,“我决定以后叫它三万,因为第一次见面它就抓坏了我三万块的大衣。”
  宋清笑了一下,站起来,我也跟着站起来。
  “那我就先走了?”莫绯说,然后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宋清也跟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钟,时针指着数字五。
  “要不两位女士赏脸一起吃个饭吧?”他这么问,如了莫绯的愿。
  我飞快的看了莫绯一眼,抢在她前面急急说:“不麻烦你了,你先忙吧,我们还有事。”
  他笑着看着我们没有说话,那笑要多礼貌就有多礼貌,这时候我就觉得他带了点试探的意味。
  我拉着莫绯走了,她顾着怀里的三万,没来得及和宋清说上话就被我带出来了。
  “干嘛呀,一起吃个饭多好。”她一只手托着狗,一只手理了理头发,埋怨我。
  “我求求你了,有你带着这么目的明显看钟的吗?人家会怎么想我啊。”我埋怨回去。
  “…”她突然诡谲一笑,贼兮兮的说:“这么说你在意咯?你也挺喜欢他的对不对?”
  “我喜欢你个头!”我简直没办法理解她的思维逻辑,一肚子气的上了车。
  她打开车门把三万丢给我,“到后面坐去,带狗哪能坐副驾。”
  我委屈的抱着三万滚到后座去了,莫绯绕回驾驶座,刚坐进来就有人敲了敲车窗。
  莫绯一脸兴奋的放下车窗,宋清的声音传来:“我的车出了点问题,能搭你的车回家吗?”
  “没问题!”莫绯一张脸笑成花了,然后宋清拉开车门坐了进来,他居然坐的是后座,我的旁边。
  如果刚刚是试探,那这又算什么回事呢?难道我误会了?可是真的那么巧他的车坏了?
  最后他们是送我回家,到我家之后又莫名其妙的在小区附近的一家火锅店涮了一锅,这种天气虽然很适合吃火锅,但是对着一个尚不算熟悉的男人,我实在没法敞开肚皮的吃,三个人的话题又总是凑不到一块,再加上活泼三万又在店里跑来跑去。他们俩跟吃牛排似的优雅的吃着热辣的火锅,我就像他们的丫头,吃不上几口就要把蠢蠢欲动要跑出去的三万按住。
  出了店我觉得松了口气。
  回到家给自己煮了碗面,边敷面膜边给莫绯发短信,不等她回复我就睡了,精力完全透支。
  第二天倒是醒得很早,我正对着电视机做瑜伽,电话铃声响了。我从茶几上拿过手机,来电显示居然是Colin,真是稀了个奇了,他会主动打电话给我,还这么早,我连忙接起。
  “你好。”他主动说。
  “哦,Colin你好,你今天什么时候有空?”我问。
  他笑了一下,在听筒那边戏谑说:“别急,我们先不说这个,我想问的是你昨天发给我的短信是怎么回事?我给你介绍谁了?”
  我懵了,直觉说道:“我昨天没发短信给你啊…”话一说完我就明白了,昨天应该是把发给莫绯的短信错发给他了,短信里我怎么说来着?‘别再撮合我俩了,他不喜欢我!’天,这脸丢大了。我为什么要说他不喜欢我啊?说我不喜欢他还不至于那么掉价,唉,当时只一心想要说服莫绯来着。
  他又笑了一下,我郁闷不已,小声解释:“你也应该知道我是发错,今天你有时间吗?”我赶紧转移了话题,顺便问他见面的事,再尴尬也不能放过他,工作上的事一点进展都还没有。
  “哦,我全天都有空,在哪见?”
  “中央大道的星空咖啡店你知道吧?”我说,瞄了一眼电视机,现在是九点,“要不我们现在就出门,十点在那碰头怎么样?”
  “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阿姨,你们家着火了吗?

  胡乱吃了一个面包,梳洗打扮了一番,穿得稍微正式一点,没有化妆就出门了,路况好得出奇,所以我提前到了。
  进店之后找了个比较安静的靠窗位置等了会,服务员过来点单,我先点了一杯喝的,拿出手机想问他到哪了,却收到他的一条短信。
  “出了点意外,不好意思啊,再等我十分钟。”
  真让人生气不起来,我回他:“那我先帮你点单,你想喝点什么?”
  “只要是甜的就行。”
  一个酷爱甜食的男人,我不禁有些好奇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约稿的事应该不难搞定。我叫来服务员帮他点了一杯招牌奶茶,让他十分钟之后再送过来。
  玩了一会手机他发短信过来问我在哪,我回他在角落靠窗的位置,长头发。转过头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穿着双排扣翻领毛呢大衣的男生推门进来,白色围巾挡住了半张脸,脚下踩着一双和我同款的雪地靴,穿得像个爱斯基摩人。进门之后东张西望,最后视线落在我脸上,微微有些惊讶。他迟疑了一会,见我也是一直看着他才朝我走来,一边走一边把围巾扯到下巴下面,我的笑顿时凝固在脸上。
  那张干干净净的脸,说不清带着什么表情,坐在了我的对面,再一次和他这么近距离的对视,我有点招架不住,我清楚的看到他勾了勾嘴角,眼睛充满善意,相比之下这个笑倒有点邪。
  如果不是因为昨天还和他在山顶见过面,又或者没和他一起睡过,我觉得约这样一个男生的稿没有多大问题,很好掌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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