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虽然刘云清楚魔族指挥官恨不得自己被冻成个大冰陀子,但一番马屁确实拍得够隐讳,让人舒服至极。
迪斯马克大大咧咧的走上前去,一把将耐奥祖武装取了下来:“老子就不信了,冻!冻我试试?”
一干魔族彻底傻眼,耐奥祖的旨意确实是将武装留给魔族无异。不可能魔族自己的神反而给敌人留下装备,这也太滑稽了点。
再仔细一看迪斯马克的相貌,散乱的胡须如同秋草一样个个挺立,面貌凶神恶煞,特别是露在嘴外的那一对獠牙,怎么看怎么眼熟。
“犄角!犄角!”忽然有不怕死的魔族指着迪斯马克的弯角大叫起来:“和耐奥祖的几乎一摸一样啊!”
被这么一说,所有的魔族都几乎开始在心里下了结论,这凶神恶煞的家伙就是耐奥祖指定的武装继承人。
被魔族这么一闹腾,刘云心里忽然感觉有点事情想明白了。
迪斯马克和血族被放逐几乎都是穿越时空,并没有刻意的经过什么隧道,也就是说穿越根本可以依靠魔法之类的东西来完成。
遂开口问道:“小迪,当初你从冥界到人界是怎么去的?”
刘云这么一问不要紧,将魔族吓得够呛。冥界?那是什么地?是人你得我躺着,是狗你得给我趴着,就算是神去了那,也得小心翼翼的。
于是魔族纷纷垂下了脑袋,再不敢去注视长得像耐奥祖的家伙,开始算计自己将来的命运了,毕竟后者更为现实一点。
“哦,我们迪斯马克族有专门的隧道,是随机传送到各个世界的,人界和妖兽界、修真界三界不在传送范围之内,我当时好像是被什么力量吸过去的。”迪斯马克一边说着,一边将耐奥祖武装套到了身上:“每一个迪斯马克在成年后必须接受历练,我是因为血河大统领的关系将历练推迟了。
“哦,也就是说其他的迪斯马克也完全有可能被传到其他世界。”
“当然。”迪斯马克宝贵的两只角恰好从盔甲上的缝隙处露出来:“我靠,这简直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嘛!不对,这上面的元素力量实在太汹涌了。”
迪斯马克赶紧将耐奥祖武装脱下,痛苦的捂着脑袋,强大的装备必须具备强大的精神力。就以夜游神剑为例,假如是一般人使用的,不但不可能发挥出它的效果,还很有可能被夜游神剑强大的剑气所伤,这也就是所谓高举装备的约束。
“先别着急,等你吞噬了恶魔的尸体再说,以他们残存的魔魂,你的实力应该能翻上几番。”刘云真气调息着迪斯马克散乱的精神力:“实在不行,我用真气将这件武装的神识封存起来。”
迪斯马克脸上这才露出舒服的神色,一拍脑门,忽然大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耐奥祖是谁了!”
“哈哈,真没想到这小子跑到这里竟然能成为神,真他妈搞笑,他那鬼样子都能成神,那老子岂不是创世神了!”迪斯马克疯狂的拍手大笑:“原来魔族的神就是这么个东西。”
这小子只顾自己乐,也不给人解释,弄得西斯丁一干人和魔族一头雾水。
“傻笑个屁,快说说是怎么回事!”刘云没好气的训斥道,对于这个便宜小弟,还真没必要客气。
迪斯马克立马老老实实的一一道来:“我刚刚感觉到精神力十分熟悉,很像是我在冥界的一个部下,那家伙也是穿越后再也没回过冥界,不过因为刚刚的精神力实在太强大了,我没敢认出来,直到刚刚我竟然从盔甲的神识里发现那个家伙的气息,其实他根本不叫耐奥祖,在冥界大家都叫他耐得住熬的猪,几乎所有的迪斯马克都敢欺负他,这家伙对火系魔法完全免疫,即使是再强大的火系魔法,对于他而言也如同挠痒痒一般。”
听完迪斯马克的解释,刘云顿时明白了,原来这个耐奥祖也是偶然穿越过来的异世界高手。也许在冥界他的实力确实不怎么样,不过在妖兽界定然有一番奇遇,也许和自己一样,快速的成长为一代高手,并且成了足以和光明神对抗的魔神。
既然如此那么神的界限就很模糊了,如果一个人足够强大的话,他自称为神也没什么关系。这里的神和人界的神绝对不一样,人界的神哪个不是能力滔天,只看十恶魔就和光明神战成平手,就可以看出这些妖兽界的神确实不怎么地。
如此算来,战神坎帕斯也不一定厉害到哪去,说不定以刘云现在的实力,足以和坎帕斯打个平手了。这么一想,刘云顿时觉得吃亏了,明明是差不多的实力,自己却成了别人的代言人。
不过战神的花样可比刘云多得多了,就是点化帕得的那种法术,打死刘云也是不会的。
“既然你们魔族和我们西斯丁是盟友关系,那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从桑干河下游你们可以找到一批足够你们走出多瑙荒原的粮食,从多洛特出去,外面就是富饶的凌风王国,那里有你们足够的食物和弱小的敌人,你们魔族也不至于在多瑙荒原灭族。”
刘云的这条计谋确实够奸诈,一来可以避免西斯丁与魔族的正面对抗,二来可以趁机打击下凌风王国的实力。穷凶恶急的魔族一路的少杀抢掠是必然的,这样以后西斯丁出关,在外就可以拥有足够的站脚之地。
“刘云大人,您真是。。。。。。”魔族指挥官假装感激的热泪盈眶:“千言万语也表白不了魔族对您的敬意,请接受我诚挚的鞠躬。”
说完,垂下身去,身后的魔族纷纷效仿。
刘云冷笑着看着魔族的表演,感激?以西斯丁现在对魔族的杀戮,魔族会因为这点事感激?做八辈子大梦去吧,这些家伙肯定在想着在爱琴发展起来以后,将来杀回多瑙荒原。
也难怪魔族会这么容易钻进刘云的圈套,一来魔族确实被西斯丁打怕了,二来凌风王国属于兽人的范围,面对昔日的对手兽人,魔族可是拥有足够的自信。不过这些傻逼哪里知道,如今的兽人早不是当年那个人见人欺的小角色了,而是一跺脚就能让爱琴翻天覆地的大佬。不然以刘云的野心和西斯丁的实力,又怎么会留在多瑙荒原闭关不出。
突如其来的生机让魔族指挥官失去了最后一丝理智,抱歉的笑了笑:“刘云大人,我们想现在就离开,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刘云大度的让开道路:“走吧。”
这些魔族高官一个个规规矩矩的从狭窄的道路处走过,面对刘云和迪斯马克两个高手,连呼吸声都故意放慢,嚣张至极的魔族也终于做了次缩头乌龟。
“呵呵,刘云,你这招确实够狠,不过却给我们行省联军带来不小的麻烦啊。”福克斯笑着把玩着手中的茶杯:“这么多魔族将来在爱琴,你让我们以后怎么收拾?”
刘云将桌面上的地图展开:“你看行省最富饶的地方在哪?联军兵力最多的地方又在哪?”
福克斯看也不看,随口道来:“最富饶的当然是芒克族的西北行省,兵力最多的是东部行省。”
接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布置这么多兵力主要是为了防你,二来东部行省地位险要,易守难攻,是驻扎军队的最好地点。”
“据我所知,西北行省的实力要比其他行省强大的多,让魔族去乱他一乱有什么不好,反正即使没了西北行省,你们行省联军仍然可以轻松的攻下王城。”
福克斯满意的点了点头:“确实,我真不知道是该感谢你,还是该骂你,毕竟你这条计谋实在是太阴险了。”
“哈哈,我的大舅哥,无毒不丈夫你都不知道。”刘云忽然站起身,望着灯火通明的最后之城:“做自己的事情,让别人叫唤去吧,老子迟早要拔下他们的舌头!”
第七十二节 街边刺客 安排事宜
魔族的一支为数三万的蓝魔部队去下游搜寻粮食,大部队则在西斯丁武装的监护下向着多洛特进发着。看到魔族乖乖的模样,刘云总算觉得清净了,唯一有点困扰的就是那些依然驻扎在山谷里的银瞳骑士,根据魔族指挥官的说法,除非是彩虹恶魔和恐惧魔王之辈,不然银瞳骑士是绝不会接受其他任何人的命令的。
一百多万的魔族大军都不在话下,刘云自然也不会畏惧十五万多点的银瞳骑士,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能在多瑙荒原掀起多大的风浪。
树倒猢狲散,彩虹恶魔等大恶魔一死,魔族之间必将会有一场权利争斗。刘云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如果能将十五万银瞳收在麾下,对于西斯丁绝对是一个质的飞升。
想想十五万银瞳驾着梦魇冲锋的样子,老刘就有点合不拢嘴。不过在这之前必须得做点事,派遣出去的十个血族的任务就是拦截通知银瞳的魔族。
两万特拉维夫战士和五万人类士兵一路护送魔族出多洛特,为了安全,刘云特别派遣了护卫队和近卫队同行。
从一开始刘云就有了错误的想法,认为兵贵精不贵多。可最后之城一战后,这种想法被彻底扭转,如果不是魔族指挥官太无能,不是双方的实力差距太大,不是刘云的擒贼先擒王,最后之城现在已经成为一座死城了。
特种兵一样的超强士兵谁都喜欢,但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这种士兵?更多的战斗是用无数炮灰填起来的,战争中死得最多的就是蓝魔一样的小卒子,这些小卒子除了可以耗费敌人体力外,在声势上也有很大的作用。想一想人山人海的士兵冲过去,就是刘云也得衡量衡量,这种原始的恐惧跟实力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西斯丁的精兵确实起到了很大的用处,从地精的飞艇、弩炮、生化傀儡,到狂战士,再到新装备的地行龙近卫队,一千名能使用低级魔法的血族,每一样单独拉出来也够唬人的了。
如果西斯丁的目标仅仅是占领多瑙荒原,这些兵力确实够了,不但够了,而且多了。凭借多洛特天险,哪怕是地精去守,兽族都没有打进来的道理。但刘云始终不能忘了妖皇,两人之间必有一战,打天下靠精兵,守天下就得有足够的小兵了。
战场根本不用打扫,所有的尸体被蓝魔和憎恶抢劫一空,除了西斯丁战死的特拉维夫战士的尸体没人敢动外,最后之城外竟然比以前还干净得多。
等到魔族的最后一支部队离开后,刘云才在人类武士的簇拥下回到了最后之城,如今刘云在这些人类的眼里,甚至比光明神还要伟大。但刘云明白,这些人类之所以现在会对自己臣服,是自己在关键时刻保护了他们,以后如果有一次刘云不再保护他们的话,将会被他们骂的很惨,这就是势力的人类,实在让人爱不起来。
最后之城的四座大门大开着,战场上的血腥气息远远的传到这里,城墙上的风系法师正在努力驱散这些难闻的气味。
“坎帕斯万岁!”
不知是哪个人类喊了一声,所有的人类都跟着高声欢呼起来。重生的喜悦让他们尽可能的释放着,死气沉沉的最后之城终于有了些喜庆。
“坎帕斯的光环无处不在!”刘云神棍的举起双手,人类顿时安静下来:“所有臣服于西斯丁的人将得到护佑,每一个西斯丁的人都会得到粮食和耕地,以及永远的安全和稳定,不会再有饥饿,不会再有贫穷,不会再有压迫,每一个人都会拥有参与政治的权利,贵族的垄断地位将不复存在,这是我所给的承诺,他将随着战神的光环,永远存在!”
“我们真的可以参与政治么?”人群里有人小声的问了句。
政治?如果是粮食和耕地的话,人类或许还可以相信。但政治着实是人类世界的大忌,普通平民甚至连讨论政治都是不允许的,更别提参与了。
“当然。”刘云取出夜游神剑,一下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血顺着手滴答到地上,女人们赶紧捂上了眼睛。
“我谨以鲜血向战神坎帕斯立誓,从今以后人类拥有等同于特拉维夫人一样的地位,如若违背誓言,就让我流干浑身的血液,堕入冥界!”
听着刘云恶毒的誓言,人类互相望了望,觉得刘云实在没有欺骗的必要,纷纷将手里准备迎接人类战士的彩布抛向了天空。
其实刘云这番话有很大的取巧,血族的血液即使流干了也不会死亡,更何况是刘云这样的高级血族,而堕入冥界更是刘云求之不得的事情,正好省了寻找冥界的通道。
最后之城贫穷在这时候完全显现出来,那些破旧的彩布不知道存放了多少年了,刘云小心翼翼的避开这些沾满尘土的彩布。不过人类的拥抱和伸来的手让刘云前进得有些困难,战场上叱诧风云的西斯丁之主,终于有了麻烦的时候。
人群里一个角落,两个人裹在厚厚的长袍里,冷冷的看着这一切。
“你确定就是他?怎么和以前看起来不太一样了?”女声的声音冰冷得像是西斯丁山上的寒雪。
另一个长袍里的人显然辈分较低,小心的道:“大人,绝对不会有错,这些人类真的是瞎了眼了,竟然会崇拜这样一个小人,他们恐怕还不知道将魔族从峡谷引到最后之城的也是他吧,如果我们将这件事捅出去,嘿嘿。。。。。。”
“闭嘴!”女人打断了他:“你这个废物,除了会干点不着边际的事,真不知道你还有什么用处,西斯丁现在可谓是只手遮天,而且刘云的那些从人界拿来的政策确实很得人心,即使你说出去,你认为会有哪个人会愿意相信你?”
男人有怒不敢言,不甘的道:“那就这么放过他?!”
女人低声笑了笑:“当然不会,他灭了我们知秋堂,我一定会让他付出巨大的代价,仅仅是一条性命又怎么够,我要他家破人亡!”
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女人,男人咽了口口水,那宽大的长袍也遮挡不住傲人的身材,光是身上的迷人香气也能令男人拜倒了。
刘云猛然觉得脊背有些发冷,从人群中望出去,却只看见两个匆匆消失的黑袍人。
心里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刘云果断的推开人群向着两人消失的地方追去,到了之后却只能闻到那一缕缕残留的香气。
刘云深吸了一口,舒服的眯起眼:“哦,原来是你啊,我找你也找得好苦,这次我倒要看看你能耍出什么花样,你们的妖皇都不能奈我何,呵呵,你?哈哈!”
皇宫里林媚儿醒了过来,看了看奢侈得床铺,揉着脑袋想也想不清楚最近发生的事情,只知道脑袋里模模糊糊的。
推开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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