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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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血神-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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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百三十多万魔族军队冲着最后之城奔驰而来的时候,大地在颤抖,人类恐惧的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幸亏林媚儿的部队还没撤出最后之城,不然在魔族面前,更多的人类士兵会选择逃跑。

不过即使在高大城墙的阻隔下,不少人类武士依然在瑟瑟发抖,人群中不时发出盔甲碰撞的声音。虽然平时训练不少,但在胆气方面人类正规军都不配给特拉维夫战士提鞋。

“传我的命令,四方城门紧闭,派五百战神护卫队去西斯丁坚守,地精弩炮部队分布在东西城墙上,南北城墙分别由五十近卫队督战,每面城墙五千特拉维夫战士,魔法师全部给我留在皇宫!”刘云目测了下魔族的距离,有条不紊的命令道。

“是!”特拉维夫传令兵单膝跪地,领命去了。

城中大道上黄毛一边揉搓着眼睛,一边由勉强追上的侍女穿着衣服,宽大的锦衣衬托得原本就英武的黄毛帅气无比,跟刘云的文弱之气相比,黄毛的男人魅力发挥得可谓是淋漓尽致。

“妈的,给老子让开!”黄毛昨晚知道刘云就是最后之城的老大后,脾气也越发大发起来,尤其是面对林媚儿领导的人类:“狗日的,要你们有屁用,能吃能喝,就他妈没用!”

人类虽然挨骂有些气愤,但却每一个敢出来叫板,一个个装作没听见似的依旧挤在一起颤抖着。

“什么狗屁魔族,老子出手去灭了他们,老刘,这么点小事就包在。。。。。。”黄毛大大咧咧的走上城墙,眼睛一扫远处的魔族大军,立即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我日,怎么有这么多!”

刘云将手中检查的金斧交给手下,自从多洛特回来后,刘云就一直在努力改进特拉维夫战士的兵器。想来想去也只有李逵用的双面板斧最为合适,于是下令地精工匠们连夜赶制出了两万把,累得地精们纷纷请了病假。

双面板斧从斧刃到中间慢慢加厚,并在刘云的要求下加了血槽和倒刺,把手可以随时拆卸,在跟敌人硬战不行的时候,可以抽出来当匕首用。特拉维夫人不晓得什么叫骑士精神,战场上可没那么多讲规矩的傻帽,有本事就能活着,没本事就去死,战场上一切再明白不过。

本来按照刘云的意思特拉维夫人该是一手一把的,但看到地精们疲惫的样子,只得暂时搁置。虽然帕得能将黄金直接转化为液体,让地精们的制作速度大大加快,但对于瘦弱的地精来说,制作如此大规模的兵器还是受不了。

黄毛顺手从特拉维夫人又把斧头抢了过来,在手里掂了掂道:“太轻!太轻!有没有适合我用的?”

刘云白了黄毛一眼:“你用个毛,自己老实休息几天,这么点魔族我还是能搞定的,万一你小子在战场上伤了,还得老子帮你治!”

迪斯马克凑上前道:“老大,这您就别担心了,有我罩着他,谁能动得了?别忘了咱当年可是血河大统领坐下。。。。。。”

“走!我带你去找件兵器!”没理会迪斯马克的胳膊,刘云拉着黄毛朝城门而去。

自己晾在那的迪斯马克拉过一个正在忙碌的特拉维夫战士:“我跟你说,我当年可真的是威风凛凛。。。。。。”

城门处帕得正傲立在那,自从来到最后之城后,帕得所有的傲气全部化为须有。虽然拥有了超强的控金能力,但帕得还没忘记刘云的恩赐,而且最后之城彪悍和热情的气氛使得帕得一下子爱上了这里。

南门处地势平坦,是合适的攻城之地。北门有桑干河天险,东西门都有地精的弩炮部队,显然不用帕得操心。

身为一名曾经的统帅,帕得虽然不在任何军事编制之内,但还是习惯性的先对双方的局势做了个分析。

乍一看魔族来势汹汹,兵员充足,而且多瑙荒原上巨石林立,十分容易寻找得到攻城所用的石块,最后之城危险至极。

但帕得绝不会像魔族一样把魔法师忘记,当初多洛特外一击定乾坤的正是西斯丁的魔法部队,那样毁天灭地的力量永远是帕得心中的噩梦。帕得甚至不敢去想象如果自己决意和西斯丁对抗,多洛特所遭受的打击。

“帕得,给弄个家伙什给这小子用!”刘云毫不客气的走到帕得面前:“要重一点,帅气一点,另外杀伤力大点的!”

黄毛嘿嘿笑道:“还是刘云了解我,不帅的我可不要啊!”

帕得一愣神,随即一脚踹开身后的阁楼:“里面有我最近自己冶炼的一些玩意,如果看得上眼,尽管拿去用。”

刘云当然晓得帕得说的是客气话,控金者修炼的武器绝对非同小可,只是耗费的精神力太大,不然制造武器这么重要的工作又怎么会交给地精来做。

黄毛却早一闪身进了阁楼,里面顿时传来一声兴奋的大叫,然后是金属落地的声音。

“帕得,你状态不是很好啊。”刘云并肩和帕得站在一起,望着远处飞扬的尘土。

“殿下,你说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以前活着是为了守护多洛特,可现在呢?”帕得心里空荡荡的,对最信任的人吐出了心声:“我并不是不喜欢呆在西斯丁,只是我不知道我将来该怎么走?”

“迷茫的看着远方,踏实的走脚下的路。”刘云随口说出爱琴流传的古老谚语,说的是十七八的懵懂少年,莫非是帕得青春期来了?

“你今年多大了?”刘云忽然蹦出来一句,眼睛直勾勾的瞪着帕得。

“十八了,呵呵,虽然我长得有些老相,但其实我真正的年龄并不大。”帕得胡子拉碴的脸自嘲的抽了抽:“爹娘给的相貌,自己也没办法。”

刘云顿时生出一股亲近的感觉,开解道:“相貌并不是男人所要关注的,你活着不是为了任何人,只是为了自己,如果你觉得活得开心,那就是活得很成功了,如果你觉得在西斯丁不开心的话,可以随时离去,我绝不会阻拦你,但多洛特是绝对不可能交给你了。”

帕得心中一动:“我确实准备离去,在最后之城里我可能找不到人生的目标,殿下,您尽管放心,我会在魔族死干净,多瑙荒原开发出来之后再走!”

刘云心里暗道,等到魔族死净,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更何况老子不给你时间开发多瑙荒原,你岂不是要在这里呆一辈子。

两人正静立的时候,黄毛欢啸一声从阁楼里冲了出来,手上捧着一把巨刀,刀身流光溢彩,刀背上的龙明显是以小黑为原型,栩栩如生,煞是威风。

帕得嘴唇一动,这刀本来是做出来归自己用,一直藏在阁楼的最里面的,谁知道会被这个家伙一把相中翻出来。

观察到细节的刘云接过刀看了看,忍不住赞道:“确实好刀,杀气隐藏在华丽之中,恐怕杀起人来连血迹都不会留下,不会弄脏了咱们黄少爷的衣服!”

“不过。”语气一转,刘云将刀倒了个手,刀把递向帕得:“这把刀应该是你的宝贝,我不会跟你强取的,你还是留着吧。”

黄毛心里一疼,在背后不住拉扯刘云的衣服,这可是自己这么多年来唯一看上眼的兵器啊。

帕得的手在动,这把刀是完全靠一瞬间的灵感做出来的,恐怕自己以后再也做不出来这样的上品了,一把好兵器对战士的诱惑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不用了!”帕得故作大方的摆手道:“这把刀虽然对我来说很有诱惑力,但一个没有杀气的战士,即使拥有再好的武器也没用,既然殿下的朋友跟这把刀这么有缘,就送给他好了,大不了以后我再重做一把!”

黄毛不待刘云客气,一把抢过刀,跑着奔下了城墙,看得刘云直摇头。

“等魔族退去之后,我再做把给你。”刘云做的兵器跟帕得根本不是一个档次,这次买卖帕得可是赚大发了。

“真的?”帕得显然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搓着手兴奋的道:“太好了,如果能有殿下做的兵器,那真是莫大的光荣。”

“这次魔族入侵,不知道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刘云这次可是虚心请教了,毕竟帕得是坚守多洛特那么多年了,大小战役绝对比自己清楚得多。

帕得也不谦虚,款款道:“魔族这次虽然人员众多,但一选择了不合适的时间,就算魔族能面对阳光,但实力一定大损,二是最后之城地势看起来难守,其实不然,北门的桑干河天险暂且不提,东西门多有丘陵,魔族的银瞳骑士无法进行冲刺,地精弩炮部队可以发挥很大的用处,而南门虽然地势平坦,没有任何优势,但我们身后的那些魔法大拿岂是吃素的?就算他们不出手,就凭魔族的那点本事,连登上最后之城的城墙都没可能。”

“憎恶武士是很强壮,但灵活不足,根本无法作为攻城部队,蓝魔体质太弱,根本不是特拉维夫人的对手,就算再多又又什么用处,银瞳骑士肯定不会放弃梦魇来步战,所以魔族很有可能是先由蓝魔远程标枪压制,然后由蓝魔做炮灰消耗特拉维夫战士的体力,最后则会派上他们的秘密部队!那么魔法师。。。。。。”

“呵呵,算你聪明!”刘云大笑几声,看着魔族的眼神也变成了同情,西斯丁的人才济济,魔族却每一个人能看得出目前的局势,真是造化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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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节 魔族列阵 忽悠骑士
魔族的布置果然不出帕得所料,憎恶武士和四十多万蓝魔被布置在南城门外。奇怪的是却并不见银瞳骑士的踪影,想来攻城战对于银瞳来说实在有些力不从心,故根本没有出手的意思。

魔族大多数仍为步兵,仅有少量的简陋投石机,忙忙碌碌的蓝魔充当了搬运工,不断将巨石运往前方战场。

大战即将来临,最后之城的城墙上却是安静得异常,经历过昨晚杀戮的特拉维夫战士显然并不把魔族放在眼里,仍然自在的和身边的人说笑着。

“我们是不是派一队人马埋伏在城外?”维埃尔伤势未愈,仍然强撑着上了城墙。

福克斯早就从海伦处了解到西斯丁外一战,随即摇头道:“不可,上次你们之所以能大败人类军队,除了出其不意外,更多的是兵力上的优势,虽然表面数量上你们少于人类,但特拉维夫战士无不以一当十,这次的魔族拥有号称陆战第一的憎恶武士,即使你们能一个人干掉一个憎恶武士,那对魔族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但对西斯丁却是绝对的损失!拥有最后之城这么坚固的城池,所要做的只是坚守!”

的确,最后之城城墙的坚固程度比之多洛特毫不逊色。而且最后之城虽然看起来没有任何防御措施,但一座用来当作最后堡垒的城市又怎么可能连基本的武器都没有呢。

正当维埃尔低头细想的时候,刘云带着帕得从城门处走了过来,清秀的脸上一副喜气洋洋的景象。

“老大!”维埃尔弯身行礼道。

“呵呵,维埃尔怎么也来了?我不是让你休息么?这么屁大点的事,也值得你上来。”刘云关切的真气切入维埃尔身体,查看了下身体内的伤势:“嗯,没什么事了,也算你体质不错,要是换了别人,现在恐怕早就死挺了,把皮外伤养好就能回来帮我打仗了!”

对于刘云和属下亲密无间的行为,福克斯早就见怪不怪了,在福克斯眼里一个靠武力起家的政权开始里当如此,但是等到天下已定的时候,皇帝就是皇帝,臣子就是臣子,再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景象了。

“刘云,我知道你有后备的魔法师部队,但不能因此小瞧魔族!”福克斯谨慎的提醒道:“一百三十万的数量毕竟不是吃干饭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魔法师最多可以一次消灭三十万人,可要恢复下一次攻击的能力至少要三天的时间!大型魔法消耗的魔力可是十分惊人的,没错吧?”

刘云将真气覆盖在维埃尔伤口上,点头道:“大舅哥说得确实有道理,不过眼下魔族军心涣散群龙无首,而且他们这次来找的又不是我们,那么紧张做什么?”

话音未落,魔族阵营里出来一位穴居恶魔骑士,胯下的穴居恶魔犹如一只巨大的蜘蛛,不过它射出的可不是什么蛛丝,而是储存在身体里的毒箭,而且发射时毫无动静,令人防不胜防。

穴居恶魔奔跑起来犹如骏马一样迅速,而且看起来比骏马还要敏捷,转弯的动作毫无声息。在到达最后之城城下不远的时候,穴居恶魔骑士勒紧缰绳,一个漂亮的漂移停在了城下。

穴居恶魔身上的骑士面目丑陋,五官都有些腐烂了,不时有苍蝇在身边盘旋。

“最后之城的刘云殿下,我们这次出兵并非针对西斯丁,身为魔族的盟友,永远是最安全的!”丑陋的骑士胡扯了一番后,切入正题:“昨夜有人类进入我们魔族领地,四十多万魔族哨兵被卑鄙的偷袭致死!血债必须用血偿,每一个欠下魔族血债的人都将得到最恐怖的惩罚!”

丑陋骑士的声音嘶哑难听,但大大的嗓门却让城墙下的人类听得清清楚楚。小声议论的人类根本没想到这完全是刘云的栽赃嫁祸,反而怀疑是林媚儿派出的军队,纷纷开始打听昨夜军队的调动情况。

恰好昨夜有一支万人队以巡逻的名义被派往城外,人类开始相信魔族的叙述,并心里忍不住埋怨起林媚儿来。招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家门口的恶霸,这不是婊子穿超短裙找日么。

刘云从属下手里接过大喇叭,冲着丑陋骑士吼道:“你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到啊?”

傻了眼的丑陋骑士第一反应就是刘云是聋子,刚刚的音量即使连北门的人类都听到了,没道理这个站得最靠前的家伙听不清楚啊。

不过想归想,丑陋骑士还没傻到跟盟友的大哥大叫板的地步,于是大声嘶吼着又将原话复述了一遍。

刘云此时将喇叭递给一名特拉维夫战士:“按照我刚才的话,他没说一遍就重复一次!”

于是一人一魔开始了傻乎乎的对话,等到丑陋骑士发觉出对方的戏弄的时候,嗓子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了,正愤怒的准备离去的时候。

天空中一片阴影闪过,笑吟吟的刘云站在了他的面前,手中提着一个水壶:“真不好意思,刚刚我没在,回去告诉你们的指挥官,西斯丁是站在魔族一边的,想要杀多少人类,随便好了。”

丑陋骑士跳跃下来,跪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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