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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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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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豆听到这消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直都在担心一个人,她是丝丝。可班头为什么会被杀呢?她可是一个乖乖仔,向来循规蹈矩,从不肯越雷池一步。豆豆悲痛之余,百思不得其解。
  哭声最大的是哥拉斯,嘶哑难听之极。她记得那个生病的雨天,班头自告奋勇帮她去药店买药。哥拉斯的烧退了,班头却感冒了,她一个劲道歉,班头却说,不怪你,是我平时缺乏锻炼。留下一个极其平和的微笑,让她每每想起,心里头暖暖的。
  千人迷眼睛酸涩,心里也不是滋味。她知道班头瞧不起她的为人处世,可每到考试前,无论跟她借讲义,还是历年的试题,她从来都没有拒绝过。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视角,真正的伯牙子期凤毛麟角,所以千人迷从来没有怪过她。
  就在满室皆愁之际,拉拉“咣当”一声撞门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谁能告诉我!?她好好的,招谁惹谁了,竟会出这种事,天理何在!”拉拉大喊大叫,随即痛哭流涕。
  宿舍里就属她与班头的关系最好,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拉拉知道她的善良,她的热情,也知道她的侠骨仁心。豆豆过来劝她,劝着劝着自己也禁不住泪流满面。
  良久,大家终于止住悲声。定了定神,豆豆拨通了丝丝的电话。“你回来一趟,有事跟你说。”她在电话里强自保持镇定。
  “发生了什么事?”接起电话,丝丝吓了一跳,豆豆的声音分明是刚刚哭过。
  人在哭的时候鼻粘膜会充血,必然引起鼻腔共鸣音的变化。因为个头小,豆豆的能力很容易被别人低估了,可是丝丝却知道她的睿智、坚强与镇定,能让她哭的事情绝对不会是小事,丝丝的一颗心顿时悬空。
  “一切等你回来再说吧。”豆豆觉得还是当面说好,留下缓冲的余地。
  “你先说,我挺得住!”豆豆越是不肯说,丝丝就越觉得事态重大,莫不是自己因为旷课时间太久被学校开除了?应该不会啊,豆豆答应过帮她点名答到的。
  拉拉一把抢过手机,大声喊道:“你还跑去查什么凶手,现在班头被人杀了,还不赶快给我回来!”
  丝丝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电话里还在说着什么,她却连一句也没有听见。她的第一反应是,班头是因我而死的!丝丝当然知道班头的为人,是不会招灾惹祸的,莫非是熊哥起了疑心,派人杀了她?根本不可能啊,如果班头受到怀疑,第一个遭殃的应该是自己才对!
  “我马上回去!”挂断电话,丝丝抢了一辆出租车便赶回学校。
  花探长抽噎着讲述经过,丝丝眼前不时闪过待宰的羔羊,赤裸裸的沾着些许血污,睁大一双无助惊恐的小眼睛。
  性格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以班头的性格决不至于惹事生非,她唯一的弱点便是将别人想得太过于善良了。一只羊可能觉得世界上的动物全都是羊,可惜在狼的眼里,它只是一顿午餐。
  没人会在那样恶劣的天气去偏僻的海边,那个人竟然是班头,值得深究。难道是爱情作怪?丝丝想起两天前的会面,她曾闻到一股粉饼的味道,而在以前班头是从来都不化妆的,莫非她在恋爱?
  虽然没人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却不得不承认,爱情总是有些变态的。坠入爱河的男人形同痴呆,而女人则学会了幻想。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在恋爱是件极简单的事情。现在竟然发生这种事,难道她爱的那个人是见不得光的?
  丝丝脑海里电光火石地一闪,她曾在夜深时瞥见班头偷偷藏起一个本本,也许里面记载了什么。丝丝没再多想,径直走到班头的床前,伸手一探,将一个淡绿色的日记本掏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她的日记本放在那里?”拉拉深感意外,班头是她最好的朋友,却也不知道她偶尔会写日记,其他人也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着。
  “我猜的。”看到大家诧异的目光,丝丝脸上现出尴尬的神色,顺口应道。
  对于一个深知罪案秘密的侦探来说,要“取”什么东西还不是易如反掌?更别说大家朝夕相处了。正如锁匠经常会被怀疑成是小偷,一样的道理。看来我在宿舍里得注意形象了,丝丝暗地里检讨。
  “日记本里可能有极重要的线索,我会把它交给警方。”丝丝不再自作主张,虽然最了解班头的人是她,也就是说,最可能发现疑点的是她,她还是决定跟王队、阿飞共同参详。
  路上丝丝翻开日记本,扉页抄录了郑少秋的一首老歌。
  漫漫长路远,冷冷幽梦清;
  雪里一片清静。
  可笑我在独行,要找天边的星。
  有我美梦作伴,不怕伶仃;
  冷眼看世间情。
  万水千山独行,找我登天路径……
  不愧是白羊座的女孩,十二个星座中,独立性最强的女性。而白羊座的性格本身却潜伏着一股危机,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竟然真的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第42章  第一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42章第一现场
  “跟我走一趟!”丝丝风风火火赶到医院,闯进阿飞的病房,只手将错愕的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去哪啊?”阿飞满脸都是问号。
  “到了你就知道了!”丝丝不想解释,也没有心情解释,她脸上看起来有些僵硬,虽然并没有流泪的痕迹,但毕竟死的那个人是班头。
  “不说清楚我不能跟你走!”阿飞的态度一下子强硬起来,他毕竟是个男人,更重要的,他是个警察。
  丝丝愣了几秒,颓然坐了下来,是啊,班头已经出事了,再急再赶又有什么用呢?阿飞渐渐明白大致的情形,原来是丝丝想让他同去警局拿资料。他知道此行的危险,做卧底最难的就是要时刻忘记警察的身份,而跑去查案则无异于飞蛾扑火。
  “不管你去不去,我是一定要去的!”丝丝的态度很坚决。
  “好吧,我陪你走一趟。”阿飞突然发现一件要命的事情,不知从何时起,拒绝她的要求变成一件极困难的事情。
  可惜还没等他们出门,老王就赶来了。他的老胃病又犯了,打了一晚上点滴才刚刚好了一些。胃病仿佛是警察的职业病,而且总是在最不适当的时候跳出来。他的脸色看起来铁青,却并没有要责备谁的意思,看来他已经知道此事,所以才会硬撑着赶了过来。
  “太危险了,让我去!”老王道。
  “可是你的胃病?”阿飞关切地问道。
  老王摆了摆手,勉力牵动嘴角,强笑道:“不碍事,好多了。”
  “谢谢!”丝丝的眼睛里有光芒闪动。
  以老王现在的身体状况绝不适合工作,否则她又怎会跑来找阿飞呢?人人都知道,一家医院的水平高并不是说医生个个都是华佗,警察局也是一样。此案本来是由别人负责的,现在有老王亲自出马,自然让丝丝放心多了。
  老王走了。阿飞坐回到病床上,丝丝伫立在窗前,默然无语,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对不起。”过了一会,丝丝为刚才的事道歉,却并没有转头。
  “没关系。”阿飞脸上的表情释然,因为他知道,那一刻,丝丝也没有考虑过自身的安危。
  “已经发生两起谋杀了,警方为什么不肯公开立案侦察?”丝丝并不是对阿飞有意见,可如果警方公开立案侦察,凶手就不敢那么嚣张了。
  不知为何,她总有种感觉,三件凶案是联系在一起的。王阿宏和红红的关系自不必多说,班头的出事也很离奇。那天下午班头接到一个电话,然后美滋滋地出去,再也没有回来,一切的一切,都像一个恶毒的阴谋。
  阿飞默然良久,无奈地道:“从我进入警队那天起,就被告知,没有侦破的案件不能对外公布。”
  也就是说,“不破不报”,是多数情况下警方对公众采取的态度。也许大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除了变态杀手,那就愈演愈烈,让更多的人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
  走出医院,丝丝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翻开班头的日记。
  看来乖巧的班头,竟然有一个笔友,或者驴友,因为他常常独自出没在荒漠山川。英雄崇拜情结,丝丝想,白羊座女子的弱点。在白羊女子的心目中,常常不自觉地期待一个有才气、有能力的男子汉。只是她怎么都想不明白,班头究竟是怎样认识他的呢?她在日记里管他叫做“虫”,不知是有朝一日破茧成蝶的毛毛虫,还是挠动少女芳心的蠕虫。
  更让丝丝惊异的是,最近一篇日记的内容,竟然是对男322宿舍的调查结果。那不是王阿宏所在的宿舍吗?这怎么可能,班头跑来劝我不要调查,自己却在着手调查,丝丝微微蹙起了眉头。
  放下日记,丝丝立即拨通了豆豆的手机,不消说,宿舍里一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在瞒着她。
  “怎么回事?班头的日记里提到她最近在调查322宿舍。”丝丝质问道。
  “有一件事,一直没敢告诉你……”豆豆支吾道。
  “什么事?”丝丝追问。
  “我以为会有线索,所以发动大家一起调查。”豆豆不安道。
  “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丝丝只觉得自己气不打一处来。
  “我们也是想帮你,看你那么辛苦……”豆豆为自己辩解。
  晕!丝丝立即挂掉电话,生怕盛怒之下说出伤人的话来,她们明明是擅自行动,却还要找些好听的借口。她很奇怪为什么大侦探波罗和福尔摩斯都有很好的助手,而自己却这么命苦呢?要么时不时捣乱(豆豆),要么随他舍命冒险(阿飞)。唉,同样是侦探,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下午三点,老王风尘仆仆地赶来,椅子还没有坐热,便急匆匆地走了,留下一摞照片和现场勘察报告的复印件,带走了班头的日记。丝丝泥塑般屏息凝气,似乎要把照片看穿似的,不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线条。
  等丝丝再度抬起头时,已经接近六点。她顾不得吃饭,便又出了门,猫着腰在发现尸体的地方转了一圈。回来时天已全黑,丝丝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拨通了老王的电话。
  “王伯,查过案发当天打给班头的电话了吧?”丝丝问。
  “有结果了。”老王说。
  “最后打入的号码是不是末位带4?”没有人喜欢和死谐音的号码,所以末位如果是4,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话。
  “是。”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个公话亭应该是现场附近吧?”
  “不是,公话亭离发现尸体的地方至少有五公里。”
  “噢?”丝丝不由得惊咦了一声,“那么这个电话亭在哪里?”
  “三浴和五浴之间。”海水浴场的命名并不是根据地域,而是兴建的时间,所以三浴才会挨着五浴。而十一个海水浴场当中,一浴游泳的人最多,六浴参观游览的人最多。三浴和五浴之间是一片低矮的礁石,没有什么风景,所以游客极少,只是在退潮的时候有赶海的本地人。
  “果然是偏僻的地方,离火车站也不近。”丝丝自言自语道,“现场没有发现目击证人吧?”
  “是啊,很奇怪。虽然傍晚的时候有雾,那一片的人并不算少,却没人能提供有用的线索。”
  发现尸体的地方是在八浴,那里的沙滩虽然不够开阔,不远处便是一处景观,所以游人并不少。
  “是够奇怪的。”丝丝的脸上露出深思的表情。
  ……
  第二天一早丝丝便动身去了海洋研究所。没有目击证人,八浴就不可能是第一现场。而最后一个电话的时间距离死亡时间不过十几分钟,那么打电话的人便高度可疑。如果他真是凶手的话,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到五公里之外。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尸体被抛入海里,然后随海水漂走。也就是说,要找到真正的案发地点就必须知道海水的流向,涨退潮的精确时间和规律。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那么简单。丝丝走访了海洋研究所的几位教授,均一无所获,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位长年出海的渔民,才得到模糊的答案。根据潮汐的流向,尸体漂流的方向没有问题,只是距离便无法确定了。而抛入海里的尸体能够再次浮出水面的机会并不大,冥冥中莫非自有天意?存心让班头的尸体这么快就被人发现,好让凶手不致逍遥法外?丝丝心头掠过一丝悲痛。
  晚九点,丝丝从天外天夜总会出来,夜风吹来一丝凉意,她浑身的疲惫俱都溶化在海风里。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嘎然而止,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上车!”车内探出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丝丝的胸口。
  

  ☆、第43章  熊哥之死

作者有话要说:  
  第43章熊哥之死
  人一生中总有被俘获的时候,那诱惑也许是美女,也许是钞票,也许是所谓的事业,更多时候不知道是什么。丝丝也在卒不及防的时候,变成了别人的俘虏,她刚一上车,便被套上一个两层黑色绒布的头套,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麻子,你这是干什么?!”丝丝喝问道。
  缩在后排的肉团伸展了些,露出一双浑浊的眼睛,脸上的疙瘩忽明忽暗。“哼,别装了,你应该知道!”冷笑里面有幸灾乐祸,麻子脸上露出猥琐的表情。
  “我知道什么?”丝丝反诘,“有事我们去找熊哥评理,不声不响的,你这算怎么回事?”
  “对不起,这就是熊爷的意思,我也爱莫能助。”麻子随即告诉前面持枪的大汉:“等会到了海边,下手给我干净点。”
  “我不信。给我接熊哥的电话,我要亲耳听他说。”丝丝道。
  “对不起,现在熊爷身边没有电话,你就认命吧!”麻子冷笑道。
  这明明是托词,丝丝却也没有反驳,她似乎在想什么,又像是睡着了。可现在却并不是睡觉的时候,而是反击的时候,岂能坐以待毙?丝丝仍然没动。就算她真的想动又能如何?对方有三个人,两把手枪,其中一个还是高手。也许她还在等待,越野车已经驶离市区,车身的颠簸突然加剧,似乎拐入一条山路,空气中有退潮后鱼虾死尽的腐败气息。
  当头套被取下来的时候,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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