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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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 第3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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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手滴血

    程连安从船上下来,吩咐干事把安思惕的头和尸体简单缝一缝,又叫小笙子找来一条毯子包上,头脚扎上细绳,喊两个兵抬到南树林乱葬岗子。夜色黑深,程连安手执火把前行,左瞧瞧,右看看,只觉腥腐之气幽幽透来,风在树林里呜呜作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疾行怪走一般。深入七八丈,腐臭味越来越重,前面隐隐可见大团的尸堆,月光从树隙透下来,将尸缝中支离伸出的手掌照亮,好像粪便里长出的蘑菇。

    他心跳越来越快,忽地脚下一滑,身子抢扑在地上,火把撒手滚地而熄,同时感觉周围嗡嗡作响,有无数豆粒从地上射起来打在自己脸上。

    他失声大叫:“有……有鬼!”

    小笙子拿火把乱挥,光芒拖曳,将“豆粒”赶开,嗡嗡声也都止歇,他赶忙将程连安搀扶起来,道:“祖宗爷别怕,是苍蝇!南方毕竟暖和,这东西还没死绝呢!”

    程连安反应过来,心中立宽,在他头上抽了一巴掌骂道:“不让你叫了还叫!”小笙子忙道:“是,公公。”程连安打完这一巴掌,看小笙子脸上红殷殷地滴下血来,吃了一惊,心想:“我哪来这么大的劲儿?”忽有所悟,翻过自己手掌照看,只见上面血泥殷红,还粘着半条碾烂的蛆,登时嗓子眼一酸,差点呕出来。在小笙子身上连擦带抹的同时,就着他手中火把照看,只见地下湿腻腻地,原来往树林里拖死尸都要经过此路,血早已把地面浸透了。

    他抢过火来,强压着恶心往前照了一照,光影重重,总感觉尸堆的方向有东西在动,虚虚地问道:“喂,你们看,那边是不是有人?”

    小笙子伸着脖看,刚才隐约好像确实有半截尸体在爬,披头散发,像个女鬼,这会儿火把照去,又不动了。他不敢说有,也不敢说没有,支吾着往后缩。两小兵抬得手酸,无所谓地道:“一些穷人知道这有死尸,晚上有时候会来扒东西什么的,喊两声就吓跑了。”

    程连安心不落底,道:“别往前抬了,就……就在这儿埋了吧!”指示小笙子留下看他们挖坑,自己退出来到江边洗手,蹲身前倾时感觉水面亮亮地一晃,忽然再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好半天平稳下来,他往上游方向挪了个窝,一边洗手,一边低声祝道:“你折腾得我也够了,这就安息了罢,这人间的事,万般皆由命,半点不由人。你若不是那样的,也不会受这个激,也就不会就这么死,可见罪由心生,孽由自作。非要怪,就怪你姓安,又起了这个倒霉名字,思惕思惕,倒过来不就是替死吗?可见这都是上天的安排,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叨念半晌,闭上眼双手合十“啪”“啪”拍了两响,站起身来回奔大营,瞧见方吟鹤和方枕诺俩人围着一堆篝火烤肉,便走过来。方吟鹤并不知道深层的事,以为曹老大为自己出头杀了安思惕,程连安多半要挑自己的毛病,因此回话上特别小心。程连安见方枕诺衣带上多了块腰牌,便知是曹向飞给的,算他是在厂里临时行走,和当初的自己差不多。

    程连安这会儿是“老资格”,拍着老腔,说些“待日后班师回京,可再依功劳申封讨爵。”之类的话,和方枕诺聊了几句,总感觉周围还有血腥味,闻闻自己的手掌,不是,左右瞄看,只见旁边不远扔着具无头尸体,两名干事在旁边守着。他皱眉提声问:“哪来的尸体?怎么不处理?”干事:“这是曾掌爷带回的人犯……”方吟鹤道:“废物!死人还有的审么?事事都要人吩咐?拖去扔了!”干事点头称是。

    程连安明白,一方面他是康怀的人,和曾仕权不对付,二来这也是为安思惕的事在讨好自己。笑道:“曾掌爷的手下,脑筋都不大好使,但凡有点机灵劲儿,也不会往坑里跳了。”

    方吟鹤平时没少受过曾仕权的气,陷坑前没加提醒,一半为了确保计策的执行,一半也确是想看他的笑话。厂里四位掌爷,曹老大带出来的人都惧他,吕凉带出来的人都服他,康怀带出来的人都敬他,曾仕权带出来的人都恨他。听程连安这么说,显然对曾仕权也有着不满,这倒丝毫不稀奇的。因此嘿嘿一乐。

    那两名干事拽着脚,把尸体往树林的方向拖,张十三娘身子胖大,拖起来也缓慢费力。程连安扫了一眼,见她身上的肉白白嫩嫩,两颗硕大的乳房倒垂着,颈子上挂着些碎肉,好像摔烂的西瓜,随着拖动兀自流汁淌血,在地上拖出一条黑湿的血线,不由得又是一阵恶心,问道:“这是曾掌爷弄死的?”

    方吟鹤摇头:“是大档头。曾掌爷是点心房出身,手头零碎,哪像曹老大这么脆生。”

    方枕诺道:“早听说东厂曹大掌爷行事狠快、鹰武过人,见面时看倒也和气,哪知动起手来,果真是雷霆万钧。那时若非他出手,只怕侯爷已出事了。”

    程连安饶有兴趣地问:“以前闲聊天,我听厂里人讲,说咱们曹老大是什么‘杀手学堂’出来的人,是不是真的?”方吟鹤道:“都这么传,但是,好像没谁听他亲口确认过。”

    程连安道:“我在厂里的日子也不短了,和别人都好接触,唯独吕凉和曹老大,见了面儿,话也难递上一句。”

    方吟鹤一笑:“吕掌爷其实好说,人有癖则不难交。”程连安笑了:“哦?你知道他?快和我说说。”方吟鹤笑道:“他这人有个爱好,就是收集各种马鞍。若到他家去就知道了,各朝各代的马鞍,金的银的,什么样的都有,手底人背着都管他叫聚鞍公。先前侯爷离京的时候,督公送了一匹三河骊骅骝,那鞍子就是从他那要的,据说是当年元鞑子皇帝的御用品。”

    程连安道:“啊!那个是他的吗?我见着了,的确是好东西。纯银的过梁,还錾着蒙古字儿,但懂蒙文的督公却又都读不出,倒是你们四爷认得,说了一通什么八四八,又是序列五的,听得人云里雾里。又说那錾的字是什么……马儿要追着云彩跑……时间久些,倒记不大清了。”

    方吟鹤道:“是,四爷跟我们聊天时也提过,说上面刻的字是蒙古谚语,意译过来,大概有点‘好男儿志在四方’的意思。他在私底下还给此鞍起了名,叫‘追云逐日’,说这鞍子得配条黄毯披挂在枣红马上,趁着夕阳垂低、天澄云淡的时候放在大草原上骑去,那时候天上一朵,地下一朵,马奔起来走金光闪红过绿,就如同太阳在水里的影子,一定好看之极。”

    常跑外办事的人,说起马来便提精神,程连安倒是兴致缺缺,喃喃道:“鞍子这玩意儿,上驮大人,下压骏马,自在中间受折磨,吕掌爷喜欢这东西,难说没有他的一番深意呢……哎?方先生,你笑什么?”方枕诺道:“哦,没什么。”程连安道:“大家已是自己人,有什么放不开的?有话就说嘛。”方枕诺笑了笑,似乎觉得惹他存了个心思反倒不好,解释道:“我是在想,爱屋才能及乌,吕掌爷爱的多半不是鞍。”程连安略直一下,会了意,嘿嘿地也笑了。

    方吟鹤也琢磨出了个中意味,只恐顺着话音儿说深了,对大家都不好,岔开道:“呵呵,至于曹老大,倒真是没什么可说,最著名的,大概就数他那句口头禅了……”他笑容忽然收敛,站起来恭身道:“三爷。”

    程连安扭头瞧去,曾仕权笑嘻嘻地已在背后不远,隔空向方吟鹤连连按手道:“坐、坐,自己人别客气。”亲切得好像从来没有任何芥蒂。跟着也要个马扎坐下来,伸手抓过几串烤肉:“妈的,下午就没吃上饭,真是饿了——小方,怎么样,还适应么?”看方枕诺笑着点头,他左右甩腮咬下几块肉在嘴里嚼着,又问:“老大呢?”方吟鹤道:“他和方先生打完招呼,就到别处巡视去了。”

    曾仕权把肉隔着火递给方枕诺一串:“你别瞧老大冷淡,他跟我们也这样,厂里进进出出的人太多,他早不当回事了。”

    方枕诺笑接过来:“是,我们刚才也正谈到他。”曾仕权问谈了些什么,听完乐了:“什么杀手学堂出来的,他就是杀手学堂老堂主的孙子!还是长子长孙呢!”方吟鹤:“咦?这我倒是头回听说。不过,杀手学堂的老堂主,那不就是‘第一杀手’么?此人一向没名没姓,神秘得很,这么说原来他是姓曹?”

    栈桥方向叮叮咚咚,琵琶声淡淡而起,随风飘传过来。曾仕权回头望了望,把一根吃干净的竹签扔进火里,扶着膝盖在他们三人脸上瞅了一圈,道:“天下事,咱们东厂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是有四大谜团,至到现在也没查清楚过。这头一个谜团,是第四次武林雄风会上,‘守义戒淫花’这武林至宝究竟为谁所盗,第二个,就是‘第一杀手’的族姓。曹老大虽是第一杀手的长子长孙,却也不知道爷爷姓什么,因为只有继承了‘第一杀手’名号、成为杀手学堂总堂主的人,才有知道这姓氏的权利。而这曹向飞的名和姓,则是他从堂里出来后、闯荡江湖时自己取的。”

    程连安道:“我跟管档案的聊天,听他们说过不少江湖趣闻,据传这‘杀手学堂’专搞暗杀,赚的钱富可敌国,曹老大是长孙,多半要继承堂主之位了,怎么跑到来闯荡江湖,又进了东厂?”

    曾仕权笑道:“要说起这个,那故事可就长了。”据传杀手学堂建立在唐朝以前,和昆仑“毓侠院”、天山“养志塾”齐名,在旧时武林中有着相当的地位,至今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但和毓侠院、养志塾不同的是,他们培养人才时只是单纯教传武功,并着重于刺杀技术,并不进行武德的灌输,收的学员也大多是捡来的孤儿,或是被刺杀者的遗孤。学堂中的事情相当神秘,地址也常有变迁,不为外人所知,但有个规矩很多人都听说过,那就是:每到一定年限,堂中将选出三名最优秀的杀手竞争,胜出者可升任总堂主,并且继承‘第一杀手’的名号。

    在上一次的竞争中,曹向飞的父亲和另外两名杀手杀入了决胜局,当时另外两人论武功实力比曹父稍逊,但轻功略有过之,偏偏最后一局,老堂主定的题目是:三人在百步外同时起跑,手先碰到他身边这棵大树者为赢。曹向飞父亲知道自己轻功没有优势,因此打定主意,准备在起点处就向二人动手,这样还有赢的机会。

    不料比试当天一声令下,那两名杀手却同时向他出手,趁他格挡闪避之机,两人又迅速撤手向终点跑去。他奋起直追,可是就那么两步的距离,却始终追赶不上,眼见那两名杀手离终点不远,自己已然没有希望,他忽地急中生智,从怀中掏出匕首。大家看他掏刀,都以为他要当暗器扔出去,可是那样只能击倒一个,终究还是要输,谁知他却“喀”地一声斩下自己手掌,抛了出去。

    那手掌在空中沥出一条血线,越过两名杀手先行击中树干,留下一个触目惊心的掌印,于是,他就这样出人意料地获得了胜利。然而曹向飞却认为,那二人攻击父亲固然不对,父亲这样取巧获胜,也毫没道理。为此他挺身而出,在学堂中掀起一场论辩,认为三个人都无权继任堂主之位。论辩结果令他大失所望:学堂中几乎一边倒地认为:杀手行事原该出人意表,三人行径虽然都有问题,却完全都在老堂主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结果是“公平有效”的,甚至连那两名落败的竞争者也表认同。眼见父亲就这样坐上了总堂主的位子,曹向飞反而深感耻辱,一怒之下负气而走,就此离开了学堂。

    方枕诺听完,喃喃道:“……想不到世间,还有这么狠的人。”这话指的是曹向飞的父亲,方吟鹤和曾仕权听了却都抱以一笑,表情里很是不以为然。

    程连安很敏感,尤其方吟鹤和曾仕权脸上带笑,却刻意不往这边看,更显出他们是想到了一起。的确,相对于自己来说,成年人砍断手掌的事一点也不稀罕。他笑着引开道:“那曹老大又怎么进了东厂呢?”

    曾仕权笑道:“嘿嘿,那说起来,可是段佳话。当初咱们厂里的档头有二十几个,比现在热闹得多。当时大伙儿分成两派,一派龙,一派鬼,相互间斗得厉害。鬼派的头目叫陈星,这小子用计害死了龙派的首领,发现龙派不但没倒,反而稳稳当当地撑了下来,原来真正的首领不是死去那个,而是隐藏在背后的、人称‘小郭’的少年,于是又准备使坏扳倒他。可是明里暗里,陷害栽赃,阴谋阳谋,多次策划,硬是弄之不动,实在没法就想出了个主意:找杀手行刺。”

    程连安道:“那想必是找到咱们曹老大的头上了?”

    曾仕权道:“可不。当时咱们曹老大流落江湖已经有些年了,靠做杀手过活,名头那是相当的响,从来没失过手。接了陈星的委托后夜潜东厂,进了督公——当然那时还不是——的屋子。怎么动的手,谁也不知道,据当时外面巡夜的干事说,看到督公的屋里只是烛影一闪,窗纸蓬地鼓起来。大伙儿赶忙闯进去,就见曹老大跪在地上,旁边扔着把刀子。督公据桌坐着,小身子安闲得像刚品完一盏六十年的老普洱。当时他摆手,让人退出去。大伙儿守在外面,只听屋里问:‘为何自尽?’曹老大说:‘杀手杀不了人,就杀自己!’督公说:‘做人做事,应当百折不挠,你放弃得太早了。你走吧,改天再来。’屋里静了一下,跟着窗户啪地一开,人影飞出,好像扑楞楞放出只黑鹞子。”

    程连安奇道:“这么简单就把他放了?”

    “正讲的精彩呢!别打岔。”曾仕权手摇肉串,肘支膝头,把脑袋往前凑凑,继续道:“……接下来三个月间,曹老大又来了两次,都没得手。督公对他说:‘潜入东厂已然不易,你这样很累,以后留在我身边吧,刺杀起来更容易些。’”

    程连安“噗”地笑出来。曾仕权:“……就这样,曹老大留在了督公身边,白天督公吃饭,他也跟着吃饭,督公办公,他便看着办公,晚上督公里屋睡,他外屋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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