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之即去,干净利落。
如果他不能得到她的心,他简修杰就成了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男人。
所以他现在要让她一无所有,这样,她就再没了高傲的资本,只得依附于他。
他曾不愿这样做,因为他爱她,希望她活得自在,无忧无虑,所以他尽可能的帮她,满足她所有的要求。可是他现在才明白当初的他错的有多离谱,骄傲如她,不曾体会一丝挫败的滋味,永远昂着那颗高贵的头颅,不把默默在背后付出的他当一回事。
他想,如果她曾落魄过,她曾一无所有过,那个时候,他再出现在她的面前,现在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简修杰注意到和顾斐一起来的女孩,记得上次在饭桌上便遇到过,开着玩笑,“顾总带女朋友一起来,该不会想让我为你们定做情侣装吧。”
林若晗听见简修杰的话,心里没来由得一跳,毫无预料的脱口而出,“你误会了,我不是他女朋友。”
说完后,空气中陷入了沉寂之中。
林若晗顿觉尴尬不已,他不敢看简修杰,也不敢看顾斐,惆怅不已的低头站在一边。
怎么就那么多话呢,闭一下嘴会死么。
自己是不是顾斐的女朋友,关简修杰什么事,现在这个时候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再说顾斐也没承认她是他女朋友吧。
顾斐没什么表情的看了她一眼,淡淡道,“她确实不是我女朋友,她是我未婚妻。”
听见这话,林若晗感觉像是被雷劈了一般,外焦里嫩。
什么状况,怎么一下子又成了未婚妻。
简修杰看向林若晗的眼神,顿时暧昧了许多,英俊的面孔掠过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原来是未婚妻,看来顾总好事将近了,日子定了没?”
“暂时还没定,不过也快了。听说简总不接婚宴礼服,不知道简总到时候能不能卖这个面子给我。”
简修杰微微迟疑一会,他之所以不接婚宴礼服的定制,是因为他只希望把最美好的那一刻留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不过,既然她那么的不领情,也没有多少意义了。
而且,他以后若想收购viza,离不开顾斐的帮忙。
想到这里,简修杰随即微笑着点头,“瞧顾总说的哪里话,这个当然。”
顾斐扫了一眼四周,朝简修杰说道,“晚上有个晚宴,所以我带她到你这挑两件晚礼服。”
简修杰的视线投向林若晗,上上下下从她脸上和身上扫过,见她一直抿着嘴唇低着头,笑道,“小妹妹看起来挺害羞的。”
小妹妹……
对于这个称呼,林若晗怎么听怎么怪。
不过,按他的年纪来说,叫自己一声小妹妹也是合理,就是她听着不大舒服。
她不自然的抬头,便见简修杰那双深邃的眼睛探询的打量着自己,心里顿时七上八下慌乱之及,连忙撇开目光,看向窗外。
对于她的反应,简修杰暗暗奇怪,心想自己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她怎么一副好像很怕自己的样子。
简修杰若有所思的多看了她一会,接着走到里间的几排试衣架面前,从里面挑出两条裙子,一条红色,一条明黄色,递到林若晗面前,温言道,“你先试试。”
他的声音礼貌的陌生,完全没有以前那样亲昵和宠溺的意味。
林若晗不自然的从他手中把礼服接了过来,转身走到了试衣间。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简修杰眼睛微微眯了眯。
她明明是第一次来,怎么似乎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都不用问,直接往试衣间走去。
还有,她走路的样子,怎么感觉有些眼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林若晗先是换上一条红色的裙子,斜肩露出性感的锁骨,整条裙子恰到好处的贴在她身上,如火般的颜色衬得她皮肤愈发的白皙,宛如一条美人鱼。
看着自己的作品被她很好的呈现出来,简修杰嘴角微微上扬,“不错。”
顾斐的视线也不由得在她身上多做了些停留,透过她,他似乎看见了另一个人的身影,冷漠的眉眼不经意间变得温柔起来,可是随即,唇边又滑过一抹苦笑。
如果她没死的话,现在应该也是这个样子吧。
若晗,都是我不好,是我没有保护好你。
要是我早点回来,早一点把你护在身边,这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可是我又不敢,我不敢那么早回来,我怕你还没有忘掉当初我对你所做的事情,我怕你还在讨厌我。
第三十六章
感受到简修杰的视线;林若晗一直低着头,右手拉扯着衣角,不自然的问道;“可以吗?”
顾斐沉吟片刻,淡淡道;“就这件。”
简修杰笑道,“顾总,你未婚妻的身材可比我这里的一些模特还要好,不知道她有没有兴趣当模特。”
顾斐没什么表情的扫了林若晗一眼,身材么;还是那么回事。
“她还在读书;先好好读书吧;不过她是学服装设计的;以后恐怕会到简总这里来实习,到时候可就要承蒙简总多多照顾了。”
简修杰挑了挑眉,又多看了她几眼,越看越觉得眼熟,可是自己明明以前没有见过她。收起心中的疑惑,嘴角微扬,“顾总的人,说这些话就见外了。”
如果顾斐把他未婚妻安排到自己公司,那么合作关系就固若金汤了。
陈瑜那边的话,如果顾斐能终止和她的合作,她就会失去很大的一个靠山,再加上自己的挤压,相信过不了几年,她就不得向自己低头。
二十多年都等过来了,也不差这几年。
林若晗听见顾斐说以后会让自己来简修杰这里实习,心里那就更加乱了,她没想到顾斐竟然连这都给她安排好了。
要是以后她真的被顾斐安排到m&r实习,那不是要经常见到简修杰了。
真是越怕什么越来什么,想忘了他都忘不了。
“简总,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衣服的事先谢了,以后有空再请你吃饭答谢。”顾斐西装革履,举手投足间都透着商人的老成。
虽然出自简修杰手中的衣服每一件价格都不低,可这其中的价格在与顾斐的合作价值就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了。顾斐既然拿了衣服就走,说明以后会有更多的合作,自然不会小家子气的主动问简修杰多少钱。
“那我就等着顾总的饭了。”简修杰开着玩笑。
林若晗见现在要走,立马拿着自己的衣服走进试衣间,顾斐从背后叫住她,让她就穿上,她只好抱住衣服停住脚步。
简修杰倒是心细,见她抱着衣服,找了个袋子地给她,示意她装上换下的衣服。
简修杰在外人面前总是一副彬彬有礼人畜无害的样子,这和他以前在自己面前的模样判若两人,倒是让林若晗很不习惯。
从他手中接过袋子后,林若晗小心衣服折好放在里面。
她不是很会叠衣服,都是横竖对折。
看着她叠衣服的习惯,简修杰又是诧异了一下。
原来不会叠衣服的女人那么多么。
虽然还正值冬季,不过今天阳光明媚,从简修杰公司出来后尽管没了暖气,她内里穿着裙子外面套着件大衣就一点也不冷了。
重新回到了车中,虽然离开了m&r不用再看见简修杰,可如此封闭狭小的空间让她和顾斐独处,也很是不自然。
不管是简修杰还是顾斐,她一个都不想见到。
车开了没一会,顾斐难得以一副关心的口吻问道,“在学校还习惯吗?”
自认识顾斐这些日子以来,她就一直觉得顾斐是个很奇怪的人,完全搞不懂他的脑回路。他就像吃得了精神分裂症似的,时而对她冷漠的要死,时而又莫名的很关心她的样子。
她一边看着窗外的景色,一边随口敷衍着,“习惯啊。”
顾斐一边开着车,一边透过后视镜看着后座上那个漫不经心的人影,唇边滑过一抹苦笑。
回忆一点点泛滥开来。
具体多久前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那个时候她还远没有现在这般女人,瘦瘦小小的,脸像个苹果,红扑扑的,还爱流鼻涕。那段时间好像火气重,鼻子上火溃烂了,上面结着疤。
她好像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吧,跟所有不懂事的小屁孩一样,喜欢玩泥巴喜欢和男孩子打架。
那正是九月份的时候,天气很炎热,她穿着一条粉色的公主裙,被她母亲牵着来到自己面前。
“若晗,叫哥哥。”她母亲微笑着拍拍她的额头。
“哥哥。”她吸了吸鼻子,朝他甜甜的一笑。
他很不喜欢这个丑丫头,瘦的像是营养不良的样子,还很脏,尽管穿着很好看的公主裙,可以点都不像个公主,倒像是路边的小乞丐。
最主要的是,她的母亲,马上要成为自己的后母了。
他讨厌她的母亲,也讨厌她。
自从母亲去世后,他就一直在国外读书,是父亲说要结婚了,才把他从国外叫了回来。
那个丑丫头那段时间就一直住在自己家里,别看她只是个女孩子,却比很多小男孩还要闹腾。家里的玩具都被她给拆了不说,还总喜欢爬上院子里那棵大树上上蹿下跳。
他不知道她哪里来的那么旺盛的精力,一天到晚蹦来蹦去也不嫌累。
她母亲因为要准备婚事,所以没有时间照顾她。家里的那些佣人也看不住她,于是照顾她的重任就落在了极度烦她的顾斐身上。
顾斐是他的中文名,当时大家都只叫他的英文名joey。
她那时候毕竟太小,完全看不出来那个看起来很酷的大哥哥很讨厌她。
一个人玩太无聊了,她便总是跟在那个长得好看又似乎什么都懂的大哥哥身后。
“一只脚哥哥,这个车它怎么不动了。”她一边吸着鼻涕,一边拿着一个被她拆了电池的赛车。
她觉得那个哥哥的名字好奇怪,什么脚一的,那么的不顺口,干脆就叫他一只脚。
对于她那自创的无比难听的称呼,顾斐真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心想这丫头不仅长得丑,还很没有礼貌。
“是joey,不是一只脚。”他不耐烦的解释。
她睁着那双大眼睛眨了眨,很无辜的样子,“好吧,我只是觉得一只脚叫起来比脚一好听一点,既然哥哥喜欢听脚一我就叫脚一吧。”她说着,还不忘拿着汽车往他那靠了靠,讨好的道,“脚一哥哥,它怎么不动了。”
脚一……
他真是神烦好么。
看着眼前那张溢满鼻涕的小脸蛋,他抽了一张纸巾帮她擦了擦,一脸阳光的笑道,“哥哥也不懂呢,要不这样,哥哥今天带你去游乐场玩,再带你去买玩具好不好。”
听见出去玩,她立马欢呼着跳了起来,“好耶!”
他鄙夷的看了她一眼,不愧是小屁孩,一听见玩就高兴成这个样子,浑身上下哪里有半点女孩子的样子,真是爹妈没有教好。
长得丑也就算了,还这么没有教养,长大以后怎么嫁的出去。
他觉得带着这么丑的小女孩出去,很有损他的形象,于是临出门前,还不忘给她打扮了一下。
反正也像个男孩子,干脆就不要穿女孩子的衣服了。
他找出了他小时候的衣服,套在她身上,再帮她把脸上的鼻涕清干净了一下。
反正她的头发也不长,穿男孩子的衣服倒是没有半点女孩子的样子。
扮成男孩子反正比她女孩子的样子好看多了,至少没那么丢人。
她年纪小,根本没有审美,也不像普通的小女孩那样喜欢穿裙子,被顾斐打扮成男孩子的样子,她丝毫没有异议。
从记忆中,她的父母就一直关系不好,父亲忙,母亲也显少带她出去玩,家里又再没兄弟姐妹,她一个人不知道多无聊。
如今多了这么个大哥哥带她玩,她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顾斐先是带她来到了游乐场,游乐场人很多,还有小丑拿着气球逗着小朋友,一路上,她笑的嘴巴就没有合拢过。也没把顾斐当外人,丝毫不客气的吵着顾斐要这个那个的。
顾斐一带她出来就后悔了,想着自己小时候哪有她那么闹腾,为了能让计划圆满的进行,他只好憋着怒气,满足她的要求。
她一只小手被他牵着,一只小手拿着冰激凌在舔,哪里还腾的出手去拿一路买的玩具,再说她那么小的身子,也拿不住那么多。
没办法,顾斐只好打了牙把苦往肚子咽,帮她拿着玩具。
那个时候他也不小了,一个大男孩拿着那么多小玩具,真是很丢脸好么。
小鬼头,就让你得意一会,待会有你哭的。
顾斐一路上假意哄着她,先是带她完了过山车,然后带她进了鬼屋。
那个游乐场的鬼屋做的极其的逼真,他一个那么大的男孩看着都觉吓人,更别说那个鼻涕小丑丫头了。
果然如他所想,她被吓得抓着他的手不住的大叫,于是他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丢下她一个人,自己则出鬼屋出来了。
买来的玩具也被他全部丢在了垃圾桶。
把她丢在鬼屋后,他心虚不敢一个人回家,就一个人在大街上逛着。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是报复的快/感,可他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快天黑的时候,他想着应该吓得差不多了,便重新回了游乐场,可哪里还找的到人。
这时,他才有些慌了。
其实原本他是打算干脆把她弄丢了算了,最好被人卖到山区去,给人当童养媳,反正她那么丑长大也嫁不出去。
可满游乐场的找不到人的时候,他又很是担忧,她那么脏,又那么丑,人贩子都不会要。想起报纸上有些人把那些孩子的腿给打断让他们在路上乞讨的新闻,心想她不会被人弄去当乞丐去了吧。
就她那样子,不打断腿也可以当乞丐,不过自己是不会给钱就是了。
脑子里就那么乱七八糟的想着,忐忑不安的回了家,支支吾吾的对父亲说不小心把那小丫头弄丢了。
接着,他父亲不仅向公安局报了案,还立马派人出去找。
他父亲那时候就已经很土豪了,可是以他父亲那样的势力,一连三天都没把人给找到。
那几天他寝食难安,脑海里总是出现那个一脸鼻涕的小脸。
似乎,真的后悔了。
如果她再也找不到了可怎么办。
那几天,每一分每一秒对于他来说,都过得极其的煎熬。
睡觉的时候,他总是梦见她流着鼻涕哭泣的拉着自己的手,喊着一只脚哥哥……
第三十七章
“中午想吃什么?”半路上;顾斐突然柔声问道。
林若晗还在想着简修杰的事情,只是听见顾斐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