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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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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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小爱说,“有个神经病整天呆在那儿。”
“我去赶走他!”点点撸撸袖子说,“我知道就是他让你烦心!”
小爱是真烦,不是一般的烦。
忽然,她很想躺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只有那个怀抱,能让她安心。
从单位出来,小爱坐上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他给过她那么多惊喜,小爱想,应该是回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了。希望他看到自己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
晚上八点,小爱来到了北京。
她并没有打林森的电话,而是直接打车去了林森的家。远远的,小爱看到别墅的灯温暖地亮着,她下了车,疾步往前行,想见一个人的渴望如同丽江的驼铃在心中来回撞击,发出清脆的回响。
小爱在心里重复着三个字,她想,在扑入他怀里的时候,一定要说出这三个字。
门铃响了。
小爱咬着指甲,有些紧张地在等候。
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小爱坐到他门口的台阶上,不想打他的电话。按小爱的揣测,屋内的灯亮着,他应该不会走远。就这么想着的时候小爱看到了那边走过来的两个身影,穿着一样的运动服,女孩骑在车上,他在旁边扶着她的车走。女孩笑着,他伸出手在替她擦汗。
小爱惊慌地站起身来,躲到房子的另一边去,把自己藏起来,连呼吸都不许自己有。
小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那两个人,她都认得,林森和娃娃。
尾声
三月的束河古镇。
春天。
邮递员刚走,小爱在书吧里,把一批新到的杂志放到竹架上去。
有一些客人来了,坐在竹椅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下午,不给钱,小爱也不说他,有时还笑笑地替他递上一杯茶。
丽江,就是拿来磨时光的。
自从来了丽江,小爱妈妈的身体就好了许多,只需吃些许药,帮着小爱料理一下书吧的事,母女俩过得很平静。
往事,被藏入深深的海底。
每个人,都最好不要被情感主宰,做自己的主,才是最好的。
书吧开始慢慢地有名气,但是小爱坚持不让任何人拍照。如果谁非要拍,小爱会沉下脸来,让别人很难堪。
又是黄昏,小爱抬头看天,每一天的黄昏,都是这样坚持着它的美,不肯离去,但总要离去,新的一天总要来临。
旧的,总会被新的代替。
杂志上,在介绍一个新的当红写手,是个帅哥,他叫凡凡。也许有一天,那个在书市如日中天的叫娃娃的人,会慢慢被读者所忘记,但这没有什么,她自会有她精彩的生活。小文,林森,或许对于她,都不过只是过客。
小爱自然比不过她。
在小爱的心底,至少赤脚从二楼走上三楼的那一夜,她是渴望永远的。
妈妈在调电视,那台电视其实是新买的,但她想看的湖南台老是不太清楚,六十岁的老太太最近迷上看《超级女生》,喜欢李宇春,热情甚至高过十六岁的少女。
频道转换间,小爱忽然看到娃娃,她做客一家电视台,在谈她的新书。老太太尖叫起来:“这不是娃娃吗,你看她长得是不是像春春呢?”
小爱支吾着,眼睛却离不开电视屏幕。
主持人在问:娃娃,我知道你一直坚持不上任何电视节目,这一次,为什么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呢?
娃娃说:我是为了我爸爸。我希望我爸爸幸福。
主持人:此话怎讲?是不是说这本书讲的就是你爸爸真实的故事呢,我想读者们都很想知道噢。
娃娃: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过我只想说,其实我以前不喜欢写作,但我是为我爸爸才写作的。这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计谋吧,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真心希望有一个消失的人可以读到这本书,希望她回来,我们都想念她。其他的,我不想多说,大家看书吧。
娃娃还是那么酷,她手里的那本书,叫《绝版老爸》。
镜头扫过观众,小爱看到点点,老总,还有,他。
第二天,小爱在丽江书城买到了那本书,这应该是娃娃出道以来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一个男人,女儿两岁的时候妻子就去世了,总是遇不对真正的爱情,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才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他真心的付出,却没想到还是与她擦肩而过。
女儿为了爸爸的爱情,为了了解爸爸所爱的女人,于是主动去靠近她,了解她,并随时向老爸汇报关于这个女人的消息。
就在父女俩都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又忽然消失在茫茫人海。
…………
娃娃说:每个人都在穷其一生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在幸福来临自己的身边时却又撒手让它飞走。
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站在书城的门口,望向古城的方向,小爱走到公用电话亭,一只手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拨通了那个拼命想忘却其实一直忘不掉的电话号码。
小爱想问的第一句话是:如果我们的孩子叫乐乐,你会同意吗?
懂爱的人,应该拥有一份快乐的生活。
冰淇淋恋爱了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稀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鬈发,特别是洗过头后,鬈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小家碧玉似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地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里,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他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上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帖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格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 爆米花好美……”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
“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
“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
“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
“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
“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
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
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
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在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和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
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
“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
“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
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吗?”
“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
“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
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
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象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
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
“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
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的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
我问他说:“你可过分?”
“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
“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
“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
“那么不要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
“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
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
“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儿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
“那你何以为报呢?”
“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
“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
“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
“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她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
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
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
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地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地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那样牵强。
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地安慰阿朵。
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有人看见。
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
“为什么?”我心里一颤。
“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
“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
她鬈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
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在食堂里,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
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吗?”
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
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里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地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他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他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
真的是凌。
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
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不知不觉叹息
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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