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在转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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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在转角-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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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回去了。」

看着母亲离去的背影,周邑初翻转着手上的烟,最后还是收回烟盒内,转身走进「等待」。

陶蔓侬刚才从窗户看见他们母子交谈,好奇的问:「伯母跟你说了什么?」应该是说她的坏话吧?唉。

看她一脸沮丧,不问也知道她想到哪里去了。周邑初放下烟盒,笑说:「她要我少抽一点烟。」

上次和母亲平心静气的说话是什么时候?他试着回想,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也许是爸还在世的时候吧,不过他已经记不得了。

「你的确应该要少抽一点烟。」

陶蔓侬瞥了眼桌上的烟盒,老实说,她不喜欢烟味,可是非常喜欢他吐烟的样子。有时被他抱着,嗅闻他身上烟味和古龙水混合的淡淡气味,很吸引她,但也是因为他从来不会在抽完烟之后立刻靠近她的缘故。

她吐口气,「我不想你比我早死。」尽管像是开玩笑,她的眼神却在瞬间变得黯淡。

她知道自己是一个福薄的人,和亲人间的缘分淡薄得近乎可怜,而眼前这唯一的一个人,不论如何,她都不想失去。

周邑初也明了她的心情,拿起烟盒,把玩一会儿,「好,我戒烟。」

「咦?」陶蔓侬傻眼。

他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连同烟盒推到她的面前。「在我完全戒烟之前,妳先替我保管这两样东西,我想抽烟,就得找妳拿。」

她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因为知道他向来说一不二,所以毫不怀疑他这席话的真实性,只是……

看着打火机和烟盒,她知道对一个抽烟成瘾的男人而言,要戒烟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而他愿意为了她去做。

拿起烟盒,陶蔓侬感受到他将自己的人生交给她的那份重量,胸口暖暖的,十分感动。

周邑初欺近她,在众目睽睽下攫住她的唇瓣。

尽管只是轻轻一吻,她依旧吓得慌了手脚。

「妳知道,刚开始戒烟的人都有一些禁断症状,尤其是嘴巴会寂寞……」他微微一笑,又在她的唇瓣印下一吻。「妳得好好的配合才行。」



尾声


六年后



一年一度的圣诞节。

这天也是陶蔓侬和周邑初的儿子周沁笙的五岁生日,大伙齐聚一堂,替他庆生。

她特地为心爱的儿子烤了个特大的蛋糕,气氛欢欣,温馨愉悦,不过月底的时候她就要前往法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研修行程。

现年三十岁的陶蔓侬留着一头及肩短发,明媚的五官已褪去青涩,转而流露出属于成熟女人的自然妩媚。

她和周邑初相拥着坐在沙发上,一副你侬我侬的模样,看着亲友们热闹庆祝。

这时,周沁笙挣脱奶奶的拥抱,不满的跑过来,硬是抓着妈妈的手,不依的嚷道:「爸爸,你很贼耶!干嘛一直缠着妈妈?」

周邑初面带微笑,凉凉的睇他一眼。

一大一小的视线在空中交锋,擦出火花。

尽管才五岁,周沁笙的眼睛已有乃父之风,杀人指数与日俱增。

陶蔓侬好气又好笑,捏了捏儿子的鼻子,「好了,今天是你生日,妈妈烤了蛋糕,也买了很多礼物给你,没爸爸的份。」她在儿子粉嫩的脸颊印下一吻,「去找修平哥哥拆礼物吧!」

王修平是周邑初大哥的孩子,和周沁笙差了三岁,两个孩子的感情很好。

「好吧!」一听到有礼物,周沁笙的眼睛马上发亮,转身跑开。

周邑初冷哼一声。小鬼就是小鬼,随便一点礼物就可以收买,他一想到老婆月底就要出国,要讨的东西,连本带利可多了。

发现他一直盯着自己,陶蔓侬不解的问:「怎么了?」

他嘴角微扬,点了点自己的脸颊,要她看着办。

陶蔓侬翻了个白眼,真是服了他,乖乖的送上一吻。

「都一把年纪了,还要跟儿子计较?!」

这个男人已经三十六岁,不过身形依旧挺拔,风采依旧迷人,唯独深刻的五官多了些许风霜……她叹息出声,有时候仍不敢相信他竟是属于她的男人。

而他还会幼稚的跟五岁儿子争风吃醋。

周邑初一派坦然,不以为意。

父子俩基本上口径一致,一旦遇到事情,炮口一致向外。可是对内,却是另一番截然不同的腥风血雨。

从老婆怀孕到刚生孩子的期间,他可是忍耐的把时间让给儿子,现在儿子大了,会走路了,他讨一点回来,不算过分吧?

何况一想到老婆月底就要出国,他啧的一声,掩饰心中的不快。

「对了,『等待』不是装修得差不多了?妳预计何时开幕?」

陶蔓侬想了想,「嗯,三月左右吧!」她二月初回国,刚好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好好休息,并为开店做准备。

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不禁叹口气。

当年她完成专科学业,并继续在蛋糕店工作,考取了执照。后来在蛋糕店老板的介绍下,进入饭店工作,同样由底层做起,就这么过了几年。

直到今年年底,「等待」的老板有意出售店面,询问她的意愿。

「因为我想等待的人,已经等到了。」他是这么说的。

老板开出的价码十分合理,而工作数年,她有一笔足以开店的存款,另一半也支持……所以她考虑再三,决定辞去饭店的工作,专心筹备接手「等待」的事宜。

趁着这段空档,她在饭店同事的邀约下,安排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国蓝带学院之行。

现在她已婚,育有一子,并且获得了六年前梦寐以求的自信,以及本来以为生来淡薄的亲情。

而这一切,全是眼前这个男人给她的,因为他总是耐心陪伴,全力支持,成为她最有力的后盾,她才能毫无后顾之忧的向前冲,跌倒了也有人安慰。

如果没有他,陶蔓侬难以想象现在的自己究竟会在哪里。

她紧紧握住周邑初的手,然后送上一吻。

「老公。」在他不解的目光下,她露出微笑,「我已经想好新店的名字了。」

「转角」咖啡店开幕的那一天,来了好多人。

除了亲朋好友外,也包含了「等待」的熟客们。

虽然店面改装,但基本上属于「等待」的事物,她仍然保留。

由于老板已和他的恋人前往海外,不克前来,于是差人送上花篮,聊表祝福。

「转角」依然保留了「等待」的特色,也就是提供纯正的义式咖啡,但多了些精致的蛋糕点心,独特的风味更是吸引了当红美食杂志「taste!!」的报导。

而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

 如果你想知道幸福是什么味道,那么一定要来「转角」。

「转角」的招牌蛋糕,也就是「幸福」,每天限量二十个,外层以浓度足足有百分之七十的苦巧克力予以包裹,里头是白色的海绵蛋糕佐水蜜桃和苹果果浆,底层则是浓郁的卡式达酱,以浓厚的牛奶香气统合了所有的味道,使一开始的苦涩趋于柔和而甜蜜。

光吃一口,便品尝到人生所有的口味,而得到的幸福,更是美好得让人难以想象。

这便是「转角」的老板、设计出这个蛋糕的师傅,陶蔓侬小姐为她的人生所下的最佳批注。

如今,妳已不需「等待」。

只因幸福,就在转角。


后记 夏已凉


前方是绝路,幸福在转角。

这是一个好友前一阵子时常挂在嘴巴上的话。

第一次看到,是在她的班表上,她总是喜欢在班表上写一些有的没的,有时是古诗,有时是宋词,我见了这一句,觉得莫名其妙。

「为什么前方是绝路,幸福在转角?」

她一脸理所当然的解释,「因为前方不是绝路吗?所以幸福就在转角啊!」

我还是不解,模模糊糊的,想着前方既是绝路,又哪来的转角……不过那也不是什么太需要在意的事,而「幸福在转角」这句话就这么记在脑中。

也因此,才会有这个故事的诞生。

说到这本书,我不得不自首,我承认这是一本老梗大全,当初在下笔的时候,我就是打算写一个老梗到不能再老梗的故事,仔细一数,至少用了七、八个老梗吧(笑),尤其是女主那个○○╳╳又╳╳○○的梗更是某人心中所爱,不要怀疑,我就是为了那个梗才写这个故事的。

有关周先生和陶小姐,他们各自是别的故事的配角。周先生曾在《确定前请稍等》出场,是负责拿好人卡的(这样大家知道《确定前请稍等》是哪一位的故事了吧?),而陶小姐则出现在我一本BL中。至于BL那一对是哪一对,相信在这一本中也有一些端倪,有兴趣的人,请「估」某人的Blog,相信会有不少的讯息。

我个人对于扶正配角有一种病态一般的爱,大概是因为生性懒散,所以想到故事都是去挖一挖有没有既有的角色可用。当然,众所皆知(是吗?),我是腐女(骄傲),于是朋友在审稿的过程中,只要看到不认识的男配角,总是忍不住要问:他是不是?

相信我,在这一本书中看到的「所有」男配角(请注意「所有」两字),全、部、都、是(笑),我脑中也已有他们的故事。「等待」的老板则是我一个短篇的主角,那篇写于二○○三年(真久……),会用在这儿,一样是因为一字箴言:懒。

总之,这是一个明明是男女,却有一种奇怪的BL氛围的故事(假BG,真BL?),朋友听了也是一脸不可思议,「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说真的,一切都是巧合,加上某人在服务业工作,见到的十个男人中有七个是,两个看起来是,只剩下一个不是,这样的安排也是十分合理的……才怪。

反正我不讲,也没人会知道(那干嘛要讲?),请大伙自动忽略,不过可以想见的是,这一本所有的男配角皆不会有出BG的可能。(南无阿弥陀佛)

书中主角去的是Andrea Bocelli的演唱会,我有去,那一场办在台中(而且只有台中一场),我不是一个太常听古典乐和歌剧的人,会知道这个人,是一个偶然。我在唱片行见到他的专辑在试听,恰好在等人,百无聊赖的听了一曲,而光是那一曲,便足以使我全身起鸡皮疙瘩,那是一种受到抚慰的感觉,我落下了泪,于是买下那一片CD,从此认识了他。

之前喜多郎来台,我本来有意要买票,可是母亲拒绝,只说:「如果是Andrea Bocelli的话,我会去。」想不到一语成谶,他真的来台,我马上买了票,也搭了生平第一次的高铁(说出来不怕笑,我是台北鬼,活动区域只包含台北市中心),那一场演唱会,名流汇集,一开场便是慷慨激昂的国歌,所有的人不由自主的起立,爱国之心在这儿可见一斑,接着是正式的演唱。

只是曲子多属冷门(取自歌剧),其中有一个男中音Gianfranco Montresor长得实在和布兰登费雪太像,我和娘一直叫他布兰登,他一曲「托斯卡」赞美颂十足有力道,几乎震醒了台下所有的人,而当Andrea Bocelli和黑人女歌手Heather Headley合唱之时,我泪流不止,受到震撼,那是一种灵魂也受到洗礼的感觉。

安可曲有「Time to Say Goodbye」,以及「杜兰朵公主」中经典的「Nessun dorma」,也是英国选秀节目中Paul Potts的成名曲。那是一次很美好的经验,在写这本书的后记之前,我也看了Air Supply的演唱会,才领悟一句广告词写得好:生命,就是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

这样的感动写在书中,希望可以和阅读的朋友分享。这个世界充满恶意,但也因而显得善意的可贵。我看到台上的人们一脸欢欣,将自己生命的丰硕毫不藏私的与台下众人分享,而台下的人们则以自身的热情回报……我们受到鼓舞,也施予鼓舞,生命因此而完满,那是一种太美好的感觉,似乎人活着就该要这样走过一遭。

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在上班,感冒了,不舒服,我的配班觉得自己的人生一无所有,太荒芜,我鼓励他,不要去想现在没有什么,而去想现在拥有什么,十年以后又想得到什么。我写这个原本失去一切的女主角,想要表达的大概就是这一点。(笑)

只是小说世界的结局总是完满,我们的人生却常常一塌胡涂,这又是为什么?因为我们总是习惯在关键的时候,一念之差,做出错误的选择,然后便开始了怀疑、开始了后悔、开始了不快乐。

所以我告诉自己:选择妳所爱的,但若是已做出了选择,那么便去爱妳所选择的。假设怎样都爱不了,那妳的感觉已告诉妳:该换了、该变了,不要怕做出选择。有时候我们需要的,其实只是这样一个正向的念头。

我现在慢慢有了这样的感触,所以常以此鼓励好友,看到身边的人和自己一样渐渐快乐、渐渐放下,我感到欣慰,也开始觉得自己生下来,也许不是那样一无可取。我有工作,有很好的朋友,还会写作。我的人生够了、满足了,于是愿意把我剩下的,去和所有我重要的亲友分享,希望他们共同拥有喜乐。

讲到这儿,好像在传教(我想要传BL教啊!),但我本身是无神论者,或者是多神论者?我相信万物皆有神,包含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神,因为有时候我们不知道要去感恩谁、埋怨谁,神便是一个很好的对象。而每个神之间,也应该是相互包容,而不是为了人类私自的利益去怀疑。

我的人生曾经一度黑暗,因为历经过,才明白光明的可贵。我被很多的人所救赎,尽管他们并不认识我,但是透过文字、透过画面、透过音乐,我感受到了他们的灵魂。也许只有一点点,也许我的能力远远不够,但是我写作,也是希望自己的能量可以透过文字,去鼓舞某些我不认识的人吧!

这是我的野望。(笑)

所以,一样得谢谢看到这儿的朋友,如果妳的习惯是第一个翻开后记……嗯,好吧,老是麻烦审稿团帮忙审稿,太谢谢妳们了(亲)。当然,还要谢谢大恩大德的出版社啦(猛亲)!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个故事凶多吉少……

要谢的人太多,所以还是谢天吧!

没有反而奇怪的「P。S。」?虽然不一定有人看出来,但这本书还是不小心用了一首歌……只是惯性用上的(笑),郑中基的「左右为难」,作词者是娃娃。

一样,有缘的话,下一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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