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洛伊斯激动地站了起来。他们的座位刚好掠过卡米娅面前,和她的距离不超过三米。歌姬也看见了他,笑着朝他眨了眨眼。
“当毫无寄托的两颗心紧挨之时,
真正的悲伤开始展翅翱翔。
忘却吧,在暗夜中,
梦见了白昼之影,
一定就此坠落,
向着那光芒而去。”
人们发出兴奋的尖叫,和着卡米娅的歌声一起唱了起来。阿洛伊斯也不例外。他熟悉卡米娅的每一首歌,能记住所有的歌词。
约书亚猛然抬起头。他再也无法淡定了。绚烂的全息光芒里,他清楚地看见阿洛伊斯嘴唇上有一丝红色的痕迹。想必是之前卡米娅吻他时所沾上的口红。而青年自己却根本没察觉,还带着这恼人的痕迹在他旁边上蹿下跳,和伪娘歌姬眉来眼去。
可恨!
可恨!
太可恨了!
杀手拽住阿洛伊斯的手臂,将他一把拉向自己。
“怎么了约书亚?”
他的疑问消失在了激烈的吻中。约书亚用自己的嘴唇封住他的声音,不由对方发出半点儿抗议。他尝到了卡米娅口红的味道,柠檬味的。这更加激起了杀手的愤怒。他按住阿洛伊斯的后脑,不让他离开,在银河歌姬华美的歌声中,给予他霸道的亲吻。
“总有一天将与你两个人,
共鉴明月,共赏晨曦,共沐日光,共览清晨。
共织幻想,共游炎夏,共御寒冬,共渡时光。
共拂清风,共戏流水,共踏尘土,共翔天空。
在命运中越行越远。”
一吻终了,两人气喘吁吁的分开。阿洛伊斯脸色潮红,明显受了惊吓。“约书亚你怎么了?”他又问了一遍。
舞台上的卡米娅旋转起来,绚丽的光线随她的动作而闪动。约书亚盯着阿洛伊斯,满意地看到他的嘴唇依然是红色的,不过不是沾着口红,而是被热烈的吻和噬咬弄得红肿。
“没什么。”杀手说,“突然很想吻你而已。”
卡米娅的一首歌结束了,剧场再度陷入黑暗。掌声和欢呼伴随着舞动的荧光棒席卷了整个剧场。
此后每当歌姬唱完一曲,约书亚都要在黑暗里吻阿洛伊斯一次。他记得直到终曲《月亮河》响起前,他们一共接吻二十九次。
==========================
【注1】这段歌词改编自罗伯特·布朗宁《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最后一节。
【注2】这段歌词及之后两段歌词出自歌曲《Oblivious》,作词棧钟杉汀
第三十二章
第二十九曲《寂静之声》结束后,大剧院再度陷入一片黑暗中。隔着宽阔的圆形舞台,对面泛着荧光的观众席就像夜晚月下泛着粼粼波光的河面,歌迷们挥舞的荧光棒则仿若河畔飞舞的萤火虫。
“非常感谢大家来到我的演唱会。”卡米娅的声音从舞台上响起,“相聚的时间总是短暂,分别终会来临。在分别之前,我还要为大家唱一首歌。”
悠扬的手风琴声不知从何处飘来,如一只轻灵的鸟儿,在大剧院中翩翩飞舞。
“这是一首很老的歌,自古地球的时代传唱至今。我将这首歌献给在座的各位,不论大家将来身处何方,我的歌声永远都和大家在一起。”
手风琴声戛然而止。时间有一瞬间的凝固,接着又缓缓流动起来。剧院的天顶上亮起暗蓝色的灯,片片雪花自空中飘落,也被灯光染成蓝色。舞台中央的歌姬身披银色织箔,在黑暗中耀眼极了,就像夜穹中的一轮皓月。
“月亮河,宽不过一英里,
总有一天我会优雅地遇见你。
织梦的人啊,那伤心的人,
无论你将去何方,我都会追随着你。
两个流浪的人想去看看这世界,
有如此广阔的世界让我们欣赏。
我们跟随同一道彩虹的末端,
在那弧线上彼此等候。
我那可爱的朋友,
还有月亮河和我。”【注3】
这是一首清唱歌曲。没有精彩绝伦的电子伴奏,没有绚丽华美的全息效果,只有星光般的雪花和在雪中漫步歌吟的银色少女。卡米娅将这首歌唱了两遍,最后轻轻哼着旋律。在她的哼唱中,灯光渐渐暗了下去,先是雪花不再飘落,接下来蓝色的光也跟着不见,最后剩下的只有歌姬身上舞动的银光。随着哼唱声减弱,这银色也终于如落雪融化般消失了。
黑暗中一片静寂,过了数分钟仍是如此。不知是谁最先带头鼓起了掌,如梦初醒的人们这才意识到一场梦幻般的歌演到此结束了。大家纷纷跟着鼓掌,伴随着欢呼和口哨,剧院天花板上的明灯再度亮起,圆形舞台上早已空无一人,卡米娅应该在方才短暂的黑暗中离去了,只在舞台中央留下一支蓝色的玫瑰花,还有留在人们脑海中的缤纷记忆。
悬浮于半空中的座位按顺序一排排降落,剧场四方的门全部打开,一股春日夜晚的暖风吹了进来。
工作人员开始引导歌迷有秩序地离开剧院,虽然大部分人还坐在原地,沉浸在卡米娅的歌声中无法自拔。
“可真是精彩啊。”开普勒挽着琼丽的手走出剧院大门,“能亲耳一闻银河歌姬的歌声,我死而无憾了。”
“瞧你说的。”琼丽掩着嘴偷笑起来,“一大把年纪了还来凑年轻人的热闹。为了搞到两张票,我可没少破财!”
“有我破的多吗?我不仅和前排特等座失之交臂,还搭进去一架‘吟游诗人’!”一想到前几天的重大损失,开普勒便心疼不已。
“行了行了,不就是一架飞机嘛,总能赚回来的。我听说他们过几年要推出新的机型,连名字都想好了,叫‘拉美莫尔的露契亚’……”琼丽忽然不说话了。
见她驻足不前,开普勒疑惑地问:“怎么了?露契亚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琼丽摇摇头。刚刚在人群里她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可是当她仔细去寻找时,那人又不见了。“可能是我看错了吧。”她转向高利贷商,嫣然一笑,“咱们走吧。”
约书亚·普朗克驾驶刚朵拉从漩涡大剧院返回暗夜仕女号,阿洛伊斯坐在他旁边,捧着卡米娅所赠的专辑长吁短叹。
“唉,她怎么就是个男人呢?”望着封面上的美丽少女,阿洛伊斯心中十分伤感。他将专辑抱在胸口,好像这样能离歌姬更近些一样。
约书亚没答话,懒得去纠正他话语中的逻辑错误。
“不过她说的对,不论她是男人还是女人,我都喜欢她。”阿洛伊斯痴痴望着天空,视网膜上还留着歌姬翩翩身姿的残像,“过去是喜欢的,将来也一样……”
一只手突然遮住了他的眼睛。
“嘿,别闹了约书亚。”阿洛伊斯说。
“我真想把你的眼睛挖出来。”约书亚的声音在离耳边极近的地方响起,低沉得简直能冲破耳膜,让阿洛伊斯全身一震酥麻。
“干嘛?放到你家的福尔马林柜子里吗?”阿洛伊斯拽开对方的手,转过头。杀手正表情微妙复杂地盯着他。
“不。”约书亚说,“那样你的眼睛就只能看到我了。”
阿洛伊斯一愣。这是在开玩笑吗?看起来似乎不太像。约书亚喜欢跟他开玩笑,通常是以捉弄他为目的。可是这次真的一点也不好笑。他张开嘴,想问问约书亚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毕竟整个演唱会过程中杀手都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还强吻他那么多次(关于这一点,其实阿洛伊斯心里还挺开心的)。问题尚未出口,杀手便用食指按住的他的嘴唇。
“嘘,别说话。”约书亚点着他的嘴唇,“看着我。”
阿洛伊斯感到十分茫然。他依言同约书亚互瞪,试图从杀手的表情里找出他突然这么不对劲的蛛丝马迹,但是还没等得出结论,约书亚就沮丧地摇了摇头。
“阿洛伊斯·拉格朗日,你可真狡猾。”他说,“明明嘴上说喜欢我,眼睛却看着别的人。眼睛看着我的时候,心里想的却不是我。”
“我哪有!”阿洛伊斯反驳,“刚刚我绝对没在想卡米娅!”话一出口他忽然觉得自己分明是欲盖弥彰,虽然他刚刚真的没有想卡米娅。
“你知道吗,你看他的眼神有多么崇拜,多么狂热。但是看我的时候却截然不同。”约书亚的声音沉了下来,“是不是比起我来,你更喜欢他?”
……喂,等等。这是什么意思?约书亚这是在吃醋吗?阿洛伊斯眨了眨眼睛,心里忽然涌起一阵无名的快意。约书亚吃醋了。他心想。这是不是说明他心里也稍稍的……稍稍的有一点喜欢我呢?
“为什么不回答?这个问题很难吗?”
“不不,约书亚,听我说,这不一样的。”阿洛伊斯感到自己脸颊开始发烫,“我喜欢卡米娅好多年了,在遇见你之前就喜欢她了。”他顿了顿,观察着约书亚的反应。杀手面无表情,但是能察觉一股杀气升了起来。
阿洛伊斯露出得逞的笑。他揽住约书亚的肩膀,凑近,“但是我爱你。”
接近到近到彼此呼吸可闻的位置,他满意地看到约书亚周身的杀气顿时收敛了。“你呢,约书亚?”
杀手的眼神柔软了许多。他讷讷地低下头,拉起阿洛伊斯的右手,将它按在自己的心口。
“不要再看着卡米娅了。”约书亚说,“我会嫉妒的。我……”
他把阿洛伊斯的脑袋搂在臂弯里,亲吻他被夜风吹得乱糟糟的黑发。
“……喜欢你。”
声音随着风飘远了,消失在繁星闪烁的夜空里。
但是,至少,阿洛伊斯听得一清二楚。
【注3】这段歌词出自歌曲《moon river》,作词Johnny Mercer。
幕间二
帝国首都,王宫所在的太空港城市“娜玫”的郊外,一幢红瓦白墙的三层大宅被火焰般的枫树林所掩映。宅邸门口铺着曲折的鹅卵石小路,路边粉红色和白色的月季花在园丁的精心打理下迎风怒放,映衬着环绕宅邸的枫树林,风景美得如同自古地球时代流传下来的名画《枫丹白露森林的黄昏》一样。
帝都的人们称这座宅子为“枫馆”。枫馆虽然美丽,却无人敢靠近。因为它的主人乃是女王陛下的堂弟,声名显赫的温内特的公爵。在一些人眼中,公爵是位可怕的野心家。有谣传他正在招募兵马,集结军队,意图发动政变,夺取王位。当然,公爵本人否认了这种说法。“我怎么会夺走姐姐的王冠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一次电视台的采访中,公爵坦然说道——当然,这话并没有使提防他的人宽心,反而对于他操纵舆论的行为更为提心吊胆了。
今天,公爵大人好不容易从繁忙的公务中脱身,回到他许久未归的家中。自从公爵夫人过世,他对这个所谓的“家”就越来越没有亲切感,比起枫馆,他还更眷恋座舰“斯黛拉号”一些。
但是今日不同。今天对于公爵大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必须回到枫馆。从车上下来后,公爵大人便急匆匆穿过鹅卵石小径,为了抄近路不惜踩过修剪得平平整整的草坪,在园丁愤怒的目光里来到枫馆的大门口。管家早已率领一众男女仆人在门廊下迎接。公爵大人懒得和他们废话,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直接进了门。
“我的女儿在哪儿?”他问。
“是的,老爷。”管家欠了欠身,“小姐正在她的书房里。”
“我去找她,你们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公爵想遣散仆人们。
“呃,可是老爷,小姐吩咐谁也不许打扰她,‘就算女王陛下驾到也是一样’,小姐她这么说……”
公爵大人双眼圆瞪:“我是她父亲!”他阻止了管家欲言又止的劝说,着急火燎地上了楼。
公爵千金穆賽娅的闺房在宅邸的三楼,整整一层都是她的领地,包括半个阁楼。里面放满了她的珍稀藏品,从首发版的动画晶片到限定版的人物手办,被公爵小姐认真的分门别类一一整理,甚至还有一个房间专门用来放等身大的抱枕,上面的图画让公爵大人深深担忧起女儿的心理健康来。
枫馆的书房有好几间,公爵大人自己就拥有一间规模不小的藏书室。当然,比起公爵小姐的“书房”来还是相形见绌了。她的书房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里面排排的书架连结着地板和天花板,彼此之间的空隙几乎只能勉强让一人通行,书架上密密麻麻放满了公爵小姐心爱的图书,大部分是漫画和小说,还有一些她为了故作深沉而买回来的世界名著(一次都没被翻过)。即便这样,书房也挤得满满,再也塞不下更多的书了,于是公爵小姐只好让人把一些旧书移到阁楼里,给她的“新欢们”腾出地方。
女儿的奇特爱好十分令公爵大人烦恼。她不像别的贵族小姐那样喜欢珠宝首饰或者时尚服装,也不爱参加派对和交际舞会(事实上她很厌恶这些宴会,宁可把自己关在家里和电脑为伍也不愿出门和英俊的小伙子们跳舞),对政治和商业也不甚感兴趣,勉强说起来只能算对文学艺术有些爱好,但却不曾深究它们的原理。她在大学里主修文学,念了一半后以“交际障碍而且不会写论文”为借口无限期休学了,此后天天就待在家里混吃等死。幸好公爵大人的财产还能支持得起她败家。不过最近公爵越发忧心忡忡起来:他现在还能照顾女儿,但是等他百年之后,女儿该怎么办呢?他一直谋划给穆賽娅寻一位优秀的夫婿,既能打理家业,又能善待妻儿,而且能帮助自己在野心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几年前公爵大人曾和公爵小姐谈论此事。“你有没有兴趣嫁给安诺特王子呢?”公爵问,“他将来是帝国的主人,你就是帝国的女主人,想买什么书都能买到。”
“唔……”穆賽娅似乎被最后一句话打动了分毫,“可是安诺特是我表哥呀。”
“帝国的法律又没规定表兄妹不能结婚。”
“我不是说这个。”公爵小姐有些沮丧,“我是说,我太了解他了。他那个软蛋性格太烦人了!要我嫁给他?我还不如买个充气娃娃来!”
“你说什么胡话!”公爵大人怒道,“就算安诺特很软蛋,你也不能明说!”而且充气娃娃是什么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