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事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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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事酒吧-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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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过猛,手腕貌似有些脱臼。此时身后已经站了不少人,大部分的鬼怪大概都目睹了刚才的一幕,我心想下期的头版又得有我的事了。秦广王见鬼们都涌了出来,立刻嗖的一下不见了。而马面收起了金钩,走过来搭住我的肩膀,呼唤众人继续回去喝酒。

酒吧里开始了新的故事会,马面就刚才的事件向众鬼描述开来,我抚摸着自己的右腕,哭笑不得的坐在一边,白无常拿来了冰水给我敷手,对此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是当着大家的面,我是不能拒绝的,黑无常一边喝酒一边高兴的看着我们这一幕,我猜她又盘算着如何榨取我的钱财了。手腕舒服了一点,我便准备立刻,然而众鬼都在挽留,我显得不好意思,可是现在家住城南十分遥远,如果不早点离开,恐怕坐不上末班车了。然而白无常却提议要送我走,众鬼便都笑而不语的同意了。

一出门,白无常便扶着我的右手。自从上次李广事件之后,牵手之类的亲密举动似乎毫无障碍了。我对白无常的心意其实还是很复杂的,因为她确实是个好女孩。有傻的,柔弱的一面,也有聪慧,坚强的一面。可惜小时候看过倩女幽魂,新白娘子等影片之后,就深觉人鬼恋根本就是悲剧,所以不论她怎么对我好,我都会保留着一段距离。一路太过沉默的话,恐怕会让她察觉我跳的很快的内心,我说道:“你不是带我嗖的一下飞回家吗?”

她答道:“走走挺好的。”

我突然想起刚才秦广王的话,便说道:“你是叫白露吗?”

“嗯,白色的白,露水的露。是一个人类给我取得名字,他说白无常太不像女孩子的名字了。”

“哦,这样啊……”其实我真的想不出什么话说,而白无常也只是对我的话进行了回答,她不会提出很多让我可以接下去的话题。于是我们基本大部分时间是在沉默中度过的,坐车,做地铁,一直到家,都是这样。

站在家门口,我礼貌的邀请她进去坐坐,可是她却摇摇头说道:“不用了,我要早点回去了。听了你一路的心跳声,我很知足了。”

我问道:“只是心跳声就可以了吗?”

她微笑着说道:“嗯,我想找的就是这样让人平静下来的心跳声。”说完她便挥挥手,不见了。

望着空无一人的大门,我伫立了许久,才回到屋内,该是工作的时候了,我拿出了老鬼给的单子,单子上面写了一篇故事,以及下面老鬼潦草的指示。我看了看故事的题目,微微有些吃惊,题目是:摄走魂魄的照相机。

摄魂相机篇第二十九话晨会

这篇故事讲述的一个我似闻却未闻的故事。写故事的人似乎也是年代久远之人,这篇故事,是打印版的,所以应当不是原版,具体故事如下:

「早先年,相机传入中国已一段时间了,但是我大清朝里却弥漫着相机摄魂的传闻,照相成为了一种骇人听闻的话题,然而不久,上流社会逐渐蔓延起了照相之风,据说是慈禧太后肯定了之一技术,由于大量的人们开始照相,摄魂之说也就不破自散了,直到我的晚年时期,都没听说过这被人摄入魂魄的事,然而事情就在我自己购买的相机上发生了。

那是一款来自德国的照相机,牌子我没听说过,也不重视。卖给我的是一个小日本,当时做这笔生意的时候我还特意长了个心眼,让他示范一次,只见他给自己身旁的武士照了一张,武士并没有发生什么异样。之后他把照相机放在一个黑盒子里,我命仆人把黑盒子收好,等着我想玩的时候,再拿出来。然而人年纪大了,总是忘事,自从装进那黑盒子以后,几年都没拿出来用过。直到我内子也过八十大寿的时候,我才想起照相机的事,那天的情景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儿孙满堂,大红喜字贴着,灯笼高挂,热闹极了。

我一把年纪愣是不闲着,非要亲自给老太婆和家里的大大小小照相,而结果,就是引发了悲剧。照相机“啪”的一响之后,站着的人,坐着的人,全横七竖八的倒下了,一探鼻口,尚存呼吸,但是却不论如何呼唤就是不醒,一个时辰后,他们一个个相继停止了心跳,彻底没气了。现在想来,我当初就按那一下,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除了我以外就全都去了的事情,还是让我倍感痛心和后怕的。事后警察和验尸医都也做不出解释,然而出事那天一时惊慌,仆人丫头们人来人往,照相机也奇异的丢失了。之后这件事便不了了之,我也家道败业,沦落天涯了。现在想来当时,就是那一瞬间的事,而我最后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下面是老鬼写得指示:此故事尚未完,九月初,地下黑市拍卖摄魂相机。你同白无常,马面替我走一趟吧,明早九点来STORYBAR,具体商量。

看到时间不早,我也就赶紧关灯休息了,然而却辗转反侧的睡不着,心里嘀咕着,万一被这摄魂照相机一照,那小命不就没了嘛。不知何时坠入了梦中,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里被一个巨大的照相机追赶,身后是一片连闪。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天才微亮。我立即用冷水洗了个澡,为的是让梦境赶紧退去,穿好衣服又急急忙忙前往STORYBAR了。

大概起的太早了,手机上显示着的时间还是七点一刻,我有些不好意思叫门,深怕打扰到莫明琪小姐,可是和我不同,莫明琪还是高中生,早起上学那是必须的。我刚在门口开始犹豫,门便被莫小姐打开了。莫明琪见我来了便向我打招呼道:“哟,文记者来这么早。”

“叫什么记者,我就是一贫穷的撰稿人罢了。”我自嘲道。

“那不一样,你写得故事可有意思了。虽然我一直和这些鬼们在一起,可是从来没遇到这么神奇的事。”莫名琪的微笑是很可爱很可爱的那种,她的赞叹让我感觉像是吃了蜜一样,我对她说道:“谢谢,谢谢,莫小姐竟然看我写得故事了?我们的杂志可是很黑暗的,明明是周刊,竟然还定那么高的价格。”

莫小姐用小粉拳砸了一下我的胸口,假装生气般说道“别叫莫小姐,叫的好生分,和大家一样叫我琪琪就行了。我叫您文哥,好吗?文哥的周刊也好,地府的月刊也好,两边都是很精彩的。”被她那一拳砸的我心底都软了,马上笑脸向迎的说道:“我就是市井小民,不是明星大腕,何德何能受琪琪小姐追捧呢?”

“不多聊了,您赶紧进去吧,屋外风大,我要去上学了,回见!期待您的好故事哦~”说完她一奔一跳的上学去了,而我却抚着刚才胸口的地方,倍感幸福的感叹道:“真是可爱的女孩儿,如果是我的……”话还没说完,远处的琪琪又转回头对我大声喊道:“赶紧进去吧,白无常小姐都等了您很久了。”

此言一出,我瞬间冰冻了。惨了,不会被她听到了吧……

打开酒吧的大门,里面是正在忙碌的小马,小马见到我立刻热情的打招呼,对于马萧南的印象,除了年轻,英俊,高材生,礼貌,客气这些的关键词之外,唯一能让我想到的便是他很少说话,而去很少说自己的事。作为这家店里的工作人员和房客,我绝对有理由相信他也是有许多故事的人,然而要想知道,恐怕要很久很久之后了。我回应了他之后,便穿过大厅走向厨房,此刻依旧摆好了早餐的白无常,似乎正惴惴不安的等着谁,我想那个人一定是我吧。

看到我的到来,她似乎有些意外,连忙说了些,这么早,太早了之类的话,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是十分容易分析她所想的,然而昨晚我也对于她和我之间的事,思前想后过,现在看到这种状况,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于是我坐下开始品尝她做的早餐,先装模作样的夸奖她的手艺很好,当然这不是实话。餐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立刻进入了正题,把我想好的话说了出来:“白无常小姐,为什么喜欢人呢?听说你在地府也有不少追求者啊。”

白无常一听我这么说,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大概不知道我想要表达什么,回答道:“这是我的命。”

我虽然觉得自己的话外音,她并没有听懂,但是也对存在了许久的白无常却信命得问题很感兴趣,于是连忙继续问下去:“什么命?这是什么意思。”

白无常的表情似乎并不是很想说,但是见是我问还是勉强开口了:“我小的时候,算卦的先生告诉我,我的命不凡,但是不是在活着的时候,我永远都会爱上我不该爱的人,得到爱的那一刻就是和我爱的人分别的那一刻。”此时的她依旧尽量保持天真的笑容,但是眼泪似乎已经渐渐浮出,我看得出,如果继续问下去,恐怕是段伤心的回忆。对于女孩子哭,从小我就很怕,于是暂且压制了心中的想法,毕竟如果我只是逞一时之快而刺伤了她,那我也就太没良心了,对于她对我的好,我还是要心存感激的。所以赶紧换了别的话题。

刚刚吃完早餐,老鬼便下了楼,看到我已经来了,便嘲笑我道:“最近都没饭吃吧,这么早就饿醒了?”我已经很习惯老鬼开的玩笑了,对此苦笑了一下,懒得搭腔,老鬼仅仅喝了一杯咖啡和吃了两片面包,便结束了自己的早餐,打发小马去上课了。我们来到老鬼的书房开始商量本次事件。

老鬼说道:“那篇故事是别人转手卖给我的,不过我也确实查验了真有此事。本来以为这篇故事应该是就此沉睡下去的那一种,毕竟说故事的人都不在了,可是没想到,前两天地下的黑市上传来了一个消息,说一个可以摄人魂魄的照相机将被拍卖。我猜想要去竞标的都不是善类,但是这东西真若要有那故事中的神奇,落在他们手里可就是危害四方了。所以特地和老阎王打了招呼,要求请马面出马帮助,白无常听了此事也想加入进来,本来我觉得这事挺危险,不同意她去,但是她听说你会来,就非要加入。邀请小文你来参与此事的目的无非有二,一是酬金,最近的日子过的很紧吧?二是灵感,现在的灵异故事又没得写了吧?”老鬼说完便点起了烟,开始大肆吞吐,这书房里本来就是烟雾缭绕,再加上这烟,直呛得我难受,我抬头望去,进退两难四个大字高挂后墙,也正映照着我心中所想。我连忙问道:“这趟的危险系数有多大?我可不想再赚了钱之后全都赔进医药费里了”

老鬼定了定神,说道:“地下黑市,鱼龙混杂,各种道上都有人,所以不好说。我给你派上保镖马面,大幅度降低了危险系数,但最大的危险应该还是来自于照相机本身,因为按照故事中所说,只要按下快门的一瞬间,人就灵魂不见了。这基本上来不及反应和躲闪。不过也因此在众多保镖人选中,我挑了马面。因为马面可是有着打破异空间的能力,我猜想这个照相机的功能还不至于强到可以将灵魂毁灭,最多也就是封存在某个空间里,所以即使你们被吸纳了魂魄,他应该可以把你救出来,故事中不是写着呢吗,按下快门后还有呼吸,一个时辰之后才死亡,也就是还是有两小时的急救时间。”

老鬼的表情对我似乎并不多做担心,反而是担心白无常,说道:“地下黑市的人们手脚可不干净,你一没有战斗执照的大姑娘还是不要去了。去了只会给小文他们添麻烦,而且小文一定会很担心你的。”

然而白无常的态度却异常强硬,仿佛她有着非去不可的理由,她说道:“我可以便装前往,就算你们阻止,我也会一个人去的,所以请不要阻拦了。”白无常的坚决是出乎我意料的,而老鬼担心的问题也确实让我很担心。正当我搜肠刮肚的想着规劝之词的时候,书房的门被用力的打开了,只听一个人说道:“怕什么,万事有我。有我在,谁敢动我白姐姐和文哥。我让他们死后也不好受!”

马骨面具,马鬃毛发型,嚣张的口气,腰后挂着金钩,这十分显眼的特征让我脑子里迅速产生了他的名字:马面。

摄魂相机篇第三十话老友

马面的出场总是这么大的排场,对此,我已经开始习惯他的风格了,看起来似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行为说话都显得有些粗野,但是这是他不拘一格的天性,本质上可是个善良的孩子,在对黑白无常的感情上就可以看出,他不但重义也重情。不知道我这样的解读他,他会不会生气。马面并不在乎烟味,一进来便靠在白无常旁边,坐在了沙发的扶手上。老鬼扬了扬眉毛,说道:“人既然来齐了,就安排一下时间,地点,作战计划吧。”

九月初的天气还不算很凉,但是长袖的衣服已经要备上了。我站在街头等待着马面和白无常的到来,由于是去黑市,我特意选了一身黑色的衣服,从墨镜,黑色的皮夹克,到黑裤子,黑色的旅游鞋,这样的装扮让我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混社会的。马面来了,他倒是没刻意的装扮,但是穿着那种很潮流的蓝色牛仔马甲,搭配着一个红黑条纹的短袖衬衫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腰后挂着的是他的马骨面具,似乎那是必须随身携带的物品。而他那条腰链可不只有耍酷的作用,这金色的锁链正是操作金钩的必要利器。浅蓝色的牛仔裤是被划得一道一道口子的,难道这种裤子就是传说中的乞丐装吗?我不太懂。不过如此潮流的小伙似乎应该出现在舞台或者是那种街头表演上的感觉,不过这种样子也还算和混社会的人有些搭调。相比之下,姗姗来迟的白无常就显得更不正常了,我和她说要女扮男装,可是忘记了她是个天然呆。她所谓的女扮男装让我有一种大上海的感觉,小圆礼帽,两撇小胡须的扮相加上一身白西服和黑皮鞋。这种打扮到底是在隐藏身份还是暴露身份啊。

总之,此刻再换衣服是没可能了,只能求老天保佑别穿帮的太早。我一边祈祷的一边想着黑市的摸样,第一次听到地下黑市的名字,我的脑海里出现的就是一个在偏远地区,幽暗的地下室里充满着不是穿着黑西服带着黑墨镜和怀里揣着枪的人就是满身纹身,手持砍刀的大汉。然而当我们一路跟随马面,却发现我们一直再向市中心进发,最后的一段落我越走越熟悉,因为路过了老王所在的警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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