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班家的玉器店又失窃了?你们到底是干什么吃的,一群饭桶!”
几个小捕快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有个胆大的站出来,递给林楚辰一张字条:“捕头大人,这是那窃贼留下的。”
“今晚子时,老子去唐家米铺转转,有种让你们猪脑子头头来抓我……”林楚辰低头看了一遍,头顶缓缓冒出一缕青烟,如此无法无天的耗子,简直不把猫放在眼里!
“哼,我倒要会会他,看着毛贼有多大本事,竟敢如此放肆。”林楚辰把纸条攥在手里,一拍桌子吩咐道:“冯三,去把弟兄们都叫来,咱们去唐家米铺守上一宿,我就不信捉不住这只耗子!”
第13章 陈年旧事
夜色刚至,从衙门浩浩荡荡涌出的捕快就把唐家米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米铺老板唐央吓的魂不守舍,生怕自家偷税漏税的账本被看见,恨不得挖个地窖带着证据钻进去。
林楚辰好说歹说解释了半天,他才勉强答应让捕快们进屋把守。
“林大人,你确定那贼今晚真的会来?”
和市井小商贩交流实在是件困难的事,不管你怎么和他们解释事情的重要性,他们只顾着关心自己家桌子腿会不会少一截,所以林楚辰危言耸听道:“老板,不瞒你说,要是我们不来这儿帮你,今晚那盗贼说不定就把你家米铺掏空了,连你给女儿备的嫁妆也统统搬走!”
这下唐老板脊背一挺,拍着胸脯道:“林大人放心,草民就是豁出去这条老命,也一定协助大人与这种不良风气作斗争!”
林胡诌就是林胡诌,吓唬人的功力天下第一,没见过他这神功的新捕快个个瞠目结舌,见识过的却早已捂嘴笑成一团。
就在这时,屋里所有的灯火“哧”的一声同时熄灭,林楚辰示意大家不要出声,屋里静的出奇,就连街上打更的声音都让人感觉洪亮无比。
“大人……”
“别动!就保持现在这个动作,一下都不要动。”一种莫名的惶恐席卷了林楚辰所有的神经,他从第一次办案到现在也有些年月了,可这样的恐惧却是前所未有。
空中到处都布满了细细密密的丝线,有的几乎就贴着人脖子过去,只要活动一下,锋利的丝线马上会将肢体割断。
“林大人,我坚持不住了……”
骤然间,只听“嗖”的一声,一发毒镖直勾勾射向那正抱怨的小捕快,倏尔一声金属碰撞的铮鸣响彻夜色,林楚辰出手,绕过那看似天罗地网的丝线,一刀将毒镖打落在地。
“好功夫,林大人,看来我低估你了。”
空灵悠远的声音回荡在房内,林楚辰想听出它来自哪个方向,可奇怪的是这声音似乎从四面八方同时响起,怎么都无法辨别来源。
“你是什么人?”
“林大人果然贵人多忘事,不记得曾在贵府见过我一面了吗?”
难道是那日和花重明一同来盗书的窃贼?林楚辰心里犯起嘀咕,当时明明并没有为难他,怎么这厮竟恩将仇报来了?
正在他走神的一刹那,一道寒光在月色下闪过,不偏不倚直至林楚辰心口,然而那看似见血封侯的利剑却在触到他胸膛的时刻骤然回缩,“哗啦啦”被顶回剑柄的机关当中。
林楚辰抓紧机会抽刀便刺,正中那人左腿,鲜血喷薄而出,将原本透明的丝线染成一片猩红。
见那藏匿在夜色中的丝线显现出来,林楚辰有了对策,翻身跃起,踩着丝线向那正要逃走的盗贼追去。
看似柔弱可催的丝线竟能承受两人的重量,这是出乎林楚辰预料的一件事,但他很快适应了借着丝线在空中挥刀,刀法精湛绝伦,须臾就将方才还不可一世的飞贼逼到了墙角。
就在他看清那人长相的一刹那,林楚辰惊的目瞪口呆:“你是……”
张十七一把钳住他喉咙,带着他一同从窗口翻出去,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
米铺的灯火这才徐徐亮了起来,丝线也消失的无影无踪,若不是地上还残留着乌红的血迹,恐怕铺子里所有的人都会以为方才发生的只是一场梦。
张十七带着林楚辰一直跑到一处阴暗的街角,四下看了看没有追兵,这才将他放下。
林楚辰早已吓得面如土色,跪地就拜,张十七赶紧扶他起来,把食指伸到唇前,做出个“嘘”的手势,“别说那么多,你是兵,我是贼,哪有兵拜贼的?我问你件事,你知不知道花重明现在在哪里?”
“前几日在寒舍,在下多有冒犯,请殿下恕罪。”
“林楚辰!”
“禀殿下,花重明被劫走以后,没人知道他的下落,我爹正在追查此事,还请殿下莫要怪罪。”
见他这副样子,张十七嘴角一抽,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行刑之日,你故意放花重明一马,若非如此,他也逃不掉。”
林楚辰慌忙叩头赔罪,诚惶诚恐道:“请殿下看在林家世世代代为国效力的份上,网开一面。”
“你起来吧,花重明是我劫走的,要是皇上怪罪下来,我也难逃罪责,你我是一根稻草上的蚂蚱。”
这下林楚辰蒙了,作揖的手僵在空中,半天没反应过来:“花重明是……”
“你们从小一起长大,很多事你都应该知道,我问你的,务必如实回答。”说着张十七坐下来,大喇喇的撇开两条长腿,褪去平时那张痞里痞气的外衣,他倒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花重明是图金人,你知不知道?”
“这……重明也是前些日子才告诉我。”
“只有他的血才能让青竹书简上的字显现出来,所以那卷书上写的东西,你们从不曾看过?”
“看过的。”林楚辰低下头,提起“花戎”这个名字,他语气有些惶恐,“书简是和花叔叔同去暮雪境的马夫带回来的,那时书简上就沾着血迹,除过重明,我们家每个人都看了,但没一个能看得懂。随它被带回的还有花叔叔一封遗书,上面说这只是整个秘密的一小部分,而他把这个秘密叫做‘万物的终结’,知道的越多,只会感到越绝望。花叔叔还说,青竹书简只认花家人,如果可能,就永远不要让重明看到它。”
“为什么?可他在最后一块竹简上写了一行字,用汉文写的,他让花重明杀了白泽!可不可以这样想,他从心底来说,是希望花重明看到的……”
“不是,不是这样。”林楚辰抬起头来,一对平日里风平浪静的眸子掀起千波万澜,盛满月色的瞳仁在微微颤抖着,“如果他看了,那么……那么这一切,就已经发展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杀掉白泽,这是花重明最后一条活路。”
一层细密的汗珠从张十七额上渗出来,他沉默了许久,才试探着问道:“既然这样,为什么当初花戎不毁掉书简?”
“我实话告诉你吧,没人毁的掉它,就算被烧成灰挫成粉,它也依然会在某个无人的角落悄悄复原,就算花重明没看过它,就算全世界没人知道它是什么东西,它也会存在,永永远远的存在。这是花戎把它带出来以后才发现的,但一切已经太晚,它沾了人间的气息,无法再回到原来的地方——它来自无垠地狱。”
不止花重明,林家人全都是疯子,他们知道如此可怕的一件事,居然还能悠哉悠哉的生活,居然没有一个人因此逃走!张十七脊背阴恻恻的疼,就好像扎了一百根针那样,“这么说,如果他们去万佛山找到当年封印图金人咒印的方丈,知道了更多的秘密,于谁而言都不是件好事?”
“什么?他们要去万佛山?”林楚辰“蹭”的一下站起身来,顾不得张十七的身份,拉起他就走:“他们现在在哪,不能让他们去!这一切都结束了,没有人需要为了过去的事再付出什么,重明已经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不能再让他陷入更多的迷局了。”
等两人赶到花重明和白泽藏身的景成寺,早已是人去寺空。
张十七看了眼空荡荡的密室,无奈的朝林楚辰耸耸肩:“还是晚了一步,他们比我们动作麻利。”
“白泽身上还有伤,他们又不敢雇马车,应该跑不远。”
“那可不一定,我的猪脑子头头,你以为白泽是只小鸟妖,一受伤就只能任人宰割?”张十七叹了口气,指指桌上剩的几个苹果:“他可是万妖之王,别说在暮雪境,就是随便到哪个偏僻的小山村,住在那的山精树妖都会心甘情愿听他差遣。他要水果,鸟妖们绝对会飞到最高的树上给他摘最好的送来,他要食物,狼妖们捕获的兔子野鹿能埋住他头顶。如果他要带花重明去什么地方,就是我们强追过去,一路的妖魔鬼怪也够我们受的。”
的确,此时的白泽已经带着花重明走出百里以上,坐在车前充当马夫的鸟妖有副好嗓子,一路唱的春暖花开,让车里正享受着蛇妖捶腿的白泽很是满意。
“百灵,这歌叫什么?”
白泽通晓天下所有鬼怪的姓名,鬼怪们敬他,却也怕他,对于他的问题,没有一只妖敢怠慢。
“是《奔丧》,大王,那么多好听的调子,你怎么就独独喜欢这一个?”
歌名字很晦气,内容更晦气,这是林里整日怨天尤人的老树精写的,据说是为了悼念三百年前一个死在他脚下的凡人。
“大王,您说巧不巧?那虽是个凡人,可眉宇间流露出的气质却很出众,老树精说,简直他和爷爷的爷爷留下的画像一模一样!”
“哦?画像里画的是哪个?”
鸟妖“噗嗤”一笑,俊秀的脸上流露出三分敬畏七分崇拜:“是逐鹿,名满天下的战神逐鹿!”
“啊,那凡人叫肖凌,是逐鹿的第六世转世,可惜我还没修成人形,不能亲眼见到,只是在几只雪妖编制的梦境里看过。”白泽仰躺下来,修长的五指放在正熟睡的花重明额上,浅浅叹了口气:“九世苦果一世皇帝,这就是逐鹿逆天的下场。”
第14章 万佛齐喑
等到了万佛山脚下,白泽不再让小妖们送了,眼睛虽然还没恢复,但可以勉强跟着花重明走路。
“白泽,要不我们先等等,万一山上出了什么意外,你连跑都跑不掉。”
听完花重明的建议,白泽想翻个大白眼,可眼睛还被布缠着,只好吐吐舌头表示鄙视。
山下是鼠妖们的聚居地,白泽的突然造访让他们在不安之余也感到有些荣幸,鼠王亲自前来迎接他们,拿出一年来最好的食物来招待他们。
“还是去老狼豹子他们那好,有鸡有羊,不像你们这,连饺子都是素馅的。”
花重明在心里默默骂白泽无耻,一只小小的鼠妖,你让他们哪抓鸡啊羊啊的喂你这臭狐狸?
鼠王赶紧解释,说什么近日来山里收成不好,人都吃不饱,他们偷来的东西更是少之又少,让白大王多多包涵,他日造访,必定送上顿大餐。
可白泽不给他面子,一撇嘴道:“得了吧,您老的大餐,不就是些苞米谷子么?狐狸要吃肉的,弄不来,小心我拿你那些个子子孙孙下酒!”
鼠王吓得屁滚尿流,回去就差遣手下的小耗子们去城里偷熏肉烧鸡,片刻功夫就全堆在白泽面前,把这贪得无厌的狐狸精吃的满嘴流油。
吃饱喝足,白泽一抹嘴问道:“你们这儿有什么好玩的,本大王难得来一回,总不能吃一顿就走吧?”
“镇子里,镇子里有戏,有花灯……”
白泽嘴角一挑,指了指蒙在自己眼睛上的白布:“怎么,嘲笑本大王现在看不见?”
“不不不,大王,您去听琴,前几日镇子里来了只狐妖,一副花容月貌,桃花眼,瓜子脸,柳叶眉,漂亮的呀……啧啧啧。”意识到自己偏离了重点,鼠王赶紧扯回来:“她就在镇子里弹琴,想找个如意郎君,琴也好听,不知道您好不好这个?”
鬼才会信狐妖是想找如意郎君才到人间来,八成是想勾引男人,吃他们的心喝他们的血,来增加自己的修为。
白泽冷笑,反正自己是妖,就算没了法力,也怎么都不会怕她的伎俩,听听也好。
只是花重明……
“漂亮姑娘?这怎么能不看,必须去必须去!”
一听这话白泽生气了,破口大骂道:“你这不怕死的混帐色鬼,去去去,看那狐狸精不勾了你的魂吃了你的心,一张画皮掀起来,鬼知道是不是麻子脸蒜头鼻!不吓死也恶心死你!”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女人必备技能,吃醋?
花重明努力做出一个很诡异的笑,只可惜白泽看不到,如此高难度的表情就这么浪费了。
万佛山下的镇子名叫沙城,长年风沙不断,地上都铺了厚厚一层黄砂,不一会儿就灌满了花重明两只鞋子。
于是每走一段花重明都要停下来倒鞋里的黄砂,看白泽许久都不倒,花重明不禁疑惑起来:“难道这东西也认人,不进你的鞋?”
“少废话!倒完赶紧走,脚那么臭,砂子都被你熏成黄土了。”
走了一会儿花重明看出些端倪,雪山大王就是能忍,砂子都积了半只靴子,他被硌的走路直晃,却还是能忍的住,宁死不倒。
“我说白大王,你是不是因为看不见,所以倒不成啊?”
“没有。”
“要不……我给你倒?没事,我不嫌你脚臭。”
“哪那么多废话,说了没有就没有!”
这次花重明没征求他的同意,一把将他按倒在地,“大王,你看你这鞋里的沙子都能修成个大坝了,逞能也别委屈着自己啊。”
白泽不说话,等他折腾完了,才起身道:“算你小子孝顺,本大王就容忍你一次,带你去看美女。”
“等等。”
花重明重新拉他坐下,一只手轻轻揽住他的腰,谁知就只是这么个动作却让白泽浑身一颤,声音都不正常起来:“你想干什么,我捏死十个你都不成问题的。”
虽然没了法力,但白泽还是能感觉到,面前的人越靠越近,轻轻将两人的唇贴在一起。
沙城人烟稀少,这里又处在黑暗之中,所以花重明肆无忌惮的吻了很久。
明明他是个男人,明明根本不会对他动心,但这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从见到他的第一刻起,花重明便被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支配着,一次又一次做出自己都想象不到的事。
“逐鹿……”
白泽的声音很小,但花重明还是听到了,说不出吃不吃醋,他很平静的问道:“你喜欢的人,是逐鹿?”
“我只是个卑贱的妖,他却是万人敬仰的战神,我太自以为是了。”
花重明轻轻抱着他,像是抱着一块随时会破掉的水晶:“白泽,他们说你残忍也好,狠毒也罢,我知道你心地没那么坏,你没有配不上他。”
“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