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贝尔大惊:“迪森塔斯?你不是死了吗?”
骷髅发出一阵笑声,身边的雾气再次散去:“我的确是死了。乌洛西斯抛弃了我。不过我有了一个新主人,他叫厄尔图斯,死亡主宰,他赐予我新的身体,让我获得了新生,不朽的新生!”
“我不管你发生了什么。但我这里不欢迎你,滚开,邪恶的巫妖!”拉菲贝尔怒吼,法杖尖端的魔力水晶发出刺目的光,巨大的魔力正往水晶中汇聚。
对这个毁灭旺多姆的元凶,拉菲贝尔是极其痛恨的,他恨不得将这家伙轰成渣滓,不过他不敢。在生前,迪森塔斯的魔法造诣就超过他,力量也超过他,他知道自己并不是对手。
虽然现在他换了模样,但那股波动的魔力却没有丝毫减弱,反而比以前更强了。
“哈哈,你不敢!”迪森塔斯一口就喝破了拉菲贝尔心理防线:“你不敢!拉菲贝尔,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对手。”
“你去死,恶魔!”拉菲贝尔怒吼,法杖上的光芒更盛,但魔法却始终没有出现。
“动手啊?动手之后,你将死去。你是背叛者,你的灵魂会堕如地狱深渊受苦。不,你甚至没有那个机会,我的主人会捕获你的灵魂,给你以最可怕的折磨,你无法想象的折磨。想想看,一丝一缕地剥夺你的灵魂的力量的感觉,就像用一把小刀,一点一点地将肉从你身上割下来,一割就割上半年,永不停歇,永远痛苦……”
“你别说了!”拉斐贝尔感觉额头有汗珠渗出来。
“不,我偏要说下去。你知道吗?南方已经聚集了数以十万计的亡灵。旺多姆阵亡的勇士已经全部投诚到了主人麾下。这些军队,比兽人大军更可怕,更无情,足够横扫整个大陆,将一切都收归到死亡麾下。你无处可躲!”迪森塔斯声音中带着残酷,经历过死亡的他,心性已经彻底扭曲,他狂热地崇拜着厄尔图斯,已经失去了所有理智。
不过拉菲贝尔可不是好骗的,他冷笑:“十万?十万亡灵又如何?真正能战斗的亡灵,能有三万就不错了。这点力量,你敢说横扫大陆,可笑!”
“所以我来到了这里。”迪森塔斯笑道:“我需要你的力量。”
拉菲贝尔沉默,他盯着对面的巫妖,看了许久,终于颓然开口:“我能得到什么?”
他必须活下去,但他自认不是迪森塔斯的对手,所以屈服是他的唯一选择。
拉菲贝尔很清楚后果,一旦这么做了,他绝对会遭到世人的唾弃,他的名字将永远地钉在耻辱柱上。但他顾不得这种事了,和他自己的生命相比,这些形式上的东西都无所谓。
他只要活下去。
“永生的力量!”迪森塔斯笑:“我就知道你会选择正确的道路,拉菲,你是旺多姆中唯一的明白人。”
“以骷髅身体永生?”
“随你喜欢。死亡的主宰掌控着死亡,你可以以现在这具躯体永远的活下去。唯一要注意的是,小心保护你的躯体,别在战火中毁了,否则主人可不会好心给你重铸。到那时候,你就只有巫妖躯体了。”
“……好。”拉菲贝尔艰难地应了下来:“需要我做什么?”
“扩张主人的力量。当然,在这之前,你需要掌握死亡的力量。这本魔法书拿去,好好看看。”迪森塔斯拿出了一本魔法书,封面全黑,上面雕刻着一颗栩栩如生的骷髅,正是死灵法术书。
拉菲贝尔接过。
“第一个任务。剧毒山谷外有一个小村,用瘟疫毒气送他们走上永生道路吧。”迪森塔斯笑:“哦,瘟疫毒气就在这书里记载着,就在第一页,很简单的一个魔法。以你的学识,三天就可以掌握了,对吧?”
拉菲贝尔艰难地翻开书页,果然就看到‘瘟疫毒气’。
瘟疫毒气,中级死灵转化魔法,施展后笼罩五百米范围区域,区域内所有生命将被转化成为死灵。
真是个邪恶的魔法,咽了口口水,拉菲贝尔点了点头:“我会去办的。”
“我相信你,拉菲。”迪森塔斯发出空洞的笑声,转身离去了。
魔法师,是学者,他们太聪明了,喜欢衡量得失,喜欢协商和妥协,他们之间很少会撕破脸皮,发生真正的战斗。
一如此时此刻。
拉菲贝尔拿上魔法书,呆呆地站着,许久,他长叹了口气,拿着魔法书回到了法师塔。
形势如此,为了活下去,他只能屈服于黑暗的力量了。
……
与此同时,西边的奥拉基王国的国王奥尔都斯却是一筹莫展。当然,这不是为了亡灵的事,南方出现亡灵恶魔的事,他当然听过,但那是南方佬的事,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奥尔都斯很年轻,今年才三十岁,年富力强,雄心勃勃,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有生之年能在战场上击败雷曼大公,迫使对方向他臣服。
他的王国的力量也不弱,因为常年对抗极北之地的冰霜巨人,他有一支非常强大的军队,但可惜这支军队被困在北方,抽不出身来。
不过就算如此也无妨,王国其他力量也足够对抗雷曼大公了,甚至还有些超过。他在位五年来,双方在战场上一些小摩擦,基本都是王国占上风。
当然,这是好事,但最近却发生了一件烦心事。
雷曼大公竟然得到了一个强大的武士,一个极有可能在最近两年内晋升传奇之境的可怕天才。
他派出去三个郁金香武士,逃回来一个,带回消息,三人围攻,被对方在五秒内击败,并且还是对方还保护着一个人,如果对方心无旁骛,那么他们三个绝对会被当场击杀。
如此武力,可以推断,对方随时都可能晋升传奇。
这样的话,雷曼公国就多了一个真正的武圣,一个凭借自己力量,而不是各种药物和炼金手段强堆出来的准圣。
或许,在大陆普通人看来,武圣并不多,但也不少,似乎并不稀奇。
但事实上,多的都是准圣。比如奥拉基王国,有八个武圣,但其中七个都是准圣,这些准圣的力量只有传奇下阶,并且终生无法进步。
雷曼公国的武圣就四个,最强大的就是红月剑圣,他是靠着自己力量晋升的。力量之强,俯视整个星光大陆。面对准圣,以一对五并非难事。
整个大陆中,能与之比肩的就两个,一个是王国对抗冰霜巨人的冰霜十字军的统帅爱德华·莱茵,他被称为雷霆刀圣,因为冰霜巨人的缘故,这刀圣死守北方边疆,从不参与其他争斗,就算是奥尔都斯也无法命令他。
还有一个武圣是摩罗沃根,这是个平民,也是个隐士,他的武器是一柄银色重剑,挥动起来,犹如圆月,人称圆月武圣。
他不属于任何国家,他行踪隐秘,没人知道他到底在哪,他最近一次出手是在十年前,一剑斩下了邪恶黑龙的头颅。
这三人并称为人族三圣,其他准圣虽多,包括一些大贵族培养的,林林总总有二十多个,但这些准圣不过是明月边上的小星星,虽然受人尊敬,但却无法成为足以改变战局的战略力量。
至于大法师之流,虽然也是传奇强者,力量也非常强,但这些家伙都是学者,并不喜欢直接战斗,一般都是中立人物,即使是国王也很难驱使他们,所以不足以作为依靠。
原本,雷曼公国的红月剑圣已老,奥尔都斯正是雄心勃勃之时,却没想到对方又找到一个武圣,怎么不叫他郁闷。
“哎,文森特这家伙,真是好运气啊!”
郁金香武士刺杀失败,他就放弃了继续刺杀的打算,也放弃了在十年内将雷曼公国打服的打算。
第二百三十二章路要一步一步走
时间飞逝,转眼间,罗林来到领地已经有一个多月,前十天他在莱文郡,后面时间则基本呆在枫叶郡。
这一个月来,除了每天练武外,其他时间都用来了解了下领地的情况。
枫叶郡和莱文郡都处于雷曼公国的最北方,再往北,就是冰雪覆盖的戈德林山脉,这山脉阻挡了大部分极北之地吹来的寒气。
山脉以北,自然就是寒冷无比的极北之地,那是冰霜巨人的故乡,人族的绝域,历史上曾经组织了几只探险队,但都是有去无回。
也正是戈德林山脉阻挡了绝大部分冰霜巨人南下的脚步,使得雷曼公国不用太过担心冰霜巨人的威胁,相比之下,西边的奥拉基王国就没这么好运了。
然后是领地内的经济。
莱文郡基本都是平原,主要依靠畜牧业,羊毛是最大的出口项,让罗林略感欣喜的是,这里还有个规模不错的马场,出产以爆发力闻名的火月战马,一年能达到一千匹。
红枫郡,顾名思义,那就是遍布枫树的地方,主要收入就靠一种从枫树树汁中熬制出来的枫糖,这算是特产,全大陆仅此一家,是贵族餐桌上的甜品,价格很昂贵,一瓶,一升装,就是五枚金币。
当然,除了枫糖外,还有各种寒带的坚韧木材出卖,不过这方面收入比重并不大,远远无法和枫糖相比。
至于农业,粮食自给自足,勉强能养活领地上的八十万人,如果年景不好的话,那就会有点悲剧,冬天就会饿死人。
总而言之,这两个郡一般般,没什么出彩之处,但也坏不到哪去,足够让罗林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想要干点什么事,比如训练一支完全脱产的正规军队,却是想都别想。
事实上,按照公国法令,以罗林伯爵的爵位,他可以训练一千正规士兵,二百的骑兵,并且有十个骑士册封名额。人员可以不足,但绝对不能超出,否则就有谋反嫌疑了。
思考了一个月,罗林就明白,他之前和霍恩等人一起定下计划是正确的。
这两个郡就在大公眼皮底下,大练兵肯定是不行的,但搞经济,赚钱却没多大顾忌。而菲克斯岛,地处偏僻,远在海外,消息闭塞,人口稀少,正好用来练兵。
要搞经济,畜牧业是没什么搞头的,这东西需要良种,培育良种需要时间,他可没这么多时间。所以主要还得落在枫叶郡的出产的枫糖上。
决定了路线,那接下来就是具体办事了。
作为一个领主,而且还是一个直接空降过来的领主,对领地事务完全不熟悉,领地上的官员们对他的能力也不信任,在民间的声望基本等于零。
所以,罗林就学地球上楚庄王,‘莅政三年,无令发。’一切维持原状,他自己只是听、只到处看,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
当然,罗林现在的处境比楚庄王好太多了,他自己拥有绝对武力,不用担心自身安全,同时贵族的身份天然给了他巨大的权威,所以他自然不需要沉默三年,一个月足够了。
现在看了一个多月,他也算基本了解情况,总得来说,领地上的一切都马马虎虎,最差的是那些士兵,十分懒散,也没有正规训练,基本没有战斗力,纯粹是靠关系进入吃军饷的。
这些士兵,都成了兵油子,罗林是准备全部裁撤的。
领地的行政官员也不行,大多懒散,贪污受贿成风,各种潜规则横行,利益网络盆根错节,真要深挖,绝对能挖出一堆黑幕出来,不过好在这些官员还能办事,所以罗林并没有推翻重来的打算,但整治却是必须的。
不过,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步子大了,容易扯蛋,事情宜缓不宜急。这第一步,就是获取足够的威望!
如何获取威望?军事不能搞,现在也没仗打,那就只能搞经济,赚钱,赚一大笔钱!
让领地上的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得到利益,明白跟着领主干,有前途,那他的权威自然而然就竖立起来了。
现在。
罗林在枫叶郡,枫叶城,枫叶城堡的书房里。他身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杯枫糖。
这东西很粘稠,棕色半透明的,有点类似蜂蜜,品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甜香在口中化开,令人回味无穷。不过回味之后,罗林却发现了一些毫无味道的残渣。
说实话,渣滓很少,一般人尝不出来,但罗林何等敏感,一下就感觉到了。
“很好吃,但似乎有些不太干净,而且味道太浓,有点刺激感,不够醇厚。”罗林眉头微皱。
城堡的管家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叫乔尼,连忙道:“老爷,这已经是最上等的枫糖,你看,很纯净,和琥珀一样,并无杂质呀。”
“我知道这是最上等的枫糖。不过还是不够好。”说着,罗林舀了一调羹枫糖,放进被子,用开水冲泡,化开,然后就在旁边等着。
过了大概十分钟,开水底部就沉淀除了一丝丝过滤不清的如丝絮一般的渣滓:“看到了吧?并不纯净,我需要的是完全纯粹的枫糖,这样才能卖上高价!”
“可是老爷,现在的价格已经很高了。”老管家完全不理解罗林的想法,再高,那还有人买吗?这只是甜品而已呀。
罗林不管,摆了摆手:“这不用你操心。你去领地发布悬赏,无论是谁,只要能有办法用最低的成本提纯出最纯粹的枫糖,而且不能丧失枫糖的独特风味。那么就能获得赏金一千金币!”
这世界的生产力水平虽然很低,但有成熟的贵族阶层,奢侈品的概念也是有的,不过并不怎么成熟,也没有深入人心。
罗林要做的,就是提纯出品质最佳的枫糖,将之打造成象征身份的奢侈品,那价格自然就上的飞快。
他相信,如此重赏下,很快就会有人找到低成本提纯枫糖的方法。
“一千金币?”乔尼用看傻瓜一样的目光看着罗林,一千金币这可是一笔巨款,就为了这种跟玩乐一样的毫无意义地提纯枫糖?这简直就是胡闹啊。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罗林威望严重不足,他太年轻,伯爵位置得来太快了,人们不怀疑他的武力,但都怀疑他治理领地的能力。
“照我说的做!”罗林声音稍重,眼睛微咪,脸色转冷。看来他最近是太温和了,结果连这手下仆从都抖起来了,竟然敢连番和他顶嘴!
“是。”管家打了个哆嗦,这才想起来这位伯爵大人可是个强大无比的武士,他虽然心中不以为然到了极点,不过他当然不敢反驳,只当伯爵比较爱玩,既然他喜欢,他照办就是了。
一千金币,伯爵还是承担地起的。
等管家下去,罗林又处理了一些文件。
比如领地某地抓到杀人凶犯,需要执行绞刑,就必须他来批复,又或者那个地方去年收成不好,申请减税,也要他同意。
如此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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