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只看到了一个背影,但那种无形的杀气和疯狂的阴暗气息,根本难以逃脱沈临的法眼。
贝丝也跳下车来,轻轻问道:“你看到他了能确定吗”
沈临摇摇头:“不能确定,只是一种感觉,不好说。”
第422章搜查令
本城检察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超乎了沈临的预期。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约翰就拿到了搜查令。
等沈临和贝丝赶到尼古拉斯住宅外边的时候,联调局的特工、本州的州警特别行动部门,将尼古拉斯寓所包围了一个水泄不通,待命多时了。见到沈临和贝丝下车,穿着新式防弹衣的约翰特工急匆匆走过来,压低声音道:“贝丝博士,沈,等候你们多时了,我们这就开始”
其实在沈临看来,特工和州警的全副武装有些多余,因为这是一所空宅,尼古拉斯铁定不在里面,没有必要搞得如此兴师动众。不过,基于刚才的事情,他猜测尼古拉斯其实并没有真正离开本城,而是继续隐匿在城内的某处,而恰恰是警方的兴师动众,惊动了藏匿中的尼古拉斯。
约翰特工和警方的一个高级警官挥了挥手,双方的行动人员立即列队待命,而打头的警察则利用器械将尼古拉斯住房的防盗门撬开。警察和特工冲了进去,房间中满是灰尘,很显然,这里起码不住人超过一年以上的时间了。
在州警法医的配合下,贝丝立即投入到了工作状态。她穿上防护服、戴上手套,开始缜密的现场勘查。沈临见过几次贝丝的现场勘查,知道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因为现场没有经过勘查,不允许外人进入,所以,沈临就只好耐心地等候在院中,与门外保持警备的两个警察闲聊着。
尼古拉斯的邻居安娜神色震惊地出门来,站在两家房子中间的栅栏前向这边张望着,突然她见到了沈临,就站在原地翘脚向沈临招手呼唤道:“沈,沈”
沈临抬头瞥见安娜,暗暗苦笑一声,但出于礼貌,他仍然向安娜挥了挥手,报以微笑。
健谈而热情的安娜见沈临没有走过来,竟然要翻过不高的栅栏跑到这边来,两个州警脸色一沉,摆了摆手:“不,女士,警方办案,请你回避”
安娜撇了撇嘴,耸耸肩,又瞥了沈临一眼,就无奈地扭着丰臀和丰腴的腰肢返回了自己的房子。
等了大概有一个小时的时间,里面的现场勘查工作还是没有结束。沈临不由有些心焦了,就走到门口向里张望着,见贝丝正半跪在地板上,用工具扫描从一楼到二楼楼梯上的似乎是脚印还是指纹之类的东西,她的动作小心翼翼,只要是投入到工作状态,她的细心、耐心都超乎了常人的想象。
一路跟随她作为助手和辅助的本州州警办公室的男法医杰早就有些不耐烦了,他从业接近十年来,还从未遇到过像贝丝一样如此敬业的法医同事,在杰看来,贝丝的工作态度固然令人可敬,但其在一些细节上过于“吹毛求疵”,根本很没有必要。
譬如在提取指纹方面,贝丝竟然一点点在墙壁上、沙发上、屋内的很多家具陈设品上进行提取,按部就班,严格按照程序,照这样下去,杰估计再有两个小时,贝丝也搞不完这一次的现场勘查。因为都一个小时过去了,贝丝才基本完成了一楼的勘查,而楼上,还没有开始。
若是杰来勘查现场,恐怕整个过程都用不了一个小时。因为这里并不是凶案现场,而是普通的民居只是警方和联调局怀疑的嫌疑人的住宅,在这里耽搁太多无疑是浪费时间和人力物力。
杰不断“规劝”和“建议”贝丝适可而止。
但贝丝的执拗和倔强以及个性之强悍,远远超出了杰的认知。一开始,对于杰的话,贝丝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到了后来,就嫌杰有些鼓噪,干脆对其怒斥连声。
贝丝的态度和语气都非常生硬,几乎让杰接受不了。
出于顾全大局的角度,杰强行压制住自己的火气,没有跟贝丝翻脸,继续陪同她进行旷日持久的勘查。
沈临扫了一眼杰满是郁闷和恼火的脸庞,不由暗笑起来。
贝丝这种法医,就算是在的法医行当里,估计也是凤毛麟角,另类中的另类。她的敬业程度,她的细致入微,她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都不是一般法医能比拟的。
甚至,无法想象。
但贝丝的执着在大多数时候,总是会换来破案的成果,这几乎是必然的。
又半个小时之后,贝丝终于有所发现。
她在二楼楼梯的拐角扶手处向下的灰色地毯下面,发现了极淡极淡的沉淀血迹。这种发现,让贝丝和身后的杰为之一振。
杰有些汗颜,如果不是贝丝近乎变态的较真,如果不是贝丝坚决不放过一个细节,很难被发现。
贝丝是透过放大镜发现了这片毛毯边缘处的某种色差沉积,根据经验,她掀开地毯,这才有所发现。
贝丝一脸兴奋地利用工具和现代高科技支撑的法医手段提取到了血迹残留,以现在的法医检测标准,很快就能分析出血迹的主人。
贝丝还在不远处的地毯上,找到了半颗残牙,这又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发现,通过dna检测,肯定会有结果。
贝丝从下午开始勘查现场,一直到傍晚时分,才算勉强结束了工作。
令贝丝和警方有些失望的是,在这所房子里,尼古拉斯没有遗留下任何能证明自己行踪的物品,好像是尼古拉斯在离开之前,彻底将自己的个人物品清理一空了。
在自己的家里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任何线索,不仅仅是尼古拉斯本人的“痕迹”,即便是尼古拉斯妻子珍妮的“痕迹”,哪怕是用过的一针一线,警方也无从发现。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尼古拉斯其人非常狡猾,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同时也是早有预谋了。
“结果如何”沈临望着一脸疲倦额头上满是细密汗珠的贝丝,轻轻询问道。
贝丝摇了摇头:“没有发现很有价值的东西,不过,我发现了一些血迹和半片残牙,应该能从中获取一些线索。”
约翰特工走了过来,耸耸肩笑道:“贝丝博士,辛苦了。沈,你们先回酒店,等分析检测有了结果,我随时通知你们”
经过了高强度和长时间的现场勘查,贝丝也确实有些累了。她没有继续坚持留下,而是听了约翰的建议,与沈临两人乘车离开返回酒店。
酒店门口。沈临和贝丝下了车,与送他们回酒店的特工挥手告别,刚要走进酒店大堂,沈临突然眼角的余光发现一道黑影在左前方不远处晃荡了一下,心头警兆骤生,下意识地猛然将贝丝扑倒在地。
几乎是与此同时,一声闷响,酒店的旋转门被一颗子弹穿孔而过。
酒店的保安还没有反应过来,沈临就当机立断地从身后圈起贝丝的纤腰,然后猛然带着两个人的身子往右翻滚,一路滚下了台阶。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贝丝的大脑一片空白和麻木。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沈临早已经鱼跃而起,像离弦的箭一般飞腾过去,扑向了不远处的停车场边缘处。
嘎吱一声脆响,旋即是汽车发动机轰鸣的声音,一辆白色的雪佛兰越野车在沉沉的夜幕中飞驰而出。
沈临脸色阴沉,杀手竟然在他的眼皮底下对他和贝丝实施枪击暗杀,这直接激怒了沈临。
白色的越野车冲向了马路,沈临奔跑起来,速度越来越快,身影化为一条无形的闪电一般。
贝丝惊魂未定地望着那边,见沈临正在以一种惊人的超常规的奔跑速度追逐着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很快就不见了踪迹,消失在夜色之中,赶紧掏出手机来联系约翰特工,报警。
约翰特工和州警赶来酒店,这个时候,沈临已经返回酒店。贝丝见他的脸色不好看,就知道他似乎没有追上杀手的车。其实想想这也很正常,一个人的速度再快,怎么能跟高速行驶的越野车相抗衡呢
沈临是身手不错,但毕竟不是神仙。
所以,贝丝也好,约翰和警方的人也罢,都没有继续追问什么,而是调取了酒店和前面公路上的监控录像。
沈临有些烦躁,就独自一人回了房间。实际上,他眼看就要追上杀手的车了,只要再有那么几分钟,只要再给他几分钟的时间,只要他追上杀手的车,这个杀手是不是尼古拉斯沈临并没有看清,肯定没跑。
但就在那一瞬间,对面突然驶过来一辆黑色的轿车,撞向高速奔跑中的沈临,沈临无奈,只好侧身闪避,而这一耽搁,白色的越野车就狂奔而去,再也很难追得上了。
沈临只好回返。
贝丝和约翰特工以及警方的人在酒店的监控室查看录像,试图找到杀手出没的线索。
录像显示,就在沈临和贝丝抵达酒店前的十分钟,一个身材高大戴着套头毛线帽的壮年男子,出现在停车场的边缘部位,他背着一个长条黑包,显然是装枪支的包具。但也仅此而已,男子旋即躲避进入了监控摄像头的死角部位,而那里正是他的射击开枪部位。
警方已经在那里发现了一枚弹壳,狙击步枪的弹壳。更重要的是,在该处的水泥地面上,还留存着一个醒目的红色油漆十字架图案。这一发现,让联调局和警方的人即震惊又惊喜。
第423章他还是人吗?
震惊的是,这名杀手如此猖狂,竟然在联调局和警方高度戒备的情况下,公开对贝丝和沈临下手,行为之疯狂嚣张,令人发指,这几乎可以视为对执法机构的一种赤果果的挑衅
甚至,是一种羞辱
而惊喜的是,杀手故意留下的标志,与发生在f城以及异地的几个案子如出一辙,这足以证明是同一名连环杀手所为。而这也意味着,调查的方向没有错,正是因为今天警方和联调局的动作太大,这才惊动了杀手八成就是尼古拉斯。
而从体型体貌来判断,也跟尼古拉斯非常吻合。
约翰指了指电脑屏幕上的红色十字架图案,愤怒道:“贝丝博士,这确凿无疑了,本案与你们的案子一样,都是同一个人所为,他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尼古拉斯你放心,我已经通知局里,联调局马上发布全国通缉令而本州警署,也在全城布防,只要他是一个人,不是一只鸟,他就飞不出去”
贝丝的脸色犹自有些惨白。
她心里很明白,沈临又一次救了她的命。如果不是沈临超常人的反应速度,她已经倒在了杀手的枪口下。
她紧盯着电脑屏幕,沉声道:“继续放录像”
约翰示意手下的特工继续播放录像视频。
镜头立即切换到贝丝和沈临并肩走向酒店大堂的那一瞬间,沈临将贝丝扑倒、旋即抱着她的腰往台阶下翻滚的动作、以及沈临弹身而起,飞腾向杀手所在位置,这一系列的过程一气呵成,让几个特工和警察看得眼花缭乱。
啊特工和警察们发出异口同声的惊呼声,目光中满是不可思议。
约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监控摄像完整录下了沈临一连串的动作,沈临就像是空中飞人一样,如此惊人的弹跳力,如此超乎人理解的速度和爆发力,绝对是人力不可为的。
“贝丝博士,沈他真的是医生和商人,你确定他不是特工”约翰惊叹道。
一旁,一名女警惊呼道:“哦,我的天就算是特工,就算是电影上的007邦德,也不可能做到我差点就以为是在观看电脑特技和好莱坞动作大片了”
“他,还是人吗”
贝丝也有些震撼,不过,她之前就对沈临的超强身手有所了解,反应不像约翰这些人这么大。
约翰这些人都转头望向了贝丝。
贝丝轻轻道:“他的确是来自华夏国的中医访问学者,还是华夏国最大的企业龙腾集团的老板,当然了,他同时还是一个功夫高手”
“功夫”约翰更加惊叹起来:“原来是功夫哦,gad”
随着华夏文化的传播,对于很多人来说,“功夫”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为古老神秘华夏大国的一种表征,与某位功夫电影巨星联系起来。
但功夫毕竟不是特异功能,可约翰过了很久,将这段监控录像翻来覆去看来好几遍,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在约翰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所能达到的速度像沈临这般奔跑成一阵风的,如果参加奥运会或者什么世界田径锦标赛,有谁能跟他竞争绝对会一骑绝尘,遥遥领先
那个世界知名的黑人短跑世界冠军,与沈临相比,恐怕都不值一提啊
因为杀手今晚的刺杀,联调局和警局将沈临和贝丝下榻的酒店列为了重点监控保护场所,但实际上,沈临建议约翰撤销了监控保护,因为杀手既然行刺失败,就不可能返回原地来第二遍,除非他是傻子,跑警方眼皮底下自投罗网。
沈临更加建议,联调局和警署重点在全城各大交通要道以及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布控,严防嫌疑车辆或者嫌疑人逃出本城。
沈临猜测,从这名连环杀手的风格来判断,他很可能继续藏匿在本城的某一处,继续躲在暗中窥伺警方的调查,或者根本就是想跟警方来一场当面博弈的争斗。
以一人之力,挑衅国家机器和执法机构,这是何等的疯狂啊
即便是沈临,都不得不承认,此人是他重生以来遇到过的一个高手枪法精准,反应奇快,下手果决狠辣哪怕是在沈临的前世,此人也勉强可以作为沈临的对手存在了
沈临轻叹一声,裹着睡衣,静静地站在酒店房间宽大的落地窗前,凝望着沉沉的夜幕以及灯火通明的城市夜景。
他心里有数,杀手似乎对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枪手灭杀的对象不是他,而是与他同行的贝丝但杀手始料未及的是,沈临的反应超出了他的预期,同时沈临的爆发力和速度近乎为妖,也让杀手措手不及。
虽然沈临没有将他拿下,但经过了这么一场,相信杀手短时间之内不敢再有所行动至少,不会在沈临出现的场合中有所行动。
半夜时分。
联调局的分析检验结果出来,约翰不敢怠慢,立即驱车赶来酒店,敲开了贝丝和沈临的房门。
沈临一直都没有入睡,而贝丝也是刚睡下不久。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却是声音平静地望着约翰道:“约翰特工,结果出来了吗”
“没错。贝丝博士,沈,结果正像你们判断的那样,血迹是尼古拉斯的妻子珍妮所有,而那枚半截残牙,经dna分析,也正是珍妮的”约翰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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