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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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最-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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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得。
连我这样对政事一无所知的人都明白,泽州之于天朝的重要性。卒的这一下马威,太狠了。
万人云集,却万籁俱寂,呼啸的风中传来卒的声音:“乐明,你本是猎鹰国人,何苦助纣为虐?”
他内功好得邪门,采取了千里传音,将急促的胁迫送了过来,如一柄榔头,一下下地砸在我的心上。阿白疾走几步,这就要下楼去开城门,欧阳忙拉住他:“我有办法。”
莲花公子走到阿白方才站立的地方,手一拂,我侧头一眼,一口气凝在喉中:栏杆上犹带着血痕,显是阿白强烈的恨意和受制于人的无可奈何。这一场景教我惊心不已,莲花公子说,阿白因我性情大变,但此时,他仍是一个不容忤逆的皇族。
但他已想要妥协,为了一个渔娘和她的父母。我扯住他:“殿下,泽州不能丢,别功亏一篑。”他扫了四周一眼,目光刺然,“先换回你的父母,再作思量。”
“他接近我原是另有所图,换我这头猪去吧,好歹也当过他的主公,熟人好办事。”欧阳的声音从未如此暗哑无力过,却又很坚持,“你身份贵重,万一再为他所制,我们岂非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急得哭出声:“男人们都别走,他们要的是我……”
没人听我的,莲花公子凝注着对面,半晌方道:“他很老练,隔得远,不在射程内,不然……”阿白摇着头,“你百步穿杨又如何?石榴的爹娘还在他们那边,你救之不及。”
卒若死了,殉葬的将是我爹娘。我知道爹娘都不惧生死,未尝没想过自尽,但卒有的是办法让他们求死不能,连咬舌都不能够啊……我又急又恨:“殿下,让我去,我会从长而议,伺机逃跑,若逃不了,自戕双目也不为虎作伥,你放心吧,我这就……”
阿白打断了我,眸中水光离合:“石榴,我怎能……”
“好啦,人都还活着,何必搞这些生死遗言繁文缛节的。”欧阳最恨我和阿白执手相看泪眼,“啪”地打落我的手,“小爷去去就回。”
“你武功不行,还想被人戳成窟窿吗?”时间不等人,卒要的人是我,我去吧。
欧阳嘴角一动,不知是笑还是恸,不慌不忙地拍着口袋:“前些时日大逃亡,我积累了不少经验,光是迷烟就买了好几包,三两银子的好货,威力很猛的。”
大敌当前他还这么没心没肺的,我又要哭了:“他是高手!岂是迷烟就能制得住的?”
“我把迷烟一撒,再对准他的右胳肢窝一刀,就行了。”他拉过我的手,用力一紧,“我若死了,你别守,知道吗?改嫁、生娃、享福,五十年后再来地府找我。”
“祸害遗千年,你不会死。”我哭着说。
他捏捏我的脸:“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石榴,你很耐看,看得让人心头一动,动的次数太多了,烦。”说罢,他“咻”的一声,飞下了城楼。
后来,我问他:“关右胳肢窝什么事?”
“武人都有命门,他的在那儿。”
“这是他的隐秘,会对你不设防?”
他便笑得很鬼祟了:“我看见的……”
“怎么看见的?”
“呃,有一回请他去泡美人浴,他在邻近的池里,我观察到的……”
是去青楼了,我踢他一脚:“知道他的命门你还被他缴了械,束手就擒?”
欧阳很气恼:“我哪晓得此人的武功出神入化,他竟没有命门!”
“你不是说是右胳肢窝吗……”
“……是他怕痒……”
情报失误,欧阳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卒砍得满身是血,往马背上一扔,继续喊话:“乐明,你的父母夫君都在这儿了,你是要苟且偷生吗?”
他的话说得又多又流畅,哦,他先前惜字如金,只是为了掩饰他奇特的口音。那日在塞外越家的地道里,我爹爹听到挖坑人说着口音特别的官话时,我为何不留个心眼呢?若将它当回事告诉欧阳,兴许不会把局面搞得这么被动。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我想起这么一个傻句子来,把拳头塞进嘴里,哭了又哭,哭完了又哭。欧阳成了血人,可阿白仍不要我去送死,他已走下城楼,这就要受降了——
倾一座城池,救三条人命,代价是不是太高昂了些?可阿白义无反顾地说:“那里有你的父母我的兄弟。”
他眼底有剖肝沥胆的伤痛,如雪刃霜锋,大步走向城门,想为我挽回和维系这一生最完整的亲和爱。与此同时,莲花公子带我飞掠下了城楼,落在一名兵卒的马背上,策马扬鞭,冲向卒——
欧阳不是大意轻敌,他是不得不去;我不是志在必得,我是非去不可。卒说得对,我的父母夫君都在那儿。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卒,我的爹爹,甚至是你的族人。
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爹爹,我的名字当真由此得来,是吗?
许多年后,老百姓口中仍流传着这一场惨烈战役是何等的血色漫天,又是何等的回天转地。其中,有一段关于我的传说特别惹人喜爱,我见犹怜:
人们都说那红衣姑娘是个狐媚子,别看称不上绝色,竟牵动武林第一世家的三公子为她只身闯敌营、当朝皇子殿下欲将城池拱手相让、探花郎奔袭于千军万马单骑护送,更绝的是,她媚惑天生,使得敌首放下屠刀,自刎于阵前。
卒此举天下皆惊,我也惊恐地瞪大了双眼。摄心术竟然成功了!悲愤何止出诗人,简直是出了一双仙人眼嘛。
事情是这样的呃,莲花公子带我冲到卒面前,他说久闻卒的武功卓绝,欲和他比划几招。卒没耐心在战场上论剑,但莲花公子口才了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拖延他、混淆他、分散他,将战线拉到了一个足够我施展摄心术的时间——
欧阳胸前衣襟的血像花一样红得凄厉,我心如刀割,左手握住他的手,右手握住青姑的手,愤恨莫名,胸腔热得厉害,眼中喷出火来,血气勃发直冲顶门……结果就稀里糊涂地……成了。
用欧阳的话说,这叫鬼使神差,但我认为这是天助我也。想必卒做了鬼也不瞑目,别说他了,换了我也咽不下这口气。这也太窝囊点了吧,就好比英雄踌躇满志地走在做大事的路上,失足掉进了村童捕捉果子狸的陷阱里,摔断了脖子。
天生一个仙人洞!
我觉得我真是了不起,连欧阳也深以为然,首次认可我是奇货可居,值得他们大动干戈地去民间查访。
“卒之克星啊,石榴,你是我们的福将,荒诞却好用。”太受用了这也,我心百味杂陈膨胀不已。拥有绝世之功的卒就这么死在我脚边了,这一天下奇观为我的“狐媚惑主”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我对此耿耿于怀,坊间将我视为“狐媚子”完全是丑化,但欧阳安慰我,是因为他们没见过长成我这样的仙子,这等见识短浅的愚昧小民,不理也罢。我见他说得很有道理,遂欣然接受,连阿白计划一纸诏书封我为“镇国夫人”也谢却了。
还是说回那场战争吧,卒一死,敌军傻眼了,但他们不是省油的灯,主帅死了还有副帅和各路大将,呆了一下就组织了如潮水般的进攻。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莲花公子拉扯着我爹娘,欧阳和我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抱头鼠窜,终于逃了回来。
好在阿白更不是省油的灯,处置军机有奇谋,谈笑伏兵,高唱凯歌——事实上那一战打了三天,极之血腥,尸横遍野,暴虐嚣叫。十日后满城仍是血气飘散,亡灵夜夜哭泣,战死的军魂再也回不了故乡。
铁蒺藜、木蒺藜、绊马绳、飞钜、滚油、锁链……利器陷阱疾飞如流星,伴随着撕心裂肺的号叫。战争就是大规模的玩命打架,一颗头颅,一蓬血雾,一个从此破碎的家……
我连看都不敢看,缩在总兵府里,默默地想,阿白,这是第三天了,你一定要坚持住。仿佛听见了我内心的声音,病榻上欧阳望过来,征袍透甲红,哪有什么羽扇纶巾的风度:“石榴,放心,莲花公子在他身边,他活着,阿白就会活着。他死了,阿白也会活着。”
是了,莲花公子救回我们后就冲进了大军中,宝剑出鞘,在山呼海啸的刀戈碰撞声中,劈裂那乌云密布。
三年来光阴流转,雪落梅梢,天地静定里玄服玉带的那一个人……
此时他在火里,那他就去火里;他在水中,他就去水中。
风云变色,铁蹄争鸣,烈焰纷飞,十万天朝军,归来时只剩三万余人,地上横七竖八全是尸首。我对兵家之事一窍不通,穷尽语言也难形容惨烈,但再难攻克,阿白终也凯旋了。获胜的消息传回了天都,皇帝坐不住了,静妃也坐不住了,越家也坐不住了,磨刀霍霍,狼意森森。但他们不幸,碰到的是天命所归的夏一白。
就在我们歼灭了猎鹰国大军的当天黄昏,天上有一只火红的凤凰展翅飞过,凤凰的头顶是一缕白色。整座泽州城的人都惊动了,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上天降下祥兆,表征夏一白重返储君之位才顺合天意。
凤凰是天朝的神兽,丰神毓秀直掠江山之美,它在大捷当日出现的事广为流传,人人都拍手赞叹,对阿白热切期望,呼声很高。而你会明白,这只凤凰是莲花公子假扮的。他的轻功高不可测,扮成惊鸿一瞥轻车熟路。
故事到了此处,也该接近尾声了。人道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在你死我活的较量中,我还能好端端地给你们说着这一切,谁生谁死不言而喻。
我活着,欧阳活着,阿白也活着。不过,为尊者讳,如今我得称他为圣上了。以血换血成功后,太上皇让位于阿白,自己当了个甩手掌柜。摄心术后,他是个很慈祥的老头子,最爱吃我做的清蒸鳜鱼,老扯着我玩皮球,除了见到穿玫红色衣服的女人就走不动路之外,活成了一个顽童。
玫红色是静妃钟爱的颜色,少有宫人穿戴。但他见到她,颇有时日了。他和阿白的身体在诸事宜的调养下,都恢复得很硬朗,再活二十年都没问题。
大家都很好,唯一让我难过的是莲花公子,不等阿白登基那天他就雪中泛舟,高歌而去。先前他说要让美人伺候着他抽鸦片,飘荡到天边,可最终无人陪他上路。因为简裳也是个坏人,她是越天蓝的心腹,当初欧阳一行在绿湖上找到我,是她将情报提供给了越家,我才遭到围剿追杀,连累青姑也被他们抓了去。还有,君山上的假神医也是她易容所扮,难怪重逢后我老觉得她有哪里不对劲,原来,我认得她的手。
当日在君山,我察觉她的手异于医师的手,后来和她再会,心中也起了疑,但没将两者联系到一起,惹出了许多的麻烦,想想真后怕。
人做坏事会心慌,简裳怕莲花公子看穿她的奸细身份,又未得到越家指令,送我爹娘回探花府并无动作。越家则贼喊捉贼,竟认定莲花公子此举有诈,思度间被卒占了先机,挟了两老至泽州闹事,还好我及时出马,镇压了他。
初秋,简裳和越家一门分享了太上皇赐予的鹤顶红,命丧黄泉。阿白宅心仁厚,进言说不如判罚流放三千里,但举朝皆认为叛乱者非如此不可,以儆效尤。这场局中,只有那有先见之明的越天青全身而退。
头没破大师对爱女的恶行极震动,潜心向佛,古佛青灯地为她赎罪。有时我会去看他,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家夸我做的豆腐很好吃,我却老记得他对我说“爱惜芳心莫轻吐”的样子,不晓得他是否还能记得起?
如花岁月,似水流年。我很听话,憋得浑身冒火也未对欧阳公子开诚布公地表明心意,他为此睚眦必报,只分了一间棺材铺给我打点。开张那天,身边所有的老人都来挑了一口支持我的生意,这些人都历经生关死劫,很看得开,常在阳光好的日子里晃过来坐一坐,就檀香木、楠木和杉木等材质表达着攀比之心。尤其是舒达大侠和我爹,卷起袖子就给它刷上一层漆。他们说,每年这么刷一回啊,等漆有一寸来厚时,他们就该走了。
这话我很不爱听,闲时我就把棺材铺辟出一块地方当棋牌室,把世间的老人都团结起来。舒达来得很勤,他无子无女,视我为女儿,常教我剑术。当年他突染恶疾,是欧阳央了诸事宜神医治好了他,大侠最讲究以命为偿,入了他的风云帮,陪他风里雨里跑,到了晚年该过得平静些了,和我爹爹、诸事宜三人喝点小酒吹吹牛,最美正是夕阳红。
我爹爹每天都来店里玩,他早年做过木材生意,很懂行,摸得出门道,常说棺材里头好睡觉,我娘听了没少揪他耳朵。欧阳每每看了,就会揪着我的耳朵说:“我们也会这么要好吧?”
“你再送我几间铺子就会。”你瞧,人总是不大长记性的,我一站稳脚跟就现出了原形,要知道战争当天,他伤口中鲜血狂涌,我抱住他号啕大哭:“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抱阿白,惹你生气。”
他扯出一个带着血污的笑,还自以为很潇洒:“惹我生气就惹我生气吧,记得乖乖回来就行。”手摊开着,我忙把我的手递给他,让他握了,“让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不贪恋红尘,也太强人所难了点吧?”
“嗯。”
“那些人真有我好?别太有眼无珠。”他扯过黑氅披在我肩,“只有你才是我生死与共的花红柳绿,注定要相待一生。你,逃不了。”
“我不逃,我哪里都不去。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就什么都不怕,哪儿都敢去。”我们若能好好说话,也是会很开心的,不是吗?那时候,为什么不懂得呢?
为什么?
“你为何会喜欢我?”某天我死皮赖脸地非要欧阳回答不可。
这个问题并不难,他却很不配合。我推他,他不说;我拧他,他还不说;最后我说,那我去找阿白了啊,他就火冒三丈,作势要打我,但如今我武功比他好,他为人一向很审时度势,绝不做亏本的买卖。最后,他走到窗边,背对着我,悻悻然地说:“她懵懂地站在晚霞里,肩膀上停了一只鸽子,她的头发很黑,笑容却很白净。我在一旁看着她,觉得自己一跤跌进了白云里。”
他的脸一定红到耳根了,因为我扑过去抱他,他没有回头抱我,而是任由我从身后抱着。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我的夫君欧阳其实,是个会害羞的人呢。
对了,那天越天蓝喝下鹤顶红的消息传来,欧阳一反常态,在窗边坐了一下午,眸子像是沉在水里的墨玉,呆愣愣的。那么美的人,他对她多少有点情愫吧,可我不想再乱吃醋惹到他了,给他倒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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